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2 09:05:14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102.4.12申報扶養大陸地區配偶的父母,應檢附那些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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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12 申報扶養大陸地區配偶的父母,應檢附那些證明文件?
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扶養大陸地區配偶的父母,要檢附「大陸居民身分證影本」及「當年度親屬關係證明」供稽徵機關核認。
「當年度親屬關係證明」是由大陸地區公證處所核發的公證書,且經過「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後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