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的三次稅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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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流行吧!陳騙子不也到中南美找左派革命家當火山孝子?
啟動第三次稅改的時機到了>中時社論 2007.08.31
行政院日前再度推出所謂利多,將土地增值稅的優惠大幅放寬。據報載,除了每人一生一次適用百分之十的優惠稅率外,又新增了「一生一屋」的條件。對於這樣的減稅政策,行政院認為有助於「活絡房市」。至於地方稅收損失六十至八十億元,財政部說要由中央彌補。可是中央的稅收損失要由誰來彌補,財政部就語塞詞窮,不再多說了。
除了土增稅之外,行政院上周才剛剛調降遺產贈與稅,將最高稅率下修至四十%,又將適用級距上調至一億至三億元。一般而言,只有富人才有遺產課稅的問題,也只有富人才有換屋頻繁、土增稅過高的煩惱。行政院這一陣子不斷地釋放對富人有利的課稅減免,既不適用中產階級、也不顧及稅收損失、更不討論租稅政策對中長期台灣經濟的影響。張俊雄與邱義仁原本就是執政黨政治譜系出身,思考全為選舉操作,欠缺經濟與租稅的理想本不足為奇,但是財政部身為規畫國家財政的主管部會,不但不能有為有守地堅守原則,甚至連對行政院做耿直建言的勇氣都沒有,只知道配合執政黨的利多炒作,一件接一件地推出減稅措施,侵蝕稅基、毀壞稅政、扭曲租稅公平,已經到了恬不知恥的地步。
熟悉台灣賦稅結構的人都了解,我國健全租稅制度的最大殺手,就是持續不斷、由政治力盲目施壓、由富人利益團體運作的各種降稅。在最近二十年中,娛樂稅、地價稅、房屋稅、土增稅、貨物稅、證交稅、牌照稅、遺贈稅、所得稅、契稅、營業稅等,每一種稅都在調降。究其原因,不外是特定團體的遊說,或是政客討好選民的愚行。
就拿目前提出調降的土增稅來說吧,原本的稅率級距是四十%至六十%,在民國九十一年,財團就以經濟不景氣、房市不活絡、土地抵押面臨斷頭等理由,在經發會中要求土增稅減半徵收。當時,政府為了騙老百姓,就說這減半只是試行兩年。但是任誰都知道,像這種減稅之事,期滿之後斷無可能恢復原狀。果不其然,土增稅率在民國九十三年再次修正,稅率永久降為二十%至四十%。如今,土增稅才降低不到三年,張俊雄為了選舉操作,又再以活絡房市為由提出調降。這樣三天兩頭地片面降稅,算是哪一門子的政策?如果每一次房地產不夠熱就要調降一次土增稅,這樣下去要伊於胡底?國內若干無恥政客,在降稅時就舉出他國土增稅、遺產稅如何如何之理由,卻完全不提國外有地價稅,有資本利得稅,但是我國地價稅卻聊備一格,全無資本利得稅。政客們這樣的扭曲取樣、狡辯護主、曲意配合,還有格調可言嗎?
最近幾個月,台灣的各種租稅又都在考慮調降,情勢危急已經到了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不但遺產、贈與、土增稅蠢蠢欲動,在民國九十八年行將到期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要如何過渡,又將是另一波降稅攻防的焦點。依照張俊雄與邱義仁的邏輯,台灣經濟與產業都表現不好,而為了活絡產業,促產條例恐怕又將「升級」為更大的租稅減免法規,再度重創台灣經濟。如今大選在即,立委欲連任者拚命想做業績、立委不連任者也受託給企業朋友送個大禮、總統候選人更可能要包山包海地釋放減稅訊息,而財政部長則像是脖軟腰輕的散財童子,四處配合各方需索。這樣下去,台灣財政還有前途嗎?台灣的經濟體質能不敗壞嗎?台灣數年之後政府赤字還能見人嗎?
四十年前台灣的第一次賦稅改革委員會,與二十年前的第二次賦改會,都完成了相當的任務。如今距二次賦改會匆匆已二十年;面對支離破碎、需索 無盡的降稅要求,我們認為是考慮推動第三次賦稅改革的時機了。在三次賦改推動期間,我們呼籲凍結各種片面的租稅減讓,而由客觀中立的三次賦改會對租稅結構 做整體的、圓滿的規畫。我們希望三次賦稅改革能得到朝野政黨的一致支持,以此暫停雙方在大選時刻的降稅加碼,開創一個理性共榮的新局。這樣的呼籲,希望主張「向前行」與「和解共生」的兩組總統候選人,能夠以積極的態度回應。
稅制失靈!稅改無望?【經濟日報07.08.31社論】
執政者為了討好選民,提出一連串利多政策,也不斷釋出經濟景氣、所得分配改善、失業率降低、稅收超徵、財政盈餘等消息,強力宣導政績,並創造擴大支出及加碼減稅的空間。然在其背後呈現稅制令人不安的警訊,實不容忽視。
就以眾所關心的所得分配言,行政院主計處公布95年度家庭收支調查,揚言貧富差距創近六年來新低;其實五等分位所得之最高與最低之倍數,只由前一年之 6.04倍微降為6.01倍,何況是財政資源大力介入,仰賴政府投入包括老農津貼、低收入津貼、社會保險支出合計約2,500億元的結果。事實上,將此剔 除的倍數並未改善,仍高達7.46倍;依據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的統計,五等分位所得最高與最低之倍數更持續擴大至11倍以上。仔細觀察政府的介入,透過課 稅而達到的所得重分配效果反而極微,只及支出功效的十分之ㄧ,主要與稅制長期以來不斷背離社會公義密切相關。
改善低所得者生活是政府責任,而無論是增進就業、就學、訓練等機會提升謀生能力,或是直接補助,均來自全體納稅人稅負。我們雖不認同高所得者必須課超高累 進稅率,但對來自不同功能之所得,無論是薪資、地租、利息、利潤,則應有同等公平合理的對待。然從95年個人可支配所得觀之,超過100萬元的人數成長 8%,低於16萬元的人數也成長4%,所得分配正朝「M型」社會快速演變;顯示所得重分配政策的運用,主要由中產階級承擔成本,且多屬薪資所得,不但涓滴 不漏的課稅,連必要費用亦不得扣除。反觀高所得者,多屬資本利得,以往即享各項減免稅之優渥待遇,如今在「一周一利多」政策主軸下,擴大自用住宅土增稅優 惠稅率,大幅調降遺贈稅率,加碼所得稅免稅額及扣除額等,更傾向對富人減稅,必然相對加重中產階級的稅負,稅制不公自然助長所得分配惡化。其實,如此高度 扭曲的稅制,也不合經濟效益及稅務簡化原則,使得稅收與經濟績效脫節,因而創造另類「台灣奇蹟」──稅收占GDP比重低到幾乎為全球最低的13%。
爭議甚久且與社會階級及代際資源流動關係密切的遺贈稅改革方案,日前在行政院通過,採取學者支持的財改會版本,將最高稅率由50%調降至40%,不但引起 產業界代表的不滿,朝野立委也揚言「不埋單」;該案在民進黨中常會報告時,更遭到來自總統參選人、黨主席、立院黨團總召的齊聲抨擊,認為稅率仍然太高,恐 將衝擊明年總統大選。在此情勢下,未來主張大幅調降甚至廢除遺贈稅的立委、財團、官員發動大串聯,一旦得逞,財政部所提先將遺贈稅率調降至40%,再配合 所得稅改革降至20%之三年內兩階段改革計畫恐將全盤破功。在不健全的所得稅制下,遺贈稅若是無配套的大幅降稅或廢除,租稅公平的最終防線棄守,二、三百億屬於地方財源任其流失,補償財源從何而來不聞不問,此種政治操弄絕非全民之福。
財政部所提兩階段改革論,重點置於在性質上屬「遠期支票」的第二階段,寄望98年底促產條例到期應完全落日,預期釋出約1,200億元稅收,用以調降營所 稅率及綜所稅率,取消保留盈餘加徵10%,並且在個人海外所得正式課徵最低稅負制後,再將遺贈稅率調降至20%,並建立終生財富移轉制。其實更完整的配套 改革,乃是將資本利得均納入課稅,個人所得稅也應由屬地主義改採屬人兼屬地主義,最低稅負制之階段性任務完成後也應落日。當所得稅制健全後,身為所得稅補 充稅的遺贈稅角色不須過度倚重,其稅率大幅調降才稱允當。可悲的是,當特定利益凌駕整體利益時,似乎只有第一階段而難有第二階段改革,如此又何能天真的對 稅改寄以厚望?
財政部一再展現朝「輕稅」、「簡化」方向努力的稅改構想,建立在促產條例的取消上,仍然面臨強大阻力。經濟部縱使背負「換湯不換藥」的罵名,也要為產業界 提出「新世代產業三法」,以取代促產條例,外加部分立委及財團的聲援,財政部極可能孤軍奮戰、腹背受敵,所謂「稅收中立性」下進行改革,似乎也只是「空中 樓閣」。由是觀之,第二階段基於租稅公平與效率的全面稅改,極可能淪為口號;除非選前稅改休兵,選戰激情過後再理性客觀的展開改革。
應該向長得好看的人徵收美人稅嗎 2021-01-29
在這個看臉的社會,顏值仿佛是幸福的敲門磚:犯錯容易被原諒,自帶主角光環,人見人愛,車見車載……所以,人人渴望變美,有人甚至不惜冒著巨大的風險和代價動刀子。
日本短劇《美人稅》,為了增加稅收,長得越好看需要繳納的稅越多,讓女主的生活出現了神反轉,優勢成了前所未有的煩惱和負擔。女主不得不將自己扮成醜女,最後以欺騙罪被逮捕入獄。 日本一位經濟學家曾提出過徵收“帥哥稅”的提案。當時日本的最高所得稅徵收率為40%,按這位元經濟學家的演算法,高收入的帥哥須繳納80%的所得稅。美人們擔不起繁重的賦稅,就會想辦法醜化自己躲避重稅,甚至出逃到新的國度。如此一來,美人這種稀缺資源就會不斷外流。
來自富人稅的啟示
法國奧朗德上臺後,於2013年出臺了超級富人稅(75%)。但是他萬萬沒想到自己這步棋不僅沒能讓法國擺脫財政赤字,還將資本資源拱手相讓與他人,國家的名譽和競爭力均受重創。
國策疏與堵的得失
從國家戰略資源的角度來看,如果美女外流,有關整形、自拍、模特星秀等與美麗經濟息息相關的產業鏈條勢必會出現斷裂,從而動盪整個國家經濟,可謂得不償失。
白俄羅斯總統盧卡申科,發現本國的美女都不見了,都跑到海外撈金去了,出臺了一系列限制“白俄羅斯美女出口”的法律法規。但是,憑國策權力是無法真正守住白俄羅斯美女資源的。
赤裸裸的歧視!日本政府要課「美人稅」? 2016/06/18
日本網友最近熱議一個話題,就是在上月28日富士電視台播出的《世界奇妙物語16:春之特別篇》,談到了是否該徵「美人稅」。電視劇並非空穴來風,日本著名經濟學家森永卓郎提出,應當對那些長相超出常人的男性徵收「帥哥稅」。
韓國政府也在2016年推出新的奇怪稅改方案,這個政策被批判「歧視單身」:年薪2000萬至3000萬韓元的未婚勞動者,需要多繳納20萬韓元(約1100元人民幣)稅金。而世衛在2006年時也曾提出,建議對肥胖的人額外徵收稅款,後來因為被認定歧視,而作罷,不過仍有很多國家推出類似政策,例如:英國在2016年宣佈要徵收「糖稅」,以及美國「汽水稅」, 2009年愛爾蘭的一家航空公司也曾向超重的乘客徵收肥胖費用,而遭受外界抨擊。
日本「史上最複雜消費稅」:調漲10%的生活衝擊? 2019/10/05 陳威臣
日本的消費稅率從10月1日開始,正式由原本的8%提升至10%。有鑒於2014年時提升消費稅對日本經濟產生嚴重影響,這次因應令和元年的10%消費稅率,日本政府也祭出不少優惠,期望降低提升消費稅所造成的衝擊。沒想到卻因此形成了「日本史上最複雜的消費稅」,不僅日本民眾搞不清楚,一時之間店家也是手忙腳亂,導致實施後出現各種小狀況。
多樣的優惠方案減緩了這次增稅的衝擊,但也因太過複雜,讓實施首日出現了不少小狀況。像是知名迴轉壽司連鎖店「壽司郎」(スシロー),因結帳系統出狀況,導致部分店家在結帳時消費稅變成0%。而不少飲食店營業時間正好跨過10月1日的零時,讓店家結帳時相當困擾。
不過對於執政黨而言,既定政策自然應該要實施,更何況2014年安倍任內從5%增加至8%,安倍政權也沒因此而垮臺,反而成為長期政權,加上安倍的主要政見之一,是想要打造優良的育兒環境、讓已婚女性能夠持續工作,做為財政來源的增稅似乎並無不可,不過在實施幼兒教育免費、解決所謂「待機兒童」的政策之下,會不會因為造成家長過度期待,導致幼兒園嚴重不足,反而出現更多「待機兒童」;而增稅後的日本經濟是否會受到影響,這些狀況也許都是未來需要關注的焦點。
回應
這種政府你説他們有能力嗎?日本已不是以前的日本,沒什麼好羨慕的。
法國富豪剛給巴黎聖母院捐款7億,卻被顧問一句話坑了 2019-04-18 觀察者網
巴黎聖母院的大火尚未撲滅,法國開雲集團董事長皮諾特便率先承諾捐款1億歐元(7.54億人民幣)用於重建。該國富人與大公司紛紛慷慨解囊,兩天即籌得8.5億歐元。
皮諾特大概沒想到,原本一次廣受好評的出手,卻差點被自家顧問的建議給“攪黃”了。
原來,前文化部長阿亞貢15日建議,應立法為相關捐款爭取90%的抵稅。目前享受60%抵稅,限交易額的0.5%與應稅收入的20%以內,超出部分五年內適用。
2018年,開雲營業額約158.5億歐元,可從捐款中享受4755萬歐元抵稅。抗議政府轉嫁“富人稅”的黃背心運動尚且方興未艾,這一提議瞬間引爆法國輿論。公會、左翼政黨、黃背心抗議者及網友紛紛批評此舉令富人能洗白名譽,而重建費用卻仍由普通納稅人買單。
而更令人產生聯想的是,阿亞貢退休後正好在為皮諾特的父親做藝術收藏品顧問。他於週三迅速宣佈收回言論;皮諾特也表態,不會尋求任何抵稅。
作家普裡奧爾則在推特上諷刺:“維克多•雨果先生感謝願意拯救《巴黎聖母院》的捐款人,並提出讓他們也對《悲慘世界》施以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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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相互一抵扣,實際捐款4000萬就能有捐款一億的名聲?
不止如此…這還相當於1個億的洗錢,來路不明的財產拿一個“慈善”的名字,可不就洗白了?再做一點假賬,搞個什麼基金之類的花樣,弄不好這還能倒過來掙錢呢!
前7月全國財政收入同比增長10% 減稅降費政策效應漸顯 2018-08-15 人民日報
減稅降費政策效應逐漸顯現
財政部公佈的資料顯示:7月份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7461億元,同比增長6.1%。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8607億元,同比增長1.2%;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8854億元,同比增長11.4%。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的稅收收入16081億元,同比增長11.4%;非稅收入1380億元,同比下降31.8%。
1-7月累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21791億元,同比增長10%。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分析,1—7月累計財政收入增幅比上半年放緩0.6個百分點,主要是受製造業、交通運輸業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增值稅稅率下調,以及7月份辦理部分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和電網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返還等減稅降費政策影響。
1-7月累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25537億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9.8%,同比增長7.3%。從主要支出專案情況看,教育支出18289億元,增長7%;科學技術支出3961億元,增長16.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770億元,增長10.2%;節能環保支出2925億元,增長9.7%。
個稅增速遠超工資 怎麼回事? 2018-08-15 觀察者網
受增值稅率下調等減稅降費政策影響,今年財政收入增速放緩。與此同時,前七個月個人所得稅同比增加20%以上,全年有望達到14395億元,是2014年 7377億元的一倍。這4年裡,全國個稅年均增速18%左右,遠遠超過工資增幅。
2018年上半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63元,比上年同期名義增長8.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6%。
個人所得稅為什麼漲?
