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7 22:13:19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102/10/07-營利事業決清算申報可採用媒體辦理申報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免費稅務諮詢
TEL:(04)2317-7317       0982-920778 

102/10/07-營利事業決清算申報可採用媒體辦理申報

營利事業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可採用媒體辦理決、清算申報。
   
依據稅法規定,公司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應於截至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之日止,辦理當期決算,並於主管機關核准文書發文日之次日起45日內,辦理決算申報;清算期間之清算所得,應於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辦理清算申報。

自102年7月1日起,決、清算申報案件,已可採用媒體辦理申報;營利事業應於決、清算申報期間內,檢齊相關文件及媒體檔案光碟片(磁片)辦理申報。但逾期申報案件仍應採用人工方式辦理決、清算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