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8 15:59:17兔子先生
優格戀愛
當你面臨左右為難的時候,你要朋友還是情人﹖
朋友跟愛人的差別到底是什麼?
愛情不像糖果一樣的甜,也不像檸檬一樣酸溜溜,好像是金桔茶,或者是百香果冰﹔不是不是...就像...就像優格一樣。
唸之前請你想想,朋友與愛人之間,你選哪一個??
選完再唸『優格戀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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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他有五年了吧。
我們國小五六年級同班﹐在第一個母姊會裡﹐吳阿姨就跟媽演出“重逢記”。當她們在全班三十幾個媽媽們面前叫著對方的名字﹐我就知道我和他倆今後會很有緣。當然﹐那天她們就拉著我和他去一家類似星巴克的咖啡店會家常。我們上國中後﹐補習班也都同一間﹐我們都逃不過對方的手掌心。(其實是我媽媽多嘴﹐特別打電話給吳阿姨﹐叫小齊轉補習班。)
聽說他以前想追我的﹐可是應該是被媽媽嚇走了吧。說真的﹐如果今天我要追我們家的女生﹐但是經過媽媽的重重關卡及拷問﹐我也會跟小狗一樣夾著尾巴跑走。
他真的是新一代的新好男孩﹐我常常在想﹐我們只是朋友﹐他就對我那麼好﹐如果我們是男女朋友﹐他不知道會不會讓我有當公主的感覺呢﹖我知道如果他是我男朋友的話﹐我會比陳總統的千金還要幸福。至少﹐小齊比那位駙馬醫生帥多了。
但是我是真的很受他的照顧﹗有時後還真不好意思﹐尤其是他每天下課會飛奔到我四樓的教室﹐只為了幫我拿那個不重的樂器。別人都以為我們不牽手的原因是因為*老夫老妻牽什麼手*﹐而她們也早就停止八卦著﹕*十一班跟九班在做聯誼嗎﹖為什麼班長都一起吃飯﹖*。
他會在冬天的早上幫我買一杯熱米漿﹐夏天陪我喝可樂口味的思樂冰。吃便當時他會把香菇夾給我(當然他也會偷我便當裡的滷豆干)﹔樂隊比賽時﹐他會跑去買旁邊市場賣的肉羹麵﹐我不用吃著難以下嚥的學校福利社便當。他也會陪我排一個小時的隊﹐為了買一盤他碰都不碰的芒果冰。
他特別請假去看我們樂隊的表演﹔卻從來不告訴我什麼時候籃球賽開打。我每次不是被媽媽通知﹐不然就是同學起鬨拉我去。他會拿水給我﹐但是不會自動拿毛巾擦汗。他會記得我家人的生日(提醒我買禮物)﹔卻記不得吳阿姨公司電話。
我是很喜歡他的。但是我是又花心又調皮的女生。我沒有暗戀一個男生多於一星期。我這種人愛的快﹐忘的也快﹐只要對方沒有表現出喜歡我的意思﹐我馬上物色另一個目標。很喜歡那種暗暗喜歡的感覺﹐那是最安全的交友。一來不會被抓到記過﹐二來不會另自己傷心流淚。站在喜歡男生的旁邊﹐自己心裡小鹿亂撞的感覺﹔還有那呆呆口吻的表達方式﹐是我認識他以後比較少有的感覺。(當然﹐全校都以前我們在一起﹐那個男生敢不要命跟*有男友之女*在一起﹖)
今年暑假﹐我們都推薦徵試進同一所高中﹔當別人的還在為基本學歷測驗而忙東忙西﹐我們已經開始玩了。每天下午跑向旁邊的7-11﹐買一杯果凍﹑茶凍﹑咖啡凍類的小點心﹔然後跟幼稚班的小孩子一樣﹐嘻嘻哈哈的拿著小塑膠湯匙﹐享受著小孩子平凡的快樂。今天﹐他很反常的拿給我一小杯藍色的優格。我習慣的拉開了那薄薄的紙﹐開始吃了起來。
“常吃這個嗎﹖”他問我。
“我二姊每天早餐吃一杯﹐我還沒有單獨自己吃一杯這個。”我聳聳肩。
“那﹐就吃看看吧。”他把空杯子丟給我﹐突然耍白痴的傻笑。
我盯著那藍色的*統一乳果原味*﹐有點自言自語的念著﹕乳果... 乳果。
“如果在一起...”他抓住我的手﹐臉紅的好像他剛剛贏完一場球賽。
“如果在一起。”我點點頭﹐並抓緊他的手。“如果在一起。”
我們臉上有著同樣的白痴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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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這是我十七歲時寫的故事之一。
朋友跟愛人的差別到底是什麼?
