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1 15:51:20皇子

從今起我願意和你 ......

有了約束之後的男人和女人, 背著有約束權的對方, 再和別的異性有關係, 那就是偷情, 若然偷情是一種罪行, 那麼, 只是由於有了約束而來的, 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有了約束權, 這種情況, 大概只有人類行為中才能找到

隨之而來, 人為什麼要有約束權呢? 除了感情世界, 在人的界別中任何事情都有著約束權, 法律本身是一種, 文化風俗又是一種, 什至家庭教育又是一種, 道德觀念, 公約等等都可以是一種約束

由此至終, 我不讚成有約束, 我希望存在共融, 發於自身意願而決定為與不為的方是大道, 無需理會理由, 可能要附和, 討好, 可能要得到好處, 什至完全出至自己理念, 最終不想聽到的是 '為了某個人或事的約束下才有行動的必要'

我們常會聽到一些人說, 我們要 '推己及人', 把某事物發揚光大, 當中 '' 就是自己的理念, 做決定時不仿想想是否自己的意思, 從上, '及人' 不是要對方認同自己, 而是諗清自己, 同道者歡迎共謀之, 不同道者, 聽聽便可以, 當中也不涉及約束, 結論, 我們不要約束, 我們只要一句, 我願意, 不要再問笨問題 - 你想我點姐?, 反問自己, '我想點架?'

在無數的結婚儀式上, 不論任何國籍, 宗教, 到最後, 男女雙方都會以, '我願意'來締結, 除非是封建得很的國家, 結婚嫁娶全由第三者決定, 非結不可, 否則, 你何曾聽過男女雙方以 '我會接受約束, 從今天起和 他/她 甘苦與共 ......'? 這年頭, 身邊有很多朋友都步入這個拍拖終結點, 朋友們, 在說願意前想清楚 '願意 ' 背後的釋解, 否則寧可說 '我接受約束' 好了, 不要有一開始的婚姻生活中, 原來就是另一個謊言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