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3 02:00:00兔子先生

司徒

面試前一份工作的時候,上司問我:『妳會不會介意專案經理的年紀比妳小?』

司徒小我五歲半,今年還在讀大三。別看她現在胖胖的,高中四年都擔任啦啦隊的隊長,在學校是個風雲人物。她很負責任,不管是要跟棘手的家長溝通,還是得處理尿褲子的大班生。幾個年紀大她六、七歲的男同事,總半正經半揶揄地喊她一聲Boss。

司徒跟我之間沒什麼話題可聊。她喜歡運動跟Hello Kitty,還有每年都會買迪士尼樂園的年票;就連談吃的,我們也話不投機半句多。有好幾次話題結束,她都無意地對我說:『唉,大女孩的麻煩妳不懂。』("Big girl problems you don't know.")

我當然不敢說我懂。即使我能想像穿新泳衣見人時的不好意思,或是因為牛仔褲太厚而磨紅內膝。

其實她的肌肉比我健壯,每週的運動量也多過我一倍;雖然我不瘦,但是跟公司裡的女生們比起來,我瘦弱的多。她們常常三五聚集討論好吃的甜品或是減肥的妙方,我都不太吭聲,畢竟我也不想討人厭。

唯有一次,司徒跟我聊她的感情事。那年我還沒有滿三十歲。

『如果我二十五歲還沒有結婚的話,我會把R給殺了!』

R是司徒眾所皆知的愛情長跑男友。兩人身材相似,都很愛吃,約會四次有三次會在迪士尼樂園。他們會特地開四十分鐘的車程去吃杯子蛋糕,去拉斯維加斯不為賭錢而為海鮮百匯。他們兩人的恩愛及曬恩愛,連夏令營的大孩子都清楚。公司上下都很看好他們這對佳侶,我也是。

我搬回來的一個月後,輾轉聽聞司徒跟R分手了。三個月後,司徒的25歲生日;我看著她跟同事們吃蛋糕的相片,耳邊突然響起司徒說的話:

『噢,如果我二十五歲還沒有結婚的話,我會把R給殺了!』

當然,R沒有被殺掉。只是分手。我知道司徒是很嚮往婚姻的。

然後,司徒又交了新的男朋友;跟這個約會也照樣去迪士尼樂園。我猜想,如果我沒有離職,哪天話家常時,她同樣會說出:『噢,如果我二十七歲還沒有結婚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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