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3 00:10:33★gary☆

正犯與共犯之概念

<正犯>

 

直接正犯:行為人親自實行犯罪行為以完成犯罪。〈實行正犯

 

間接正犯:行為人利用不成立犯罪之人為其犯罪工具,以完成其犯罪目的。

     〈主觀:有支配被利用者之意思。 客觀:確能全程支配被利用者。〉

 

正犯後正犯:行為人利用不知情但成立犯罪之人為其犯罪工具,以完成其犯罪目的。

 

單獨正犯:行為人單獨實行犯罪行為者。

 

 

共同正犯:

謀共同正犯

行為人與他人共同謀議,形成共同意思主體,而由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

 

實行共同正犯

行為人與他人為犯意聯絡,形成共同意思主體,並進而分擔實行犯罪行為者。

 

 

<共犯>

 

教唆犯:

教唆原無犯意之他人,促使其產生犯罪決意,進而實行犯罪行為。

被教唆犯實行正犯

 

幫助犯:

以為他人犯罪之意思〈幫助他人犯罪〉,實行構成要件以外行為,

以助被幫助者完成犯罪。

被幫助者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