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4 20:38:36十字路口

。 對不起,不可以隨便說說 ?。


有一對年輕男女交往了幾年,男的覺得女的太囉唆太會計較小事,且管他管得太緊,主動提議要分手。

女的聽了,又哭又鬧指控男的欺騙她的感情;這事愈鬧愈大,鬧到雙方家長親友出面介入,女的不想分手,仍強烈指控男的始亂終棄,但男的從頭到尾沒說一句道歉,只說他發現兩人個性不合,純粹就是這樣,沒有欺騙和抛棄。

然而,女的一直哭鬧,雙方家長也被搞得一頭霧水;這時,女的想到一招「以退為進」,突然溫柔地說:「我知道你還是愛我的,就看在你以前對我這縻好的份上,只要你承認是欺騙我的,跟我說聲道歉,我不會和你計較,也不會再糾纏你,我會成全你的想法....」

這話一出,男方家長認為這是女的要自己兒子一個台階下,就勸兒子過去認錯道歉。這時,男的還算腦筋清楚,死也不肯道欺,直說他沒有錯為什麼道歉。

後來,雙方僵了一天,女的也累了,雙方家長各自帶孩子回家休息。

過了一陣子,由於男的一直不承認有錯,女方也沒有辦法,事情就這樣不了了之。

事實上,男孩子的「對不起」三個字,是這場鬧劇和談判的成敗關鍵;如果男的為了息事寧人脫口說出道歉,女的一定死咬這句證詞,一來證明男的確實是有欺騙在先,二來也證明男的惡意拋棄在後,如此一來,不管女的是否遵守諾言不再追究,大家在維護道德公義的立場上,一定會臭罵男的一頓,然再逼男的回到女的身邊,日後更要對她好,這麼一來,男的就永遠逃不出女的手掌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