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14 19:50:29小臻

被點名

點名規則:

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 Blog 寫下自己的答案,

然後丟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的問題,仍然組成 20 個問題。

傳給其他 8 個人,列出其他 8 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

還要到這 8 個人的 Blog 裏留言通知對方→你被點名了…

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完成遊戲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

這 8 個人要在自己的 Blog 裏註明是從哪裡接到的,並且再傳給其他 8 個人,

讓遊戲繼續下去,不得回傳。被點到名字的人將會得到大家的祝福,

並且所有美好的願望都會在不久的將來實現。
- - - - 開始 - - - - -
01. 你認為分手後的男女朋友還能做普通朋友嗎?

A: 可以吧

02. 最近最鬱悶的事?

A: 沒有耶

03. 擬現再最想做的一件事情?

A: 打球打好

04. 最近最快樂的事情是什麼?

A: 比賽得冠軍

05. 遇到機車的同事,你會怎麼辦?

A: 叫她別這樣

06. 最喜歡什麼樣的異性

A: 陽光男孩吧

07. 說出點你名的人的 3 個優點。

A: 很好的老師 會交我們怎麼做人 會交我們打球

08. 最討厭什麼動物

A: 蛇...等等

09.如果你得家人突然離開妳你會怎麼辦

A:很難過 會很想ㄊ們

10. 你覺得什麼樣的男人最討厭?

A: 很黏人的人吧


11. 你(妳)現在最想做的事?

A: 把球打好 好好孝順父母

12. 愛情、親情和友情你最重視哪個?

A:親情吧

13. 忘記一個人需要用多久的時間?

A:看是怎樣的人

14.18歲的生日,你怎麼過?

A:和大家一起過吧

15. 會跟說話賤的人做朋友嗎?

A: 不知道

16.最不能忍受你<妳>的另一半做什麼事~讓你會很討厭?!

A:不知道

17. 朋友眼中怎麼看你自己??

A: 不知道


18. 你最痛很自己哪一點?

A: 太過於幫助別人吧

19. 當你知道你要開始寫點點名時的感想?

A:把想說的說出來

20. 2008年的希望?

A: 希望自己的球技可以變好 希望學業可以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