2007-12-22 00:54:56ybonbon

台灣主權探索 敝人作品

一、 前言



  主辦單位為了「鼓勵國人深思台灣主權議題,建立對台灣主權認知之共識」而有此徵文,換言之,現今台灣人對於主權認知並無共識,撇開「急統派」、「終極統一論」之流,連獨派也是各持己見。舉世對於自己安身立命之處如陷五里霧中的,台灣是一顯例,國家要正常化,欲盡可能「走找」完整歷史事實可說是燃眉之急。



  楊憲宏先生曾為文「台灣要從正確的過去再出發」,分析台灣要明辨正確與錯誤的歷史才能成功叩關國際。要成功探索主權,非得恪守「從正確的過去再出發」,解嚴後第七年,TVBS在台灣辦了第一個叩應節目,人民第一次有機會用電話對於遙不可及的政治明星提出種種質疑或讚聲,此節目迄今屹立不搖,不過回過頭來檢視這些聲音,居相當比例竟然「在錯誤的泥淖原地踏步」,有觀眾叩應的素材竟是他數十年前念的教科書或是不可考的巷議街談,如此對於辨析未來絲毫無所助益。



  近來獨派彼此角力嚴重,肇因各派固守己見,吾人相信,把歷史事實和國際法規全部攤開來,台灣終將從「五里霧中」走向「撥雲見日」。



  目前眾人都同意台灣已從「事實上獨立的政治實體」走到「事實上獨立的國家」,但還未成功到達「法理上獨立」,如果不走到這一步,台灣將永遠停留在佛家所說的「中陰身」狀態,有識無質,惶惶終日!




二、 中華民國的定位



  一般人往往看到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字,就認定這一定是指涉國家,若有此誤解,勢必造成誤讀誤判。「中華民國」大多指涉「政府」,其次指「國號」,它曾是中國的合法政府(這段期間可把中華民國視同中國),之後一度被視為「叛亂政府」,因為中國的合法政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而代之。聯合國甫成立時,「中華民國」是中國的國號,ROC字樣迄今保留在聯合國憲章第23條以及第110條。



  1949年10月1日,中國共產黨在北京「建政」,「建政」者,「建立政府」也,並非建國,舉世並非多了一個新國家,而是多了一個燙手山芋:到底中華民國政府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合法政府的問題。



  歷代中國的領土隨朝代興盛與否而改變,它由大明帝國、大清帝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等一脈相承。中華民國政府的疆域見諸於1936年的五五憲草上所列舉的中國省分:「中華民國領土為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青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察哈爾、綏遠、寧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很清楚並沒有1885年大清帝國宣布建省的台灣,因為在1895年大清帝國被日本打敗後,簽下馬關條約,將「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永遠讓與日本」,當時台灣已是日本領土,自然與中華民國政府無涉,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扯不上關係。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案記載著:「大會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他的政府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他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如此清楚交代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爭中國正統的中華民國政府已節節敗退,的確,中共在建政之初一度被視為中國的叛亂政府,不過世易時移,中華民國政府也一度成了中國的叛亂政府(直到中華民國政府放棄爭中國正統)。



  論者質疑為何2758號決議案要把「蔣介石的代表」驅逐出去,而非把「中華民國的代表」驅逐出去,其實「ROC」字眼仍見諸聯合國憲章,第23條記載「安全理事會由15國組成,中華民國、法國、蘇聯、英國、美國為常任理事國」。(The Security Council shall consist of fifteen Membe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The Republic of China, France, 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shall be 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Security Council.)第110條記載「聯合國憲章未經「中華民國」批准不生效」(The present Charter shall come into force upon the deposit of ratifications by the Republic of China)



  如何看待聯合國這兩個條文中的ROC呢,既然知道中華民國政府和中國人民共和國政府爭中國正統,當知這是中國的兩個代表權問題,而非憑空有個「兩個中國」問題,那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為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自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了中華民國政府本來代表中國的合法地位(就像大清帝國繼承大明帝國代表中國)。



  聯合國創始時,可比說本來有張椅子上刻畫著ROC,當時ROC代表CHINA,今天PRC居上風,蔣介石的代表乖乖讓座,自此,PRC光明正大的坐上那頂當年確實刻上ROC大名的椅子,那就代表,如果你想加入聯合國卻還堅持ROC的名義,甚至嚷嚷要「返回」聯合國,那不啻是要PRC從刻有ROC名子的椅子站起來讓座,如此昧於歷史事實與國際現實,豈不可笑?




