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7 18:50:46阿楨

《二度傷害》

陳王家暴事件與主流性別論述

本想以二天分別時評陳威陶與王靜瑩的家暴事件、和書評家暴的主流性別論述,但一想到可憐的看戲儍子,不忍看到愚痴的大眾再被主流的性別論述耍弄,就沒必要放馬後炮,說我早就想評王女的家暴控訴只不過是靠嫁入豪門「麻雀變鳳凰」不成,又不願再過「落架的鳳凰不如雞」的復出無望的平凡生活,只好歹戲拖棚,編個為了子女再給丈夫機會,重演破鏡重圓的爛戲碼。

你對大眾也太仁慈了吧,什麼被明星騙了(不論那種明星,從最醜陋的政治影藝明星到最神聖的宗教明星都算),難道崇拜明星的大眾自己不用負責嗎?

是嗎?那我就藉書評來教傻子如何學會釣家暴的魚,而不是「食」人家性別正確的牙慧。

可是你也必要改人家的書名吧,琳達‧米爾斯的著作是《錯的是我們不是我》(商周,2004),而非《錯的是他不是我們》。

那也是中文譯名,原書名Insult to Injury:Rethinking Our Responses to Intimate Abuse,應翻成《二度傷害:反思我們對親密虐待之回應》,她是認為如果只是一昧地將家暴之責推給男人,而不從彼此的互動上找尋問題的根源和解決方法,那只會加重無助婦女的二度傷害。
這就對了,中譯本《錯的是我們不是我》不是恰如其分地表達出家暴的責任在男女双方(作者所提的女女、男男呢?)而非單方。

少裝公平,想用双方都有錯來稀釋雄性暴力,姊妹們別上當了,將書正名為《錯的是他不是我們》。

果然是作者所說「主流女性主義」(泛指持雄性暴力和公權力涉入觀之所有个人或團体)的基本反應,這未免太女性至上了。作者以實際案例說明這種將家暴只看成雄性暴力,一昧要求司法公權力涉入保護無助婦女的解決方式,有時反而勢得其反,並且忽略了婦女的暴力性尤其是情緒性的施虐。

真是《背叛女人的女人》(正中,1995),別輕信打著女性主義旗幟反女性主義的琳達,不然咱女性主義會遭《反挫》的(自立晚報,1993)。

妳也別只看書名,不然可會認敵為友、引狼入室的,《背叛女人的女人》是克莉斯提娜的著作,她認為妳們女性至上的主流女性主義者才是背叛大多數女人的女人,她可不是空口說白話,書中她詳盡地指出妳們如何扭曲數据來強化雄性暴力和父權結構,特別指出妳們在大學裡有關行政、授課、及會議上的蠻橫不講理。

又是个女性叛徒,姊妹們別聽她胡說八道,看看《反挫》一書中所舉各行各業各領域對咱女人的反撲吧,再不提高誓覺,男人會復辟的。讓咱高呼:

「革命尚未成功,姊妹尚須努力!」

聽到沒,笨男人,別再一昧使用蠻力,那可會吃上官司的,文明時代要「師女之長以制女」,情緒性暴力旣能滿足宰制的權力欲又不易吃上官司,何樂不為。

看來琳達的反思要落空了。

錯的是我們,不是我:家暴的動力關係
 
琳達米爾斯Linda G. Mills 著《錯的是我們不是我》Insult to Injury: Rethinking Our Responses to Intimate Abuse(商周,2004)
  刑事司法體系對家庭暴力的強制介入真的有效嗎?「父權制度」真的能夠解釋所有發生在親密關係裡的暴力傷害嗎?當受暴婦女最後仍然選擇回到虐待她們的伴侶身邊時,她們真的只是因為害怕或欠缺女性主義的意識,所以才做出這種這麼不明智的決定嗎?在《錯的是我們,不是我:家暴的動力關係》裡,米爾斯提出各種深刻的質疑,要求我們誠實地面對家庭暴力的真相。
  家庭暴力並不是一種發生在神祕的父權制度以及無辜的女人之間的現象,也從來就不曾只是男性╱加害者、女性╱受害者這種單純的二分法而已。事實上,暴力是一種具有相互性的動力關係,可以區分成各種連續性的範疇,從情感暴力到身體暴力,從攻擊到防衛。米爾斯主張,儘管家暴受害者並不需要為自己所受到的傷害負責,也不需要為引爆了伴侶的暴力而感到罪惡,然而,他╱她卻必須要為自己所助成的家暴動力關係負起責任。
  為自己在親密關係裡的行為負責,是終止家暴動力關係的關鍵。透過「親密虐待圈」與「敘事治療」,米爾斯提供了我們一個正視自己的暴力史、瞭解伴侶之間權力動力關係的方式,藉以達成全面減少暴力的目標。
作者簡介
  琳達‧米爾斯(Linda G. Mills)是紐約大學艾倫克朗茲(Ehrenkranz)社工學院教授、紐約大學法學院兼任法學教授,以及大學生活與科際整合計畫部主任
 
