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26 01:21:28小ㄚ頭

「貪」在國語字典或成語裡,一眼望去盡是負面意思。

如是動詞,則釋為
-愛財,不擇手段的求取財物。如「貪贓枉法」
-對各種事物不知滿足的追求。如「貪玩」、「貪得無厭」
-片面的追求。「貪便宜」

如是形容詞,則釋為
-非份的占有不應得的東西。如:「貪汙」

今日時下,大多無人不貪,只不過看無人曉不曉罷了。
而當今處處充滿著達官顯要的愛勢貪財
與平民百姓的貪財害命
這樣的新聞卻屢見不鮮
雖然有人說國民黨執政也有貪汙情事
但相較和現今民進黨比較起來
也許國民黨的手法較為高明些,且不過於急

現在終於體會為什麼有錢就移民吧!
請別責怪他們不愛台灣
而是現今的台灣讓他們愛不下去了
那我們這些平民小百姓沒錢移民怎麼辦?
人常云:「既然你無法改變環境,只好改變你自己的態度。」
我只能無奈地說:「既然如此,我們只好繼續愛台灣囉!」
畢竟,台灣還是有值得「愛」和「關心」的地方嘛!
就愛一下囉! ^-^/

上一篇:再見了! MARU

下一篇:人工除霧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