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1 21:59:55兔子先生

外套

每天放學回家,她都會在門口等我。

當時我十六歲,我們住在芝加哥一個中產階級區。我們住三樓,在一棟五層樓的木造公寓裡。記憶中,住在越高層的家庭越有錢﹔所以我家算是中產階級的中等收入戶。我有一個姊姊十九歲,就讀大學一年級﹔一個弟弟十一歲,在附近天主教堂附設的小學唸書。我是中產階級的中等收入戶裡就讀中學的中間小孩。

我爸爸是警察。他不是那種電視上會打人的警察,他的工作是每天坐在警察局裡記口供做筆錄。他每天回家都很累,雖然我不懂為什麼聽話寫字就可以讓他累成這樣。他規定大家都要準時六點半在廚房出現,全家人一起吃晚飯- -不準看電視。媽媽每天也很忙,但是我從來不知道她在忙什麼﹔她總是在廚房裡忙。我需要她時,只要在房間叫一聲,她就會馬上過來。有時她會為我削一顆蘋果,或是做一個雞肉沙拉三明治,然後跟我說: “甜心,別忘了六點半下來吃晚餐。”

我跟姊姊不像別的姊弟一樣﹔她走她的獨木橋,我過我的陽關道。我們井水不犯河水的相處。姊有自己的生活,我有我自己的世界,我們極少聊天。弟弟跟姊姊很親,我知道他們倆每天晚上都一起看電視。姊會陪他做功課,陪他玩球﹔所以我這個哥哥很沒用。

畢竟當時我也有我自己的世界。學校的功課對我來說太簡單,但是我還不清楚長大要做什麼。我不用翻筆記生物寫作業,我可以不看黑板上的公式考代數。歷史是我最愛的科目﹔我可以閉著眼睛背出所有大戰爭的日期,還有所有總統的名字。那年是一九七六年,只需要記得三十八個總統的名字。

每天我都要走十五分鐘的路回家。我常常一邊走一邊幻想我住在很有錢的大房子裡,我有自己的廁所,自己的書房...不用在不平的木頭書桌上寫功課,我可以買一個很好的收音機。姊姊可以去學跳舞,不用去當護士,弟弟可以穿新的衣服,不用穿我穿不下的。要是家裡有錢,姊可以穿著粉紅色的芭蕾舞衣,弟不用穿袖字捲了又捲的制服上衣﹔而我可以買件皮外套,因為最酷的學長總是穿黑色的皮外套。

即使我自己的外套很保暖,那是我聖誕節的禮物。我有另外一件看起來很拙的綿外套,我寧願冷死也不願穿那件外套。

然後,我就會經過她家門口。她住在我家對面的公寓,一棟很破舊的灰色公寓。她們的公寓在每年四月上新漆,所以大門上有著一層的灰色,一層綠色,一層藍色,一層紅色。冬天一過,門就變成一種難看的,髒髒的紫色。而她每天都站在紫色的門前面看我。我總是覺得她在等我,她想跟我說些什麼﹔只是她從來沒有走過街頭跟我說話,而我也不想走過去跟她打交道。我並不認識她。

她看起來並不快樂。她總是有些傷在手臂上,或是淤青在腿上。在寒冷的芝加哥冬天,她也沒有毛線帽或是手套,只有幾件薄薄的上衣﹔甚至一件保暖的厚外套都沒有。我不太好意思直盯著她看,但是她的眼睛裡,彷彿叫我去跟她說話。弟弟說他不認識她,我想她是去唸公立的小學吧。

我們搬過來的第二個聖誕節,媽媽拿了姊小時候的泰迪熊送她。回家時我看到她偷偷擦眼淚。 “可憐的寶貝。”媽說。 

聖誕節之後,她總是抱著泰迪熊,站在門口等我。

有次我感冒,沒去上學。我從房間的窗戶裡看到她小小的身影,放學後回家,然後抱著泰迪熊出來。我站在房間裡敲玻璃,然後裝出咳嗽的樣子,她好像對我笑了笑,然後走回她的公寓裡。

媽媽說她十歲,其實她看起來不到七歲。她很瘦很小,不見一絲活潑的精神﹔我想要是我滿身是傷,我也不會開心到哪去。我常常在問自己,應不應該去跟她說句話,說聲嗨。

我一直記得那天。那天好陰,好暗,天上的烏雲厚的像聖誕夜的雪,怎麼鏟都鏟不完。那天好安靜,安靜的像它根本不存在,甚至消失在月曆上。走回家的路上,我的胃不停翻轉,好像在船上一樣。走到她家門口,我沒有看到她。

那天晚上我去醫院看她。她的手臂上佈滿傷口,左腿斷了三處,臉上一個巴掌大的淤青。我把我的外套蓋在她身上,因為她不住的發抖。她傷成這樣,病房裡卻只有我跟姊兩人。醫生說她媽媽把她從二樓的窗戶丟出來。她傷口的顏色讓我想起她家門口的紫色,顏色一層層的覆蓋著每一塊新傷。

我跑回家。我跟姊說我會冷,其實是因為我不想讓她看到我掉淚。吃完晚飯,我拿出我的綿外套,又回醫院陪她。她還是一個人,但是她的嘴角微微的往上翹。她彷彿很開心,眼睛隨著我轉。我跟她說了幾個故事,我記得我說了“猜猜我有多愛你”的故事給她聽。

我想那晚我跟姊姊都沒睡,我聽著姊哭了一夜,姊的啜泣卻比不上她安靜的痛。她的舊傷新傷都轉變成我的心傷。

我去了她的葬禮。我看到她媽媽,一個面無表情的女人﹔還有她爸爸,哭的跟個嬰兒一樣。她爸爸住在城市的另外一邊,完全不知道孩子長期被母親虐待。我爸也在場,警局裡有一半的警察都來了。每個大人的表情沉重的跟雨天的雲一樣,我也是。是我的錯,她希望我是她的朋友,我可以拯救她,我會拯救她。

但是我沒有。我視而不見的走過她面前。我每天都放棄一次救她的機會。

我鼓起勇氣去看她最後一眼。她還是穿著薄薄的上衣跟小碎花裙。臉色蒼白的讓我懷疑她會冷,即使我明白她已經感覺不到冷了。這裡應該是她一生中待過最安全的地方。我把外套蓋在她身上,至少她之後的旅程裡不會冷。

我穿了那件綿外套四年。唯有把我的外套給她,我才有辦法繼續活下去﹔我的外套時時刻刻的提醒我自己的罪。

也許她是我決定做警察的理由。我當了十四年的刑警,看過無數的受害者跟兇手。但是我還是忘不了她的臉,還有她一層層不同顏色的手臂。不管我當警察救了多少人,抓了多少壞人...我都無法逃離自己最深的罪。

*圖片 from: [ Teddy Bear Drying ] by U Dresing @ allpost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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