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7 18:18:54

八月女書

以69.90令吉的價格買一本書,並不是我常會做的奢侈事。但我還是買了,本地作家鍾婷玲的《火妻》(Fire Wife)。而且買書當天現金不足,被迫同朋友借錢,有夠狼狽。

當天狼狽地購買這本精裝本小說,主要是因為見到了鍾婷玲。還有,還有,做一件庸俗事,要了作者簽名。看鍾婷玲,就知道她是個快樂女子,說話富有活力,說到盡興處還會高舉右手,手握拳揮舞。看她就像看見快樂。

然,書說的卻不是快樂事,《火妻》是許多女子的獨白,泰國雛妓對飛入玻璃展示櫃中的蒼蠅訴說夢想;日本女子的身驅成了壽司桌;台灣女子出租額頭予人打廣告;印度女子遭夫家澆火水燒死;阿姆斯特丹女子小時遭繼父強姦,這些女子的故事由寧(Nin)這個攝影師串聯起來。
旅遊,短暫的流放

書封面上,Fire Wife兩個字下面寫著,一個關於水與火的故事。鍾婷玲讓故事中的女子擁有四份水或四份火的個性。水是冷靜、沉著、拘緊;火是奔放、放任、不顧一切。

書本除了賦予女子聲音敘述自己的故事之外,也嘗試探討女性自由的可能,特別是性方面的自由。性自由不是放蕩,而是女子們忠於自己擁有四份火的個性。不如寧這般,為了好太太、好女兒的角色壓抑自己。

鍾婷玲認為旅遊是一個人的短暫流放,一種無歷史、無過去、在陌生國度無面貌的存在;她很嚮往這種短暫的流放,可以暫時卸下平日的身分角色。於是,她把書中的重要角色,寧放在這種短暫的流放,以尋獲勇氣面對自己。

我喜歡書中的許多獨白,卻認為寧最後的際遇欠缺說服力,無法打動我。反觀另一本同在八月閱讀的女書,就讓我印象深刻。那是Dorothy Allison的回憶錄《我所確知的二三事》(Two or Three Things I know for Sure)。

之前買過Dorothy兩本小說,其中一本《Bastard Out of Carolina》看了一部分,擱下了,書不是寫得不好看,只是當時注意力被岔開。讀了這本只有94頁的回憶錄,我才知道她小時曾遭繼父性侵害。她的遭遇與其小說中角色的遭遇差不多。而且,她還是個女同性戀者。

Dorothy在書中敘述了母親、阿姨的美國小鎮生活,那是許多美國女性的縮影。母親是個美麗女子,每個男人都想要得到的對象。愛情發生了,孩子懷上了,男人卻跑了。
慢慢走過傷痕

然後她寫母親去世,她發現自己與姊妹變成了母親。我喜歡Dorothy書寫母親們的故事時,溫柔:書寫自己如何掙扎走過性侵害以及性取向的故事時,剛烈。

她與母親那一輩人一樣,擁有溫柔與暴烈的性子,只是她的際遇不一樣了。她書寫了,擁有了聲音。但她與母親,以及許多世間女子一樣,都在尋找愛,而且在學習愛的過程中,她學會了面對性侵害在身心留下的痕跡,馴服了身體內的獸。

她在書中提起,有個女心理治療者曾對她公開表明自己曾遭性侵害以及是個女同性戀者有意見,人們可能會以為性侵害導致同性戀。她回答道: “如果人們真的相信強姦導致同性戀,暴力的父親會導致女同性戀,那人們會不會更熱心去阻止?”

這期寫的兩本書,都不期然說到性侵害以及遭到暴力對待的女子。有些女子或許可如Dorothy般,慢慢走過傷痕,但更多女子帶著這些傷痕過一輩子,或者在這些暴力下白白死掉。

我常常會感到一種憤怒在胸臆燃燒,為甚麼女性總是成為受害者?在戰場上受到強暴,在家中成為丈夫或父親施暴的對象。我認為女性文學最重要的地方在於,以文學的方式紀錄了這些女子的聲音,她們的故事可以流傳,而不再只是性侵害、家暴報告上的一串數字。
2007-10-04 15:29:09

塔Z,

你說得也對,好像最近女作家Doris Lessing寫的The Cleft,遭到評論人抨擊,說她的小說已經從早期意味濃厚的女性主義,轉變成偏向父權中心,這種意識形態的轉變在她的這本書上可以看得到。

我還沒有讀過這本書,但是之前讀過Doris Lessing一些小說,都覺得女性意味濃厚,讀了很喜歡。

我一直對女性文學有偏好,還真的想讀讀這本書,看看評論人說的是不是這樣。

唉,說著就扯遠了。

塔z 2007-10-04 15:02:12

除了紀錄女子們的遭遇,更應該把正面的訊息帶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