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1 02:00:00兔子先生

已讀不回

在不久前的某個下午,我看了部現在連片名都已經忘記的電影。已經不記得電影好不好看,只記得當時的自己非常囂張地自認為今後再也不可能會跟片中男主角一樣,因為失戀而抱頭痛哭。

誰知道一個月前的自己因為家中長輩的事,狼狽不堪地搬回臺灣。

當時到底哪來的自信呀?我問自己。連已經結婚的老夫老妻,應該也沒有像我一般自大的想法吧。

離開時沒有分手,但也沒有給未來的承諾。我跟他都不是孩子,很久了。他還是無條件地陪著我,還親自開車送我到機場,雖然說了很多怨言。他不懂,我為什麼要回去。

我好像也不太懂,這件事的來龍去脈。我只知道結局是,我跟那部電影的男主角一樣,傷心地因為失戀而抱頭痛哭。而他在我通知『人平安到達台北』的訊息發出之後,就再也不理我了。

所以,就這樣地,我開始過著帶著面具的生活。沒有讓父母知道,我回來失去了多麼重要的東西。想到傷心的時候,就躲在房間裡哭;想到開心的往事,也會莫名地掉下眼淚。我三不五時地跟他留言,連肚子痛的時候也跟他說(因為我常常肚子痛)。他都『已讀不回』。

然後,奇蹟似地,我在昨天早晨,收到他的訊息。很簡短,但是一點都不隨便的訊息。看看日曆上的數字,我驚覺我已經回來整整一個月了。雖然這個月只有短短的二十八天。

我所熟知的他,是個不理會記念日跟國定假日,也搞不清楚今天星期幾的人。我告訴自己,他會在『昨天』來信,只是巧合而已。雖然這個巧合讓我邊綁頭髮準備出門邊掉眼淚。

只是,我所熟知的我自己,也從來沒想過會有放棄他然後搬回來的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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