這就涉及到稅收制度的設計問題。假設納稅人收入10元,要納稅1元;在這10元的基礎上,納稅人又收入10元,那對第二個10元就要徵稅2元。在這個規則下,納稅人的收入增長是100%,稅收的增長是200%。
個稅增長的原因主要是受居民收入增長、財產轉讓所得增加等影響,其中包括房產轉讓相關稅收,這跟房價上漲有關係,而未必意味著居民“財產所得”增加。
去年8月底,國家通過《個人收入和財產資訊系統建設總體方案》,這個系統可以讓稅務機關掌握個人收入和財產涉稅資訊,為自然人徵稅奠定良好的資訊基礎。
個稅漲了 工薪階層反倒可能少交
事實上,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對個人所得並不綜合計稅,名義叫個人所得稅,實際是工薪稅、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稅、勞務報酬所得稅、稿酬所得稅等眾多稅項的組合,這就造成越是高管高收入,收入越多元,稅負相對就輕;但主要靠工薪所得的工薪階層,負擔就重。
同時,由於缺少對專項扣除,廣大群眾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專案幾乎沒有從稅收上體現;對個人徵稅而不是家庭徵稅,使得單職工家庭稅負負擔明顯大於雙職工家庭。
在城鎮居民五等份分組中,往往人均繳納個人所得稅增長最快的是中等收入組,而不是高收入組。
事實上,此次個稅改革中,涉及到稅制根本的改革在於: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等。這些改革不僅能夠有效減輕居民負擔,更重要的是,這為實現個稅優化探索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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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的少了,自然稅收總額就增加了。
洗的漂亮!
一說學區房就一肚子氣,一說納稅也一肚子氣,還是移民吧
流轉稅佔據了我國稅收的半壁江山,流轉稅大幅增長甚至超過稅收增幅,必然導致稅收的快速增長。與此同時,我國以票控稅,發票是企業所得稅報銷的憑證,加強對虛開發票的管理,使企業無法輕易獲得虛開發票,必然會導致企業兩套賬難度加大,企業帳面利潤增加,個人以發票報費用套取工資的情況減少,由此,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都會增加。是這些原因相疊加,最終導致了整體稅收的大幅增長。
2. 減稅本身也會導致稅收的增長
下面是拉弗曲線,說的是稅收收入與稅率之間的關係,稅率越低越能促進經濟增長,最後擴大稅基,增加財政收入。不過當稅率過低,超過固定的限度時,政府收入又會減少。
簡單地說,就是通過減稅來減少社會經濟中的稅收損失,增強社會整體經濟運行,通過擴大稅基,使得即使稅率降低,稅收收入仍然可以增加。有點像薄利多銷,雖然降價但是銷量上升最終利潤增加。
最近,我國通過降低增值稅稅率、提高小規模企業標準來降低流轉稅,通過國地稅合併來降低納稅成本,實質上降低了納稅人的稅收負擔。我國的經濟活力較強,通過正面激勵,獲得更大的經濟回報,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3. 稅收的先行效應。
相比GDP而言,稅收收入對經濟發展更為敏感。特別是增值稅這種不會有大量待彌補待抵扣的稅種,經濟發展時,其增速可能大幅快於GDP;經濟萎靡時,也同樣會增速大幅低於GDP。
例如2015年、2016年增值稅(含營業稅)的增幅只有3.68%、3.55%,但是GDP增幅在6.9%和6.7%;而今年我國增值稅增速為16.6%。也許是春江水暖鴨先知,經濟已經在向好的方向發展。
總之,稅收收入是實實在在的錢,這個數字不會有任何水分,而GDP是人為的估算。在稅法降稅、GDP低迷的情況下,稅收收入大幅增長,原因可能有很多,但肯定不是稅務局加大了合法經營納稅人的稅負這種無稽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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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稅基增大了,原來制定個稅標準越來越多人達到。偷稅漏稅也少了,個稅當然增長。
http://mypaper.pchome.com.tw/souj/post/1281756349
展望
此次個稅改革力度超出大多數人的預期,這也引發了對相關改革的一些猜想。
所有關於中國的稅制改革,一定都與兩個占比相關,間接稅占比70%,企業稅占比90%。
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關於稅制改革的第一條,就是提高直接稅比重。此次個稅修正案實施,如果個稅占比明顯下降,將會明顯提高間接稅占比和企業稅占比。
這似乎不符合稅制改革的大方向,又該如何理解?
其實,如果回顧一下當時的稅制改革內容,就能夠明白,此次個稅修正只是眾多改革中的一環。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關於稅制改革的內容主要有增值稅、消費稅、個稅、房產稅、資源稅、環保稅和征管體系七個方面,這一次的個稅改革就是當時提出的“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而最近的國地稅合併則是為了“國稅、地稅征管體制”。
此次個稅法的修訂完成之後,上述七個方面的改革就完成了六個,目前剩下的就是房產稅了。
房產稅與個稅在調整稅制結構方面的作用是相通的,都是直接稅,都是居民稅,為了提高直接稅和居民稅占比,當個稅下降時,是否意味著要有另一個相對應的稅種填補進來?
仔細再考慮一下,這兩個稅種還是相互關聯的,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是在個人所得稅,如果放任這項內容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勢必會引發新一輪的投資高潮,因此,也需要另一項改革來“降溫”。
文/范子英(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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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綜合調整力度還是很大的
起征點應該提高到1萬。
起征點提高+增加抵扣項目,中高收入人員最受益、不合理。
http://news.sina.com.cn/c/2018-06-20/doc-iheauxvz9283302.shtml
此次改革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4項勞動性所得,統一併入工資薪金的7級累進稅率,在很大程度上體現出個稅的累進性。
其中,受影響較大的是在多處取得收入的群體,合併之後的稅負會出現明顯變化,有利於個人之間的收入再分配。
現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表 現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表
難點
第一個難點,是個稅納稅人數大幅度減少。
中國現階段的個稅納稅人數很少,2015年的人數大概是3000萬,考慮到近年來的通脹和征管雙重因素,納稅人數應該在5000萬左右。
這次起征點上升1500元,提高到5000元,納稅人數下降應該非常明顯。在2011年將起征點由2000提高到3500時,當時納稅人數就從8400萬下降到了2400萬。
況且,本次改革稅前扣除的增加,實際上導致起征點進一步上升。假定家庭平均的三大專項附加扣除為5000元左右,這等價於實際的起征點為10000元。考慮到前次起征點導致納稅人數降為1/3,此次改革將導致未來的個稅納稅人數減少到2000萬以下。
如果納稅人數僅有2000萬,個稅的角色就非常尷尬。此時的累進性再強,也僅能影響這2000萬人口,其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就不那麼強了。
第二,個稅的從屬地位進一步弱化。
個稅在我國所有稅種中,排在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之後,其重要性排序相對較高。但是個稅的占比是相對較低的,2017年僅占全部稅收收入的8%,個稅減稅對總體的稅收收入的影響也就相對較小。
2011年起征點的提高,導致個稅占比下降了一個百分點。此次改革力度更大,除了同樣提高起征點,還配合了專項附加扣除和稅率級距,預計將導致個稅占比由8%下降到5%左右。如果這些得到印證的話,個稅將淪為和城建稅、契稅一樣的小稅種。
第三,地區稅收貢獻差異進一步凸顯。
在現有的個稅徵收中,不同省份的差異非常明顯。目前,上海、北京、江蘇、廣東四省的個稅收入占全國的一半以上,此次個稅改革,會進一步拉大這種地區差異,由於實際的起征點大幅度提高,內陸地區的個稅貢獻將會進一步下降。
試想一下,如果未來的個稅收入主要來自於少數幾個省市,這種地區上的“極化”也會有損於個稅的公平性。
考慮到個稅還是一個共用稅種,中央共用了其中60%的收入,這種地區差異也會體現在中央地方的收入分成上,沿海地區對中央的個稅收入貢獻,會大大超過其他幾個稅種。
俠客島:本輪個稅改革 幾個重大看點
2018-06-19,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次改革,有四個內容:起征點、綜合徵稅、專項附加扣除和稅率結構。其力度之大、影響範圍之廣,出乎大多數人的預料。
不同的改革內容,照顧不同的收入群體。其中,起征點(實為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由3500提高到5000,照顧了大多數中低收入階層,也是個稅的重要納稅群體;
專項附加扣除,在原來的基本費用扣除基礎上,新增了教育、醫療和住房三大類,照顧了中產階級群體;
稅率結構調整,特別是擴大低稅率的級距,降低了那些依然要納稅的群體的綜合負擔,對於應納稅所得額在3.5萬以下的群體來說都是利好。
亮點
首先,體現了地區差異。
雖然本次修正案中,各地起征點的標準一樣,但是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卻可以因城而異。
一線城市的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以及住房支出,都相對更多。未來的專項附加扣除,只要不是全國統一額度標準,就會根據實際的支出標準有所差異。
以住房貸款利息為例,允許全額扣除的話,肯定能夠緩解一線城市老百姓的生活壓力;即使是採用一定的面積扣除標準,也能夠體現出城市之間的生活成本的差異。
第二個亮點,體現家庭差異。
此前的個稅主要錨定在收入端的差異,即收入越多繳稅越多,忽視了支出端的差異。
此次改革,將家庭的實際固定支出也納入抵扣,這樣的納稅基礎,是將收入扣除社保費用、扣除5000元基本費用、再扣除三大類固定支出,之後剩餘的部分才是個稅的徵收物件。個稅也真正意義上回歸了其“可支配收入”的屬性。
因此,一些高收入、高負擔的家庭,也會因此項改革而獲益,從而對家庭之間的實際可支配收入進行再調節。
雖然此次改革還建立家庭聯合申報制度,但是專項附加扣除的納入,也在實質意義上邁向了家庭徵收模式。
最後,體現了個體差異。
此前的個稅是按照11類收入來源,採取分類徵收的模式,不同收入來源之間的個稅是分割的。這意味著兩個總收入完全相同的個人,也會因為收入來源結構的不同,而承擔不同個稅負擔。
例如兩人總收入均是5萬,一人的收入全部來自工資薪金,另一人的收入中有一部分來自於勞務所得,前者的負擔就會大於後者。反過來的情況同樣成立,如果兩人扣除社保後的總收入在5000左右,則勞務所得的構成反而會增加稅負。
中國稅負遠超歐美?
(中國稅負遠超歐美?
中國宏觀稅負大概是20%,這個比例並不高。但是為什麼很多人覺得中國稅率高呢?1 在個人所得稅之外,還有很多政府性收費,例如每月五險一金的繳納,從心理學角度來看,拿不到的錢總覺得是損失。2 由於現行中國的稅收以間接稅為主,所以商品價格普遍偏高,會給大家造成稅負重的感覺。3 單純地從人性角度來看,稅收就是國家強制從企業或個人割走的肉,問十個人,十個人都會覺得稅負重,這是正常的心理學反饋。
另參【圖博館】:中共的國企社保與醫保改革 如此的三次稅改 節稅下有對策 避稅天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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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宮:美前20%富人 負擔全國95%所得稅2017-10-28 中央社
白宮管理及預算局(OMB)局長穆瓦尼(Mick Mulvaney)表示,中等收入者減稅也會讓那些所得更高的人受惠,包括現在負擔全國95%賦稅的前20%最有錢的人。
穆瓦尼解釋說:「我們可以將美國納稅人分為3種。第一是完全不用繳稅的民眾。他們不但不用納稅,還能獲得退稅。第2種是所謂的中產階級,他們繳納個位數的實際稅率。第3種人是剩下來20%收入較高的納稅人,他們負擔將近95%的稅額。」
讓國人正確瞭解當前的貧富差距 2012/03/28 尹啟銘
連續兩天(3/27,3/28),自由時報拿國人申報綜合所得稅的資料為基礎,運用偏頗的20等分位法,指稱台灣的貧富差距高達93倍。此種手法,容易誤導社會百姓。
以所謂「二十等分,前後5%差距」為貧富差距指標之荒謬,就好像一個班級有20位學生,以第一名的成績和最後一名的成績相除作為該班級學生程度差距的指標,不必說是專家,就是一般人也可以看出其之不合理、不具代表性,國際上也沒有人如此作比較。蔡主席卻硬是要拿此種極端比較的數字來使用,再請問一句:居心何在? 目的不就是要誇大台灣的貧富差距嗎!
