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2 10:36:44楊風

2007年台灣同志大遊行側記(4)



如果我們把1996年12月3日的「女權火照夜路大遊行」,視為台灣同志平權運動的第一期,那麼,2003年開始的「台北同玩節」,到目前的2007台灣同志大遊行,這五年當中的同志遊行,則可歸納為第二期,甚至是介於第一和第二期之間的雙重角色。

為什麼?因為我們還是可以從這次的2007台灣同志大遊當中,看到烏合之眾的特色。在這次大遊行的隊伍當中,我們看到了許多和同志議題無關的社運團體,例如: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綠黨等為勞工爭取權益和為環保發聲的團體、政黨。甚至還有打著「馬英久後援會」旗幟的人士,出現在遊行隊伍當中。



筆者也從遊行同志的打扮,注意到初期(或第二期)同志運動的另一特色:有許多不願(不敢)「現身」(出櫃,coming out of the closet)的同志。

當我的相機鏡頭對準遊行中的同志時,許多同志都把頭轉了過去,有些還拿雜誌或皮包把臉遮住,深怕上了鏡頭,曝了光。另外,女同志的打扮相對於男同志來說,保守許多。遊行隊伍中,有許多只穿三角游褲的男同志,卻未見穿著比基尼游裝的女同志。



另外,大遊行和最後的歌舞晚會,辦得像是嘉年華會。這固然增加遊行的趣味性,也因而吸引傳播媒體和一般民眾的注意,但同志平權的訴求卻相對失了焦。這只要看看當晚或隔天的媒體報導,集中在阿妹等人的歌舞,或集中在熱鬧的嘉年華隊伍,即可知道我所憂心的。

如何在趣味性和嚴肅性之間取得平衡點,也許是主辦單位值得思索的問題吧?



一個社會是否足夠開放,只要看看社運團體是否有足夠的平台,可以光明正大地暢所欲言,即可知道。就這點來說,台灣還不是一個真正開放的社會,對同志而言,仍然充滿著歧視。我們在這場大遊行中,仍然可以看到一些戴著口罩,不願(不敢)「出櫃」曝光的同志。這是令人最感到遺憾的!

但是,遊行隊伍當中也有令人感動的鏡頭。當我看到「女同志媽媽聯盟」的大型宣傳布條時,趕快拿起相機,猛按快門拍攝,深怕錯過了機會。等到看到一群爸爸媽媽,手拉未成年的小妹妹和小弟弟(想必是同志的弟妹們),擠在隊伍當中,更是感動!



*後記:

這是我第一次參與台灣的同志遊行,也是第一次拍攝遊行的照片。

許多攝影記者,拿著笨重的攝影器材跟拍。而我,也學著這些記者,半走半跑、氣喘噓噓地跟著遊行隊伍行進,深怕漏拍什麼珍貴的鏡頭。

回家時,搭上一部計程車,司機年紀大約六十歲。他看著漸漸遠去的遊行隊伍,嘆了一口大氣說:「真是不知廉恥!」

「噯!」
我也嘆了一口大氣,但顯然不同於司機先生。

「你看,連你也嘆氣了!」
司機先生似乎很高興有人跟他相同見解。

(2007年10月27日)







*以上照片攝於2007年10月13日台北台灣同志大遊行。若有侵犯肖像權,請告知。謝謝!
A.S炘 2007-12-15 02:36:39

呵呵
你來留言時
我誤以為你是我以前的一位朋友新井維 (笑)

我也好想參加同志遊行
只是時間上的磨擦

真希望我爸媽能了解我...

版主回應
A.S炘:
新井 唯也是我的網友啦.
四海皆兄弟嘛.
2007-12-30 09:54:20
戈哥 2007-12-08 03:18:30

「你看,連你也嘆氣了!」
司機先生似乎很高興有人跟他相同見解。

看!您的立場也不夠堅定!
這樣會影響整個運動的。

加油啊!

版主回應
戈哥:
謝謝你指教了
我會改進的
我的堅定要你支持!
2007-12-14 16:37:35
J. 2007-11-11 08:19:50

了解不同的聲音,
尊重不同的族群,
我想, 這是台灣社會更該學習的吧.....

版主回應
J.:
&quot了解不同的聲音,
尊重不同的族群,&quot
是呀,這是先進社會必要的條件之一!
2007-12-14 16: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