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3-84剛柔經權
白話醫道還元
卷三葯法闡微詳解-84【剛柔經權】
水性有吉亦有凶,合用則化凶為吉;火氣或和又或戾,得宜則因戾見和。
【原解】
呂真人曰:何謂水性有吉亦有凶?蓋藥品中禀水性而生者,多系滋濕之物。論其吉則枯木有時回春,旱乾賴他濟渴,無根狂炎得此則息。此中妙用,不可勝紀,皆謂之吉。
言其凶則禀水性而生之物,易長水濕,謂之凶。故獨云有吉亦有凶。究之凶即隱寓于吉中,然吉既有凶,何以可用?要在合用。如篇內言用水之法是也。
法既調之使合,則水性之物益水而不生濕,則兇者亦吉。故曰“化兇為吉”。即如水氾患腫,本來忌水濕之物,然遇陰海虧歉而水氾者,得水濕之物,反能為功。但用法須有節度,不可使之窒塞耳。舉一便知此中之妙用。
何謂火氣或和又或戾?火氣者,即藥品中禀火德之物也。其中有禀火而兼水者,有火而兼土,有火而兼木金者,其火之性為稍和。
至於純禀火德者,則烈甚,謂之戾。以一火性之物而兼眾氣,用法各因其所宜以施之。和者,固常覺其和,然有時人當火德大敗之秋,非極烈之將不能復其中原。若畏其戾而不敢用,遲疑反至害事。此即大敗求良將之意也。
和與戾惟相其宜,果得其宜而用之,和者固和,即戾者亦何嘗不和。蓋火德撲滅時。必有此剛戾,始能回既倒之瀾,是戾而后和也。故曰因戾見和。
此一節上言柔,下言剛。于剛柔中自寓經權,以結上水火二宮之意。
【白話解】
何謂水性有吉亦有凶?蓋藥品中禀水性而生者,多系滋濕之物。論其吉則枯木有時回春,旱乾賴他濟渴,無根狂炎得此則息。此中妙用,不可勝紀,皆謂之吉。
什麼是水性有吉亦有凶?藥品中禀賦水性而生的,大多屬於滋潤潮濕的物品。說到這些藥品吉的地方就是有時可以讓枯木回春,乾旱要依賴水來救濟解渴,無根的狂火得到水則息滅。這其中的妙用,不能逐一記述,都稱為「吉」。
言其凶則禀水性而生之物,易長水濕,謂之凶。故獨云有吉亦有凶。究之凶即隱寓于吉中,然吉既有凶,何以可用?要在合用。如篇內言用水之法是也。
而水性的藥品凶的地方,就是容易助長水濕,稱為凶。所以特別說「有吉亦有凶」。推究它的凶就隱藏在吉之中,然而吉中既然有凶,為什麼還可以用呢?使用時機要用的合宜。就如篇內所說的用水的藥理。
法既調之使合,則水性之物益水而不生濕,則兇者亦吉。故曰“化兇為吉”。即如水氾患腫,本來忌水濕之物,然遇陰海虧歉而水氾者,得水濕之物,反能為功。但用法須有節度,不可使之窒塞耳。舉一便知此中之妙用。
藥理既然經過調理使它合宜使用,則水性的藥物,能助長水氣而不生潮濕,就算凶的也會變吉。所以稱為「化凶為吉」。就比如腎水泛溢造成水腫,本來就忌諱使用水濕的藥物,然而遇到陰海虧欠而水氾濫的,得到水濕的藥物,反而能建立功效。但使用的份量必需有所節制,不可以使它窒塞。舉一個例子便知道這其中的妙用。
何謂火氣或和又或戾?火氣者,即藥品中禀火德之物也。其中有禀火而兼水者,有火而兼土,有火而兼木金者,其火之性為稍和。
什麼是火氣或和又或戾?火氣,就是藥品中禀賦火德的物品。其中有禀火而兼水的,有火而兼土,有火而兼木金的,這些藥品的火性比較緩和。
至於純禀火德者,則烈甚,謂之戾。以一火性之物而兼眾氣,用法各因其所宜以施之。和者,固常覺其和,然有時人當火德大敗之秋,非極烈之將不能復其中原。若畏其戾而不敢用,遲疑反至害事。此即大敗求良將之意也。
至於禀賦純正火德的藥品,藥性就非常的剛烈,稱為「戾」。以火性的物品而兼其它的氣,使用的方法也各因它合宜的地方而使用。和,固然常覺得它和緩,然而有時人正當火德大敗的時候,沒有極烈的將領(這裡指君藥)不能收復中原。如果害怕它的烈性而不敢使用,遲疑反而導致壞事。這就是大敗的時候要尋求良將的意思。
和與戾惟相其宜,果得其宜而用之,和者固和,即戾者亦何嘗不和。蓋火德撲滅時。必有此剛戾,始能回既倒之瀾,是戾而后和也。故曰因戾見和。
和與戾必需審視它合宜使用的地方,如果能使用得宜恰到好處,和緩的藥品固然能達成和諧,就算是使用剛烈暴戾的藥品也未必不能和諧。因為火德被撲滅敗壞的時候。必需有這味剛戾的藥品,才能挽回危險的局勢,這就是先剛戾而後和諧的意思。所以稱為「因戾見和」。
此一節上言柔,下言剛。于剛柔中自寓經權,以結上水火二宮之意。
這一節上半段論述「柔」的藥理,下半段論述「剛」的藥理。水性柔軟,有吉有凶,火氣剛烈,或和或戾。於剛柔的藥理中自然隱寓著常規與權宜變通的方法(常法與變法),以總結上文水、火二宮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