三、 馬英九陣營的論述與質疑



  馬英九的「終極統一論」遭受民間強烈反彈,近日馬訪作家鍾肇政,也被強烈質疑,馬以「統獨要以民意為依歸,而且不是現在台灣最迫切的問題,主張維持現狀的民眾還是佔大多數」回應,並說「現在談統獨都是不切實際」,鍾則斥馬「不要說假話就好」,鍾何以言此,難不成過去馬說了太多假話?



  馬在今年三月對其中國政策表示與中國談判不應偏離「一中各表」,必須維持並鞏固中華民國的現狀。難怪被鍾老批,試問當聯合國都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唯一合法」的中國代表,台灣還有甚麼表述一中的空間,世界各國漸次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台灣豈能掩耳盜鈴,誆稱要代表中國,如此不切實際,不獲國際支持的「表述」有何意義?



  法學碩士羅智強是馬英九的競選辦公室發言人,他在2003年11月20日在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的網站上發表「對台灣地位未定論的幾點邏輯辯證」,對「台灣地位未定論」多所批評,甚至用「未定」的「未定論」來譏諷鄙夷之,卻沒有能力回頭看看「一中各表」其實是個沒有「共識」的「共識」。



  該文的立論包括1.「可能因為中國代表並未參與該會(舊金山和約),使該合約無立場為台灣主權誰屬規定」、2.「《日華和約》第四條規定:承認中國與日本在1941年12月9日以前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專約及協議,均因戰爭結果而歸於無效。所以在這些被規定為無效的條約中,當然包含一八九五年《馬關條約》,廢除了《馬關條約》的結果,台灣當然歸屬其原來的主權者,即歸屬中國」、3.「中華民國和平佔有台灣已歷時六十年,依佔有保持、時效取得、默示割讓乃至無主地先佔等原則,即便《舊金山和約》當時確有置台灣於未定的意圖,台灣也在嗣後確定地歸屬中華民國」。



  羅先生固然是演說辯論專家,惟論及爭議頗大的歷史課題,不應從零星史料作出無限延伸解讀,反應博採眾說,始能澄澈的看清問題。



四、 台灣的主權歸屬



  2007年8月16日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王光亞致函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再度表示「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事實上,台灣被中國拓入版圖是在西元1684年,被設省更是遲至1885年,「自古」兩字用的誇大,單以歷史反駁中國妄言實在非常簡單,只要用昔日中國歷史就可以批駁今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的胡言亂語。1663年,鄭經在〈復靖南王耿繼茂招降書〉留下「東寧(台灣)偏隅,遠在海外,與中國版圖渺不相涉」;1683年,水師提督施琅於〈恭陳台灣棄留疏〉中表示:「台灣一地,原屬化外,土番雜處,未入版圖」;1723年,清國雍正皇帝在〈兵部議敘福建官兵功德旨〉中表示:「台灣地方,自古未隸中國;皇考聖略神威,取入版圖」,據沈建德教授《台灣常識》一書詳實統計,三百年來,至少一百三十五個歷史人物可以證明「台灣自古以來就不是中國一部分」。



  中國代表確實未參與舊金山和約,因為當時已有兩個中國代表(中華民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之爭,孰人與會都成問題,至於該合約本來就沒有談論台灣主權屬誰,僅言及日本放棄台灣的主權,所以羅的第一點批評「無立場為台灣主權誰屬規定」乃空話。



