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02 09:47:48楊風

我所知道的台灣同性戀佛教徒(2)



訪談中,當筆者問到「需不需要一位同性戀出家人來創建同性戀道場」時,梵志園站長Dorje回答說:

我覺得這沒有關係。……因為去標榜這樣,覺得不是很重要,因為佛法本來就是平等的,不管誰來,因為這對出家僧人他有平等心,不管是誰來,他都會去接受他,並不一定要標榜異性戀者才可以去。

對於同一個問題,童梵精舍創辦人──吳辰風先生,也有相似的看法:

如果真的出家的話,真正出家的時候,等於你不能有執著了,你不能說我就是要走度化同志,那其他人都不度化,那表示你有私心,那你乾脆不要出家。


全球性的同性戀平權運動,可以區分成若干階段。第一期的同性戀平權運動(1940-50年代),自認有心理或生理上的嚴重缺陷,在強烈的罪惡感驅使下,希望自己「改過向善」,成為異性戀社會「正常」的一員。第二期同志運動(1960年代),則捨棄自貶的心態,不再以和「直人」(straight,指異性戀者)相同、相等為目標,相反地,他們大都勇於「現身」(又譯為「出櫃」,comeing out of the closet),在親友面前承認並肯定自己的同志身分,並試圖建立屬於同志特有的生活空間(社區)和文化,以建立足以挑戰異性戀霸權的「同志尊嚴」(gay pride)。

如果以上面這兩階段的同性戀平權運動,來檢視同梵精舍•梵志園的主張,即可知道,他們處於第一期和第二期之間。因為他們固然主張同性戀佛教徒有修行、出家、成佛的權益,卻忽略了建立專屬道場的訴求。這一訴求,顯然是第二期同志平權運動的特色。
佛教徒1 2018-03-09 01:14:34

所有宗教都反對同性戀,因為犯邪淫醉,死後下地獄

海洋 2007-01-16 01:05:28

直心即是道場,當你”真的”想出家時,
已不再執著是不是同性戀或異性戀,......
混蛋混蛋

(後記:如果可以放大並加粗字體,混蛋兩字可就更好看囉)


(批ㄟS:楊風爺爺 = =
你應該知道,偶是對事不對人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