施慧玲(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序 :用愛珍藏親密、用心化解暴力

  從一個女人的立場,來理解受虐婦女的悲慘命運,必須要有理性睿智的判斷能力。以一群女人的力量,去改變受虐婦女的悲慘命運,卻要有同仇敵愾的革命情感。女性主義者為了有效改變受虐婦女的宿命,就要能先指證歷歷:那親密虐待下的悲慘情境,若非是陽盛陰衰的假象,就必然是竄改歷史的男人假藉權勢所鑄成的謬誤。確認了敵人的罪行之後,眾望所歸的領導者即可輕易高舉聖戰的旗幟,帶領鬥志昂揚的無數信眾,跟隨反攻號角的悲情節奏衝鋒陷陣。贏了,就高聲歌誦女性主義的至高無上。輸了,便激憤哀怨父權文化的根深蒂固。在女權復辟聖戰之中,像幸福與快樂、溫柔與體貼這樣的親密夢想,都必須被詆毀並摒棄如同芒刺在背。聖戰中禁忌流露女人天賦的美麗或善良,因為那將揭露個體生命的脆弱與無能。女人不是弱者,所以女人必須團結起來,並如同男人一般搖旗吶喊、英勇善戰、無我無私、效忠領袖。當聖戰告捷的光榮時刻到來時,那頂數千年來鞏固著父權制度的皇冕,終將從男人的頭頂上摘除,並且化身為女性主義的聖袍,緊緊地包裹著女人不應該展現的溫馴天性。從此,女人成為強者,女人不再受制於悲慘命運,女人撐起自己的半邊天,女人開始可以譏諷男人的狂妄與不智。
  琳達‧米爾斯(Linda G. Mills)的這本書——《錯的是我們,不是我:家暴的動力關係》(**Insult to Injury: Rethinking Our Responses to Intimate Abuse**),著實地為這些撐起了半邊天的女性主義者,開展出一個靜下來反思的契機。米爾斯應該可以算是「後現代」女性主義者,這從她總以「主流女性主義者」(mainstream feminists)為整體一致的批判對象,並強調由婦女個人受虐經驗去重新檢視政策與立法的主張,就不難窺見其端倪。米爾斯的真實身分是:美國紐約大學(New York University)社會工作學系專任教授,並兼任於法律學系。除了是社會工作學博士之外,她並且擁有執業律師資格。在學術上,米爾斯致力於社工與法律間的科際整合研究與教學。她所提出的「全人」(the whole person)主張,長足影響了社工及司法人員處理性別議題的專業態度。而關於「司法偏見」(judicial bias)的批判論證更為學術界及實務界所廣泛引用與稱道。在實務上,米爾斯更是一位成就卓越並傳遞人道關懷的社會運動家,尤其在家庭暴力的政策與法律執行上,美國在實務上處置個案的程序與方法已經廣泛採用她的「關懷支持」(affective advocacy)理論。坐擁著這樣的特殊背景,無怪米爾斯能夠精確並且清楚地評論「主流」思潮在認知或應對親密虐待上的迷思與錯誤。如果我們用心去邊讀邊看,就不難發現該書的論證基礎與分析方法,雖然建立在西方文明社會的個案經驗上,但對於臺灣本土的親密暴力因應對策,也可以正確投射出銳利的問題意識。
  從 1970 年代開始,西方女性主義者就開始研究並進而評論「親密虐待」、「親密暴力」或是大家比較常用的所謂「婚姻暴力」問題。隨著論文的發表、媒體的報導、司法的裁判、防治政策的扭轉、被害人的現身說法以及公眾意識的提升,「親密伴侶間的暴力虐待」從問題的定義、成因、嚴重性、因應對策,乃至於防治特別立法與執行機制,顯已建構成為一個完整甚至排他的專業領域。這一路上,女性主義者追隨著法律功能論的成功步伐,將法律作為要求「覺醒」(awakening)與「賦權」(empowerment)的後盾與利器。他們夾帶著市民社會的動員力量,並有效運作民主制度,將女性的議題一一搬上檯面接受公評。而關於婚姻或家庭暴力防治的種種實體與程序法規命令,顯然已是各國女性主義立法運動的最大戰利品。掌控著「問題所有權」(ownership of the problem)的主流女性主義者,就如本書所言:「成為了解暴力並指示他人處理暴力問題的專家。」但米爾斯要我們嘗試去反思的是:專業者是否自以為「解決了他人的問題,卻同時否認了自己的問題。」
  面對自己的無力感,必須要有相當的勇氣。專業協助受虐婦女的重大阻力之一,便是有效地處理她的「習得無助感」(learned helplessness)。本書同樣要提醒我們的是:幫助別人去面對她的無力感,也要具備同樣的勇氣。因為,當被幫助的受虐者無法走出創傷時,幫助她的專家就必須勇敢去面對自己的無力感。然而,我們往往為了拒絕承認失敗,而將自己的無力感轉化為強加在受虐者身上的壓力。我們試圖將那悲慘的命運轉化為勇者的塑像——從「被虐狂」、「被害者」,到「勇敢的倖存者」,再到「幸福的重建者」。我們用各種法律提供「保護令」、「分居或離婚」、「傷害告訴」等正義的抉擇,並期待受虐者在我們的專業程序中,被武裝並訓練成適格且成功的訴訟被害人。然而,法庭上的「被害人」卻因此而被迫去忽視、甚或唾棄生活上仍然悲慘的「受虐者」。這樣,就會導致本書英文書名所指摘的 Insult to Injury——雪上加霜、傷口上灑鹽,這就是專業協助過程中對受虐者所造成的「二度傷害」。