國際上一般通用的貧富差距指標有兩種,一是以家庭平均每年每戶可支配所得為基礎,並採5等分位法,最高所得20%分組與最低所得20%分組的差距倍數作為貧富差距指標;在98年為6.34倍,99年降為6.19倍,顯示貧富差距已有改善。另一指標是吉尼係數(越高表示差距越大),98年我國為0.345,99年降為0.342,亦顯示差距有縮小的現象。
二十一世紀資本論-維基百科
《二十一世紀資本論》是由法國經濟學家湯瑪斯·皮克提所寫,它討論了自18世紀以來歐美的財富和收入不均的問題。其主要觀點認為如果資本的收益率大於經濟增長率,財富就會集中,這將導致財富集中和經濟不穩定。皮克提建議,設立一個全球累進財產稅系統可以促進平等,避免大多數財富集中到極少數人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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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的經濟學家不同意21世紀資本論,Piketty錯在哪裡? 富裕國家國內所得分配不均的原因是全球化——過去二十年間亞洲開發中國家數目龐大、價格低廉的勞動力,逐漸取代了富裕國家的低技術勞工,但全球的所得分配反而有所改善,開發中國家的數十億人拜全球化之賜,終於得以脫離貧困。
奢侈稅修法 拚年底過關 工商時報2013-7-18
外傳財部將仿照香港、新加坡對不動產買家課稅,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昨(17)日表示,此為學者介紹國際課稅制度,財政部無特定立場,是否採納仍須考量國情,強調未必所有國外立法都可沿用於台灣。
財部預計8月中召開奢侈稅公聽會,將邀請內政部、央行、經建會及業者代表討論,將在彙整各界意見後,盡速研擬奢侈稅修法草案,希望能在9月立院新會期開議前達成共識,送出修正草案。立院若在年底前完成奢侈稅修法,明年新制即可上路。
許慈美強調,香港、新加坡對買方課徵額外印花稅有其背景,台灣是否也有相同背景仍須考量,並非國外所有立法、課稅制度,都能橫向移植到台灣實施。
她強調,有關奢侈稅的檢討及修法方向,財政部目前還在評估階段,並未預設立場,財長張盛和也未對學者建議做出明確政策指示。
自前年(100)年6月上路至今年6月底止,不動產奢侈稅收達57.53億元,五區國稅局也加強奢侈稅查緝補徵,至今年6月底止,共查獲1,224件奢侈稅逃漏稅案件,補稅金額總計6.21億元,罰鍰5.92億元,三者相加為69.66億元,雖然遠低於當初立法預期,不過許慈美表示,全國建物移轉在奢侈稅實施後已減少12.36%,房價有趨穩現象,有繼續推動必要。
賴正鎰:奢侈稅再緊 萬人沒頭路(楨:?) 2013-7-19 中央社
政府研議修正奢侈稅,有可能對買方課徵奢侈稅,甚至延長持有年限,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表示,此舉將對房市衝擊影響加倍,連累房地產上下游產業,數萬個家庭都會「沒頭路」。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簡稱特銷稅,俗稱奢侈稅,實施剛滿兩年,財政部委託學者關於實施成效及所得重分配效果的研究結果也剛出爐,據報載,該研究高度肯定奢侈稅,明顯抑制短期投機性的交易,有助於房市健全發展,且改善所得分配,算是小兵立了大功,奢侈稅不能廢除。
財政部委託的研究第一個重要發現,就是奢侈稅「以稅制量,以量制價」確實對症下藥,故能達到「量減價穩」的目標,有助於澄清「奢侈稅稅收不如預期」以及「奢侈稅實施後房價不跌反漲」的誤解,甚至戳破「奢侈稅無效」的說法。
因為當初財政部初估稅收就是以房市飆漲時的不正常交易量為計算基礎,因此稅收不如預期,正好反證了奢侈稅確實抑制了不合理的交易量。此外,兩年內交易的件數銳減90%以上,以及投資需求占購屋需求比率降至15%以下,自住需求比率提高,顯示假性需求受到壓抑,而自住需求者不受衝擊,對防止房市泡沫化也有助益。
至於房價仍續上漲,那是因為造成房價飆漲的因素很多,最主要還是遺贈稅大降、各國採行貨幣寬鬆和低利率政策的「資金行情」所致,比起未實施奢侈稅之前,房市一日三市的局面,房價漲勢已經緩和許多,可見得奢侈稅已經善盡職責。事實上,該研究也顯示,若無奢侈稅,則台灣的房價到今天還是飆漲的局面,房價所得比甚至接近11倍,而目前房價所得比已降至九倍以下。
其次,種種資料顯示,仲介業開業家數一直超過歇業家數,建築相關產業獲利率一枝獨秀,建照、使照戶數或面積仍然成長,地方政府的土地增值稅大幅成長,使用牌照稅、契稅也是穩定成長。可見得特銷稅達到房市健全的效果,卻沒有造成負面傷害,當然沒有所謂的「打房」問題。
另一重要發現,就是奢侈稅繳納戶的短期交易獲利甚巨,故投資客大多是高所得、多財富者,而且所得來源主要為營利所得、租賃所得等資本或財產所得者,而非「辛勤所得」者,財富差距程度(高達百倍)比所得差距更大,一戶多屋的竟然有20多萬戶,都是造成貧富差距擴大的最主要原因。
因此,奢侈稅對投資客課稅顯然符合「量能課稅」的原則,稅收又指定用途於社會福利,因此也發揮了改善所得重分配的效果。
更重要的是,投資客囤房囤地、短進短出,把不動產當作商品炒作而獲取暴利的快樂,建築在許多人買不起基本房屋的痛苦之上的現象,實際是遍布全台,證明奢侈稅全國不分區實施的作法是正確的,未來有必要針對種種利用人頭或虛假手段規避奢侈稅的行為,以及炒作非都市素地和都市畸零地,甚至交易資訊最不透明的預售屋等,都更要進一步納入課稅範圍。
值得借鏡的是,新加坡和香港這幾年因應房價飆漲所課徵的印花稅。例如持有不到三年或四年賣出即視為投機,課賣方印花稅(香港最高20%、新加坡最高16%);對買方除了基本的印花稅之外,還加課「額外印花稅」,新加坡對本國人購買第二棟以上的住宅不動產加徵7%至10%,外國人購買任何住宅則加徵15%,香港則對外國人加徵15%。因此,奢侈稅未來有必要將持有期間在四年以內的都納入課稅範圍,而且對於一戶多屋(囤房囤地)者,若還要買進不動產,則應加課買方奢侈稅,或提高契稅。
當然,要使房市健全,不能單獨依靠奢侈稅,除了需要其他的房市健全方案配合之外,未來的租稅改革勢必以財產稅為重點,合理提高第二棟房的持有稅,以及不動產交易之利得實價課徵所得稅都是中程努力的方向。總之,財產稅改革成功日,才是奢侈稅功成身退時。 2013-07-19 10:30:29
證所稅 馬願檢討 藍委喊廢 2013-04-24 中國時報
政府復徵證所稅爭議不斷,繼監察院日前通過糾正案後,馬英九總統昨也公開表態願檢討證所稅政策,引發外界關注。據了解,國民黨立委醞釀提案,喊「廢」聲浪再度響起,包括孫大千、羅明才等人均開始著手修法、展開連署,盼降低證所稅對股市的衝擊。
財政部長張盛和則指出,證所稅上路未滿一年,現在貿然檢討時機不宜,不但券商系統要改來改去,還衍生出不確定因素,衝擊股市表現。張盛和認為,所得稅是以一年為單位,年底是檢討證所稅適當時機。
台股量能萎縮欲振乏力,監委將矛頭指向政府復徵證所稅決策錯誤,導致股市蒸發、證交稅短收等,通過糾正行政院、財政部,要求檢討。國民黨立委也紛紛跳出來支持監院,有意跟進提案修法。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賴士葆表示,證所稅才剛上路就要廢,不太可能,但有檢討空間。
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解釋,所謂願意檢討證所稅,並不表示立即展開修法或政策改變。證所稅在今年初剛實施,目前還沒有見到具體成效,至少應等到今年底或明年初,證所稅出現具體影響時,再觀察是否有檢討作為,應該更為適當。
張盛和強調,「證所稅對股市有影響,但絕非單一因素」,他也如此回覆馬總統。他說,去年歐債風暴、油電雙漲、二代健保等都影響台股,把股市表現不好統統怪到證所稅上,太牽拖了。
券商公會則認為,之前監院已通過糾正行政院及財政部,對證所稅決策時機思慮確實不周延,導致股市市值大量蒸發情形。券商公會重申,盼政府重新考量是否繼續實施證所稅。
回應
這些立委真正懂得股市嗎?現在有各種有關台股 選擇權 期貨 另外台股每天上下的振幅不大 成交量怎能跟從前相比呢?尤其是孫大千的提議更好笑 竟然是要證交稅率提高 來讓股市大戶不繳證所稅 不知他打的什麼算盤?成交量低迷 全世界的股市都是這樣吧 至少道瓊成交量也少了很多 上市公司業績好 還怕沒有人買嗎
監察院又在亂來,立法徵證所稅是立法院的權責,好壞自由選民監督,管你監察院何事?
愛炒股就講,機機歪歪一堆什麼?炒股憑什麼不用繳稅?證交稅再多有受薪階級繳的1/5嗎?賤人就是矯情!
証所稅針對的是富人,針對的是有所得卻不必繳稅的人. 一堆人莫明其妙的反對, 真是無知.
詳參【圖博館】:監院新生 毋忘監察院 如此的三次稅改 證交稅之爭 賦改會
歐美股市在25日受美國消費者信心指數與新屋銷售成績創高激勵收紅,鼓舞亞股今日開盤表現。台股更因為證所稅8500點天險確定解除,漲勢傲視亞股群雄。對於這波反彈能持續多久,專家認為還是要看國際股市臉色,預估在7月底前可能盤底,年底前有機會破8500點關卡。
(楨:拿證所稅當稻草人靶子之呆歹彎理盲濫情的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另參本館:馬金融政策 兩岸金改 如此的三次稅改 證交稅之爭 賦改會 節稅下有對策 台股 股市的貪瞋癡)
證所稅這一課 代價不小【經濟日報社論2013.06.26
立法院第一次臨時會結束之前,證所稅終於表決過關。短短一年之內,證所稅經歷兩度攻防,較諸現行版證所稅帶給股市的磨難,新版證所稅明顯獲得多數投資人的支持。表面上,經濟發展戰勝了租稅公平;實質上,證所稅這一課,委實代價不菲。從今而後,除非謀定後動,證所稅之爭,應暫時劃下句點。
1989年前財長郭婉容宣布開徵證所稅,旋即一年即宣告停徵;相隔24年,政府基於公平理念,再次開徵證所稅,同樣未及一年即改絃更張,課稅版本從嚴格進入寬鬆,證所稅雖然「名存」,縱使不到「實亡」的地步,但是公平色彩已大大下降。
無論對證所稅保有何種期待,新版證所稅糾正現行版的缺失,即使公平性不高,畢竟仍然存在少許所得稅精神。相較過去四度開徵證所稅,終致鎩羽而歸,此次仍能守住「證所稅」之名,未被證交稅完全取代,亦可算是重要的突破,同時也是改革唯一且最大的收穫。
不過,政府仍需承認,證所稅這一役沒有贏家。訴諸於證所稅身上所要展現的改革理念,經過一年來的跌跌撞撞,確實也所剩無幾。公平課稅是普世追求的價值,資本利得理當沒有例外。回顧過去,資本市場長達60年的歷史裡,連同此次,證所稅已寫下五次開徵紀錄,無奈的是,沒有一次不是倉促收場。決策錯誤,始終是導致公平無法伸張的關鍵。
對資本利得課稅有沒有難度,答案當然是肯定的。但是,放眼國際,完全不對資本利得課稅的國家,仍然是少數。既然如此,何以唯獨中華民國課徵證券資本利得稅,會是如此血跡斑斑?五度開徵證所稅的事實,雖可見證政府改革資本利得稅的努力,遺憾的是,依舊無法突破。究其成因,無非是政府對改革的傲慢,碰上投資人的課稅偏見,兩者相持不下的結果。
證券市場具有投資風險,賺賠是常有的事。因而課稅只需務求合理,目的絕非稅收。但是,當政府決定開徵證券交易所得稅時,既要公平之名,又捨不得財政收入,從證交稅率的一寸不讓,到誤判時機、8,500點天險的荒謬設計,以及核實課稅推計稅率過重等,導致中實戶選擇退場,現行版證所稅出師不利,完全可歸責於制度缺失。若要究責,實是改革者誤判情勢,一手將股市推進了一攤死水。投資人哀鴻遍野,國庫也賠上500億交易稅收,在在印證政府光靠舉著公平大旗衝鋒,缺乏策略、也聽不進諍言的傲慢,讓證所稅成為一場天價的實驗,不足以支撐改革水到渠成。
新版證所稅針對缺失進行改良,解除了投資人大部分的疑慮,包括棄守8,500點的課稅天險,將上市櫃股票的證所稅,推遲至2015年再課稅(僅少數大股東);10億售股大戶改以設算為主的課稅方式,推計純益率大降至0.1%。如今,證所稅殘存的公平,只可見於IPO股票與未上市櫃的投資人身上。證所稅合理嗎?每個人的答案未必相同;但若要問,改版前後的證所稅公平嗎?相信沒有人會點頭同意。
無可迴避的現實是,證所稅已有五次開徵紀錄,每每雙輸收場的教訓,投資人也好,非投資人也罷,經歷近一年的周折,在找不出更好且可兼顧公平與經濟發展的雙贏模式前,證所稅這一戰不得不暫時打住。新版證所稅或許距離公平仍很遙遠,但是,不能否認它也打下一小塊灘頭堡,較諸從零出發,新版證所稅在表決過關那一刻,仍不算是毫無意義。
當然,公平課稅依舊是至高無上的目標,投資人需要時間教育,放下對課稅的偏見,更應接受「有所得就繳稅」是常規,沒有理由例外。至於政府,證所稅這一課,國庫已付出500億元稅收代價,如此不可原諒的錯誤,沒資格再犯。往後的改革路,切記,謀定、後動。 2013-06-27 12:32:58
富人稅轉向? 馬:富人繳稅 占整體46.8% 2012-02-02 中時
選前表態贊成徵收「富人稅」的馬英九總統昨天指出,根據數據顯示,○.七%的富人繳的稅,占整體結構四十六.八%。因此,有人批評政府都是徵收來自受薪階級或中低收入戶,這樣的講法是不對的。
馬英九在選前的總統大選辯論中曾表示,對富人科課徵更多稅的方向是對的,但是否開徵資本利得稅則要審慎。但馬英九昨天在中常會中,面對有中常委建議課徵「富人稅」時,態度顯得保留,他並認為,不應該稱為「富人稅」,而應叫做「資本利得稅」。
馬英九根據財政部民國九十七年綜合所得稅納稅結構數據指出,稅率四○%的人,約有四萬戶人數,占納稅結構比○.七%,但是所繳的賦稅卻占整體結構四十六.八%。所以大家批評都是課窮人的稅並非事實,他認為,應該還是富人繳的稅占較高的比例。
此外,馬英九也指出,課稅級距調整後,稅率從六%降到五%,適用者合起來總共有四一八萬戶,約占整體結構的七十六.五%,而這些人所繳的賦稅,只占整體的七%。
根據財政部的相關數據,馬英九認為,以這樣就能夠很清楚的向社會大眾說明白,其實富人少,但是所繳的稅額占的比例非常重。
選戰期間對手陣營經常拿繳稅數字來作為貧富差距的比較,但馬英九駁斥這是錯誤的。他說,民進黨指繳稅前面五%是後面五%的七十五倍差距,但是按照聯合國統計,報稅的資料不宜拿來作為貧富差距的描述。
與會者轉述,馬英九認為,透過這些數據,可以反駁有些媒體批評富人都沒有繳稅的說法。他同時指出,奢侈稅已經發生效益,在北台灣已有增加一些稅收,「奢侈稅就是屬於富人稅的一種」。
另參本館:2012大選 馬金融政策 賦改會 如此的三次稅改 稅負為何能超收 節稅下有對策 避稅天堂 證交稅之爭
為李部長打打氣 2011-10-18 工商時報 曾上才
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在週六高分貝砲轟財政部長李述德是「最爛的部長」,引起各界嘩然;李部長自從3年前執掌財長以來,不僅投入稅政改革,也全方位的投入活化國有土地,以及公股銀行管理,在李部長3年努力之下,除了以更宏觀的思維對大面積國有地提出開發計畫之外,更把公股行庫的整體獲利帶向另一高峰,這些都顯見李部長已交出可圈可點的成績單。
而最難得的是,李部長上任後不久,就親自出手解決了自從我國加入WTO以來之後價格就居高不下、最攸關民生的米酒問題,而李部長在調降遺贈稅,引導資金回流的同時,也同樣提出提高薪資所得者綜所稅扣除額,發揮「還富於民」效果,對照李部長的諸多努力,顯見他在官員之中,的確堪稱「勇於任事」,這也使得楊前署長的批評看來更有欠公平。
楊前署長的批評,眾所皆知是衝著「二代健保」而來,但相對於李部長近3年來的努力,若僅因為對二代健保議題的看法與楊前署長不同,就一舉抹煞李部長在任期間的所有表現,不僅失之公平,也模糊了問題的真正焦點;昨日財委會上,包括盧秀燕、賴士葆等多位立委跳出來為李述德抱屈,由此可見李部長近年的努力,已得到多位立委的肯定。
健保財務黑洞解決與否,與其一味強求財政部,衛生署及健保局似乎應先檢討,現行的給付項目是否過於浮濫?除了向一般所得者收取保費之外,健保局是否敢向低收入戶收取保費?另外,是否真的提出了有效防堵國外居住者回台運用健保費因應高額醫療支出?倘若對這些自身該處理的問題,健保局至今都沒有肯定的答案,只想到要找財政部出面解決問題,形同捨本逐末。
事實上這個議題從行政院到立法院,來回討論不下數十次,但最後仍被立法院否決,最主要的關鍵在於衛生署所提出的用家戶所得連結稅籍資料,作為計算健保保費的依據,雖有理想性,但執行面卻障礙重重,首先,所得稅資料在時間上有1至2年的遞延落差,就是很難突破的問題。
健保長久以來「黑洞」問題持續惡化,根本問題應該先從如何有效撙節開支,減少不必要的浪費來著手,若只是一味期待財政部從稅制,甚至是加稅來解決,不僅搞錯重點,對財政部而言也太強人所難,每個部會都有其職掌,財政部也不可能「撈過界」去處理其他部會的問題,與其對財政部過度責難,倒不如先從找到最根本的病源作起。
另參本館:馬金融政策負所得稅 賦改會 如此的三次稅改 楊志良辭職信
軍公教當然也要棵徵稅務呀~因為
國家不是只有我們這些有繳納稅款的人的~
應該是大家的~為甚麼有些人可以想受特權置身事外~
一直在享受特別的權利~他們工作沒有直接的壓力~
私人機構上班每天拼得要死要活的~稅負又一直要喊漲~他們都喊爽的~那都是辛苦錢耶~> <"""""""
這不是租稅改革 而是租稅投降>中時社論08.02.22
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了由財政部提出、幅度極大的降稅案,包括綜合所得稅稅率全面降低約二.五%、營所稅率降低七.五%、薪資扣除額、殘障扣除額皆調高至十萬元、教育特別扣除額改為每人二萬五千元、取消保留盈餘加徵十%等。據估計,這些林林總總的降稅案將使稅收減少千餘億。這麼大的稅收缺口要怎麼補呢?財政部說要靠促產條例取消的稅收增加來彌補;對此模糊說法,我們實難同意。
在行政院院會通過草案之後,各界都是一片批評之聲。馬蕭陣營認為看守內閣時期根本不該討論兩年後生效的稅改案;輿論則抨擊此方案係在馬陣營提出財政政策後,於農曆年前倉卒討論定案;學者則指責該方案「並未對症下藥」、「配套不周全」。雖然謝長廷認為如此降稅會提升競爭力,但其麾下財經大將林向愷卻指出,如此的方案「不完整」、會「加強富人與中小企業逃漏稅的誘因」。綜合而言,全國上下似乎只有行政院與財政部自己為自己鼓掌。財政部長何志欽甚至表示一切由他負責。在此,我們要向這一位不進入狀況的財政部長點明:一位看守期間的閣員,提出這樣一個影響深遠卻思慮不周的降稅案,本質上就是「不負責任」。
大體而言,任何一個國家的財稅政策都有三個面向要考量,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全面性」。國家的租稅項目繁多,且彼此之間互相連結、牽一髮而動全身。舉例而言,台灣的股利所得要課稅、股票增值的資本利得不課稅,於是企業大股東就有誘因以未分配盈餘的方式使股票增值而避稅。又如,企業持有土地的成本與個人持有不同,於是大地主就有辦法透過企業而逃避土增稅。簡言之,各種稅目的橫向連結與跨時避稅的縱向銜接,都有錯綜複雜的勾連關係。這也是本報一向主張以賦稅改革整體研究,取代零星稅目調整、選舉競相喊價的原因。遺憾的是,何部長腦中顯然全無這樣的賦稅全面觀。
租稅的第二個面向就是現實面。幾乎所有的稅改都牽涉到修法、都要經立法院審議;因此,一位負責任的財政部長不能只顧端出稅改草案,而要慮及現實的可行性、討論可能的變化、並對最後的結果有掌控的把握。促產條例涉及許多企業的既得利益,目前我們看不出任何跡象這些既得利益者會棄守。綜所稅最高稅率涉及有錢人的荷包,而第一時間已有工商大老表示綜所稅降稅幅度不夠。將來,租稅法案在立法院討論時,檯面上或檯面下的協商才是最後結果的關鍵。財政部何部長不知輕重地提出一個自己全無主控能力的方案;這樣的部長,除了口頭上說負責之外,又焉有負責任的實質體認?
