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7 09:39:34Kouji
《初戀異想》
要針對短篇小說集寫些感想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非是像Milan Kundera的《好笑的愛》或Italo Calvino的《短篇小說集》這樣在出版之初就已經依照作者的意圖進行編排的作品,在這種情況下,也許還可以從整體結構上來談談整本小說集,但即使如此,短篇小說集仍舊會有個別的幾篇小說是特別值得提出討論的,而沒有明顯特別編排意圖的小說集(所有的選集的編排必定是有意圖的,也就是作品的前後順序都是經過考量後的結果),如果只是單談其中的幾篇,感覺似乎有些薄弱,而且容易有見樹不見林之譏。
這本小說集收錄了八篇短篇小說,被收入商周出版的「當代暢銷小說 異色電影──另翼文學」系列中,側文本強調這本書「融合恐怖元素與超現實寫作,震撼性直逼史蒂芬.金的小說」;譯者的導讀也說這些小說的描述手法「篇篇驚人」,但也許是時代的變化(此書出版於1975年,中譯本出版於2003年),也或許是個人閱讀口味的輕重不同,但多少仍覺得這宣傳有點危言聳聽的誇大之嫌。
在八篇小說中,有四篇(〈自家做的〉、〈最後的夏日〉、〈初戀異想〉以及〈化裝〉)是以十幾歲的少年為主角的,尤其是〈最後的夏日〉以及〈初戀異想〉兩篇,更讓我聯想到台灣在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盛行,時至今日仍常出現的、我稱之為「童年往事」類型
的電影、小說或劇本,內容多是以導演或編劇自己青少年的經驗為本;這樣的類型原本非常普遍,以小說來說,許多作家的第一本小說都是以自己年輕時的經驗來創作、鋪陳的(Susan Sontag的第一本小說"The Benefactor"算是有意的例外),但在台灣,由於這一類型因為少數幾部作品曾經得到叫好又叫座的成績而受到注意之後,便成為一拍再拍的類型。
然而,所謂的「類型」只是一種用來分類操作的概念,重要的是所要傳達的主題以及如何傳達的敘事手法問題,並不是只要是關於童年或是學校生活便能成為好的作品;其次,「童年往事」類型作品如果訴諸某種共同經驗或回憶,是很容易得到觀眾讀者的情感涉入與共鳴的,但如果這種經驗或回憶是有時間性的,那就成了這類作品的侷限所在。試以同樣都是以「最後的假日」這樣的題材來描述一段青少年時的經驗的作品為例,吳念真的〈抓住一個春天〉談的是一群高中生在準備聯考之際,在一個風光明媚的日子裡相邀逃課(補習班的課)到陽明山一遊的小品。對當年要讀大學只有通過聯考一途的讀者來說,對這樣的題材是很熟悉的,其中的感受也是很能體會的,但若是到了新一代的讀者手上,多元入學方案已經讓許多學子不知聯考為何物了,而超過100%的大學聯考入取率,更讓這些年輕的讀者不解何以這一個春天有那麼大的意義。
這本小說集裡的〈最後的夏日〉講述的也是一段童年夏日時光的經驗:主角12歲,過了這個夏日之後,他便要到瑞丁上中學,在這個最後的夏日裡,他認識了來他和哥哥住在一起、具有某種公社性質的房子的一位很胖的女人珍妮,珍妮逐漸代替了他因為車禍死去的母親的地位,在這個夏日裡,他們逐漸培養了感情,卻在開學的前一天,珍妮因為翻船而溺斃。
同樣都是以一個(青)少年在一個特定的時間裡發生的故事的類型,同樣都採第一人稱視角,讓讀者可以隨著主角「主觀的」敘事而逐漸進入主角的生活與感情。但兩者之間卻存在著一個根本的差異,這個差異便使得整個小說的tone呈現出不同的色調,這個差異便是主題訴求的側重不同。
簡化來說,〈抓住一個春天〉(以及台灣同類型的許多小說、電影或劇本)訴求的是一種「特定的經驗」(即使這個忙裡偷閒的經驗可以套用在許多不同的情況下),而〈最後的夏日〉探討的則是一種「人的處境」(即使這個處境可以發生在不同的時空中)。這個簡化了的區別,很可能便是何以台灣的「童年往事」類型作品一直未能有更大突破的原因,而這也是上面所說吳念真的這篇小說的視野較為侷限的原因。
〈初戀異想〉講的也是一段夏日時光中,一位17、18歲的青少年與女友同居時發生的故事,雖然一開始作者製造的懸疑氣氛──主角在與女友做愛時的幻想與現實牆壁裡的抓牆聲同時出現──頗讓人期待「異想」的超現實結果,但實際上只是一隻碩大的老鼠作為一種象徵意義而出現(這又是出版社誇大宣傳的一例)。
無論是溺死或是瘋狂作愛時老鼠伴隨,這樣的經驗反而比不上補習班翹課的經驗來得普遍,但當作品的訴求是一種處境的時候,它在表面的故事下面便產生更多的東西,讓觀眾讀者能夠有更多的情緒感受與思考;而單單只是訴諸曾經可能共有的經驗(但若未能含有更多的內容),就很容易流為回憶的短暫召回,之後便空無一物了。
這裡並不是在批評吳念真的這篇小說,而是試著回答自己多年來的疑問:何以台灣無法出現像楚浮(François Truffaut)《四百擊》(
Les Quatre Cents Coups)這樣的作品?何以台灣「童年往事」類型的作品跳脫不出它的限制?
集中篇幅最短但也最有趣的一篇是《考克爾在戲院〉。小說描述的是前衛藝術家傑斯敏正在排演的一齣舞台劇──十對男女在舞台上交媾的戲。這是一場高尚的演出,從背景音樂的歌詞裡可以看出來:
「好,你們聽過性──行為的隱私,
我跟你們講,事實上是,
橫──跨──整個國──家
是進──出一──二──三大交配時間。」
可見這是一齣關於性與國家的政治戲劇,所以無論是導演還是舞台指導,都是非常一本正經地在調整演員的舞台位置、表情、與音樂配合的動作,在這樣嚴肅的排練情境中,忽然在最後方的一對男女開始真正做起愛來,而且不管怎樣斥喝都停不下來,這時該怎麼處理呢:強迫拉開他們?讓他們做完愛?
這已經是一幕荒謬的喜劇了,但作者還沒罷手。
導演選擇讓兩位演員做完愛,所有人只好在旁邊觀看並等待(別忘了,這時還有雙方做愛的呻吟聲),等到做愛結束,女演員羞澀地跑進後台,導演又好氣又無奈地問男演員叫什麼名字,男演員回答:考克爾──Cocker(cock[陽具]+er[者])。
這是整本小說集中最成功的短篇小說,篇幅精簡、轉折急轉直下、文字遊戲巧妙,既給予所謂的前衛藝術重重地嘲諷,又留下了意猶未盡的笑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