  米爾斯藉由本書想要傳遞一個非常重要的訊息:除非我們學會正視專業的盲點與法律的極限,親密虐待問題就不可能妥善地處理,更遑論減輕或者解決。我曾因電影中的這麼一段女主人(Madam)與男黑奴管家(Slave)間的對話而深深感動:
Madam: You may leave now.
Slave: Madam, please let me stay.
Madam: You are a free man. You are no more a slave.
Slave: Madam, I do not know what else to do but be a slave.
  電影中,黑奴被解放時所流露的無助與乞求——因為成為「自由人」而感覺無助,所以乞求繼續作為主人的「奴隸」——在親密虐待關係中也不陌生。我們發現受虐者因為失去離開的勇氣,而將自己繼續禁錮在親密暴力裡。她們已經成為自己的奴隸,無法放自己自由!
  從過去臺灣本土的受虐者個案研究中,我們大致可以歸納出所謂「習得無助感」的幾種具體內容:
貶抑感:我以前真的不是這樣,我現在連決定吃什麼菜都感到沒信心。
恐懼與反擊:我像是與一顆定時炸彈住在一起;我所感受到的是一連串的恐懼與生命的威脅;最後我只好把刀子藏在枕頭下;我還要保護比我更脆弱的孩子們。
被物化與掌控感:我就像是他手中的芭比娃娃一樣,沒有生命,任他擺佈。我只能聽命行事,沒有隱私權、沒有生活空間,而他總是說:這都是因為「我太愛你了。」
被剝奪感:我花每一筆錢都得提心吊膽,深怕被他質問;我常生活在經濟壓力的恐懼中;他不喜歡我的朋友、不讓我回娘家、不准我參加社交活動;我沒有自己的朋友、也不敢回娘家訴苦、只能自己默默忍受。
過重的責任:我把全部的心力都放在這個家,要照顧公婆與小孩,還要分擔家計,他就像太上皇一樣等著我去伺候,還動不動就亂罵人;但是我不能說走就走,人家會說我拋家棄子,說我沒有家庭觀念。
自我認知的扭曲:他經常說我神經病,叫我要吃藥,本來我很氣他這樣說,後來我開始討厭自己,每天悶悶不樂,睡不好,有時候也控制不了開始對孩子吼叫,難道我真的有問題?
  為什麼不離開?我們一定會問。她無奈地說:「當我下定決心要和我先生離婚時,律師就勸我要為孩子著想,還說先生只是一時衝動,夫妻間難免會爭執,害我罪惡感又跑出來,好像我很不厚道,不是好媽媽,我怕如果我堅持要離婚,孩子以後會怪我,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對於一個敏感且多慮的女人而言,看不到的傷,比看到的傷,更痛。感覺不到的痛,比感覺到的痛,更傷。如果專業協助者不能用心去體認她們的傷和痛,就永遠不會有足夠的專業能力幫助受虐婦女!
  在我受邀為本書寫推薦序文時,只是覺得能為一本被選入「人與法律」系列的書寫序,是身為讀書人的莫大榮幸。閱讀了本書並且認真面對米爾斯教授的用心之後,不禁感謝商周出版的編輯給了我如此一個學習並且反省的機會。一本如是的書,最重要的是讓我們看見不曾看見的,體會不曾體會的,瞭解不曾瞭解的,思考不曾思考的。我們大部分的人,包括女性主義者及法律專業人士本身,可能都不曾生活在無法脫離的暴力裡,不曾被禁錮在情感的枷鎖中,不曾感受讓身心飽受摧殘的愛戀。我們坐享法律權威,頂著女性主義者的光環,將「親密虐待」寫進法律、用出法律。但我們可曾注意到!?在專業者執著於法律概念的定義、構成要件的詮釋、甚至「施暴者」或「加害人」的處罰時,那一個我們自認要保護的「受虐者」或「被害人」,雖然她的臉上、身上滿滿是愛的傷痕,她的心中、腦中卻滿滿是對於愛的渴望。而專業的我們正在把她的「愛」繩之以法,把她對於愛的憧憬鎖上以「正義」為名的桎梏。
  米爾斯要我們靜下心來勇敢面對現行法律制度下「對親密虐待的回應」(Responses to Intimate Abuse):專業者成功地減少了甚或解決了親密暴力問題嗎?「再想想!」 (Rethink!),她說。如果我們在反思之後,也能夠勇敢面對身為專業者的無力感,就不妨看看本書第二部對於〈修補錯誤〉所提出的修正建議:面對親密暴力的迷思、傾聽當事者的個別經驗與感受、重新建構現行的處遇與刑罰體系。我們不能期待在本書中找到改正錯誤的正確答案,或親密暴力問題的全盤解決之道,作者想要給我們的也不是治百病的萬靈丹。但是,如果我們能夠把握本書所提供的反思契機,或許可以藉此找到自己的另一條出路。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272717
 