租稅的第三個面向則是長遠性,任何一國的租稅都是降稅容易增稅難,切忌倉卒行事。數年前土地增值稅號稱要減半徵收「兩年」,但期滿之後就永遠調降。數十年前政府制定獎勵投資條例,但日落期滿又以促產條例借屍還魂。類此實例斑斑可考。所以財稅政策與公司會計一樣,一向以「保守」為原則,絕不能配合選舉而驟然放鬆,否則即有覆水難收之憾。然而在我們財政部長的眼中,台灣租稅結構的長遠穩健,卻不及他保住三個月官位的短期利益。一位部長短視近利若此,也真叫人不勝唏噓。
數月之前,據悉財政部還在為各方降稅要求無法招架而傷腦筋,於是打算籌組第三次賦稅改革委員會,一則全面規畫研究稅改、二則也以此阻擋零星的降稅壓力。然而短短數月之間,財政部就全面棄守,由整體研議淪為片面討好、由前瞻規畫改為選舉配合、由長遠穩定降格為短視近利。大家都知道,降稅是最容易討好選民、討好利益團體的短線操作,表面上號稱嘉惠人民,實質上卻是嚴重地傷害國家財政。照理說,財政部長應該是該部同仁的表率,擋在第一線捍衛全體國民的租稅公平與效率;但是,我們的看守部長卻是站在第一線豎白旗,以具體大幅的降稅承諾,換取不到三個月期間的民進黨關愛眼神。這樣短視近利的方案,簡直是租稅政策的投降。我們呼籲:負責任的國會一定要將該案擋下;一切的租稅政策,都應等到大選過後,由新政府籌組賦改會研議。
換個角度看大減稅 【經濟日報╱社論】08.02.22
20日政府宣布大減稅,民眾的所得稅負平均可減三成,營利事業所得稅更從25%一降而為17.5%,僅略高於愛爾蘭,與香港並列亞洲最低。消息一出,一如往例,立刻招來一片罵聲。有人就發布時機而直指這完全是選舉考量;但更多的學者專家則力斥其違反社會公平正義,因為偏愛富人,愈是有錢的,減稅愈多。
我們不以為然。改正錯誤與為人民造福,任何時機都是好時機;重要選舉當前,角逐各方本應戮力集思廣益,提出最好的政策、最有裨於國計民生的興革大計,從事冷酷而激烈的良性競爭。如果握有行政權的一方,仗其天時地利的優勢,真正痛改前非,大破大立,使全民皆能獲利,則真心為國為民的競爭者,不但不應囿於一己得失而痛加貶抑,反當額手稱慶、玉成其事,以表達其福國利民之衷忱。其中有所紕漏,即應剴切剖析、力陳良策。不論如何,只以一句時機可議一筆抹煞,反而其心可議。
至於不分古今內外,每當減稅立刻招來獨厚富人、有違公平正義的批評,更不值一哂。國內三成有工作能力者根本不必繳稅,有四成其應繳稅率僅為6%;則對此七成國人而言,任何降低稅率的措施幾乎都無關痛癢,所得愈高者當然減稅愈多。就此而言,馬陣營仿美國負所得稅制提出的對低所得者之薪資收入相對給予補貼的主張,這七成不繳稅或繳低稅者,確實會有甚大實惠。行政與立法部門倒不妨在未來審議過程中擇善而從。
減稅方案中,所得稅最高稅率自40%減為37.5%,降幅為原稅率之6.25%,最低級距則由6%減為5.5%,降幅則為原稅率之8.3%;相對而言,仍對低所得者有利。同時,財政部的統計顯示,所得稅全體申報戶之中,三分之二以上採取標準扣除額;我們相信其中大多是所得相對較低,較無能力找到節稅法門者,事實上這三分之二的申報戶中的確有65%為中低收入者。因此,減稅方案將標準扣除額由4.6萬提高至6萬,應對中低所得者比高所得者更有利,只憾其調幅僅每申報戶1.4萬元(有配偶者加倍),有若雞肋;對涓滴不可逃的薪資所得,其特別扣除額也只提高2.2萬元,真正著意於公平正義者,反而未在此處著墨。
扣除額中調幅最大的,厥為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由每戶2.5萬元大增為每人2.5萬元,一家之內有二人以上,優惠即可倍增。但這個部分才真正獨厚富人。首先,2.5萬元固為戔戔之數,遠不及就讀私大所費之高,然而若為適用6%稅率的低所得者,真正可以免除的稅負只有千把元,對適用最高級距者,實際減稅則高達1萬元。其次,大學以上的教育並非一般中低收入者輕易可以負擔,多少有些奢侈品的意味,就學比率必然隨所得之增加而升高;因此特別就此慷慨減稅,才真是大損社會公平正義。可惜這也是一般論者所難察覺。真想幫助清寒之家的子弟,倒不如將此「稅式支出」所消耗的金額省下來,直接以清寒獎學金、工讀金的方式,提供各級學校中經濟負擔較重的學生。直接針對應支持者給予臂助,絕對遠勝區區千元聊備一格的教育學費特別扣除。
事實上,這次大減稅之所自,就是藉著明年底促產條例落日的好時機,將多年來早失其功能的各種租稅減免一舉打消,代之以直接針對研發、人才培訓等重要具有外部性功能的支出給予補貼;其精神亦是化「稅式支出」為直接支持。省下霰彈打鳥所枉費的子彈,直接雪中送炭,的確會節約大量資源,達到更高效率。
不過,立意雖好,立刻又凸顯一個巨大的矛盾:大手筆降低營所稅與綜所稅,不論其目的何在,所憑恃的財源正是促產條例落日省下來的每年1,483億元稅收;但根據估算,減稅措施所費不貲,每年還會較此多出20億元。何部長固然已慨然應允一切由他負責,但他忘了算一筆帳:從隱藏在促產條例中的「稅式支出」1,483億元,轉為由政府直接補助的真正支出,如果規模不變,每年就要短缺1,483億,即使規模大減,總不可能少於幾百億。這筆錢要從何而來?難不成也是拍胸脯一句話即可解決?
這一個大減稅案從這些面向一一檢討,才能真正探悉其利弊得失、公平與否。如果競逐大位者多用點心尋求專業諮詢痛揭其弊,並提出盡善盡美的良策,才是萬民之福;又何必輕就時機議論呢!
減稅為選舉而不是為大局【聯合晚報社論08.02.21
為什麼就算景氣狀況不好,在台灣仍是雙B豪華轎車滿街跑?台灣有錢人多,固然是原因之一;但也有為數不少的豪華車登記在公司名下,可以當做公司營運成本抵稅。很多人的想法都是:錢與其繳稅給政府,還不如自己想辦法花掉。所以台灣公司多,有些卻可能是為節稅目的所設。有人戲言,隨便一塊招牌掉下來都會砸到幾個董事長、總經理。設立公司成為有錢人之間的節稅手段之一。
這些怪現象,某種程度上可說與國家的稅賦制度設計有關。在台灣,個人所得稅的最高稅率,遠高過公司營業所得稅,更重要的,有各種管道可以讓公司抵銷盈餘,也就能夠少繳稅。依照行政院目前提出的稅制改革方案,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和營業所得稅之間的差額,將大幅提高;目前定在百分之二十五的營所稅率,將降低到百分之十七點五,可能因此鼓勵更多人想盡辦法將個人所得轉成公司所得來節稅。
減稅看似「德政」,多少也有提振經濟的目標,但本質上不應忽略財富重分配、實踐社會正義的功能。如果有本事開公司的人,將各種花費都算入公司成本,剩下的盈餘才按百分之十七點五稅率繳稅;收入少的人則沒有本事,也沒有需要去開公司節稅。富者愈富,窮人仍窮,可能變成減稅新方案的後遺症之一。還有一項結果,就是政府能徵到的稅收,會比表面上規劃的少很多,「生吃都不夠,哪裡還能曬乾?」稅收不足以支應開銷,當然更沒有辦法處理已經非常龐大的赤字了。我們的國家財政狀況,必然進一步惡化。
行政院提出減稅方案,看似皆大歡喜,令民眾誤以為領到大紅包。但是,可能帶來這些後果的稅法改革,我們應該覺得高興嗎?這種「改革」訴諸民眾簡單的自利心態,感覺上好像手頭可以多留幾個錢,可以少繳點稅,然而卻嚴重忽略了總體利益的方向。這種「改革」追求的,只有短時間的期待,讓大家誤以為看到了前景的一點光明,以吸引選民將選票投給提出「改革」的人。這是標準用選舉思考傷害國家長遠發展基礎的短視做法,當做選舉宣傳造勢手法看,高明得很;但從治國行政的角度衡量,後遺症實在令人擔心!
政院利多 所得稅擬大降【聯合報╱記者李順德08.02.21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所得稅大幅降稅方案。個人綜合所得稅全面調降,最高稅率由百分之40降至百分之37.5;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自百分之25降為百分之17.5。整體減稅利益高達1500億元。
財政部長何志欽指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須經立法院通過,若順利三讀,將於99年元月起實施,民國100年申報99年所得稅時適用。
為打造台灣「輕稅」環境,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指出,營所稅調降至百分之17.5後,台灣營所稅率將是全球第二低,低於新加坡的百分之18,與香港相同,僅次於愛爾蘭。
在綜所稅方面,現行五級稅率全面降低,最低稅率由百分之6降為百分之5.5,每年可少繳約百分之8的稅;適用最高稅率者則可少繳百分之6的稅。但以降稅金額來看,高所得者減少的稅額最多。另外,薪資、殘障、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及標準扣除額也同步調高,薪資特別扣除額和殘障特別扣除額調高至每人十萬元。
以四口雙薪家庭為例,增加的薪資特別扣除額與標準扣除額總計七萬二千元,若為一般年所得淨額在41萬到99萬元間的家庭,適用調降後的稅率級距百分之12計算,所得稅降了8640元。
全面減稅方案的錢從哪裡來?行政院指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即將在98年底實施屆滿,政府全面取消對企業界的租稅獎勵優惠,可做為所得稅減稅的絕大多數財源;國庫另外還要損失廿億元稅收。
何志欽說,配合促產條例落日,經濟部將修訂產業三法(產業創新加值條例、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產業發展基本法)。前陣子財政部已密集與工商界溝通,未來將改為針對功能別的產業直接補貼。
馬英九:選前才推降稅案 時機可議【聯合報李明賢
行政院一連推出包括營所稅大幅調降等多項稅改方案,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認為,減稅必須要有配套方案,執政黨執政七年九個月都沒有做,選前才來做,並不合適,更有很大的可議之處。政府應致力振興經濟,而非推動減稅措施。
馬蕭總部發言人、立委賴士葆與李紀珠均表示,行政院版稅改方案沒有清楚交代調降雙稅稅率的財源與配套,讓人懷疑國庫能否負擔,淪為跟隨馬蕭競相喊價的選戰工具。
賴士葆指出,行政院應該提出評估報告,告訴民眾稅改總共要花多少錢。他舉例說,馬蕭提出調降綜所稅的方案,很清楚說明一戶家庭只要年收入四十萬元,就可獲得四萬六千元的補助,政府一年要花兩百多億元。而取消促產條例後所增加的一千兩百億元,大約可以與調降營所稅率至百分之廿所減少的稅收打平。
賴士葆說,如果依照馬蕭總部精算過的稅改方案,行政院宣布調降營所稅率再搭配取消促產條例增稅的結果,政府稅收鐵定不夠,但行政院沒有交代不足的部分要從哪裡生錢出來,違反預算法第卅八條、政府增加支出或減少收入,應交代財源的規定。
李紀珠表示,行政院的稅改方案並未周全地考量到租稅公平、租稅效率與租稅收入,也不見足以激刺就業的政策誘因,讓她看不到張內閣的稅改理念。
【記者江良誠/南投縣報導】行政院昨天拋出租稅減免的利多,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蕭萬長說,歡迎行政院終於認同國民黨的減稅主張,但現在的行政院並不適合決定兩年後的政策。
蕭萬長昨天到南投縣南崗工業區與企業座談時表示,租稅減免是國民黨的主張,現在行政院認同國民黨提出同樣主張,也是好事。
不過,行政院租稅減免政策要到九十九年才實施,已是兩年後。他認為現在的行政院並不適合決定兩年後的事,相關政策應該由下一個政府去考量如何實施
傳產業樂透 科技業心碎【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
行政院大手筆釋出逾1,500億元的減稅紅包,產業、民眾的所得稅負預計99年將同步下降。高達1,110億元的營所稅減稅利益,傳統產業獲益最大,所得稅稅負將由29.5%降到17.5%,降幅達四成;但長期享有租稅獎勵的高科技事業,稅負不降反升,由15.4%升為17.5%。
財政部指出,高科技事業受五年免稅與投資抵減的租稅獎勵優惠保障,多數科技業的平均稅負都在2%以下,即使加徵保留盈餘所得稅10%,科技業的所得稅負也在14%到15%間。因此,促產獎勵取消以調降所得稅率取代後,個別產業的稅負將趨於一致,科技業所得稅負確實會微幅上升。
依據行政院規劃的所得稅調降方案,前提是結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全面落日,總計1,480億元減稅利益,將用來取消企業保留盈餘加徵10%所得稅,以及反映調降營所稅與綜所稅率,以及調高四項綜所稅扣除額,讓產業與民眾均能享受「輕稅、簡政」的改革利益。財政部估計,總降稅利益超過1,500億元,國庫還要額外提供20億元降稅財源。
配合促產98年底落日,調降所得稅計畫同步自99年1月起實施,企業營所稅率自25%降至17.5%。據財政部分析,現行稅制因租稅減免,造成個別產業稅負不一,其中傳產業稅負最重,合計營所稅、最低稅負與保留盈餘的所得稅總稅負高達29.5%,稅率調降後,傳統產業總稅負降為17.5%,降幅達四成。傳產將是最大降稅贏家。
財政部也將調降個人綜合所得稅率,五級稅率從6%到40%,逐級調降為5.5%到37.5%。估計調降稅率將釋出約200億元減稅利益。高所得者邊際稅率下降2.5個百分點,稅率降幅為6%;原本按6%課稅的最低稅率級距者,則僅調降0.5個百分點,稅率降幅為8%,低所得者降幅大; 但若以應納稅負金額比較,高所得者可享有的減稅金額相對較高。
財政部也分配約400億元稅收,以調高四項扣除額方式,使受薪階級與弱勢群眾享有更大減稅利益。以標準四口雙薪家庭為例,增加的薪扣額與標準扣除額減稅金額總計達7.2萬元,按調降後的稅率級距12%(即年所得淨額在41萬到99萬元間者)計算,可以享有的扣除額降稅利益為8,640元。
冷眼集》大開支票 為選票【聯合報╱記者李順德
面對即將來臨的總統大選,張內閣猶不改其志,選前僅一個月,昨天一口氣推出組織再造與所得稅改革方案,雖夸夸其言為福國利民而來,卻很難讓人不懷疑是為「選票」而來。
回溯去年底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所拋出的稅改政策,表明要將營所稅由百分之25調降至百分之20,行政院即表明會調降到百分之20以下,果不其然,行政院在財政部的稅改AB兩方案中,選擇B案,將營所稅調降至百分之17.5。
一般而言,降稅若干程度可刺激經濟發展及消費,但不能為降稅而降稅。經濟的核心問題若不亟思解決,非經濟因素若持續潛藏,即使下猛藥降太多的稅,就如美國小布希政府,降稅也難挽沉痾。政府目前仍陷在財政困頓的泥淖中,無能比美新加坡,將稅收盈餘發給人民當紅利,結果就只能靠「開降稅支票」來催求選票。但選後是否兌現,根本是另一回事。
為選票製造利多,畫大餅,並非新鮮事,國民黨時代即已創造「利多與長紅」。政院高層首長也不諱言說,若為了選票而創造好的政策,有利國計民生,沒什麼不好。但問題在於人民能不能因選舉而獲得實質的利益。
選到好的政黨,政策法案都能真正落實,人民當然能獲減稅的實質利益,但如果政黨一切都為選票,非為人民的實質利益著想,則一切都是空談,特別是減稅配套,不僅要讓企業願意繼續投資台灣,台灣的經濟也得好起來。否則政府發紅包換選票,執政後卻賺不到鈔票。
細數民進黨執政八年的經驗,政策多是「花錢式」的輸出,如8100台灣啟動,八年八百億、五年五千億、五年五百億等,令人眼花撩亂不一而足,前任閣揆蘇貞昌因選前不停在地方開建設支票而引非議,張俊雄近九個月的施政,也製造出每周一利多近千億的預算,但真正能落實者幾希?
