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05 15:33:04楊風

我所知道的台灣同性戀佛教徒(4)



三、女同性戀佛教徒的出櫃問題

依照金賽(Alfred Kinsey,1894-1956)的研究,女同性戀者和男同性戀者的人口比例差不多。因此,台灣應該存在著不少女同性戀佛教徒。

然而,筆者研究台灣同性戀佛教徒的四、五年中,僅僅找到一位女同性戀佛教徒──Tracy女士。她雖然接受了我的研究助理(她的中學同學)的訪問,卻不願和筆者親自面談。

這意味著女同性戀佛教徒的「出櫃」問題,比男同性戀佛教徒來得嚴重許多。


事實上,不僅女同性戀佛教徒不願出櫃,一般的非佛教徒女同性戀者,同樣有這個問題。Tracy女士的話也許可以看出其中端倪:

我覺得男同志跟女同志比較不一樣是:女同志她只要找到一個感情的歸宿以後,其實她不很希望再去接觸到其他的同志團體,就是她在感情上已經有一個安定的力量,她並不會需要說喔你透過一個同志團體去認識更多的同志。

Tracy女士的訪談透露一個訊息:女同性戀者只要找到知心愛人,寧可藏身「櫃子」裡,也不願出櫃。有關這點,可以從我的助理和她之間的對談,得到進一步的了解:

賴(助理):目前台灣只看到童梵精舍,而且是以男同(性戀者)為主,你會不會樂於未來出現一個女同(性戀者)的佛教共修團體?

T(racy):嗯,我自己反而不認為有這樣必要,其實我自己比較傾向的團體反而是認為說你在同志的團體裡面,它會有一個……就是說它打的是同志的團體,但是它也許有些人他對佛教特別有興趣,他們共同去研究,請一些法師來演講或是怎麼樣,它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說你是打著佛教的名義,然後去做一些同志之間的聯誼,我自己反而覺得這樣是不適合的。…

賴:你的意思是佛教不需要為特定族群或某一對象?

T:對,對,尤其是性別的部份,因為以性別來說的話,是佛教它非常想要泯滅它的,就說你不要有性別的差異,不要有任何的差異。



在這兩段訪談當中,有兩件事情值得注意:

第一件是:(女)同性戀佛教徒不須要組織一個專屬的道場或團體。

第二件則是:性別差異應該泯滅。在這兩件事情當中,後者是前者的理由或原因。也就是說,在佛教的教義當中,由於性別的差異必須泯滅,因此不須要創立一個專為(女)同性戀佛教徒服務的團體或道場。



從這段訪談當中,讓我想起李玉珍教授的幾句話來:「即使是教育水準日益提高、國際知名度越強,很多年輕一輩的台灣比丘尼,對於所謂西方的女性主義也抱持謹慎、甚至抗拒的態度。」

李教授認為,台灣比丘尼的「性別意識」尚未形成,主要原因有:「不願意『逾越』師門的教誨」、「佛教教義強調勿執著於色相」、「佛門中人亦稱出家為『大丈夫事』」。(詳:李玉珍〈佛教的女性,女性的佛教──比較二十年來中英文的佛教婦女研究〉。)

李教授談的是台灣的女性出家人,但其實也適用於一般的女性佛教徒身上。「不著色相」,不就是Tracy女士所說的「泯滅性別差異」嗎?
海洋 2006-11-24 00:49:21

我哪有
明明就是你欺負偶才對= =+
小心我會企跟疼我的旅大大爺爺說你都會修理我= =+
到時就把你趕出詩國〜ㄎㄎㄎ*~(_△_)~

楊風 2006-11-23 23:45:01

海洋:
別欺負偶老人家.

海洋 2006-11-22 00:42:49

ㄏㄚˊ什麼@@
居然會看得霧煞煞


喔咳咳咳
你應該要休息囉
再看
就換我修理你囉
老娘也粉派的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