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0 04:00:00天光

【振興三倍券是好東西!】

【振興三倍券是好東西!】
  
與馬時代的消費券相比,振興三倍券優缺點如下:
  
一、優點:
  
1.多元領取、多元支付,兼顧數位與實體層次。
  
2.排除電商,更聚焦於扶持受創產業。
  
3.減少行政處理成本。不必如馬時代那樣用廣泛選舉規模來發放,也不需要招募如此大量的臨時人力來發放。
  
4.乘數效果更明顯。因「付1000領3000」的設計,誘因基本足夠,絕大部份人都會花掉,和消費券誘因差距不大。
  
但三倍權強迫要自行支出1000元。這會比直接領2000元消費券,帶來更大規模的消費額。(消費額成長為1.5倍)
  
5.此模式具有「長期化」的潛力。
  
超出政府意料之外的收穫,是有助於台灣社會提早進行「無條件基本所得」(UBI)的廣泛性社會實驗。
  
若政府能投入資源鼓勵進行此方面的學術調查研究,尤其是針對赤貧戶、遊民、身心障、弱勢族群、中長期失業者、自雇謀生者....的消費情形,進行調查研究,必然會取得許多有用的社福參考資訊!
  
缺點:
  
1.不熟網路的實體買券地點太少,只有郵局,必然導致大排長龍,增加總體社會「排隊時間成本」的浪費。
  
2.每人消費額只有3000元,低於馬時代的3600元。對總體經濟的刺激效果太小。
  
三、建議:
  
若要避免馬時代消費券遭監察院認定無助於刺激經濟的糾正命運,規模必須遠比目前的3000元大許多才夠!
  
依照當前全球經濟萎縮的嚴重程度,振興三倍券要產生足夠大的效果,應該要擴大十倍發行,且使用期限應該採分期、分階段、拉長總期限的方式來支付,效果才會顯著。
  
舉例來說,政府可以用2個月為1期,總共10期,至2022/2/28才完全截止的方式,來發放。
  
每期要求民眾付1000元領3000元,但必須在2個月內消費完畢,不能累積。
  
如此10期下來,每人總消費額達到30000元規模,對總體經濟的振興效果將非常明顯!
  
拉長期限還有個好處,就是季節性商品服務,尤其受疫情創傷最深的旅遊業、航空業,都能明顯獲益。
  
  

(圖片取自網路)
    
2020-06-02 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