以在野黨的角度看,張俊雄這兩項大政策,都牽涉到國會的修法,都得仰人鼻息,若在野黨不點頭,不僅政府改造工程做不成,一千五百億的所得稅改也都白搭。
所得稅改案 春節後推出【聯合報╱記者李順德08.02.05
行政院長張俊雄昨天表示,農曆春節後將推出財政部的「所得稅改革方案」。行政院高層表示,由於國民黨陣營表態將個人綜合所得稅提高免稅扣除額,政院也在日前討論時擬將扣除額提高到十萬元。
行政院發言人謝志偉指出,行政院去年一直在討論此案,去年八、九月時,經建會主委何美玥還對工商團體公開表示,政府將推動第二次租稅改革,但因當時配套方案沒有及時跟得上,使得行政院緊急煞車,未對外公布此一租稅改革方案。
謝志偉說,行政院財經小組陸續討論此一改革方案,財政部也陸續研議配套措施,目前已接近成熟,農曆年後應該可以推出。儘管正值總統大選,此一減稅方案被視作因選舉而提出的利多,但是謝志偉說因為選舉而提出「福國利民」措施,只要對民眾有利都是好的。
【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財政部趕在農曆年前端出稅改大菜,以調降企業和個人所得稅以取得工商界支持促產條例於明年底如期落日,財政部官員昨天說會與工商業界整合出一套稅改方案,儘速推動修法。
據了解,財政部長何志欽農曆年後會與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等業界領袖會面,聽取業界的聲音,作為政策擬定參考。
在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主導下,財政部與六大工商團體代表周日集會,討論取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配套措施。
在促產條例全面取消前提下,財政部擬出兩套方案,A方案是營所稅從百分之廿五降為百分之廿,搭配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的規定,以及綜所稅稅率級距從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四十,降為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卅五;B方案是營所稅降到百分之十七點五,搭配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調高薪資、殘障和標準扣除額,並將教育學費扣除額從「每戶」二萬五千元改為「每人」。
財稅官員指出,不論是A或B方案,每年都可為國庫增加大約八十億元稅收,但是官員表示,由於還要和工商界洽談,兩案並不一定會是最終方案,因此,稅收會增加或減少還很難說。
官員說,前天會議上已向業界代表強調,唯有促產條例全面取消,才能達到「簡政、輕稅」的目的,取消促產可簡化稅政,未來不論那一種產業稅率都一樣,業者不需要絞盡腦汁做不正當的租稅規畫;而促產取消後每年增加的一千四百億元稅收,可拿來調降所得稅,達到輕稅的目的。
財部這項論點獲得與會代表的認同。
官員也提到,取消促產後,如果同時調降綜所稅的稅率並調高扣除額,一年會有高達四、五百億元稅收損失,稅收損失過大,所以不在財政部提出的修法版本中
謝長廷:遺產稅率降至10% 馬上可做【經濟日報蘇秀慧08.01.21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昨(20)日表示,遺產稅率應該降到10%以下,本周他就會當面建議行政院長張俊雄,「這是馬上可以做的事情」。
謝長廷與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昨天一前一後,參加由青年企業家協會(YPO)舉辦的新春活動,互相較勁經濟政策,搶攻青年企業家選票。兩人避開同台場面,但在各自演講中,都強力凸顯自己和對手在經濟政策上的不同。
謝長廷指出,很多改革現在就可以馬上進行,有必要重新考量稅制的公平性,以及參酌各國經驗,他認為,遺產稅率應降到10%以下,這一點是馬上可以做的,這個星期他就會當面向張俊雄提出建議。這也是繼上周謝長廷提出健保大赦主張,希望行政院配合之後,再一次向行政院下政策指導棋。
不過,財部認為,遺贈稅宜改不宜廢,頂多將遺贈稅率由目前的50%降至40%,不可能一下子降至10%。
謝長廷認為,台灣在資本市場部分,應該和國際接軌,充分利用資金,現行資金運用有很多限制,必須放寬。馬英九則強調,要讓台灣從困境跳脫,唯一的方法就是政黨輪替。
馬英九昨天到高雄市與黨工座談時也表示,謝長廷說立法院國民黨大贏,總統就該讓民進黨做的「論調不通」。如果總統讓民進黨做,又會陷入朝小野大的政治僵局,「變天不能只變一半」。他說,唯有國民黨完全執政,才能對施政成敗負全責,「如果做不好,選民可以再讓國民黨下台」。
馬英九說,他與謝長廷經濟政策的差異,有「五大不同」,尤其強調雙方施政能力的落差。五大不同分別是:合唱有力與獨唱困難;12大建設與內容粗糙;執政負責與責推台商;擁抱全球與鎖國心態;實際行動與很多口號
減稅學大陸>中時小社論 2007.12.26
中共日前修正所得稅法,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原來,每月薪資超過一千六百元人民幣,須要繳所得稅,從明年元旦起,提高四百元,改成月薪超過兩千元人民幣,才須課稅。
大陸那邊,去年國民所得每人兩千美元,明年改成月薪超過兩千人民幣才課稅。如果照大陸尺寸,同比例放大,台灣這邊,去年國民所得一萬六千美元,要月薪超過一萬六千元人民幣,折合約超過六萬五千元,才要繳綜合所得稅。
換句話說,如果大陸制度擺到台灣,那麼,必須年薪超過台幣七十八萬元,才須繳所得稅。
綜合所得稅,兩岸比一比。依照台灣稅法,薪資所得減掉納稅人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之後,餘額就須繳稅。從寬再從寬,上述免稅額、扣除額加起來,不會超過台幣二十五萬元。年薪只要超過二十五萬元,就要繳稅。兩岸薪資所得者,誰的稅負比較重,經過上述比較,誰都看得出結果。
大陸之所以如此大幅度減免薪資所得者稅負,原因很簡單,經濟突飛猛進,稅收盆滿缽溢,巨幅成長,自然有本錢減稅。台灣呢?台灣也減稅,不過,減的都是豪門鉅富稅,炒股票、炒地皮,全免所得稅;營業稅拿去塞倒閉銀行狗洞;高所得者受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保護。
不管是民進黨還是國民黨,要照顧薪資所得者福利,還真是得向大陸學一學
溫情後的現實【經濟日報╱社論】07.12.17
在朝野同心協力下,立法院上周三讀通過「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案」及其相關的執行法修正案;新法生效後,未成年人或禁治產人繼承債務,一律改採限定責任繼承,有多少遺產就還多少債務,並全面回溯。此一修正是對現制「父債子還」概括繼承制度合理調整,改善未成年子女不明所以地承繼父母債務的現況,回應了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期待。惟新繼承制度對債權債務關係的強制性改變,勢必為信用交易體系注入刺激壓力;其可能引發的量變與質變,是整體經濟要面對的現實,不宜輕忽。
這次民法繼承編的修正有四個重點:一是對弱勢繼承採全面保護主義,即20歲以下未成年人或受禁治產宣告者,於繼承債務時,只需對繼承所得負清償責任,即所謂的限定繼承;二是對弱勢繼承增設回溯條款,即新法生效前未成年人所繼承的債務,也只負有限責任;三是保證債務仍列為繼承標的,不溯既往,但採限定責任;四是將原有的主張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時程,由「被繼承人死亡時」放寬為「知悉後」三個月內呈報法院,改善繼承人因不知而未及時主張的現況。對照修法過程中的風風雨雨,修正結果大致符合保護弱勢繼承及兼顧交易安定的精神。
儘管如此,繼承制度是攸關人民權利義務變更、傳遞的基本制度,即使僅是局部的修正,仍將一定程度地改變現有的債權債務關係;在債務這一方增加的權利保護機制,相對就是減少債權這一方的權利防禦能力,債權方必然會運用各種可能的方法,以確保自身權益不減。更何況這次修正還加入「全面回溯」這個棘手的時間難題;而在最大的信用交易體系裡,這個債權方就是銀行,整個銀行體系目前也正為繼承制度的改變研擬配套方案。
法務部曾調查,台灣地區每年死亡人數約14萬人,約1萬名死者的家屬會繼承到債務;銀行公會的估算也顯示,債務大於遺產的限定繼承個案約占7%,但債權規模尚待精算。在限定繼承得以全面回溯新制下,這些債權極可能變成無法回收的呆帳;雖是法律改變不可抗力因素使然,但銀行資產品質會受到直接的影響,而其潛在的損失則將由銀行收益、股東權益吸收。此外,在全面追溯下,也可能出現已清償債務總額超越所繼承遺產總額的返還等問題,恐怕也需有細緻的規範予以處理。
除了過去的債權債務關係要釐清,最要關注的是銀行未來因應新制的可能作法,銀行公會本周要開會討論細節。目前傳出的方案包括:要求貸款申請人購買貸款信用保險、指定受益人為債權銀行的壽險、要求子女為連帶保證人、提供更多的財力證明,甚至健康檢查證明;此外,銀行更直接的作法是,降低擔保品估價、減少高信用風險群的放貸或是拉高利率等;其中,快速徵審的小額信用貸款及放款期限長、健康風險高的中長期貸款等,最可能受到波及。
無論銀行採取何種對應,其結果都是增加貸款的成本,提高貸款的難度;若銀行體系的信用緊縮效應一層層擴散,通常是由中小企業這類擔保品有限的弱勢借貸者承受資金周轉不順的考驗,加以年終到期結算、資金流量需求最大的年關將屆,繼承制度轉變可能導致的信用緊縮衝擊不能不防。因此,政府的社會救濟及產業輔導機制必須提高警覺,隨時提供協助;也期待銀行體系勿過度反應,而應掌握這個制度轉變的機會,自我檢視核貸機制的效能,減少對保證人等的依賴,從徵信、估價、產業趨勢等基本面降低放貸的風險。
再一層的深遠影響是,從雙卡風暴、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通過建立個人破產機制,再到繼承制度的修正,銀行體系在法律上獲得的債權防禦能力一再被強制縮減;此固然不利銀行業的經營,令業者叫苦連天;但也某種程度反映了近年社會對銀行強勢、重利的感受,也對銀行出現善盡社會責任的高度期待,並在這樣的期待下限縮銀行體系的營運彈性。銀行經營的是信用事業,若無法取信於民,如何可長可久?因此,這樣的印象若長期存在,絕對是國內銀行業經營的危機,銀行及主管機關都該正視
限定繼承全面回溯 背債兒解脫【聯合報╱林河名07.12.15
民法繼承編及施行法修正案,昨天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以後未成年人及禁治產人將採「強制限定繼承」,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這項修法將可協助社會上為數不少的「背債兒」脫困,以免未成年尚無謀生能力就繼承一大筆債務。而為避免修法有「為德不卒」的遺憾,施行法也增訂「全面回溯條款」,不設期限。不過,可以全面回溯限定繼承者,以未成年人及禁治產人為限,已成年而未受禁治產宣告者並不適用。
修法期間一度引發爭議的「保證債務」部分,朝野協商後,維持保證債務仍為繼承標的,但對於繼承開始後才發生的保證債務,繼承人僅負有限責任,即以所得遺產為限,還完之後即可免責。
此次修法另一重點,即未來不論是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都一律從「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算,應於三個月內呈報法院。
這項修正是為避免現行限定繼承從「繼承開始」起算,當事人若不知有繼承事實,恐將失去向法院呈報限定繼承的機會。
立委李復甸表示,本案起源於台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劉宏恩帶了一些受害人向他陳情,從此展開一系列公聽會、修法及協商過程,引起社會大眾關注。他對修法結果十分欣慰。
銀行怕脫產 貸款將更嚴
銀行公會理事長許德南昨天表示,對弱勢族群和未成年人繼承債務「無限期追溯」,「雖不滿意可以接受」,但銀行最擔心的是未來債務人的道德風險。
銀行公會表示,下周各銀行內部應該都會針對三讀通過的版本討論相關配套措施。已有銀行主管私下表示,銀行未來貸款可能將更趨嚴格。
銀行主管說,根據法務部統計,目前採「限定繼承」方式多是債務大於資產的繼承人,占所有繼承案件的百分之七。因其中有些債務人擁有不動產,銀行最擔心的後遺症就是債務人脫產等道德風險。
銀行主管說,未成年子女不再是「父債子還」,而是限定繼承,有多少財產才還多少債。過去保險業擔心民眾帶病投保;未來銀行將會怕民眾帶病借錢,未來民眾向銀行申辦貸款時,除了財力證明,「可能還要檢附健康檢查結果。」
銀行主管指出,未來銀行對房貸等長期貸款因為風險提高,擔保品估價將更保守,貸款人的可貸金額可能會減少。至於消費性貸款,未來銀行業可能會要求貸款申請人買產險公司的貸款信用保險、指定受益人為銀行的壽險,及提供更周延的財力證明。
一旦貸款人必須投保信用保險、由銀行為受益人的壽險,未來借款成本勢必會增加。例如,信用保險費率通常是貸款額度的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三,貸款人等於貸款利率再增加一到三個百分點。大型銀行主管表示,當繼承人未採限定繼承方式時,若財產大於負債,債務人只要還債即了事;但採限定繼承後,一切依法律程序走,處理方式等於是宣告「死人破產」,大幅增加銀行的作業成本及負擔。
舉例來說,若甲欠銀行五十萬元,但名下有三百萬元財產,按理,甲的遺產繼承人只要拿五十萬元還債即可;但採限定繼承後,依法將強制清算。換句話說,屆時債務人的所有資產都會被凍結,法院用公事催告方式,通過所有債權人申報債權,之後才開始清算、拍賣、分配債權等等。
銀行業者說,採限定繼承後,未來可能產生的道德風險是,A先生如果發現自己已得不治之症,且家中有未成年子女,A先生就可能利用此一漏洞,大肆向銀行貸款、向民間借貸,然後再把貸出來的錢,脫產給子女。
遺產限定繼承 貸款恐得附健康證明【經濟日報╱洪凱音
立法院昨(14)日三讀修法通過,未成年或無行為能力子女未來將採「限定繼承」。多家銀行授信部門主管聞訊後指出,過去保險業擔心民眾帶病投保,現在銀行則是怕民眾帶病借錢,未來民眾向銀行申辦貸款時,除了財力證明,「可能還要檢附健康檢查結果。」
銀行公會理事長許德南指出,對立院三讀通過的條文「不滿意但可以接受」,由於採限定繼承的多是債務大於資產者,且處於這種狀況的潛在客戶約7%,對銀行資產品質可能產生的衝擊不容忽視,銀行最擔心的是債務人脫產等道德風險。
針對相關法令修正可能產生的衝擊,銀行公會下周將召集銀行會員討論配套措施。不過,多家銀行主管私下透露,未來銀行授信將因而更趨嚴格,以免民眾向銀行借款後,「遺愛子女、債留銀行」。
產險公司指出,若銀行未來要求民眾借款前須投保相關保險,民眾貸款年利率可能因而高出至少2個百分點。
銀行主管舉例說,某甲如果發現自己得了不治之症,且家中有未成年子女,便可利用相關法令大舉向銀行貸款,再把貸出來的錢脫產給子女,等到某甲過世後,銀行只能宣布某甲破產,卻不能對其子女追索債務,將大幅增加銀行放款風險,且「銀行總不能要借款人先簽保證活多少年的切結書吧。」
銀行主管評估,限定繼承法案三讀通過後,衝擊將分為幾方面,包括對房貸等長期貸放的擔保品估價將更保守。「畢竟房貸一貸就是十年、20年,銀行沒有辦法掌握貸款人這麼長期的健康狀況,只好緊縮擔保品價值來確保債權。」
至於借3至7年期的消費貸款,「請先買保險或帶健康證明來,」銀行主管說,未來不排除要求貸款申請人購買產險公司的保證保險、指定受益人為銀行的壽險,及提供更周延的財力證明。甚至有銀行打算要求借款人未來借款時,除了財力證明,還要附健康檢查結果,以有效控管風險。