社會的病態-家暴   by阮小芸。蔡依真。曾珮瑄。公立中山高中
 
壹●前言
 
家庭一向被視為人間的天堂、避風港和溫暖的窩。然而曾幾何時,有些人的家庭不僅不能提供保護的功能,甚至成為他們想要逃離的一個「戰場」。家庭暴力防治法已在八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正式實施,但國內家庭暴力問題仍然嚴重。近年來,臺灣的家暴事件有漸漸趨升的現象,例如前陣子的邱小妹和藝人王靜瑩的事件,這些案例顯示出家暴問題的嚴重性,。據現代婦女基金會統計,臺灣平均每2.9 日就有一人因家庭暴力案件死亡,死者中以一到十歲的孩童居首位;所以家暴問題不容再受忽視。家暴已成為臺灣最為嚴重的社會問題,不斷發生的家暴事件不但讓受害者身心受創,更因為可能無法立即獲得家暴的聲請保護令,而遭受施暴者變本加厲的二度傷害,往往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劇和憾事發生。
 
貳●正文
 
一、家庭暴力的定義: 
01.狹義的家庭暴力是指具有血緣關係的親屬間,所發生的暴力或虐待的行為02.廣義的家庭暴力包括與家庭具有親密關係的成員間,例如男女朋友、同居人之間的虐待和暴力行為亦屬家庭暴力的範圍。 
二、傳統觀念 
在傳統的中國社會裡,礙於面子問題和傳統禮教的束縛,家庭暴力的問題始終被隱忍,受虐婦女不敢大聲的站出來。在傳統的觀念中,婚姻暴力被視為是「家務事」,認為「家醜不可外揚」。臺灣的社會習性還是屬於保守型,即使有家暴,遇到親戚鄰居,還是要說我丈夫對我跟小孩有多好多好,一方面為了面子,也為了避免自己的家事成為別人茶餘飯後的閒話,保護自己跟孩子的自尊,所以即使被丈夫施於暴力,卻忍氣吞聲不敢提出來。或許是為了維護婚姻和給小孩一個完整的家,為了孩子,一切的委屈,做媽的總是可以忍。暴力行為似乎變成理所當然,婦女們的容忍,卻無形中助長了暴力行為越來越嚴重,施暴者會越來越過分,在社會的病態-家暴這種情形下,常常釀生悲劇的發生。 
三、家暴的原因 
現代婦女基金會調查發現,在施暴的因素方面,以感情因素導致暴力案件最多,包括感情不合、疑似外遇、口角等等,這類因素占所有因素的百分之三一點四九,顯示家庭間成員感情不合、缺乏溝通習慣與技巧常導致暴力的發生;不良行為所導致的家庭暴力則占百分之二四點三九,包括酗酒、賭博、吸毒等;金錢因素,包含經濟、欠債、財產糾紛等所導致的暴力事件則占百分之十五點三,顯示不良行為、金錢糾紛也常成為家暴的間接促發因素。另外,子女因素引發的家庭暴力事件也占百分之七點一,包括不當管教造成子女傷亡、離婚夫妻為爭取子女監護權而暴力相向;還有,工作因素,如失業、工作不順等所造成家庭暴力亦占百分之五點七六的比例。 
四、家暴對小孩的影響 
中華兒童福利基金會的資料顯示,民國八十二年至八十三年間,全省共有二千零八十個兒童虐待案件被告發,較前一年增加百分之十三,而在這些施虐者中,父母親就佔了百分之八十。除此之外,又有調查顯示,當父母與青少年孩子有爭執時,大約有百分之二十五的母親會以打耳光來解決問題,而每六到十三個父親中便會有一位以揍人、推撞或腳踢等暴力方式來處理親子間的紛爭。雖然國內目前比較注重兒童保護的議題,但還是有許多父母認為孩子是他們的財產,並抱持著「不打不成器」的觀念,繼續對孩子施暴;加上大多數人還認為這是「家務事」,外人不便幹預,使得對父母暴行之告發行動仍顯不足。西方對童年時期的被虐待經驗與其暴力和攻擊行為之相關性的研究已相當多,也有研究對孩童時期被父母虐待的經驗與其爾後青少年期暴力行為的相關性提出佐證。西方研究員更強調,童年的被虐經驗如果能夠得到適當的處遇,則可間接有效地抑止少年犯罪問題。而國內也有研究發現犯罪少年童年時期的被虐待經驗通常比一般少年嚴重,特別是肢體方面的虐待。相較於受父母肢體虐待的孩子,目睹家庭暴力的孩子則往往更容易成為被忽略的受害者。一般研究除了發現婚姻暴力和兒童虐待問題息息相關外,也顯示目睹父母暴力行為可能會帶來許多後遺症:如情緒困擾、偏差行為、發展遲緩及學習問題等,甚至使青少年極可能呈現出各種極端的自毀行為,如逃家、藥物濫用、自社會的病態-家暴殺或殺人的念頭,以及販毒或偷竊等犯罪行為。而王淑女女士的研究更發現青少年的暴力行為會受到家庭中其他成員暴力行為的影響;另有研究發現目睹暴力之所以會產生影響,主要是因為兒童或少年容易將暴力行為視為常態或是解決問題的有效方式,使得其長大後成為施虐者的可能性因而增加。由此可見,不少青少年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生活於一個充滿暴力的家庭中,當外界沒有適時提供必要協助的時候,我們又如何能冀求這些孩子毫無問題,甚至健康快樂地長大成人呢? 
五、在家庭暴力中成長的兒童、青少年在人格特質上極具其以下特徵 
01.具有評價較低的自我形象,認為自己無法保護被受虐待的父或母親,否定自己的能力及存在價值。
02.對他人缺乏信任感,無法與人親近。
03.在人際相處上,容易有被拒絕感。
04.耐挫折力低、自控性低。
05.對人際關係有偏差的想法,認為別人不會無緣無故對他好,通常是有目的的。
06.人際溝通技巧較差,脾氣暴躁、具攻擊性,傾向以暴力解決問題。
07.有極度神經質傾向,如:很容易緊張、焦慮不安、容易發怒、具攻擊性,常常感覺沮喪或哀傷。
 
六、家暴的案例
 
01.邱小妹事件 
邱小妹不幸事件的發生是父母的離異,母親未能取得監護權,將女兒交給有暴力傾向,並有酗酒習慣的父親,父親在酒後將女童頭部撞牆,導致腦部嚴重受創,送仁愛醫院急救,卻遭到「拒收」,成人球被踢到一百多公裏萬的臺中縣梧棲,一連串不應該發生在邱小妹身上的事,不幸都發生了。小女孩的身體,承受殘酷的家庭暴力,小女孩用生命,給了整個社會,最沈痛的震撼教育 
02.王靜瑩事件 
日前王靜瑩眼角受傷出席活動時,向傳媒稱是不慎撞傷,她解釋當時是愛丈夫才容忍,但這次真的被嚇壞,她最近一次被打是 6 月 30 日,他們在電話中口角,不久丈夫便生氣的到餐廳,並拿水向她臉上潑,接著又拿威士忌酒杯朝她臉上砸,她傷口縫了 6 針,她當時的念頭是一定要帶小孩走。
 
