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3 17:44:12queen
夢相異
透天,是他說要住的房屋類型。
大樓,是我想住的房屋類型。
房子要登記在我名下,那是我們的共識。
我完全不想住透天。
他完全不想住大樓。
這點上我們沒有共識。
我們一起能多久?
我要放棄我的堅持嗎?
如果我一個人的話,我住什麼透天啊!
誰幫我收郵件?在一定時間內倒垃圾?
更重要的是……我老了時,還得爬樓梯?
還有萬一我獨居掛點了,誰來發現我?
如果我住大樓的話,至少收管理費的人會想來找我吧!
至少丟垃圾的時間自由點,郵件也不會因為上班而沒收到得跑去領。
雖然台南的透天比新竹或台北要便宜多了,可我還是負擔不起。
而且我要平面就有25坪以上,不要直立才有!
台南的大樓最便宜的話一百萬左右就有了,挑好一點的也在二百萬五十上下。
新成屋就不用想了,買了只會跌,而且住戶和管理都未明。
我習慣市區,想住熱鬧點的地方。我們想住的完全不同。
有能力買房子的只有我,所以我覺得房子應該由我來決定!
我在計劃犯下背著他的罪名,不是要找別的男人,而是一個居所。
我真自私呀……我想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