另一個負作用是,民眾未來借款成本可能因而提高。產險公司主管舉例說,過去銀行大力推動小額信貸時,為了快速徵審、不必提供保證人,很多銀行會要求貸款人花3,000元左右購買保證保險,以平均貸款額度30萬元來算,保單費率約1%,這部分的價格通常會轉嫁到借款人的借款利息。
防以死抵債 討債手法更辣【聯合報╱記者羅兩莎
金融界人士說,新修正民法繼承編通過,不僅衝擊銀行貸款,連民間借貸也受波及。錢莊可能會加重討債手法,確保債權;欠債還不出的人可能更容易輕生,讓債務隨著死亡而煙消雲散。
金融界人士說,「限定繼承」法律只能規範到銀行,對於一般民間債權影響還有待觀察。但如果弱勢民眾不易從銀行貸款時,只能被迫轉往地下錢莊借款,可能會促使地下錢莊業者採更嚴格的放款條件;一旦發生債務可能要不回來時,業者的暴力討債手法將更激進。
舉例來說,以往地下錢莊可能會對債務恐嚇、撒冥紙,「以後地下錢莊只要發現債務人往生,繼承人可能被綁起來,看他能吐出多少算多少」;「有投保的人,也可能乾脆變更保險受益人,反正只要保險理賠金不要在繼承人名下就不會被抵債。」
此外,金融人士更擔心新版民法繼承編會加速債務人輕生念頭,因為以往債務人家中若有未成年子女,因「父債子還」,債務人在生前若有辦法,可能還是會盡力想法解決債務,以免拖累子女。但改採限定繼承後,債務人在欠下龐大債務,發現「漏洞太大,一輩子無法解決」,債務人可能會想用「死」來解決,「反正人一死,什麼債務都沒了」。
稅制學香港?>中時小社論2007.12.04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明年底屆期。財政部希望藉此機會改革稅制,加加減減,使得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現行二五%,調降到一七.五%,這樣,就可以「與香港相同」。
又來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只要講到稅制、稅率,就會跑出香港標準,都說要學香港。大半年前,陳水扁告訴張俊雄,應該降低遺產稅稅率;最好,則要和香港一樣,免掉遺產稅。
五年前,馬英九選台北市長,馬生於香港,因此,陳水扁就譏諷馬,說馬是:「香港腳走香港路。」影射馬忠誠有問題。沒想到,後來陳水扁自己都說,遺產稅要學香港。
一樣香港,兩種行情,初一、十五價格不同,全看陳水扁怎麼說。大概,有遺產稅前例,現在財政部改營所稅,也說要和香港一樣。
然而,怎麼看,台灣都不可能和香港一樣。台灣要養三十萬軍人,香港不養;台灣要買愛國者飛彈、潛艇、戰機,香港不必;台灣每逢選舉,各種年金就上漲,香港沒這問題;台灣政府有天文數字債務,香港政府沒有;香港對大陸全面開放,觀光客衝爆香港經濟,就算稅率低,稅收也可觀,這方面,台灣也沒有。
下次,誰要再提「租稅學香港」,請務必擴大資訊範疇,徹底全面公佈香港與台灣租稅收入、規費收入、負債幅度、支出規模等全部資訊,別再糊裡糊塗,來個「和香港一樣」。
稅盟要財長挺住 別減富人稅【聯合報07.11.20李祖舜、賴昭穎
公平稅改聯盟昨天舉行記者會,點名六大工商團體將向財政部提多項富人稅的減稅方案,甚至將請前財長顏慶章與林全背書,稅改聯盟呼籲財政部長何志欽要有GUTS(膽識)抵擋龐大的政經勢力,別讓「輕稅簡政」變「侵稅減贈」。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昨天說,明年一月底提出的稅改套案會兼顧工商團體和稅改聯盟的主張,但綜所稅最高稅率「絕不可能」從百分之四十降到百分之廿;而兩稅合一運作良好,沒必要修改。
他表示,六大工商團體和稅改聯盟的說法代表不同立場,但財政部不會只看一個目標或一個點,會兼顧多數人的整體利益和經濟發展。也就是說,只要促產條例的租稅優惠全面取消,綜所稅和營所稅率都可能調降,兼顧促進經濟發展和公平。
公平稅改聯盟發言人簡錫堦昨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揭露六大工商團體本月底前將要求把綜所稅最高稅率從百分之四十調降到百分之廿,並取消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的規定,還附帶要求兩稅合一的設算扣抵制改股利免稅制。
簡錫堦還指名經建會主委何美玥配合六大工商團體演出,表示要將營所稅率從現行的百分之廿五降到百分之十七點五,如此將進一步侵蝕稅基,殘害搖搖欲墜的國家財政,並擴大M型社會高低所得者的差距。
財政部估算,營所稅降到百分之十七點五,國家將年損失一千零五十億,綜所稅最高稅降到百分之廿,則將損失二千億元。簡錫堦指出,去年政府稅收也不過一兆六 千億元,如果真採取這種減稅法,將導致國家稅收流失五分之一,而最新統計出來的國民平均稅負負擔率只剩百分之十三點五,他質疑政府已經沒有降稅空間。
限定繼承 馬:三年回溯 應改無限期
國民黨立院黨團昨天宣布,修正民法繼承編有關限定繼承規範,將追溯期訂為三年的受惠者有限,國民黨團將提案修正,把限定繼承改為「無限期追溯」。推動修法的立委徐中雄表示,受惠的未成年背債兒超過一萬人。
國民黨團書記長郭素春表示,根據家扶基金會統計,如果將限定繼承追溯期訂為三年,全台至少有七成的背債兒無法解套,立法為德不卒。黨團將儘快展開朝野協商,希望能趕在本會期立院停會前,完成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一條之一修正案立法程序。
國民黨團提案動作,引發銀行公會高度緊張,據透露,銀行公會今天將拜會立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希望將「無限期回溯」翻案。曾任法官的民進黨立委吳秉叡 說,無限期回溯執行上很困難,應該是修正「人保」部分,當自然人不存在時,不得將債務延續到子女身上;選前兵荒馬亂,不應該處理這麼重大的法案。
不過,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徐中雄嗆聲,本會期一定要修法通過,銀行公會如果要擋,民進黨如要交付表決,「民進黨會付出慘痛代價」。
據指出,立法院上周五朝野協商剛通過民法繼承編條文修正案,銀行公會馬上透過管道希望拜會負責協商的民進黨立委楊芳婉等人,楊芳婉婉拒,但對於銀行公會神通廣大,朝野立委皆感到「印象深刻」。
朝野協商後,楊芳婉國會辦公室電話差點被灌爆,很多民眾反對全面限定繼承。楊芳婉擔心,一旦如國民黨版修法通過,都沒有人敢再借錢給別人,民眾可能會轉向地下錢莊借款。
【記者包希勝/高雄縣報導】立法院將修改民法繼承編,將未成年子女繼承修改為「限定繼承」,且溯及既往三年;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呼籲民進黨以蒼生為念,共同推動,將三年改為無限期回溯。
馬英九表示,未成年子女繼承改為限定繼承,可避免嬰兒一出生就背負龐大債務,一世不得翻身。
對陳水扁總統這段時間常以九二共識作文章,指九二共識是「馬英九要當中共的老二,中共說的才是」。馬英九說,自他選北市長以來,陳總統就不斷扣他紅帽,說他是新賣台集團,又說是香港腳,「這些都不是總統該說的話。」
至於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抨擊他long stay時,要屋主女兒幫忙拿毛巾是「不速鬼」(閩南語,好色之意);他認為已經偏離要選總統的格調,不想回應。
未成年人限定繼承【聯合報╱記者林河名、07.11.16
引發不公平爭議的民法繼承編條文,將有重大修正。立法院昨天朝野協商達成共識,將修法把未成年人及禁治產人改為「限定繼承」,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這項修正將可避免無行為能力人(禁治產人或七歲以下)、限制行為能力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必須承擔父母、親長等被繼承人留下的龐大債務,造成「父債子還」的不公平現象。
為了讓更多的弱勢繼承人能受惠,朝野立委也一併協商施行法的規定,讓新法施行前三年內的案件也能適用,但設有「以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繼承債務有困難,且顯失公平者為限」的條件。此「溯及既往」規定將逕付二讀。
朝野協商並達成共識,繼承人將不必繼承被繼承人的「保證債務」。例如父母為人作保,原本須負連帶清償責任,但新法實施後,子女繼承父母財產上的權利、義務,將不包括該項作保的債務責任。
另一修法重點,即未來不論是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都一律從「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算,應於三個月內呈報法院。這項修正,是為避免現行限定繼承從「繼承開始」起算,當事人若不知已有繼承事實,恐將失去向法院呈報限定繼承的機會。
近來時有未成年人受父母債務牽累,致無謀生能力卻背負上千萬元債務的案例,屢經媒體報導,引發重視。國民黨立委徐中雄表示,這項修法讓台灣從野蠻國家進步 到比較文明的國家,但只是初步勝利,未成年或禁治產人仍須繼承債務,只是以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未來目標是「完全限定繼承」。
民進黨立委楊芳婉、吳秉叡、賴清德等人強烈主張繼承債務不應包括保證債務,以免父母作保連累子孫。這項意見獲朝野支持,列協商結論。
楊芳婉表示,這項修法的緣由,主要是有些父母自己辦了拋棄繼承,卻忘記幫小孩辦理拋棄繼承,以致小小年紀就背負龐大債務,或因不懂法律,而遲誤辦理限定繼 承的時間。修正後的民法第一千五百五十三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即採限定繼承原則。
後遺症》欠債未必還 借貸糾紛多【聯合報╱蕭白雪
未成年人無端繼承先人債務的法律,固然應修正,但法界有人質疑,「繼承債務不得超過債權」的修法美意,可能衍生父母大筆舉債供未成年孩子享用,孩子卻不必償債的弊端威脅交易安全及穩定性。
法界人士擔憂,如此一來,不管是金融機構或是民間債權人,評估可能成為呆帳的成本提高,勢必緊縮放貸條件,對於需錢周轉的民眾不利。
另外,對於貧苦人家有年邁者或生重病需要借錢治療者,法界人士認為,債權人擔心將來一旦死亡追不回債務,為保護自己權益,可能在債務人陷入困境時仍拚命索債,對經濟弱勢者不見得是好事。
質疑的聲音認為,最令人憂慮的是,未成年人繼承的債務不得超過債權的立法通過後,可能有父母認為「反正欠再多錢,孩子都不用還」,因此大筆舉債供子女享用,造成交易安全問題。
若全採限定繼承 恐會擾民【聯合報╱記者蕭白雪
國內每年平均約十四萬人死亡,民調顯示約百分之七點一一、一萬名死者家屬繼承到債務;不久前,國內即發生嬰兒一出生就背負先人債務的不合理現象。
法務部指出,民法繼承編自民國已逾廿年未再修正,「父債子還」的觀念,早已不符現代「以子女最佳利益」的立法原則;過去緊密的家族關係已改變,家族成員各自獨立成家生活,關係趨於鬆散,讓越來越多人可能遇到「天上掉下來的債務」。
外界對於繼承編修法的規定,有人提議將現行概括繼承全部改為限定繼承,有人建議部分繼承人、如未成年子女或第二順位繼承改採限定繼承。法務部民法繼承研修專案小組到上個月底,已開過五十五次會議討論相關修法,決定了未成年子女只要負「債務不得超過債權」的限制債務責任。
法務部官員分析,如將現行概括繼承全面修法改採限定繼承,依目前法院實務,繼承人要向法院提報財產清冊,法院目前平均需一年時間處理;在法院處理期間,所有遺產須凍結不得使用,對民眾的弊可能大於利,而一旦全面改採限定繼承,法院案件量暴增,處理時間勢必更長。
對多數沒有繼承債務的民眾而言,全面改採限定繼承的程序,反而顯得像擾民政策,等於幾乎全民都要上法院,社會成本太高。
法務部民調均顯示,多數民眾認為現行繼承制度有修正必要,其中又以對未成年繼承人「欠缺特別保護」,被認為是首要改善之處;將近六成五的民眾對現行繼承制度並不了解,顯示如何讓民眾了解自身權益,有待政府努力。
財政部騎虎難下?【經濟日報社論07.11.07
財政部長何志欽日前宣布明年1月立法院改選後,將提出整體的所得稅改革方案,交由新民意來決定;這二、三個月則應輿論與專家建議,針對不同方案進行規劃與評 估,並邀集工商團體及學者專家協商,以期形成各方可以接受的方案。由於當前稅收不足、稅負不公、稅制複雜、稅政無效率的現象嚴重,若稅改觀念無法釐清,目 標輕重緩急無法確立,相互利益衝突無法折衝調和,稅改工程極為艱難。
促產條例在98年底實施屆滿,若能促其全面落日,將釋出1,200億元。用以規劃所得稅制的改革,建立「低稅負、廣稅基、簡稅政」的租稅環境,拆除存在半 世紀之久的「稅制大違建」,的確具有歷史定位;也可實踐何部長上任之初「替國家做一些事」的使命感,以濟92年財政改革方案在處理促產條例何去何從問題上 虛應故事、避重就輕之不足。由於涉及利益的重分配,公平與效率的取捨又缺乏共識,如何兼顧產業發展、租稅公平與財政健全三大原則,不是易事。
財政部最初的改革構想較為單純,即在現行兩稅合一制度下,以釋出的1,200億元做為調降營所稅的籌碼,甚至考慮將稅率降到香港17.5%的水準;卻忽略 現行綜所稅與營所稅間設算扣抵的連動關係,以及減稅利益沒有惠及降低綜所稅負的質疑。因而工業總會集中火力另闢蹊徑,除一再建議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 營所稅,兩稅合一由設算扣抵制改為股利免稅法外,同時建議將綜所稅最高邊際稅率由40%降至30%乃至20%,以及提高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薪資特別扣除 額等。這些建議過去學者專家一再提及,並不新鮮,卻能扣緊「輕稅、簡政」之改革目標;問題是對財政衝擊如何,替代財源何在,同樣引人關注。
依財政部的估算,綜所稅率由40%調降至35%,稅收損失約400億至500億元;營所稅每調降1個百分點,稅收損失140億元。假如營所稅率降至 17.5%,稅收損失達1,050億元;綜所稅率若降至20%,按財政部的推估方式,稅收損失將超過千億元;在當前政府財政困難、債台高築之際,實不能等 閒視之。然而財政部過度簡化的稅收損失估算,隱含著稅率調降卻不改變稅基的假定,其正確性實有商榷餘地。
依租稅理論,降稅極可能活絡經濟、擴大稅基,但必須實證了解經濟行為面對稅率調整的彈性多大,並經由稅基擴大反映在稅收的增減上。目前國家總稅收占GDP 的比率只約13.5%,若減稅能夠促進經濟成長,稅收比重自然提高,為社會所期待。反之,若稅基擴大有限,稅收大為減少,就成為財政部的包袱。
租稅「公平」為另一項爭議焦點,雖然涉及價值判斷,仍有釐清必要。所得稅傳統上強調累進的精神,以期達到所得重分配的目的。然其適用對象應在個人而非企 業。由於企業是整合生產要素創造稅源的導管,不但稅率不應太高,更不可擬人化地適用累進稅率,以免「殺雞取卵」;俟要素所得分配給個人時,就應公平合理的 課稅。至於個人應否適用高度累進稅率,在全球化、科技化及資源快速移動的時代,能否有效達到累進課稅目的,不無問題。事實上,當前累進稅制改善所得重分配 的功能微乎其微,只及社會福利支出的十分之一;而此結果又與「高稅率、濫減免、猛逃漏」具密切的因果關係。故而答案十分明顯:在效率與公平兩個政策目標 上,政策工具也應有所分工;所得稅維持基本公平與經濟效率即可,至於改善所得重分配之功能則交給支出政策,反而可以兩全其美。若不能脫離以「高稅率進行重 分配」的思維,高減免必將如影隨形,當前稅制惡象就是寫照。
我們一向強調人人合理納稅,落實租稅水平公平,不僅可以維護租稅中立性與效率性,甚至成為追求垂直公平的基礎;反之,若只強調垂直公平,存在許多減免稅, 反而無法達到真正的垂直公平。因此,改革不但應避免只降稅而不取消減免所造成所得分配惡化,更應展現魄力消除缺口以增進租稅公平;故而除了強調降低綜所稅 率以吸引投資、擴大稅基外,有關證券交易所得及海外來源所得等,亦應納入稅基課稅。若人人公平合理納稅,又何須企業與個人之最低稅負制?
