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6 01:03:01阿米

健保正式停止葡萄糖胺產品

[阿米的話]
*健保正式停止葡萄糖胺產品*

維骨力和葡萄糖胺產品正式停止健保給付了, 減輕了健保負擔也讓需要的人有更多選擇機會, 相關討論已將在之前的文章討論過了, 可參考

*保護關節 - 談葡萄糖胺 、軟骨素和骨膠原*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vigors/3/1235323861/20040218004328/
*阿米除夕報導-葡萄糖胺要取消健保給付了*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vigors/3/1235047522/20040121010054/

今天只轉載民生報的報導

[阿米談新聞]
*健保正式停止葡萄糖胺產品*

「維骨力」不列藥品 健保不再給付
【記者薛桂文/報導】

廣受老人家歡迎的關節炎用藥「維骨力」,衛生署已公告將變更管理,未來不宣稱療效的產品,改以食品列管,而維持藥品類別的產品,若無法提出療效相關證明,改列為指示藥,不須醫師處方就能購服。

成分名為「葡萄糖胺(Glucosamine Sulfate或Glu-cosamine HCL、或Glu-cosamine free base)」的維骨力,堪稱骨科疾病的「明星藥」;廠商估計,國內市場每年至少十幾、二十億元,衛生機關也多次查獲偽藥,可見其流行的程度。

衛生署表示,目前核准上市的葡萄糖胺產品有30多種,都屬處方藥,須醫師處方才能用;其適應症為:骨關節代謝機能衰退引發的關節病,如頸關節炎、肩胛關節炎、膝關節炎、背關節炎、骨質疏鬆、骨膜硬化、腰痛、骨折、骨關節營養不良等。

不過,雖然許多患者都說,使用「維骨力」有助改善關節炎的不適,但其療效一直有爭議,像美、日等國就將其列為食品,而歐洲的義大利、愛爾蘭則視其為藥品;國內也有醫師認為,這種藥的療效缺乏研究,卻列為處方藥,還有健保給付,在健保財務日益吃緊下,不無浪費資源之嫌。

據了解,健保給付葡萄糖胺的條件嚴格,患者須60歲以上,且關節退化為第一、二期內,但因國內人口日益老化,退化性關節炎患者愈來愈多,使這種藥的用量年年增加,估計每年用掉健保兩億元藥費,高居用藥排行的前100名。

為此,衛生署藥政處日前研商後,決定比照維他命的管理方式,這類產品只要不宣稱療效,就不以藥品列管,而目前持有藥品許可證的產品,廠商須提出療效證明,否則一律改列指示用藥,適應症只限「退化性關節炎」;廠商若有意見,可在5月30日前提出文獻資料說明,否則就將依此方式管理。

由於葡萄糖胺是從蝦殼、蟹殼裡純化出來的成分,再加上鹽酸鹽類或硫酸鹽類合成,以使人體能有效吸收,安全性相當高,所以衛生署認為,即使放寬為食品或指示藥,由民眾自行購買使用,應不致有危害。

只是,改為食品或指示藥後,民眾購用雖變得方便,廠商也可廣告宣傳,市場可望變大,但全民健保勢將不再給付,患者須自費購買,必增加經濟負擔;且依高劑量維他命放寬為食品的經驗來看,產品售價可能不降反漲,消費者未必因此獲益。

【2004/03/10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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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骨力」不列藥品 健保不再給付*
http://archive.udn.com/2004/3/10/NEWS/LIFE/LIF7/18892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