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8 21:02:57楓驊

1月11日前完成國民身分證補(換)領申請手續,以確保選舉及公民投

[記者吳富正-高雄報導]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表示,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暨全國性公民投票第3案及
第4案投票,訂於1月12日舉行投票,依規定投票時須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
印章及投票通知單等前往投票。因此1月12日投票當日,選舉人如果沒有攜帶
國民身分證供查驗,無法領取選票,且投票日當天不上班,戶政事務所無法
受理民眾申請補換發國民身分證事宜,該會特別籲請選舉人及投票權人如發現
國民身分證因遺失或照片毀損無法辨識人貌者,應速於1月11日(含當日)前
親自前往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補換發,以確保選舉及公民投票權益。

 該會並表示,依規定國民身分證遺失申請補發後,若尋獲原證,應即繳回
戶政機關依法處理,不得保留繼續使用,故持已遺失之國民身分證不得領取
選舉及公投票,請選舉人及投票權人特別留意,以免影響選舉權及投票權之
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