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4 22:12:42生活情報探長

社會福利事業及私立學校受贈土地免徵增值稅之土地展開清查作業

【生活情報-記者吳富正、吳美蘭/2013.06.04屏東報導】

 102年度社會福利事業或私立學校受贈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列管案件清查作業將自即日起

630止展開,將針對轄區內土地曾經申請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1規定私人捐贈供興辦

社會福利事業或依法設立私立學校使用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案件展開清查工作。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如清查結果不符當初捐贈之目的使用者,將依照土地

稅法第55條之1規定,除追補應納之土地增值稅,並處應納土地增值稅額2倍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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