感謝您的資訊!!
打工錢遭查扣 天哪!隔代繼承4000萬巨債
2007/08/12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市報導】
國立中正大學研究生何承驥與兩個就讀大學的妹妹,父親早歿,母親哀傷過度精神異常,前年提款時,發現戶頭內辛苦積存的助學金遭行政執行署查扣,始知媽媽沒幫他們拋棄繼承,致兄妹「隔代繼承」祖父留下的四千餘萬債務,人生變色。
何承驥說,有聽過「父債子還」,卻從沒聽過祖父的債由孫子來償還,對他們兄妹而言,情何以堪。建議立委修法採限定繼承,不能債留孫子,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廿三歲的何承驥月前獲悉,台中縣青年林學鎮與他有同樣處境,繼承父親上千萬元債務,因律師林瓊嘉免費幫忙打官司勝訴,免除了千萬元父債。他不希望將滿廿歲的小妹跟他一起背負重債,日前請林律師幫忙。
何承驥說,五歲時阿嬤過世,阿公再娶,爸媽搬到高雄苓雅區投靠舅舅,爸爸與外祖父分在八十四、八十五年病亡,他母親連連失親人,心情受到重創,從此精神就處於不穩狀態。
九十四年十月,他兩個妹妹到郵局提款,發現帳戶內打工積存的學費近兩萬元,遭高雄行政執行署查扣,查詢方知阿公病逝後,二房子女個個拋棄繼承,當時他媽媽重 病,未辦拋棄繼承,阿公拿土地向高雄縣仁武農會抵押借款兩千多萬元加上遺產稅、滯納金計四千多萬元債務就由他們兄妹承受。
何承驥說,當時感覺猶如青天霹靂,難以接受這筆天外掉下來的巨額債務,向高雄地院民事庭訴請拋棄繼承,但一審法官查出他的祖父過世後,「二房」曾寄存證信函通知他媽媽,他卻到九十四年底才聲明拋棄繼承,已逾越法定知悉兩個月內期限,判決駁回。
何承驥不服再上訴,他以當時父親、外公接連病逝,後有內公病歿的沉重壓力,致他媽媽精神不穩定,又不諳法律,雖收受拋棄繼承書,但根本無從主張權利,但二審法官依然判決駁回。承審法官同情的說,這是「天外飛來的債務」,但礙於法令,只好判決駁回。
拋棄繼承不如協議分產【經濟日報07.10.29吳碧娥
誤用拋棄繼承,有時反而會增加繼承遺產的稅負。民間常見為了讓特定人繼承,其他繼承人多半選擇拋棄繼承,事實上,如果要節省遺產稅負,繼承人拋棄繼承還不如 協議分割遺產,不但可以享有遺產與贈與稅法中規定的各項扣除額,在繳清遺產稅後,無論繼承人間怎麼分割遺產,都不會再課徵贈與稅。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副總胡榮一指出,受到中國傳統重男輕女觀念的影響,部分家庭還是會有嫁出去的女兒不能回來分父母遺產的觀念。曾經發生一個分遺 產案例,有位父親遺產總額600萬元,房屋貸款300萬元,到死亡時還剩200萬元未償還,其妻與兩個女兒都拋棄繼承,而由兒子一人繼承。當事人都以為並 無遺產稅問題,誰知國稅局查核後發現,父親生前曾投資某公司1,000萬元,因此國稅局核定的遺產總額是1,600萬元,免稅額779萬元,扣除額356 萬元,遺產淨額還有465萬元,核定應納遺產稅應該是30萬,納稅人因為漏報遺產稅,還被加罰漏稅額一倍的罰款。
依遺產與贈與稅法規定,繼承人如果選擇拋棄繼承,在申報遺產稅時,原本可以享有的扣除額都不可主張扣除。如果妻子拋棄繼承,配偶的扣除額445萬元就無法 扣除,兩個女兒也都拋棄繼承的話,每人可享有的45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也都被迫放棄。因此,繼承人原本可以主張的遺產扣除額,會因為部分繼承人的拋 棄繼承,減少可以扣除的金額,最後要繳的遺產稅當然就變多了。
胡榮一分析,若本案同為繼承人的妻女不拋棄繼承的話,可以增加遺產扣除額535萬元,遺產淨額即為負數,一毛錢遺產稅都不用繳。至於如果希望最後遺產由兒 子一人繼承,依財政部解釋令說明,可以採協議分割的方式,只要繼承人於繳清遺產稅後,持遺產繳清證明書辦理繼承分割登記時,不論繼承人之間如何分割遺產, 均不用再課贈與稅。如此一來,不但可保留原本的各項扣除額,又可達成遺產分配的目的。
何志欽:遺贈稅分段降 可測試資產回流
財政部長何志欽日前表示,遺產及贈與稅率先降至40%,在國外避稅成本高的資產,就可能會回流台灣。
他認為,遺產及贈與稅率宜採多階段調降的方式,可以測試海外資產移轉回台灣的吸金效果。財政部預計第一波先將遺贈稅最高邊際稅率由目前的50%降至40%。
他重申,遺贈稅率是否調降、未分配盈餘加徵10%是否取消,取決於促產條例租稅優惠是否在98年落日。
至於促產租稅優惠全部落日後,營所稅和綜所稅有沒有機會同時調降,何志欽語帶保留表示,一次到位和分次調降都有可能,組合的方案很多,仍須長期研議。
但他認為,東方的父母,還是有很深的觀念,要把自己的財產留給下一代,因此富人早已有自己的資產配置規劃,即使遺贈稅率一口氣降到零,現在仍處中壯年的企業家,也不見得會急著把海外資產移轉回來。
財政部預計11月再和工商界溝通稅改方案,不過財政部有自己的立場,不會完全順應工商界的意見。
給官員補上一堂「租稅正義」的課>中時社論07.10.05
在過去幾個月,朝野政客都沉迷在一片「減稅」的迷思中。不但遺產及贈與稅要降、一生一屋土增稅要降、個人綜所稅的寬減額扣除額要放寬,甚至傳出政府將以 第三次賦稅改革之名,再將營利事業所得稅大幅降低。對於這些官僚政客的減稅症候群,國內財政學者早已提出稅收不足的警告;這是國家租稅「收入面」的憂慮。
日前,本報「台灣希望」專題更以詳細數據,佐證政府在各項公共支付之浪費、浮濫、短視、欠缺規畫,這是國家租稅「支出面」的憂慮。其實,財政的收入面與支出面是互相關聯的;任何片面的解決,都將產生重大的扭曲。在此非常有必要對當前台灣的財政困境,給台面上的官僚政客補上一堂「租稅正義」課。
在財政學理論中,關於納稅人對於繳納租稅順從度的討論,概稱為租稅遵循理論。一般而言,租稅遵循可以從兩個角度切入,其一是檢視個人逃漏稅的動機、誘因、情境、手法等細節,作為政府防堵逃漏稅的手段。例如,營利事業所得稅可能採取虛設行號、漏開發票、浮報成本等手段,於是稅捐稽徵機關就設計種種勾稽查核的辦法、或是電腦調卷的程式,讓逃漏稅的個案無所遁形。一般而言,基層稅務出身的官員比較會從這樣的技術面角度出發,加強租稅稽查。但在實務上,這種「抓漏」技巧的改善總是有其極限,能夠改革的租稅遵循,也難有重大突破。
第二類有關租稅遵循的討論,則不是從租稅的角度切入,而是從支出面探討。在概念上,政府是為人民而存在的,故政府向人民收稅,其目的當然是要從建設支出提升人民福祉。北歐社福國家的租稅負擔率動輒達其GDP的百分之五十,但是這些政府對於醫療、安養、失業、就學等公共支出的規畫良好,因此即使租稅負擔重,人民多少也能體會政府的服務品 質,而在權衡之下,也就有比較高的租稅遵循意願。因此,影響個人租稅遵循的最重要因素,未必在於稅負本身,卻可能在於政府「有沒有將稅收花在刀口上」。如 果政府收了人民的稅收,卻只是用來蓋蚊子館、賠核四違約金、紓困呆帳大戶、圖利二次金改財團、補貼大戶油電價,那麼人民心中一定是一百萬個訐譙;就算台灣 租稅負擔率不高,大家繳稅也是心不甘、情不願,整體的租稅遵循意願也就自然偏低。
台灣的政客似乎總是有低估選民智慧的傾向。他們以為,只要蓋機場,當地居民就會爽,只要發一發老農津貼,老農選票就會自然湧現;只要選前以「一周一利多」之名胡亂燒鈔票,就能帶起經濟頹勢。但是本報民調清楚顯示,台灣人民的智慧遠超過政客的想像。在一千多人的抽樣調查中,有五成六受訪者認為政府是在浪費稅收、有六成六人民認為基本工資調漲與老農津貼提高都只是選舉花招;更僅有二成的人民認為所謂的金融改革真的是為了「提升金融競爭力」。這樣清楚明白的民意,對那些當朝政客而言,難道不該有一些警惕作用嗎?
由於政府施政績效不佳、亂花經費,基礎建設空轉,造成台灣投資環境欠佳、企業出走、新股票上市停滯;但是我們的財金官員卻不能分辨事情的因果,硬要從減稅的角度亂開藥方,以為減免了遺產贈與稅、營所稅、土增稅、所得稅,台灣經濟就能振衰起敝。這樣的觀點不但沒有判斷力、更有配合黨派選舉操作的嫌疑,令財政學者難以茍同。
諾貝爾獎得主史提格李茲(J. E. Stiglitz)在其近著中明白表示,在知識經濟與全球化的時代,許多人的財富不是來自於努力工作,而是來自於運氣與機會的偶然掌握。對於現有的財團而言,他們更可能從大規模風險分散中獲利、或是在全球金錢遊戲中取得先行優勢。正由於許多財富累積並非來自於人的努力,所以史氏主張以更激進的方式對有錢人課稅。史式的論點是觀察實際、理解簡單租稅學理的自然推論,卑之無甚高論。遺憾的是,我們的政府官員,卻還是一頭埋在降低遺贈稅、營所稅的沙丘中,完全不理解外界潮流。財經首長對租稅正義的理解若此,人民除了怨嘆,恐怕就只剩下一張選票做制裁了。
鋸箭式稅改【經濟日報社論07.09.26
中秋節連續假期前,財經二部就輕稅、簡政與促產條例落日的構想,首度與包括六大工商團體在內的工商界代表溝通。雖然輕稅至何程度及哪些項目應落日尚未觸及, 然而財政部的稅改侷限在以營所稅調降換取促產條例落日的規劃,顯得格局太小,以致陷入腹背受敵的窘境;工商界代表更是借力使力,既要低稅率、又要優惠措 施。稅改未來發展,仍然暗潮洶湧。
促產條例即將落日,推動稅改的確機不可失。財政部擬以促產條例每年1,200億元的稅收損失,作為調降營所稅率的籌碼,降低企業稅負,提高投資誘因,創造 就業機會,促進經濟成長,營造利於產業發展的嶄新租稅環境,原本值得肯定。然在現行兩稅合一採設算扣抵法下,營所稅率單獨調降,必將擴大與綜所稅最高稅率 的差距,扭曲盈餘分配與保留的決策,盈餘保留比率將大幅提高。財政部若仍視若無睹、置之不理,不拉平稅率差距圖謀補救,未來在資源配置效率及稅收上必然付 出代價。
設算扣抵兩稅合一制的精神,在於營所稅為綜所稅的暫繳稅款,所得稅負大小取決於綜所稅率高低。因此,無論營所稅減免或稅率降低,只是影響企業暫繳稅額的高 低;降低稅率雖可提高每股稅後獲利程度,有助於公司在資本市場籌資,以及因緩繳稅而取得無息融通資金的好處,畢竟不如股利完全免稅來得實惠。無怪乎業者在 財政部調降營所稅率露出的稅改「破綻」上,要求改採實質減稅的股利免稅法。
其實,為了紓解兩稅合一現制下的困局,股利免稅法的確可行;如同香港、新加坡一樣,免除股利的租稅負擔,將有助於吸引外資來台投資,進而擴大稅基,不但合 乎租稅效率,也有助於稅制、稅政的簡化。然在當前所得分配惡化,稅制扮演所得重分配角色又極度不彰之際,股利免稅法如同分離課稅,破壞綜所稅的完整性及量 能課稅功能,是否助長所得分配惡化,的確不容忽視,也凸顯整體稅制改革強化相關配套的重要性。
股利免稅法雖可落實營所稅「輕稅、簡政」的稅改目標,然其前提為全面取消有關營所稅的租稅減免,避免雙重優惠而課不到稅,以期符合所得必須「課一次稅」的 公平原則。故而除促產條例落日外,其他類似條例的減稅條款亦應陸續落日。更重要的,財政部應嚴加把關,以免橫生更多的「促產條例」。然而財政部的表現實在 令人不滿;例如今年6月未力擋較促產條例更為優惠的生技條例,以及日前同意將國際物流納入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提供五年免稅獎勵,均為顯例。財政部口口聲 聲維護租稅正義,反而成為稅制敗壞的幫凶。未來促產條例縱能落日,極可能仍將有更多單一產業另起爐灶,透過「化整為零」的減稅條例「借屍還魂」;財政部有 何策略,如何設置防堵機制,正考驗其能耐。
稅制改革的目標,在建立利於產業及經濟發展的低稅負環境,並兼顧財政健全及改善所得分配的功能。基於此,財政部規劃的這一波稅改,只鎖定在促產條例落日與 營所稅率降低上,一般認為格局過小,甚至有「頭痛醫頭」的感覺。其實,除了營所稅與綜所稅必須連動改革,不能視而不見外,至少應回歸民國92年行政院通過 的「財政改革方案」的稅改完整配套;包括短期措施之取消軍教人員薪資所得免稅;中期措施之綜合所得稅改採屬人兼屬地主義、取消保留盈餘加徵10%、調高營 業稅率、進行貨物稅改革;長期措施之促產條例落日及資本利得課稅等。然由近五年來推動稅改的成效觀之,除了土增稅及遺贈稅最高稅率因高層壓力,分別已降及 擬降至40%外,其餘可說一事無成。這或許是行政院高層有意無意擬成立賦改會,發動第三次賦稅改革的真正原因之一;但若不思檢討改進,反而予人「鳩佔鵲 巢」之嫌。
這幾年來,經濟、社會等方面的確有很大的變化,當初的財改方案有與時推移的必要;既然財改方案設有滾動式計畫管理及每兩年檢討的機制,而改革時程又即將進 入長期階段,就應打破短、中、長期的既有規劃,重新包裝與配套組合,並且將開徵能源稅及奢侈稅一併納入,推動全面稅改,這才是正宗的「第三次稅改」,我們 拭目以待。
等待賦改果陀>中時小社論2007.09.18
有齣舞台劇,叫「等待果陀」。一條荒草漫脛的鄉間廢道上,一輪明月之下,兩個流浪漢在一棵枯樹旁,等著一個叫「果陀」的傢伙。這兩人悶得很,淨講些無聊、空虛、瑣碎的廢話,從白天等到晚上,卻怎麼等也等不到果陀。這劇本第一句話,就是「什麼事都做不成」!
