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13 21:24:47蘭花楹
六成澳洲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新聞摘譯】
在澳洲,同性戀者現今仍沒有結婚的權利。
雖不同州、領地甚至是行政區各有不同形式的同居伴侶制,讓同性戀伴侶可以此制度,在某種程度上受到類同已婚夫妻間的保障。
澳洲聯邦政府過往反對或不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多奠基於「社會大眾對同性婚姻的支持率過低」,不然則引用現用法條對婚姻的定義:「婚姻乃一男一女的結合」來宣稱同性伴侶不屬於定義中的婚姻。
但 由於同性伴侶存在於澳洲社會是不可忽視的社會事實,而澳洲法令制度的不友善,則使得這些存在於澳洲社會的同性伴侶族群受到差別待遇或歧視。在過往澳洲同志 運動的長久努力下,終於使得同志伴侶,從今年七月一日開始,除結婚權之外,可在其餘聯邦政府五八項法規中,不再因為婚姻狀態的歧異而受到歧視。
由 於這樣的歷史因素,一些民意調查機構則在六月中旬左右調查澳洲人對同性婚姻的態度。一份由「銀河民調中心」(Galaxy Research)進行的民調顯示:在一千一百位受訪民眾中,有60%的人表示「支持同性婚姻」,36%的人「反對同性婚姻」,而另外4%的人則未有定論。
受訪民眾背景資料顯示:68%的女性、53%的男性;82%的綠黨支持者、64%的工黨支持者(工黨為現今澳洲聯邦政府執政黨)、以及50%的聯合黨支持者(聯合黨在2007年前的十三年內,為澳洲聯邦政府執政黨),支持同志婚姻。
兩年前的民調數據則為:57%的人支持「同性婚姻」。
這份民調資料的出現進而為澳洲同志運動提供更強有力的證據,要求澳洲聯邦政府改變(聯邦層級的)婚姻法,以讓同性伴侶能合法地結婚。
(蘭花楹綜合雪梨各家報紙摘譯此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