七、家暴處理程序
 
01.受理報案 
A.電話如係受害者自行電話求救時,受理員警應
a. 迅即詢問受害情狀、地點。
b. 轉(通)報轄區派出所、婦幼警察隊派員前往處理。
c. 提醒受害者應保持冷靜,勿以言語刺激加害者。如係其他家人或鄰居代為電話求救時,受理員警應
d. 迅即詢問受害情狀、地點。
e. 轉(通)報轄區派出所、婦幼警察隊派員前往處理。
f. 請其代為提醒受害者應保持冷靜,勿以言語刺激加害者。
g. 如報案人不便介入,應留下其年籍資料,並囑密切注意後續狀況,俾憑提供目擊或其他證據。 
B.口頭受理 
報案員警應本為民服務之精神,「請坐」、「奉茶」後,詢問其受害情狀,並將全案「人、事、時、地、物」詳實填製「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調查紀錄表」。 
C.其他類(係由醫療體系或社福單位發現轉報者) 
受理報案員警應至發現地詢問其受害情狀,並將全案「人、事、時、地、物」詳實填製「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調查紀錄表」。
 
02.權責
 
A.派出所 
a.現場處理
b.狀況研判並處理
c.通報相關單位支援
d.處理完畢後應將「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調查紀錄表」依規定陳報。 
B.婦幼警察隊 
a.協助現場處理
b.協助女性或兒童夜間之安置保護
c.協助轉介相關單位安置保護 
C.業務單位 
a.各分局三組將「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調查紀錄表」彙整,案列管制。
b.婦幼警察隊依各單位彙送之「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調查紀錄表」,每一個月予以統計研究分析 2 次。
 
03.支援
 
A.轄區派出所員警抵達現場後,應視現場情狀,如有需要女警會同處理者,於上班時間由分局女警協助,下班後及例假日由婦幼警察隊派員會同處理。
B.受害者有十八歲以下之兒童、少年者,應即通報社會局會同處理。
C.現場有傷患者,通報 119 及醫療單位協助處理。
 
04.處理
 
A.現場 
a.視加(受)害雙方情緒、身體或週遭財物毀損狀況,先予適當隔離,並嚴予監控加害者。b.受害者如已成傷,應即呼叫救護車送醫,並做適當之急救處理。
c.加害人手持凶器、且致受害者重傷時,應即逮捕加害者,製作兩造當事人筆錄,移送地檢署偵處。
d.不論當事人是否提出告訴,均應製作「處理家庭暴力案件現場報告表」,內容包括現場情狀及加害原因、方式、傷害情形等及「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調查紀錄表」。
e.受害者如不提出告訴,即予結案,並註記於員警工作紀錄簿上備查;並告知追溯期為六個月,應先前往公立醫院開具驗傷單以保全證據,六個月時效適用於受害者提出傷害刑事告訴,但受害者提出不堪同居之虐待請求裁判離婚者無六個月之限制。
f.受害者如欲提出刑事告訴,予以製作筆錄,告知當事人檢具公立醫院驗傷單,並進行偵查蒐證,傳訊加害者到案說明後,函(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處。
g.受害者如有強烈離開現場意願,應即協助聯繫社會局辦理安置。如為夜晚可將受害者(女性、兒童)護送(帶返)至婦幼警察隊保護,次日即聯繫社會局辦理安置。 
B.事後 
(指當事人事後報案者)受害者如欲提出刑事告訴,予以製作筆錄,告知當事人檢具公立醫院驗傷單,並進行偵查 蒐證,傳訊加害者到案說明後,函(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處,製作「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調查紀錄表」。
 
05.轉介
 
A.如需緊急安置者,應即協助轉介社會局辦理安置。如為夜晚,可將受害者(女性、兒童)護送至婦幼警察隊接受保護,次日即由該隊協助轉介社會局安置。
B.受害者如欲提出離婚請求,應告知其循民事訴訟程序至法院辦理或由受理單位轉介至調解。
C.依個案需要轉介適當諮商輔導服務機構:
a.協談機構
b.行為偏差青少年輔導機構
c.法律諮詢服務機構
d.就業職訓機構e.醫療服務機構
 
參●結論
 
在現今社會中,仍然有不少存在家庭中的影藏暴力,但又因為種種因素使得那些受害者不願訴諸於法律,也有許多人明明知道卻又不願幫忙,明知可為而不為之的心態,令人心寒,但我們還是不能如此放縱那些加暴者,這樣下去也只會繼續照成偏差,不管是丈夫打妻子還是妻子打丈夫都是應該被受關注的,因為社會觀念造成我國社會的家暴法不彰,我們應該加強社會觀念,讓受害者勇於面對,而我們要做的不是在一旁的觀看而是要有挺身而出的心,家暴事件公開後雖然後續問題很多,但我國所設立的公家機構和民間團體都是為了這些問題而設,如大家還是依然故我,那對下一代也只是無形的傷害,大部分的問題都來自於家庭,家庭因素的影響以及教育出現問題,教育強調智育的發展,卻忽略了壓力和情緒管理,以至於現代人習慣用暴力來解決問題或發洩情緒,這些種種問題都是必須受到關切的,保護自我,面對問題,逃避不是出路,只有勇於面對問題,捍衛人生自主權,才是唯一的選擇。 
肆●引註資料:
註二、婦女資訊網
註三、東森新聞
註四、中央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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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圍的夜與霧:维基百科
 
