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24 20:55:19小胖

│是「喜歡」 還是「愛」呢?│

愛和喜歡,其實大家知道不同。不過兩者也有相當微妙的關係。

除了「一見鍾情」所有的「愛」都是從「喜歡」開始的。不過要在一起,要能長久,光是「喜歡」是維持不了多久,得要憑藉「愛」的深度,來醞釀和決定時間的長度。

喜歡一個人很容易,無論是外表個性,只要頻率對了,就很容易喜歡對方。很多時候,說穿了,「喜歡」只是一種「感覺」。感覺淡了,自然就不再喜歡,也容易漸行漸遠。

兩個人在一起,很多人不清楚,究竟是「愛」還是「喜歡」,也無從判斷。一個人究竟是可以「喜歡」很多人,還是「愛」很多人呢?我相信是前者。因為愛,是一件生命中多麼重要的事情,也是燃燒生命換來的感動。

除了包容體諒,無怨無悔的付出,永遠希望對方過的比自好,也深信自己是唯一能帶給對方幸福和快樂的人,甚至可以說是犧牲奉獻,支持對方所有的決定,努力成為對方心裡的支柱,能夠面對生活中所有的喜怒哀樂,包括過去、現在與未來。

這些,不是說「喜歡」一個人,就能做到的。更別說,是喜歡很多人了。

很多人在交往階段,戀情就遺憾地夭折,可能只有幾天,或是幾個月,當「喜歡」無法進階到「愛」的程度,時間總是很殘忍,適不適合,總會給個標準答案,沒有轉圜。

那麼,自己還是應該要清楚,究竟是「喜歡」對方,還是「愛」對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