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土壤】
20061201
想「務農」就必須「知土」,十月在圖書館借了這本書:【台灣的土壤】。
http://db.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195295
這本書算是土壤學的科普書,但還是要按耐著性子,很努力的一個字一個字讀完了一遍。通常這種時候,就發現自己沒當學者的本事,因為實在太不耐煩去記一堆名詞。
選讀這本書的動機很單純:我想認識土壤。但要從何開始認識呢?於是書本一開始先「定義土壤」,接著開始「土壤的分類」。定義、分類、命名、統計、歸納,經過這些程序來「求知」。從小我受的訓練也是如此,但此刻的我開始動搖,不論如何,這樣「做學問」,我是做不到的。
為了認識土壤,就要明白土壤的分類,本書的分類是跟著美國學者的分類法走,顯然歐洲的學者不是這樣分,更顯然的是台灣以前的學者跟著日本學者的分類法走,也不是這樣分。基於這個理由,我就快速看過一遍,還好我不當學者,根本不用去記這些分類名稱來掉書袋。
重點是美國土壤分成12類,台灣本島的土壤就存在有11類,這麼小的地方有這麼多種類的土,難怪植物或生態的種類也可以如此豐富,真不愧是福爾摩沙。
整本書最先一個觀念令我玩味:必須把土壤看成一個有機體。很簡單的一句話,我在心裡想著:怎麼看?廣義來說,土是地球地殼上所覆蓋的一層薄薄的灰,幾乎沒有中斷的包覆在地球的表面。要看它是球體薄膜算一個有機體?還是從那裡到那裡有界限算一個?如果把整個地球想像成一個人體,土壤就是她的皮膚,手腳的皮膚和腹部的皮膚顯然不同,單是手心和手背也不同啊,那整片皮膚算「一個有機體」?還是手心的皮膚就算一個?-------所以「一個有機體」這幾個字就把我自己困住了,果然如賽斯所說:語文變成了定義與限制,表達與溝通的功能被降低了。
把「有機體」這三字拋開吧,我們必須承認:一個活人的皮膚也是活的,也是有生命的。因此來理解土壤,很重要的觀念就是:它是有生命的,它是活的。
這本書的一半在介紹土壤的分類與成分,後三分之一在教導如何保護土壤,讓我眼睛一亮的是其中的觀點:為了土壤的活性,避免農藥、化肥與工業汙染是必須的,另外對於土壤的利用,還應該盡量「不犁耕」。
以下是書中原文「不犁耕的好處」:p130
1、保護土壤免強風豪雨的侵蝕。
2、下雨時降低地面雨水逕流量,減少土壤沖蝕。
3、作物殘體可截留水分,涵養水資源。
4、作物殘體分解,增加土壤有機質。
5、降低勞力、油料和農耕機械的耗損,節省成本。
6、提供野生動物棲息與覓食的場所。
7、能增加土壤中植物生長所必須的營養素,氮和碳的含量。
我特別在筆記本記下這七點好處,最重要的理由是:我找到「自然農法」不翻土整地的科學證據了。但反過來想,難道近代的農學科系不教土壤學嗎?否則為何「傳統農法」一直沒有被改變呢?
書中有一幅插圖,畫著水稻田在數排已收割後的稻叢間空隙,再次播下新的秧苗。以種稻為例,傳統農耕法在收割之後,如今是在水田播種下綠肥作物,然後等插秧之前,古時用水牛拉犁,現代用耕耘機把綠肥作物攪進土裡,整片田翻攪一遍之後,才開始插秧種新一期的稻子。
我在社大學有機菜園也是如此,已一個月沒人管的菜園,先把菜畦裡的植物先拔光,不管是先期同學的作物還是雜草,然後用耕耘機把整片園地都翻攪過一遍,然後再重新作菜畦,重新播種。現在的我在重新等菜園長雜草,免得蟲子把新種剛發芽的嫩菜吃光光。如果社大的實習農場是以教學為理由,所以整個程序要「再來一遍」,但顯然老師的用意不單是如此,因為「翻土是為了施底肥」,所以老師並未言明,如果是自己的地,沒有租約到期的問題,下一期再種新的菜是否又要重作菜畦?
我沒記下書上說「犁耕的壞處」,記憶所及,最大的壞處是「土壤底層的晶研作用」,舉例來說,一畝水田,不管是機械還是獸力,翻來翻去,最多只在翻攪表土30公分深度的土壤,水田一般都有很多水,所以根本是泥田,因此30公分以下的土壤反而會越來越緊密,變成密不透風如岩層一般,阻斷了整個土壤上下的空氣與水份的對流,久之表土這30公分的土自然就會枯竭,於是農人發現地力不肥了,不施肥再也長不出作物了。
因此我更不得不佩服「自然農法」,不必翻土、不必整地、不必施肥,讓土壤恢復活力的方法,就是把人為的干擾降到最低,但其實是最科學、最省力的農耕方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