《天水圍的夜與霧》,(Night and Fog),是許鞍華導演的近年粵語電影之一,其同系華語電影還有天水圍的日與夜,不過電影風格各異。天水圍的夜與霧是一套劇情片,以倒敘法講一件在香港新界天水圍發生的一件家庭倫常慘劇。
[编辑] 故事大綱
王曉玲和她的丈夫李森是典型的中港婚姻家庭,年輕的妻子從老遠的四川嫁到香港,年暮的無業丈夫留在家中照顧小孩,一家人只依靠綜緩過活。年齡的差距令森不斷懷疑玲對自己不忠,無止境的猜疑令玲飽受精神虐待。一次玲因小故被森趕走,鄰居歐太帶玲去找區議員尋求協助,最後被安排入住庇護中心。玲的院友小莉勸玲離開森,但玲因無法在港獨自生活及養活兩名年幼女兒,以及在經驗不足的社工勸導之下,玲又回到森身邊。可是當晚,森再因小事向玲發脾氣,玲受傷被送到醫院。玲再一次回到庇護中心,但她始終擔心兩個女兒的安全,欲回家接走她們,卻發現大門被鎖。玲慌惶地四處找尋森和兩名年幼女兒,終找到森。森帶著玲和他一起去快餐店接兩名年幼女兒回家。玲一方面知道不應再跟森回去,另一方面又妄想可以和平分手,遂再一次跟他踏入家門,準備收拾細軟帶兩名年幼女兒離開......
[编辑] 演員
任達華 飾 李森
張靜初 飾 王曉玲
羅慧娟 飾 陳莉
覃恩美 飾 歐太
嚴秋華 飾 警察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4%A9%E6%B0%B4%E5%9C%8D%E7%9A%84%E5%A4%9C%E8%88%87%E9%9C%A7
 
天水圍的日與夜:維基百科
 
《天水圍的日與夜》是一部2008年由香港導演許鞍華拍攝的電影。電影的主演為鮑起靜、梁進龍、陳麗雲。此電影以高清拍攝。續集為《天水圍的夜與霧》[2][3]。
[編輯] 故事大綱
該部電影情節十分簡單,如同劇中人物在天水圍的生活一樣。劇中的女主角貴姐是早年守寡,現與自己的兒子張家安兩個人過著普普通通的生活。貴姐自己在一家超級市場工作,而她之前捐助的兩個弟弟已經在海外飛黃騰達了。兒子張家安是個非常聽話的孩子,在學校的學習並不算優秀,而生活也是十分簡單,暑期在沒有找到工作的時候,多數時間自己在家中度過,也很少出去參加活動。而剛剛來天水圍居住的梁歡,她曾經有賣菜的經驗,在貴姐的幫助下,梁歡也在同一家超級市場找到了工作。平時貴姐幫助梁歡很多,這使得梁歡的性格逐漸開朗起來。三個人的生活簡簡單單,最後張家安決定若在會考時候成績不理想,就準備出來找工作,最後張家安順利升讀中六......
[編輯] 演員
鮑起靜 飾 貴姐
梁進龍 飾 張家安
陳麗雲 飾 梁歡
陳玉蓮(客串) 飾 張家安的老師
高志森(客串) 飾 貴姐的富貴弟弟
崔允信(客串) 飾 貴姐的親戚
[編輯] 獎項
第二十八屆香港電影金像獎
最佳電影提名
最佳導演:許鞍華
最佳編劇:呂筱華
最佳女主角:鮑起靜
最佳女配角:陳麗雲
最佳新演員提名:梁進龍
第十五屆香港電影評論學會大獎
最佳電影
最佳導演:許鞍華
最佳女演員:鮑起靜
第九屆華語電影傳媒大獎
最佳電影
最佳導演:許鞍華
最佳女配角:陳麗雲
第一屆優質華語電影大獎
最佳電影 (港台及內地影評人票選)
最佳導演:許鞍華 (港台及內地影評人票選)
最佳編劇:呂筱華 (內地影評人票選)
最佳女主角:鮑起靜 (港台影評人票選)
最佳女配角:陳麗雲 (港台及內地影評人票選)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4%A9%E6%B0%B4%E5%9C%8D%E7%9A%84%E6%97%A5%E8%88%87%E5%A4%9C