  羅的第二點論述想用日華合約推翻馬關條約,獲得一個「台灣當然歸屬其原來的主權者」的論調,第一個問題是,締結馬關條約的是統治中國大陸的大清帝國,締結日華合約的卻是「轉進神速」到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第二,1958年11月,英國外交部針對中華民國政府片面廢除馬關條約的效力,發表了如下的聲明:「依據國際法,一個國家不能以片面的廢止條約行為,而重新取得其已經由條約而割與的領土主權」,若要論述領土主權的移轉,讓與法則(the rule of cession)是指領土主權可經由正式的讓與由一個主權國家移至另一個主權國家,如大清帝國將台灣「永久讓與」日本,所以馬關條約簽約的那一刻,中國與台灣的臍帶應聲而斷。



  第三,無主地佔領(occupation of the unclaimed territory)所討論的主體是針對在新發現或被遺棄的領土上,當時台灣已被日本有效統治數十年,自然不是新發現的領土,而在聯合國憲章公布後,住民自決成為處理爭議領土的最高指導原則,聯合國「關於非自治領土之宣言」與「國際託管制度」兩專章,強調針對尚未實現自治的領土,應本著「住民福祉優先」原則,依人民意願決定獨立或其他選擇,而非從「台灣被遺棄」這個證據不甚充分的說法跳躍到「蔣政權合法擁有之」。



五、 結論



  蔣政權在麥帥的第一號命令(General Order Number 1)下,軍事佔領台灣,國際法規定軍事佔領無法移轉主權,如果可以誆稱台灣因此被蔣政權取得,照此說,北韓今日當屬俄羅斯領土,琉球當屬美國領土,不難辯其謬誤。



  1951年的舊金山會議有五十二國參與,四十九國的共識包括薩爾瓦多代表的「對於日本放棄的土地(指台灣),其未來地位之決定,不應事先未徵詢住民的意願」,埃及、敘利亞、沙烏地阿拉伯的代表也強調「歸屬問題必須基於人民自決的基本原則,事先詢問該地住民的意願」。



  1955年,英國外相艾登(A. Eden)針對台灣問題發表其構想,重點有二,一是針對所謂的「台灣返還說」,因為當時有兩個宣稱代表中國的政府,舉世各國對這兩個政府的認知不同,所以縱使談及「返還」,還真不知要返還給誰。



  第二點他強調中國當時是在聯合國最高司令的命令下接收台灣行政權,這並非法律上的割讓,本身不包括任何主權變動,不表示台灣的領土主權自此轉移給國府或中國。



  近世台灣被歐洲國家殖民數十年,被大清帝國納入版圖兩百多年,被清國設省僅短短十年就被嫌棄「鳥不語、花不香」而將台灣「永久讓與日本」。被日本統治五十年,二次戰後被國府軍事接管的幾年間,台灣並沒有機會在聯合國監督下依住民自決的精神施行公投決定自己前途,國民黨在台灣實施高壓統治,獵殺異己,甚至教育百姓中國大陸也是其統治範圍,隨著民智漸開,資訊遞嬗,台灣人民始知當年的蔣政權有多虛妄,有多荒誕。



  台灣應該從「台灣地位未定論」繼續出發,追求聯合國憲章第七十六條、七十七條的實踐,如同1961年,英國首相麥米倫具體主張聯合國託管與住民自決的方案:「待蔣介石死亡後,(台灣)再以住民投票決定要獨立,或與中國合併」,台灣近年已經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國家漸次邁向正常化。有的政治人物說台灣已經獨立不必宣布,試問美國的獨立紀念日是七月四日,如果台灣已經獨立,台灣的獨立紀念日是幾月幾日?如果台灣願意和中國統一的公民超過半數,台灣還是得走上被中國統一之路,但至少也請尊重我們公投決定未來統一或獨立的權利!就像毛澤東所說「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台灣要公投決定未來,是中國或世界列強無可奈何的事!



參考書目
1. 沈建德(2003),《台灣常識》,前衛
2. 呂秀蓮(2007),《世界的台灣》,印刻
3. 李明峻等(2004),《台灣國家定位的歷史與理論》,玉山社
4. 許慶雄(2001),《中華民國如何成為國家》,前衛
5. 楊憲宏(2004),《羊入狼群》,知本家

鬼雄 2008-01-11 17:23:47

對,我說的是“收回”,因爲在此之前,鄭成功作爲明朝的最後一個政權,已經有效統治臺灣多年。

荷蘭,西班牙統治臺灣是什麽的問題,用鄭成功的話,你就應該知道了吧?

