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0 08:00:00Tinkle

「大人不會找孩子幫忙!」機會教育從小教



我們常說理財從小開始,學音樂、學才藝…學任何事最好都是從小開始,但其實很多看似「小事」的事,也該從小開始,尤其有遇到就要機會教育,不要錯失良機。

最近有一則新聞報導一名國中生被路人騙了1000元,媽媽沒有責罵,反倒給他一次機會教育(新聞報導:國三兒借陌生人1000元!在還錢地點「傻等半小時」,母1舉動眾人讚爆),最終媽媽說:「我幫你出500元,但是善良之前要先學會保護自己小心求證,所以你自己出500元。」



我先肯定媽媽把這件事轉為正面,但相對的,在這件事背後,我也看出幾點疑惑:

一、國中生為何隨手就有1000元可借?就算有(比如零用錢),為什麼會認為可以說借就借,而且是借給不認識的人

二、這件事該教育,但怎麼會國三了才知道?應該國小就要教了。

三、媽媽幫他出500元這個舉動,我不知該說對或錯,但我覺得,對於孩子的教育,實質上沒有太大幫助(孩子會不會覺得:只要我是出自好心,就還是會有人幫我彌補。又或者覺得:反正出事了還有媽媽會幫我。)。

我曾看過一篇文章(很久的文章了,也許不少人都有看過),一位媽媽教小孩保護自己,不要隨便跟陌生人走,於是告訴他:「真的有困難時,大人不會找小孩幫忙。」(詳全文>>「大人不會找孩子幫忙!」面對這4種情況,請務必收起你的善良)孩子謹記這個道理,後來遇到人口販子來拐騙小孩,因此逃過一劫。



同理,那位30多歲的路人小姐說錢包被偷了有困難,第一時間怎麼不去找警察站務人員甚至鄰里長等公家人員幫忙?或是找其他大人幫忙,也是可行的呀!這個理由其實破綻百出。

而且說真的,「1000元」不是每個小孩身上都有的(那孩子家境應該不錯,所以身上隨手就能掏出1000元,而且有丟失1000元的本錢,像我家就沒有,若是國中時的我弄丟了,一定被打罵到爆,半個多月的餐費都沒了),就算不是1000元,真正有急用的大人,是不太可能找身上可能只有幾個錢、甚至沒有錢的小孩借錢的!這位天真的國三生,怎麼會不明白國小生都該懂的道理呢?

再者,他借了錢的當天,為何沒和父母說?雖然都國中了,也不必事事和父母說,但畢竟這不是一件平常的事。況且1000元不是小錢,而且錢也不是他自己賺來的,這樣大手大腳的給出去,我看了心中可是滿滿的擔憂。


現今的孩子比起上一代已退化不少,大人也是,大學生有如國、高中生,成人幼稚化的現象更是明顯,甚至被戲稱「30歲還沒斷奶」,更何況一個國三的孩子。

我認知中國三的孩子,已經算是很大了,是個小大人,即將為「成為大人」進入準備階段(高中三年),所以面對國中的學生,我總是特別在兒童節當週的課程,問他們:「你們知道接下來的連假是什麼日子嗎?」

孩子們會說兒童節和清明節。然後我會說:「對,但老師不能祝你們『兒童節快樂』,當然也沒人在祝福『清明節快樂』的啦,所以只能祝你們『連假愉快』。」

孩子們就會問為什麼。我回答:「法律規定,未滿12歲才是兒童,你們都已經超過12歲了,所以不是兒童。你們是青少年,是小大人,你們這個時候已經懂事,不再是懵懂無知的小朋友,而且你們也不想被當小朋友吧(笑)~國中是很重要的時期,開始要大量學習、充實自我,因為接下來的高中三年,就是要為成為大人做準備,會有更多更重要的事要學,所以你們這個時候等於是在打基礎,高中才能進一步延伸,大學時就是成年人了。」

這也是為什麼我覺得驚訝的原因,當事人是國三,不是國一,國三是即將踏入高中生活的年紀,甚至,都快可以結婚生子了(民法規定:訂婚為17歲,結婚為18歲)。


也有其他人說:「借1000元給陌生人太多了,100、200元就好。」

也有人說:「這個應該報警處理吧!支持善良,但也要教如何處理詐騙。」

也有人稱讚:「孩子有愛心,但小心不要被濫用了,媽媽也有智慧,順道機會教育。」

 

上述有的說得對,有的不完全正確。

首先,面對陌生人,而且是成年人求助於未成年的人情況下,就很有問題,所以借多借少不是重點,因為根本就不該借。


即使是成年人的我,面對路上突如其來的陌生人開口借錢,我都說:「我只有(悠遊)卡,你要不要去前面警察局尋求協助?」若在車站、捷運站(此事件當事人就是在捷運站遇到這事的),我會說:「你可以找站務人員,他們會樂意協助你。」

我們用一下同理心想想:如果是我們自己遇到東西被偷,第一時間怎麼可能是找路人、而且是小孩借錢呢?一定是去找警察、站務人員或者鄰近店家幫忙。所以這樣一想,就會知道這是不合理的謊言,還談論什麼借多借少呢!

這也是為何同理心比同情心重要的原因之一。光有同情心,可能反倒做了不好的事;但同理心可以讓自己更理解事情脈絡以及推敲出合理的判斷,才是真正對人對己都有幫助。

再來就是,善良是有正向價值的,沒有價值的善良,不是善良,那叫做「被利用」;善良是有底線的,沒有在不合情、不合理的情況下存在的善良,那叫「濫好人」。


我只能說那孩子有憐憫之心,至少他的心是柔軟的,但懂得憐憫他人不見得就是善良之人,善良經常是伴隨著智慧勇氣,才不會「好心做壞事」,導致害人或害己。

「機會教育」不是完全得等自己發生了才去學才去教,而是平時看到、聽到,即使是別人遇到的事,也是能學習的,那也是機會教育。在台灣,詐騙之事層出不窮,從我小的時候就聽爸媽說台灣是「詐騙及仿冒王國」(這是真的,只是後來中國崛起,「青出於藍」才蓋過台灣以前的「惡名」),所以要機會教育的話,實在有太多機會了,怎麼孩子都這麼大了,才讓他知道這種事情呢?

如此說來,那孩子是不是有其他更多該知道卻不知道的基本常識?對社會的警覺性也不足,這也真令人擔心呢!所以我覺得家長帶著孩子報警處理,可能會比出500元效果來得好。

騙人的人固然不應該,但缺少保護自己的警覺心也不妥。相信這個社會上不只是那個孩子,其他國中生、甚至高中生、大學生,也可能並不知道「大人不會找孩子幫忙」之類的道理,而錯失正確的判斷。

這也顯示出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的不足,我們教孩子考高分、進好學校,但有教會他們保護自己嗎?好像有、又好像不夠。一般大人總有個通病:以為孩子不知道的,其實孩子知道;以為孩子知道的,可能他們並不知道。於是,我們的教育停滯不前,因為方向錯了,重點也弄錯了,素質自然難以提升。

面對孩子,不要只在意「吃、喝、玩、樂」,也不要只在乎「考幾分」、「第幾名」,而是該時時思量:他們準備好長大成人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