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健保小組表示,立法院雖已通過二代健保法案,但是施行細則還在商討,行政院也尚未確定施行日期。不過,可以確定的是,未來保費將納入股利、年終等收入以擴大費基,而對僑民參加健保的資格也將從嚴限制,落實公平健保的理想。
依現行健保法規定,健保保險人出國六個月以上者,可以依法停保,只要從返國日當天辦理復保,即享有健保資源。也讓許多僑民實際上不住台灣,在碰到需要花大筆醫療費用治療時返國就醫,享受低廉保費帶來的保障。
對此,健保小組表示,社會上對僑民這種「出國停保、返國復保」的情況有不同看法。資料也顯示超過八成的回國僑民動用健保看病,其中花費健保資源中,有三成更是用於牙齒與口腔疾病治療。因此,二代健保施行細則正在研擬是否保持「出國停保」的機制。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若僑民從未取得戶籍,二代健保上路後,參加健保的門檻,將從在台設籍至少四個月提高到六個月。而兩年內未有健保加保紀錄者,也同樣必須在台設有戶籍六個月後才能加保。
健保小組解釋,全民健保除了為社會福利的一環以外,也屬於強制險,所以只要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者都必須加保。而同樣的,若離台超過兩年以上,因為會被戶政機關除籍,自然也喪失被保險資格。
也就是說,在沒有出國停保機制下,僑民若想要參加健保,至少兩年之內要回台一次,維持戶籍,並且持續繳納保費。僑民若離台超過兩年,返台也無法立即參加健保,因為已喪失資格,必須等待六個月的「合格期」。
不過,健保小組指出,國際勞工公約規定,凡合法取得居留的勞工均可享有居留國福利。所以,僑民若決定搬回台灣,並且找到工作,雇主就有義務幫僑民加入健保,不受六個月合格期的限制。
那是否會造成返台僑民虛掛在友人公司當員工,造成「假工作,真納保」的漏洞?健保小組表示,凡是法律都可能有缺失,除了民眾要秉持良心以外,健保局會不斷研擬對策,希望維持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