《天水圍的夜與霧》:無所遁形的黑暗   文:Mystery
真相在外人眼中如同夜與霧般,模糊看不清;對於置身之中的人而言,那種承受黑暗、悲情、傷痛的身心煎熬則是無所遁形的…。
《天水圍的夜與霧》是一部香港電影,英文片名翻為《Night and Fog》。這部是導演許鞍華「天水圍系列」的第二部曲,第一部曲是好評不斷、口碑沸騰的溫馨之作《天水圍的日與夜》。有別於首部曲充滿溫暖、人文關懷的走向,這部片改編於真人真事的滅門慘案,其故事的來龍去脈是真實且殘酷的被挖掘出來,一幕幕浮現在觀眾眼前。真相在外人眼中如同夜與霧般,模糊看不清;對於置身之中的人而言,那種承受黑暗、悲情、傷痛的身心煎熬則是無所遁形的。
王曉玲(張靜初飾演)是個遠從四川嫁到香港的女人,她和已離過婚的丈夫李森(任達華飾演)育有一對雙胞胎女兒,一家四口住在天水圍社區中。由於李森遊手好閒,只靠著政府發的綜緩過活,曉玲只得出外工作負擔家計。但李森的性格易怒、暴躁、疑心病重,因為一件小事而把妻女三人給趕出門外。鄰居歐太太(覃恩美飾演)帶她們找議員幫忙,住進婦女庇護中心裡;曉玲在裡面也認識了熱心助人的好友陳莉(羅慧娟飾演)等人…。只是,基於種種因素,曉玲還是選擇回到丈夫的身邊,沒想到又再一次遭遇到暴力相待。就在曉玲下定決心要帶著女兒們離開李森時,卻釀造成無可挽回的悲劇…。
這部片一開始就以開宗明義的破題法陳述慘劇的發生,劇情以倒敘法回溯、過去和現在的時空交錯剪輯、內地和香港場景的轉換,都呈現出導演的敘事手法是非常成熟、平穩的。片中描寫暴力、衝突、血腥、性愛等頗受爭議的內容都是輕描淡寫,甚至最後的謀殺場面也刻意地淡化;反而是在刻劃角色性格的各種情緒、反應是相當直接、強烈,那種貼近真實的震撼程度是足以衝擊、打入人心的。故事的主線明確清楚、支線的人物安排也適當時宜,拉到四川鄉下的往事也有畫龍點睛的效果。我總覺得整部片散發一股壓迫、沉重的氣息,透過銀幕不斷地傳遞,有時候偶有一些輕鬆的對話、畫面稍作調劑,但傾巢而來的負面氣氛是令人難以喘息的。彷彿一件駭人聽聞的案例拍成紀錄片,完全沒有剪接、沒有美化、沒有避諱,是那麼活生生、血淋淋地在你眼前呈現,要你親眼目睹、見證。
我覺得每個案件的背後,是有許多問題的存在。這部片所要探討的也就是那些存在、卻又被忽視的社會問題。例如:老夫少妻、外籍新娘、移民、中年失業、家庭暴力、相關人員的疏忽等等…,不論是文化和背景上;感覺和認知上的不同,是很容易衍生出潛在的危機。導致這齣悲劇裡,女主角父母委曲求全的縱容、警察的不以為然、缺乏經驗的社工、忙碌的區議員、怕事的鄰居等人…,無形中都成為了參與的共犯。至於真正的劊子手,造就他的原因還是源自於那些社會問題。從另一角度來看,愛與恨總在一念之間,只有一線之隔,當愛情扭曲、變質成恨意的時候,往往受害者多為女性。只因男性以他與身具有的優勢(暴力、身分)去主宰、判決女性的存亡,男性意識的抬頭是取決於女性先天上的弱勢,豈不諷刺?
本片導演許鞍華繼《天水圍的日與夜》之後,拍了這部極度反差、調性灰暗的寫實電影。她依然能掌握住整部片節奏的流暢度,在情節上的處理一如往常般細緻,可望在明年香港金像獎入圍名單裡,再度搶下一席之地。男主角由性格演員任達華擔任,我覺得他把幾場暴怒、失控的猙獰表情做的很到位,外放的演技十分精采,不過,以角色設定上看來,似乎還是顯得年輕。女主角由大陸女星張靜初出演,從《七劍》、《門徒》到這部片,我發覺她相當具有可塑性,她把角色的不安、徬徨、驚恐等情緒展現得非常突出,許多內心的掙扎與她清秀可人的外表相互輝映,更突顯出角色的楚楚可憐。配角部分有久違的女星羅慧娟,她有個性的詮釋、表現也是相當搶眼。覃恩美的演出到後來稍嫌過火了點,大致上還算是不錯的。演員們整齊劃一的水準演出,更讓電影增添真實感。
《天水圍的夜與霧》中的滅門血案乍看之下令人心驚,實際上,諸如此類的悲劇仍一再地上演。但人都是健忘的,忘了問題依舊存在著、忘了當時所造成的震撼、直到忘了這件事…。又或許是,我們選擇置身事外,對於迷失在夜與霧裡的人,避之唯恐不及。
導演功力指數 ★★★★★
編劇精采度 ★★★★
演員表現 ★★★★★
 
《天水圍的夜與霧》:描述細緻,劇本冗長  Ryan | 23rd Mar 2009

去年許鞍華的《天水圍的日與夜》以平實的手法描述了天水圍的正面社區,一年後的《天水圍的夜與霧》雖然同樣以天水圍為題,可是在幾乎截然不同的演員組合下則拍下了一宗家庭暴力兇殺案件的過程。
電影的主線,在於任達華飾演的李森與張靜初飾演的曉玲與兩名孿生女兒組成的家庭,先描述了倫常慘案的出現,繼而以警方查問各相關人等的過程中,以倒敘和插敘的方法描述整個故事的由來;擅拍社會題材的許鞍華,是次於故事上可算是有著極大量的插敘。其後主線描寫李森一家於李森施暴下漸趨悲劇的情況,這個主線其實處理是恰當的。
不過,電影插入的旁枝,則真的很視乎情況。覃恩美飾演的鄰居所描述的故事為事件受到社區關注曝光,份量算是適量,曉玲因受到丈夫虐打而入住庇護中心時的一段大致算是恰當。可是,未知是否電影要考慮內地市場關係,卻加插了不少本應可有可無的角色及枝節。當中描述曉玲三姊妹於深圳的一段篇幅偏長,可是為了考慮電影需要的發展還算是可以。
然而,電影當於後段再去回憶至曉玲兩次回到四川家鄉的經歷,則顯得過於冗長。也許電影是偏向以此來表達李森於性情上黑暗面的由來,可是要硬插家人於四川的生活情況及建屋等整個過程,令到電影主線本應於兇殺案前的重要時刻嚴重拖慢;其實如果將三姊妹的戲份作出刪減,甚至將全段四川家鄉劇情刪去,也許令電影更為明快。
當然,實際的情況是,四川部份的劇情對於劇情交代有相當的作用,刪去並不可能,因為該處也許是整件事件伏線的由來。可是,在篇幅或是剪裁的模式上,相信也許可以更為精煉,令電影劇情推進和交代之間取得更佳平衡。
在處理手法上,雖然電影以查案形式來表達,可是卻沒有走向奇案片的模式來。許鞍華對於一些暴力的場面甚至是行兇的過程都極其淡化,明顯是希望將電影的取向放於李森與曉玲的家庭關係過程。故此,電影最終的高潮,其實只是一個結果而已;重點是在各人口供中提供給觀眾反思事件。
在描述的層面上,許鞍華則秉承了《天水圍的日與夜》那份細緻。從一開首曉玲連每月五十元的健康舞班費用也不敢花,便清晰表達了其經濟拮据的情況。而社工每每在處理家庭糾紛和警署處理曉玲的要求上,在寥寥數句下已充份反映上有關人士希望息事寧人的做法。即使是羅慧娟飾演的麗姐,雖然表面上一直是希望幫助曉玲,可是從另一層面去看,她也藉機會希望曉玲參與自己也弄不清的遊行,並每每事件抱著死纏爛打方式達到目的。社區上人物的關係,為電影平添了一份實感來。
演員表現方面,電影給了數名角色不少發揮的空間,當中以飾演女主角曉玲的張靜初最為出色。張靜初在片中的曉玲將其對丈夫由為家庭設想到最終只是為女兒而甘願冒險的過程,以至她對丈夫李森由欲斷還斷到完全死心均演繹精確。特別是每每對於社工和警方的敷衍感到無助時,單用表情也完全表達到其感覺。任達華演繹的則是一名於心理上每每擔心而訴諸暴力的李森,角色令人有點聯想起十多年前他演繹的一眾變態殺手角色,是次的演出既有內歛的表情,亦有實質揮拳弄刀,任達華是達到預期的水準來。至於其他配角,例如羅慧娟呈現的一份剛烈,覃恩美呈現鄰里那份既疏離怕事但又可憐受害者的感覺,也是很平實描述出來。值得一提的是,許鞍華在選角上找來了多位久違了的面孔,帶給觀眾一份熟悉的新鮮感。
縱觀而言,《天水圍的夜與霧》跟《天水圍的日與夜》同樣有著一群演員為一眾角色注入了所需的性格,許鞍華亦算成功地將一宗天水圍的倫常慘案重心由奇案模式轉至了解事件的癓兆,整個描述也來得細緻。然而,電影裡的素材過多,在部份素材過份地冗長之下,拖慢了電影本來應有的節奏來;倘若電影能再作適度剪輯的話,整體成績必較現時於電影節呈現的版本為佳。
http://hongkongfilms.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633925
 
