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5-16 21:52:45尚未設定
「澎湖之美」攝影比賽活動
【記者陳永固報導】由交通部澎管處主辦的「澎湖之美」攝影比賽活動,已自即日起開始收件,歡迎鄉親及愛好攝影藝術者,踴躍送件參與。
澎管處表示,為推介該處多年來之觀光建設成果,行銷遊憩地點與旅遊設施並展現澎湖自然景觀與人文風情之美,以及配合該處成立五週年慶活動,特別舉辦該攝影活動,歡迎鄉親踴躍參與,共同發掘澎湖之美的地方特色。
活動主要之參加辦法如下。一、作品攝影時間限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八十九年六月廿日止。二、主題限澎湖地區內有關澎管處觀光建設設施、自然景觀、人文風情及動(植)物生態等。三、作品規格限以光面相紙放大長邊十吋之彩色照片,同時並將作品底片自行裝袋黏貼於照片背面;不得護貝、框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及彩繪等,張數不限、連作不收。四、參賽作品須詳填參加表,並浮貼於作品背面。五、收件日期至六月廿日止,親自送達或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均可。
該活動之獎勵則包括: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三萬元;銀牌獎二名,各得獎金一萬元;銅牌獎三名,各得獎金六千元;優選廿名,各得獎金三千元;各得獎者並可獲頒一禎獎狀。詳細活動辦法請洽澎管處遊憩課(○六-九二一六五二一轉二四一)王國裕先生。
澎管處表示,為推介該處多年來之觀光建設成果,行銷遊憩地點與旅遊設施並展現澎湖自然景觀與人文風情之美,以及配合該處成立五週年慶活動,特別舉辦該攝影活動,歡迎鄉親踴躍參與,共同發掘澎湖之美的地方特色。
活動主要之參加辦法如下。一、作品攝影時間限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八十九年六月廿日止。二、主題限澎湖地區內有關澎管處觀光建設設施、自然景觀、人文風情及動(植)物生態等。三、作品規格限以光面相紙放大長邊十吋之彩色照片,同時並將作品底片自行裝袋黏貼於照片背面;不得護貝、框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及彩繪等,張數不限、連作不收。四、參賽作品須詳填參加表,並浮貼於作品背面。五、收件日期至六月廿日止,親自送達或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均可。
該活動之獎勵則包括: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三萬元;銀牌獎二名,各得獎金一萬元;銅牌獎三名,各得獎金六千元;優選廿名,各得獎金三千元;各得獎者並可獲頒一禎獎狀。詳細活動辦法請洽澎管處遊憩課(○六-九二一六五二一轉二四一)王國裕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