更何況,雍正口中的“古代”與現在共產黨國民黨說的“古代”是一個時期嗎?
如果連這麽簡單的問題都搞不清楚的人,怎麽來説他人對錯呢?

還有,我可沒有說“李筱峰沈建德”的名字,因爲二位在台教會已經被我收拾過了,我都替他們害臊。

鬼雄 2008-01-11 08:08:57

我倒是可以徹底反駁這篇文章,只不過看看台長有沒有聼得進去他人意見的度量了。
先說說“自古”的問題吧。

臺灣不是自古屬於中國?
這個論點在網絡上分爲兩種觀點,一種以李XX教授和沈XX教授為代表,認爲臺灣真正屬於中國已經是近世;另一種是以某些日本人為代表,認爲中國一詞直到中華民國成立才出現,所以臺灣不屬於中國。這兩個論點都是十分可笑的,我們不妨一起來分析一下。
按照李XX教授和沈XX教授的觀點,清朝康熙皇帝收回臺灣是在17世紀,已經不是古代,而是近世。果真如此嗎?各國歷史,無論是哪個國家的,都可以分爲古代、近代、現代三個階段,從來沒有過“近世”一說。兩位教授已經研究歷史很久了,難道連這個最基本的東西都不知道嗎?
好吧,我們不妨假設兩位教授一不小心寫錯了,將近代誤寫為近世,但是康熙收回臺灣究竟是古代還是近代呢?中國的古代與近代的分水嶺是1840年鴉片戰爭,而近代和現代的分水嶺則是1919年的五四運動。康熙收回臺灣是在18世紀,遠在1840年之前,當然是屬於古代。
當然兩位教授可能是用英國或者法國的歷史年代劃分來判斷,自然康熙收回臺灣屬於近代。不過一個國家的歷史用另一個國家的歷史年代來劃分,是不是有點硬拿牛頭往馬身子上套的嫌疑?
再來看看第二種論點,這種論點頗有迷惑性,但是如果將中國一詞用其他語言來說一遍,就可以看出其可笑之處了:由於CHINA一詞直到REPUBLIC OF CHINA成立才出現,所以臺灣不屬於CHINA。看出來了麽?CHINA一詞本意是瓷器,由於古代只有中國出產瓷器,所以CHINA一詞轉意而指中國。CHINA一詞在西方早已經使用了數百年,哪裏是到REPUBLIC OF CHINA才出現的?
當然,我們還可以用一個歪理來證明:假設上文所提到的兩位教授突然有一天決定改名,分別叫貓和狗,那麽這兩位教授就真的變成了貓和狗了嗎?按照第二種論點,兩位教授豈不變成了貓和狗?

如果台長可以對此提出反駁,請給出。

版主回應
清朝康熙皇帝收回臺灣是在17世紀
這句話是你講的
這不是你口中引用者講的
再說
你究竟要引用誰 請講清楚
一來便於討論
一來人家也有名有姓

{收回}跟{於今拓入版圖}
是截然不同的敘述
請弄清楚
並歡迎秀出您這些觀念是出自哪本書


你講那麼多
如果台灣自古屬於中國
你當荷蘭 西班牙的統治台灣是什麼

就這麼請教你
並請你注意提起他人時的禮貌
如果你不屑提李筱峰沈建德的名子
還貶人為貓狗
那也不用談了
2008-01-11 11:41:32
Ting 2007-12-24 19:07:19

別跟那些沒水準的大陸人辯論啦!之前我的報台也是,每天都被這些沒腦的人搞到快氣死,之後他們一直亂我就通通刪掉!
基本上我認為,既然不同的觀點就不要看,偏偏大陸人就是很愛上台灣的網站,然後跟我們述說大陸有多麼棒,這種井底之蛙的可笑行為真令人不齒!所以就別跟這些人計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