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明伯 周 致書荷蘭艦隊各指揮官》
(註:忠明伯指 東寧王國 周全斌)
(翻譯文)
昨日收受你們信件,得知你們與韃靼有約在先,結為盟友、共同作戰。既然如此,我們知道荷蘭人絕不背約,並注重條約細節。可是韃靼乃是奸詐的人。因他們常常把簽約受降,本應尊敬保護的人,毫不寬恕地殺死,甚至照這樣屠殺整個省城。還有那些相信他們的大人物,先被擢升的金餌所誘,一旦落入他們手中,就加上鐐銬,然後殺死,如同這二十年來所目睹祖父輩一官與其他人的遭遇一樣。他們恐嚇要以火焰和刀劍毀滅我們的艦隊,搶走思明(註:廈門) 。我們持續在此立足,他們卻不敢前來,直到以虛偽方式爭取了你們的協助。他們答應你們,能在全國自由貿易,可是他們只是哄哄你們,而不想這麼做。當你們的船隻與我們交手時,他們會顯出懦弱本性,讓你們自己被擊退,或是獲取艱難、不怎麼全面的勝利。如果你們盡全力打退我們,我們並不恐懼,可是他們不只會奪走你們所贏得的一切,還會把勝利的光榮全部當成自己的。這點沒什麼好說了。
我們對你們國人有好感,因為我們深知你們是誠實正直的人,所以作為值得尊敬的敵人,希望我們真的能夠與你們匹敵。提醒你們注意淺灘暗礁,因為我們的港灣遍佈此物。更好的勸告當然是加入我方,現在福爾摩沙島有我方軍民兩萬,年年盛產砂糖。你們的船可以到大員來收購,做種種交易。這樣我們可以把淡水與雞籠讓給你們,之前那裡也有荷蘭人居住,對你們的船隻也很方便。或者你們喜歡的話,也可以領有南澳島,或其他地方。我們希望你們儘速派高階官員跟Assam前來,讓我與他商討全部事宜。如果我們達成共識,應該可以讓你們把全部的俘虜,不管是什麼階級,都帶回去。天地日月為證,我的言論句句屬實,企望和平。但若戰爭不可避免,也讓我們知道貴方決心。因為嗣封世子與我有戰船五百、火船二百,可全部奉陪,儘管鼓勇來試,看看荷蘭人戰技如何?你人前來,必遭焚毀、沉沒。
永曆十七年十月十九日(註:1663年11月18日)
~~引自《荷使第二及第三次出訪大清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