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28 17:26:10toto

「95年總額支付制度專業自主事務委託契約」










「95年總額支付制度專業自主事務委託契約」

1. 95年委託辦理事項較94年增加許多,但95年預算金額卻較94年減少,顯不符委託精神,醫界建議依據委託事項內容,確實編列預算金額。
2. 依據健保局提出之契約版本「當契約有爭議時,依健保局解釋為準」,該規定顯然不符合公平誠信原則,醫界建議應由雙方協商議定之。
3. 依據健保局提出之契約版本,該局擁有二分之一的審查醫師推派權,該規定顯違反總額專業自主委託精神,醫界建議依據94年模式,回歸專業自主,由醫界推派審查醫師。
  中央健保局劉見祥總經理回應表示,醫界所提
第一點: 涉及該局預算已遭立法院凍結多年,醫界建議將再攜回局內研議;
第二點: 該規定係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勞務契約範本訂定;
第三點: 則是依據民間團體及部分醫師質疑有關審查醫師之公平公正性而為之修正,請醫界再研究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