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3 17:44:12queen

夢相異

   

 

透天,是他說要住的房屋類型。

大樓,是我想住的房屋類型。

房子要登記在我名下,那是我們的共識。

我完全不想住透天。

他完全不想住大樓。

這點上我們沒有共識。

我們一起能多久?

我要放棄我的堅持嗎?

如果我一個人的話,我住什麼透天啊!

誰幫我收郵件?在一定時間內倒垃圾?

更重要的是……我老了時,還得爬樓梯?

還有萬一我獨居掛點了,誰來發現我?

如果我住大樓的話,至少收管理費的人會想來找我吧!

至少丟垃圾的時間自由點,郵件也不會因為上班而沒收到得跑去領。

雖然台南的透天比新竹或台北要便宜多了,可我還是負擔不起。

而且我要平面就有25坪以上,不要直立才有!

台南的大樓最便宜的話一百萬左右就有了,挑好一點的也在二百萬五十上下。

新成屋就不用想了,買了只會跌,而且住戶和管理都未明。

我習慣市區,想住熱鬧點的地方。我們想住的完全不同。

有能力買房子的只有我,所以我覺得房子應該由我來決定!

 

我在計劃犯下背著他的罪名,不是要找別的男人,而是一個居所。

 我真自私呀……我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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