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3 11:10:51苦果.

花蓮》校園霸凌 不可和解了事

花蓮》校園霸凌 不可和解了事

【聯合報╱記者洪肇君】 2009.04.20 03:28 am


花蓮瑞穗國中爆發校園霸凌事件,12名學生圍毆領有殘障手冊的智能障礙學生,雖然雙方家長達成和解,但鳳林警方主動偵辦,將涉案少年移送少年法庭處理,明確的處理態度,值得嘉許。

過去類似案例,一般人都以為傷害罪屬告訴乃論,秉持不告不理原則,只要達成和解就沒事。其實我國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傾向日本式保護主義,少年法庭對非行少年的管教範圍很廣,只要經常逃學、出入不正當場所,少庭法官都可以介入。

本案當中,12名學生毆打學弟的手段兇殘,出拳起腳還飛踢,甚至凌辱當事人自尊,打完了還要求被害人對著鏡頭道歉。將手機錄下的打人影片貼上網路炫耀,完全不知法律為何物,小流氓習氣展露無遺。

即使雙方家長已達成和解,但教育局不能對此事善罷干休,必須追蹤這起霸凌事件後續,務必從家庭與學校雙管齊下,輔導孩子走上正軌。

警方在移送少年法庭之後,未來還要運用警察權,適度警告這些孩子不得報復,預防非行少年拉幫結派恃強凌弱。總之,在純樸的瑞穗鄉間發生這種事,不可等閒視之,須持續關心,避免霸凌效應擴大。

【2009/04/2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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