愛情不像糖果一樣的甜,也不像檸檬一樣酸溜溜,好像是金桔茶,或者是百香果冰﹔不是不是...就像...就像優格一樣。
唸之前請你想想,朋友與愛人之間,你選哪一個??
選完再唸『優格戀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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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他有五年了吧。
我們國小五六年級同班﹐在第一個母姊會裡﹐吳阿姨就跟媽演出“重逢記”。當她們在全班三十幾個媽媽們面前叫著對方的名字﹐我就知道我和他倆今後會很有緣。當然﹐那天她們就拉著我和他去一家類似星巴克的咖啡店會家常。我們上國中後﹐補習班也都同一間﹐我們都逃不過對方的手掌心。(其實是我媽媽多嘴﹐特別打電話給吳阿姨﹐叫小齊轉補習班。)
聽說他以前想追我的﹐可是應該是被媽媽嚇走了吧。說真的﹐如果今天我要追我們家的女生﹐但是經過媽媽的重重關卡及拷問﹐我也會跟小狗一樣夾著尾巴跑走。
他真的是新一代的新好男孩﹐我常常在想﹐我們只是朋友﹐他就對我那麼好﹐如果我們是男女朋友﹐他不知道會不會讓我有當公主的感覺呢﹖我知道如果他是我男朋友的話﹐我會比陳總統的千金還要幸福。至少﹐小齊比那位駙馬醫生帥多了。
但是我是真的很受他的照顧﹗有時後還真不好意思﹐尤其是他每天下課會飛奔到我四樓的教室﹐只為了幫我拿那個不重的樂器。別人都以為我們不牽手的原因是因為*老夫老妻牽什麼手*﹐而她們也早就停止八卦著﹕*十一班跟九班在做聯誼嗎﹖為什麼班長都一起吃飯﹖*。
他會在冬天的早上幫我買一杯熱米漿﹐夏天陪我喝可樂口味的思樂冰。吃便當時他會把香菇夾給我(當然他也會偷我便當裡的滷豆干)﹔樂隊比賽時﹐他會跑去買旁邊市場賣的肉羹麵﹐我不用吃著難以下嚥的學校福利社便當。他也會陪我排一個小時的隊﹐為了買一盤他碰都不碰的芒果冰。
他特別請假去看我們樂隊的表演﹔卻從來不告訴我什麼時候籃球賽開打。我每次不是被媽媽通知﹐不然就是同學起鬨拉我去。他會拿水給我﹐但是不會自動拿毛巾擦汗。他會記得我家人的生日(提醒我買禮物)﹔卻記不得吳阿姨公司電話。
我是很喜歡他的。但是我是又花心又調皮的女生。我沒有暗戀一個男生多於一星期。我這種人愛的快﹐忘的也快﹐只要對方沒有表現出喜歡我的意思﹐我馬上物色另一個目標。很喜歡那種暗暗喜歡的感覺﹐那是最安全的交友。一來不會被抓到記過﹐二來不會另自己傷心流淚。站在喜歡男生的旁邊﹐自己心裡小鹿亂撞的感覺﹔還有那呆呆口吻的表達方式﹐是我認識他以後比較少有的感覺。(當然﹐全校都以前我們在一起﹐那個男生敢不要命跟*有男友之女*在一起﹖)
今年暑假﹐我們都推薦徵試進同一所高中﹔當別人的還在為基本學歷測驗而忙東忙西﹐我們已經開始玩了。每天下午跑向旁邊的7-11﹐買一杯果凍﹑茶凍﹑咖啡凍類的小點心﹔然後跟幼稚班的小孩子一樣﹐嘻嘻哈哈的拿著小塑膠湯匙﹐享受著小孩子平凡的快樂。今天﹐他很反常的拿給我一小杯藍色的優格。我習慣的拉開了那薄薄的紙﹐開始吃了起來。
“常吃這個嗎﹖”他問我。
“我二姊每天早餐吃一杯﹐我還沒有單獨自己吃一杯這個。”我聳聳肩。
“那﹐就吃看看吧。”他把空杯子丟給我﹐突然耍白痴的傻笑。
我盯著那藍色的*統一乳果原味*﹐有點自言自語的念著﹕乳果... 乳果。
“如果在一起...”他抓住我的手﹐臉紅的好像他剛剛贏完一場球賽。
“如果在一起。”我點點頭﹐並抓緊他的手。“如果在一起。”
我們臉上有著同樣的白痴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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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這是我十七歲時寫的故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