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7 01:37:42蹤跡

談居住正義

 居住正義,在臺灣屢被討論,尤其是高房價導致許多年輕人無法負擔起購買房子的費用。無法負擔高房價的原因,除了臺灣薪資成長牛步、無良黑心企業剝削勞力外,更重要的原因是,房地產被特定人炒作與操弄。

  這些特定人,是指炒房的富人、行賄官員取得開發權的建商 、接受賄款的公務員與民選政客。炒房的富人,把房地產當成投資的標的物,拚命的收購與炒高價格,然後再調高價格出租或高價轉手,反覆操弄房價,使得有需求的民眾買不起房子,只租的起房子。

  行賄官員的建商,則是透過金錢或物質行賄有決策權的政府官員與民意代表,變更或取得土地,開發成一棟棟的豪宅,在平面與電子上行銷,強調自身的建案,地點佳,交通便捷,在加上強調鄰近捷運站,更重要的是,還說後續增值可能性高。其中,增值高可能性高是我最反感的廣告詞彙,因為這句話,完全忽視房屋的基本價值,就是居住,而非增值。

  接受賄款的公務員則是透過職權,施壓下屬,放行建商開發或取得標案,另一方面,收取建商的賄款,酒肉臭氣橫飛。民選政客,則辜負選民的期待,被建商以金錢或物質收買,協助建商取得開發權,沆瀣一氣。

  去年,臺灣曾發生建商行賄公務人員的合宜住宅弊案,就是一個例子,公務人員收取建商賄款後,圖利建商取得標案,被檢調查獲後,相繼身陷囹圄,為他們的惡行惡狀付出一些代價。

  居住正義,對政府而言,不單單只是紙上的一個抽象辭彙,而是臺灣社會亟需解決的問題。政府不是只會偶而喊喊,要讓年輕的人買得起房子,而是要有所作為,透過更具體的政策,消弭弊端與增進實質居住正義。

  看到一則香港的新聞,報導在當地一坪套房租金近萬,床鋪竟在馬桶上方。把房子隔成一坪出租,除了公共安全的疑慮之外,以這種方式收租獲利,這種行為是身為人可以做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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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1坪套房租金近萬 床鋪竟在馬桶上方(2015年3月16日臺灣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international/20150316/575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