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3 00:10:33★gary☆
正犯與共犯之概念
<正犯>
直接正犯:行為人親自實行犯罪行為以完成犯罪。〈實行正犯〉
間接正犯:行為人利用不成立犯罪之人為其犯罪工具,以完成其犯罪目的。
〈主觀:有支配被利用者之意思。 客觀:確能全程支配被利用者。〉
正犯後正犯:行為人利用不知情但成立犯罪之人為其犯罪工具,以完成其犯罪目的。
單獨正犯:行為人單獨實行犯罪行為者。
共同正犯:
共〈同〉謀共同正犯:
行為人與他人共同謀議,形成共同意思主體,而由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
實行共同正犯:
行為人與他人為犯意聯絡,形成共同意思主體,並進而分擔實行犯罪行為者。
<共犯>
教唆犯:
教唆原無犯意之他人,促使其產生犯罪決意,進而實行犯罪行為。
〈被教唆犯為實行正犯〉
幫助犯:
以為他人犯罪之意思〈幫助他人犯罪〉,實行構成要件以外行為,
以助被幫助者完成犯罪。
〈被幫助者為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