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27 06:38:09Taz

SF in SF – 四月末的旅行:CA (Pt 3.1)

三之一:舊金山的熱情

經過了15個小時后,飛機比預定的時間早半個小時抵達舊金山。過海關的時候得排隊蓋章接受提問。這裡,是讓我緊張的一部分;深怕不小心答錯一個問題,就會被喝令打道回府。海關官員們好像都很認真,我面前的這一位也不例外。

“請告訴我你來這裡的目的?逗留多久?”(白髮亞裔官員笑眯眯問道,果然讓我的緊張水平下降不少)
“來探望男朋友。大概逗留三個禮拜。”(我回答得很小聲—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沒開口説話)
“男友在這裡做什麽?是美國人嗎?不是啊,他才來工作不過幾個月哦,你就來看他哦?”(官員翻開護照,例行問問題—還附加私人意見)
“噢。因爲第一次來,順便到處逛逛。”(這裡我大概就臉紅了,當然除了看男朋友我也很想去迪斯尼樂園)
“第一次哦。那好,我在這裡記錄你會逗留至6個月,如果你改變心意的話(就是説如果你想陪男朋友久一點),就留下來久一點哦。” (外國人果然比較通情達理)
“不行啦,沒預算留太久啦。”(哎呀,我也想來久一點,但真的沒錢,嗚嗚)
“有什麽關係,男朋友幫你給錢不就行了嗎?”(伯伯你還真風趣哦,其實男朋友早已支付機票冷衣一大堆有的沒的了呀怎麽好意思再叫他付錢呢)

就這樣,我通過海關;一抵達目的地,馬上就感受到舊金山的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