前一陣子,經建會、財政部都說,要成立什麼「第三次賦稅改革委員會」,而且,賦改會八字沒一撇,這些大衙門就拋出了減稅結論。這幾天,此事好像船過水無痕,就此沒了下文。
經建會與財政部,好像是「等待果陀」劇中那兩個無聊流浪漢,從白天到晚上,站在舞台上碎碎唸,講些空洞無聊話,嘴巴上一直喊著,要成立賦改會。結果,卻是照著「等待果陀」劇本演戲,第一句台詞,就是「什麼都做不成」。
當初,經建會說,民國五十六年有第一次賦改會,民國七十六年有第二次賦改會,所以,現在到了民國九十六年,應該成立第三次賦改會。這樣,每隔二十年一次,具有歷史意義,能夠傳承賦改會精神。
在此提醒經建會與財政部,民國九十六年只剩下不到三個半月,不曉得,第三次賦改會委員找了沒有?主委定了沒有?預算撥了沒有?會址租了沒有?大量研究人員調借了沒有?如果說,這些事情迄今都還沒有動手,那麼,乾脆承認整件事就是「等待果陀」,不會有結果。
總不好會都沒開,就先有結論吧!>中時07.09.12
如果先宣稱要找大家開會,但卻告訴你結論已經有了,這會還開得下去嗎?經建會日前宣布行政院將成立第三次賦改會,但卻同時宣布要大降營所稅稅率、廢除促產條例。緊接著財政部也宣布準備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一○%營所稅」規定,此外還打算把薪資特別扣除額提高到八萬以上,把教育扣除額提高為每人兩萬五千元。
看到沒有?賦改會都還沒成立呢,既沒開始研究,也沒任何討論,就先跑出一堆結論。既然明確結論都有了,幹嘛還要成立賦改會?
要講賦改會,就讓我們四十年話說從頭,簡略講講前兩次賦改會。民國五十六年,老蔣總統召回美國康乃爾大學經濟學教授劉大中,成立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為期兩年。那次賦改會,主要研究項目有三:全盤改革綜合所得稅、實施加值型營業稅、實施兩稅合一。前兩者是加稅,後者則為減稅。
當時,立法、監察兩院對劉大中改革綜所稅,提高稅負,大表不滿,罵聲不絕。劉大中幾次去立、監兩院報告,都聲淚俱下,幾次大哭。後來,有老蔣鼎力支持,綜所稅改制案付諸實施,成為今天台灣綜所稅體制。至於加值型營業稅與兩稅合一,則持續研究,因為工程浩大,拖到七十五年四月一日,才實施加值型營業稅。拖到八十六年,才實施兩稅合一。
第一次賦改會,在劉大中以下,錢純為執行祕書,王建◆為特別助理,郭婉容、白培英、林振國皆為研究人員。以上五人,後來自民國七十四年八月,到八十五年五月,前後十一年間,連續接力出任財政部長。
民國七十六年七月一日,俞國華內閣成立第二次賦稅改革委員會。本來,打算起用美國史丹佛大學教授劉遵義為主任委員,但因劉的美籍妻子不願久留台灣,而告作罷,改以政大教授陳聽安為主委,白培英為副主委。包括前財政部長顏慶章、林全、現任財政部常次張盛和等,都曾參與二次賦改會。
二次賦改會,為期兩年,至民國七十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完成厚厚幾大本研究報告。可歎的是,二次賦改會之後,台灣政治環境丕變,國會改選、省市長民選、總統民選,陸續全面民主化之後,選舉掛帥,不斷犧牲租稅,遂行「政策買票」。因此,二次賦改會結論,多數都成了空谷足音,成為純粹的紙面改革。
現在,又過了二十年,行政院又打算成立第三次賦改會。但組織架構還沒個影,人事布局八字還沒一撇,研究項目還在虛無縹緲間,就跑出了什麼降低營所稅稅率、廢除未分配盈餘加徵一○%稅率等大減稅結論。這哪是賦稅改革?這根本是賦稅大綁票,盜用過去兩次賦改會的令名美譽,給自己配合大選的減稅買票措施,擦胭脂抹粉!
我們贊成行政院籌組第三次賦改會,也認為的確有必要透過第三次賦改會,替當前烏煙瘴氣、亂七八糟的稅制,好好把病脈,開藥方。然而,既然要 成立賦改會,就該堂堂皇皇,正正當當,開大門走大路,先把局面籌畫出來,把人手找好,把題目訂明白,再仔仔細細研究清楚。等兩年之後,確定研究結論,才能 規畫出未來租稅政策。
賦稅改革成不成功,和政治環境大有關係。一次賦改會之所以成功,部分是因為當時尚屬威權,立法院只是橡皮圖章,當局全力支持劉大中,所以賦改的結論也就成為政策。現在,立法院三年改選一次,立委向來只准減稅,不准加稅。照經建會說法,一方面廢掉促產條例,一方面大減營所稅,不會減少總稅收。然而,全案送到立法院,肯定是促產條例不准刪,營所稅率必須砍」。因而第三次賦改會要想有結果,很重要的一點,是成員除了財經大員、學者專家之外,還要納入朝野政黨領袖。唯有政治人物點頭,賦改會結論才能出得了財政部大門。
當然,最令人不樂見的是,就是行政院只是拿第三次賦改會當障眼煙幕彈,選舉之前喊喊嚷嚷,替降稅政策背書,等到選舉之後,就把三次賦改會的倡議全丟到一旁。要真是那樣,等於又是淪為在拿稅改玩選舉了。
平空消失的第三次稅改>【工商社論】07.09.12
經建會主委何美玥日前公開表示,政府將啟動「第三次」賦稅改革,並以營利事業所得稅將 調降至比香港的一七.五%還低為範例,說明第三次稅改的「低稅簡政」目標。暫且不論其改革構想的合理與否,光是聽到何主委對我國稅改重要歷史與階段的敘 述,便讓我們感到不解。從民國五十七年的第一次稅改,民國七十六年的第二次稅改,到民國九十一年在經發會決議下成立的財政改革委員會(財委會)推動的第三 次稅改,我國稅改史上明明已歷經了三次有正式紀錄的稅改工程,不知何主委為何故意要跳過還在進行中的第三次不談,而另外創造出一個正巧又隔了二十年的新的「第三次」稅改。何主委所說的稅改,不論是為了替代或是延續第三次稅改,但總是得先承認是「第四次」才對。我們這樣堅持的原因乃是,第三次稅改有其重要的歷史意義,不容任意忽略或抹殺。
首先,民國九十一年的第三次稅改係在整體財改革的框架下規劃而非單獨租稅面的改革而已。九十年代初期,我國政府財政日漸敗壞,收支失衡狀況益愈嚴重,赤字的壓力不但造成財務危機的警訊,更削弱了政府財政政策的總體經濟功能。財改會的成立即為解決此一問題。歷經一年的研究與討論,擬訂出一套「財政改革方案」,經行政院核定後,正式付諸實施,預計於民國一百年達成財政收支平衡的目標。這次改革與前兩次的不同乃是在於其非僅就稅改而論稅改,而是寓稅改於財政改革之中。稅改只是財改的一部分,或許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分,但它卻須與支出面的改革作充分與密切的配合才能成功,此亦即先進國家通常進行「財政調整(Fiscal Adjustment)」或「財政強化(Fiscal Consolidation)」計畫的真義所在。開源與節流本就是解決財務問題的兩項同等重要的利器,缺一不可,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強調稅改須在全盤觀照下進行的理由。
其次,我們贊成「稅率低、稅基廣、稅政簡」的稅改基本原則,若促產條例的減免稅優惠得 以完全取消,在維持稅收中立的原則下,可將稅收的增加用以全面調降營所稅稅率。惟稅率的調降仍須考量目前政府的財政狀況,政府若一方面將促產條例的減免稅 廢除,但另方面卻在其他類如遺贈稅或土增稅部分擴大減免,則稅改的結果並無益於財政失衡的改善,甚至反而更加重了財政收支的惡化。何主委常舉愛爾蘭公司所得稅率僅一二.五%,十年之間造就了愛爾蘭成為歐盟國家經濟成長的典範為例,以作為我國應大幅調降營所稅率的論證依據。惟學習外 國的經驗不能只看表面,亦不能只重結果,而是應該深入了解其改革的內涵與過程。愛爾蘭從一九八七至八九年實施財政調整計劃,三年之內債務餘額占GDP比率 即降低了一四%,政府主要預算赤字更減少了八%,其中大部分都是依賴支出面的緊縮而達成。我國自實施財改以來,何曾有過類似成效?尤有甚者,愛爾蘭的國民 租稅負擔率高達三十%,我國卻只有十三%左右;愛爾蘭公司所得稅率雖低至一二.五%,但其加值稅率卻高達二一%。在倡議調降營所稅率同時,何主委可曾宏觀的想到亦應適度的提高營業稅甚或開徵能源稅,用以鞏固與健全我國脆弱垂危的財政體質?愛爾蘭的經濟表現一九九○年後能脫穎而出,財政動力的強化扮演了極為重要的催化劑角色。就此而言,我國第三次稅改置於整體財改之下進行,乃係一正確的做法,可惜的是政府並沒有決心真正加以落實。
其三,回顧第三次稅改的啟動乃是源自企業界在經發會中極力要求政府擴大減免稅之優惠而產生。財改會的成立就是希望透過學者專家的研究與討論,為我國的財政改革提出整體性的規劃,避免流於支離破碎式的因應,且更可以抵擋企業界龐大的遊說壓力。雖然在經發會後陳總統仍就立即指示實施土增稅減半二年,以回應企業界要求,但從此以後,財改會所研擬的財政改革方案,不但成為政府財改政策的圭臬,更是各方利益壓力下的最佳擋箭牌。遺憾的是,隨著選舉的到來,行政院為了勝選而自毀立場,一切皆以政治掛帥。為了討好企業界,甚至連正在執行中的「第三次」稅改都不敢承認,而企圖以「先劃靶再射箭」的方式,另行成立「第四次」賦稅改革委員會來為其背書,如此居心,著實可議。
財政問題,何其專業,財政部長的地位又何其重要。現時我國所面臨的並非是減免稅的誘因不足,而是財政收支不平衡以及稅負不公所造成的所得與財富分配惡化等嚴重問題。我們不反對以減免稅的取消換取全面調降營所稅率的策略,但稅改牽一髮而動全身,財政部允宜謹慎全盤規劃。至少,稅改的主導權應回到財政部的手中,而財政部該做的第一件事便是為第三次稅改「正名」,且萬勿讓「第四次」稅改成為政治綁樁的利用工具。
一生一屋,我沒房子用不到,房子二間以上的也用不到,房子有當辦公室或是租人的也用不到,窮到賣了房子就無處棲身的窮人也用不到,
就是像你這樣買了房子自住,持有6年以上的人,就可以用了
這是一個完完全全為中產階級,量身定做的政策,阿扁很少做好事,難得他會為中產階級做一件事,別這麼小氣,為這件事給個掌聲
書房不是我的 2007-09-10 07:06:32
論經濟問題不能從道德面,和政治面來論,要從執行面來談,很現實,也很無情,但是這就是真實的面相,政府就是無能的,從以前到現在,到可見的末來,都不會改變,降富人稅,加窮人稅,一直都是這樣的,因為只有富人才有能力制定有利於他們的稅法,人不能改變環境,只有去適應環境的人才能生存,在水泥叢林裏生存法則並沒改變,就是弱肉強食,優勝劣敗,
大自然界最強的物種並不是獅子老虎,有另一種物種堪稱最強"浣熊",在森林裏什麼都吃植物動物,腐肉,在紐約市吃漢堡,零食,廚餘,都能生存得很好
政府的很多政策,都是不公不義的,是很難看,很無恥,但是很多人搶著要,越是有錢的人,越是搶著用,也許你不屑用,但是很遺憾的,你在用的優惠房貸,就是用大眾的納稅錢在補貼的,但這沒有什麼,是人性的問題,我一但有機會也會用的,在這些爛政策裏面,我會一一詳細研讀,從中找尋機會,就是浣熊的策略,機會主義者
※一生一屋是好政策,不管怎麼看都不會造福有錢人,是造福中產階級的好政策,那裏無恥了,真的找不出來
~...財政部長則像是脖軟腰輕的散財童子,四處配合各方需索...~
我暫且充當一下偽善者 為官員說項...
政務官因政治任命
其施政理應按照層峰的意向為依歸
況且 部長如是說
即便我想秉持專業道德 以天下蒼生為念
無奈的是上頭的意思
我不配合 自然能換其他人來配合
你又怎奈他何
故王沒官運 2007-09-06 11:03:07
財部錯愕:年稅收損失1350億
【聯合報07.09.05賴昭穎/台北報導】
經建會主委何美玥昨天宣示,政府將推動第三次賦稅改革,營所稅率將大幅降到百分之十六點五或更低。財政部官員指出,財部的一貫立場是,唯有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有關產業租稅減免措施全面實施屆滿,稅基擴大後,營所稅才有調降空間。
財政部長何志欽目前人在澳洲參加亞太經合會,財政部相關官員對何美玥突然宣布第三次賦稅改革略感錯愕,主管賦稅的次長張盛和以及賦稅署長許虞哲昨晚都以「沒參加經建會記者會,不能評論或回應」。
對於何美玥指稱的行政院計畫啟動第三次賦稅改革,主軸是「低稅簡政」,未來營所稅調降,也會送將組成的「賦稅改革委員會」審議,對此財部相關官員表示,沒聽過相關討論。
財政部估計,營所稅每調降一個百分點,稅收損失大約是一百五十億元,也就是說,如果營所稅一口氣從現行的百分之廿五降到百分之十六,一年稅收損失高達一千三百五十億元。
囤房稅喊卡 怕傷租屋族? 2021-03-13 聯合報 記
行政院新一波打房僅推出房地合一稅二點○,外界關注的囤房稅束之高閣,引發質疑。行政院長蘇貞昌昨解釋,這次不推囤房稅,主要是憂房東藉機漲價影響租屋族,且國外也有失敗的例子;財政部長蘇建榮解釋,打炒房不是打假球,房地合一稅相對比較可以有效控制房價。
政府未推囤房稅引來質疑,房仲業也做出民調指出,對於各種打擊炒房作為,多數民眾認為加重課徵囤房稅最為有效,其次是採取選擇性信用管制,另限購令、查紅單也有三到四成的支持率,如今囤房稅喊卡不少人失望。
蘇貞昌昨在立法院解釋,有鑑於目前炒作風氣、現象,如紅單炒作,或是把房子改成幾十間降低價值,避免繳稅,都要加以遏止。這次修法是因有些人透過買房子轉手,賺取暴利,才希望能遏止短買短賣現象,是盼房價合理,讓買房子的人買得起,而非用於炒作。
至於囤房稅,蘇貞昌說,部分大都市的房屋一間,比鄉下的房屋五間還要高價,縱使以間數課稅,對屋主來說一年不過差幾千元,但房屋價值可能都高達幾千萬元,屋主不會受影響,反而會藉政府增稅的理由漲房租,間接影響租屋族,用幾間來算並不確實,且國外也有失敗案例,因此這次未推囤房稅,會持續觀察各方面,「政府是打炒房不是打房。」
蘇建榮昨也解釋,只推房地合一稅「不是打假球」,而是房地合一稅相對可有效控制房價,因為若真的要課房屋稅,現制已有三戶以上適用百分之一點五至三點六的稅率,各地方政府也可根據情況審慎考量,更重要的是房屋稅稅額,是由稅率跟稅基乘起來,若稅率再高,稅基卻未適當調整,還是無法發揮作用。
蘇建榮對外喊話,財政部是擔心房價會轉嫁到承租人身上,特別波及很多剛出社會需要租屋的年輕人,這非政策想要看到的效果,因此會審慎思考囤房稅政策。
回應
打假球就是打假球,還講那麼多?不愧是詐騙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