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貪污的問卷調查與事實
台灣政府貪污的問卷調查與事實
台灣政府官員貪污腐的事實如下:
2013年的《全球貪腐趨勢指數》是由國際透明組織委託國際蓋洛普(WIN/GIA),於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間,在全球107個國家,訪問114,000位民眾的一項跨國性民意調查。主要的問卷題目包括:民眾對各國內整體及各部門貪腐程度的感受、對政府反貪工作效能的評估、受訪民眾或其家人在過去一年中是否有行賄的經驗,以及參與反貪腐的意願。這項指數於2003年7月首度公布,2004年起將台灣納入評比。(國際透明組織台灣總會,2013)
國際透明組織主席拉貝拉(Huguette Labelle)指出,就全球而言,行賄在各國仍舊盛行;全球平均每四人中有超過一人在接受公共服務過程中曾經進行行賄。值得關注的是,台灣接受政府提供服務過程中,行賄情形(36%)高於全球平均(28%)。從2013年的調查分析中也發現,民眾對接受執法機關(警察機關與司法機關)的服務時,需要進行的行賄情況仍普遍存在。其中,有36個國家的受訪者把警察機關列為最常收賄的部門,有20個國家的受訪者認為司法機關的收賄很普遍。在我國,民眾認為需要行賄的機關,以司法機關的35%為最嚴重,其次則為醫療服務機關的21%(圖1)。
國際透明組織公布「全球貪腐趨勢指數」指出,我國有36%的受訪者回答與相關部門接觸過程曾行賄,法務部長曾○○
另據法務部新聞稿指出,該調查結果有疑義之處包括:1.曾行賄最高百分比為司法(35%),卻有36%的受訪者回答曾行賄,有矛盾之處。2.如果有36%的受訪者回答與相關部門接觸過曾行賄時,即約每3人與公部門接觸,就有1人曾行賄,以該調查所指之司法(35%)而言,目前檢察機關每年偵辦約40萬件刑事案件,其中約近50%為不起訴處分,其餘亦約40%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或緩起訴處分結案,起訴件數也僅10%左右,況且起訴的案件也只有1成進入深流的審判程序,縱使進入深流審判程序,也不一定要行賄法官,可見得該調查所指之36%的受訪者回答與相關部門接觸過曾行賄,與事實不符。
但法務部長曾○○
俗稱台灣法律千萬條,不如黃金一條。
檢方偵辦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涉貪瀆案,發現胡景彬不但喜歡到酒店飲酒作樂,甚至還擁有3個妻子6名兒女,而妻兒幾乎都沒有工作,但名下資產卻是更是高達新台幣3億元。特偵組經過3年蒐證,不只搜出胡景彬嚴重貪污的事實,還發現他不明財產藏在三房最多,因為三房不只最受寵,還疑似就是是白手套。檢方查出雖然三房每月生活費僅5萬元,但她與子女名下有百萬存款、千萬投資、台中市房產、住處與保管箱還有千萬現金、百萬名車,總資產1億7182萬元,而二房住在台中市七期中的豪宅,但二房因重病需人照護,因此每月生活費高達20萬元,二房與其子女名下總資產共6310萬元。另外,大房與其子名下有存款近千萬、台北市大安區與台中市房產、金塊19條、總資產9865萬元。檢方調查也發現,胡景彬妻兒名下雖擁有巨額資產,但他為支付各房妻兒的開銷,卻入不敷出,這回不只是被特偵組喻為史上財產來源不明最多的法官,老婆之多也是新紀錄。(林尚賢、徐秘康、陳建華,2013)
國際透明組織台灣總會(2013)。台灣透明組織公布2013年「全球貪腐趨勢指數」。 【新聞稿】。
謝莉慧(2013)。貪腐嚴重?法部將要求國際透明組織澄清。【NewTalk 新頭殼】。
林宏達(2011)。律師爆黑幕 比法條不如有金條。【商業周刊】。
林尚賢、徐秘康、陳建華(2013)。法官胡景彬貪污3億 三房疑為白手套。【民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