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不只是工具~漢字的心意
多年前我曾寫過【正體漢字是世界文化遺產】這篇文章,裡頭提到正體漢字足以被稱為世界遺產的原因,就在於它是世上唯一能表現出「圖象」,也能找出淵源的文字,有別於一般如英文、法文、拉丁文、韓文等只有「聲音」的文字。然而,還是很多人沒看到這樣的價值,在長久以來的「繁簡之爭」、「正殘之論」顯而易見,我們在談論這個問題時,應該把政治立場撇除,就事論事,就會發現合理的答案。
「親不見,愛無心」也許有些人看過這段話,講的就是簡體字不包含漢字原意的缺失,不過也有人反駁繁簡體文字本是同時存在的,自古以來就有簡體字的使用,為何要貶簡捧繁?NO、NO!這樣說就偏了,其實不是要貶簡捧繁,而是看使用上的意義。
打個比方,一個人有正式的姓名(報戶口及證件上所示的法律上承認之姓名),也有小名、綽號或暱稱等等,這些都是指「這個人」,但是你不能用拿小名、綽號、暱稱來取代正式姓名,說它們與正式姓名同等。
舉例:王小明是正式姓名,綽號是阿狗,家人叫他阿弟仔,女朋友對他的愛稱是明明,但在法院、戶政機關等各式單位的稱呼(包括口頭或文書)都只會也只承認「王小明」這個正式姓名,不可能法院寄了通知,收件人上面寫「阿弟仔先生」或「明明先生」,就算不是公家單位,一般人也不會把小名暱稱作為對外的正式使用稱呼。
這樣的邏輯再套用漢字上,正體字=正式姓名,簡體字=小名、綽號或暱稱,它們的確同時存在,一如繁簡體字自古同時存在是沒錯的,但是,簡體字的作用在於快速簡單,也就是僅當作「工具」,不用講求什麼意義,平時私下這麼寫沒關係,但在搬上檯面時,唯一公認的就是正體字,就如同你被警察開罰單時,你收到是給「王小明」的罰單,而不是給「阿弟仔」的罰單。
正體字之所以為正體字,就是因為它是正式使用的,還有就是,唯有正體字,才能尋出創字淵緣,這一項是重大價值的所在。
人會使用簡體字,就只是把字當作「工具」,只求快速簡單好上手,這樣就夠了;但正體字不一樣,它是最初原原本本的樣子,是有畫面、有意義的,就好比你畫了一幅「美好的家」,結果你畫的房子卻被拿掉窗戶、少了門、連陽台都不見了,人家對你說這是「簡化」,可是也就失去了「美好的家」的意象。
正體字一旦被簡化,就失去圖象意義與價值,只剩下「工具」的用途了,這也是我不喜歡用「繁體字」這個詞的緣故,因為「繁」帶有過多、多餘的意思,其實它沒有多餘,它是原本的樣子,反倒是簡化後變得殘缺,因此才會衍生出「殘體字」這個詞。有的人覺得「殘體字」似乎有貶義,就我看來,它的確是殘缺的,這是事實,就如我說「正體字」,也沒有褒貶之分,會那樣想偏的人,大多是沒有弄清文字本身的意義及價值,才會自以為的高舉簡(殘)體大旗,試圖與正體字平起平坐、甚至取而代之----中國的做法便是取而代之,這也是站在中華文化立場下,一直無法認同的事。
任何一個國家想將簡體字作為正式文字,是各自的選擇,但請不要說自己是「正宗」、是「源頭」,因為這並非事實,不能扭曲,就好比小三可以扶正,但不能說自己一開始就是原配。簡體字充其量只是「工具」,沒有意義,在使用上確實快速簡便,但在文化教育上卻是萬萬不可用。學習簡體字,只是學會一項工具,學會的是「寫字」,但學習正體字,學的是歷史、是文化、是生活,兩者用意大不同,所以別再混淆了。
感恩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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