我看天水圍的夜與霧    三月 23, 2009 by loong5
 
片頭的一個snapshot,片中少有的歡欣鏡頭,卻是悲劇的開始。
溫馨的回憶也擋不住人性醜惡的爆發。
家庭暴力是社會一手促成的問題還是個人自編自導自演的悲劇?
可能是後者。昨日許導一再強調戲名天水圍的夜與霧的靈感,是來自同名電影Night and Fog,一部講述納粹集中營的紀錄片。雖然我未看這部片子,但從維基百科的條目得知,night and fog本身就是對人性陰霾不定的一個metaphor。
天水圍的夜與霧中的家庭悲劇,就像night and fog般迷幻。形容天水圍是一個圍城似乎捕捉不了導演想探討的人性陰暗面,因為圍城本身就意味著問題的始作俑者是外界的隔絕,而不是內在於人性本身的問題。所以整部戲的處理是儘量突顯出阿森(任達華飾)陰森可怖的一面,就是一個看起來很善良的人如何一步一步地走向邪惡。例如阿森在河邊垂釣的時候,他會很粗暴的把魚釣從魚嘴拔出來。還有就是他在四川曉玲(張靜初)的家,把用袋包裹著的狗隻不斷捧打、撲殺至死、血漿滿溢,就是要強調阿森兇殘成性的一面。人性醜惡的爆發就像上了發條的機械,任憑過去多少美好的回憶都無法遏止。扭曲的愛就像毒藥,每一次的修補都是對雙方的再一次傷害,直至有一方倒下為止。
但過分的人性探討會妨害這部紀錄片揭露真實的目的。當觀眾都被說服家庭悲劇的原由只是人性的兇殘,那麼整部戲充其量只是一件不幸事件的反映。暴力的鏡頭也許是必要的,但卻充滿被過分註釋的危險。觀眾認為片子很沉重,是因為不忍看見暴力的發生,才會在片的後段趨向沉默,要不是在片中的前段,怎麼會有人認為曉玲不適應香港生活的片段是笑話而哄堂大笑?
視線轉移的結果是忽略此片想探討的悲劇背景。要是沒有種種的權力關係,即使個人的本質有卑劣的地方,也不致於毫無制約。片中的權力控制者,如警察、區議員、社工和香港丈夫都是男性;而片中備受欺凌的內地妻子,都是女性。此外,香港和深圳、深圳和四川之間,恐怕亦存在著權力不對等的關係。如果片子的目的是要為視而不見的弱勢社群發聲,那麼種種的鏡頭暴力會把悲劇的責任全都歸咎於個人。
片中有三次鏡頭捕捉了曉玲四川的家門口的泥路:第一次是她離開四川去深圳打工;第二次是她和阿森一起回來結婚;最後一次是片末,她的父母茫然面對曉玲的死,鏡頭轉向那條黃漆漆的泥路,定了格。這是暗示悲劇早已註定,曉玲走不到回家的路?還是從更闊的社會脈絡出發,曉玲只是眾多深圳打工妹的必然宿命?或許這種不確定性,才是夜與霧這組隱喻的意向所指,夜是光明照不到的盡處,層層濃霧之下潛藏著的,是誨暗不明的曖昧。
後記: 珠珠曾經與我討論過有關「作者是誰」的問題,似乎我是太著重紀錄片要有寫實的功能,而身為觀眾的我是不可能完全理解導演的原意的。有興趣的看倌可以到這裡看看。
http://loong5.wordpress.com/2009/03/23/%E6%88%91%E7%9C%8B%E5%A4%A9%E6%B0%B4%E5%9C%8D%E7%9A%84%E5%A4%9C%E8%88%87%E9%9C%A7/
 
許 = 許 鞍 華
張 = 張 靜 初
記 = 記 者
天 水 圍 像 幅 畫電 影 取 名 靈 感 源 自 法 國 導 演 阿 倫 . 雷 奈 描 述 納 粹 時 期 的 紀 錄 片 《 夜 與 霧 》 , 自 港 台 時 期 許 鞍 華 已 拍 攝 社 會 性 影 片 , 「 我 不 辨 東 南 西 北 , 不 擅 長 拍 武 打 片 , 年 紀 大 了 , 更 怕 見 到 拍 攝 途 中 有 人 受 傷 , 我 比 較 適 合 拍 劇 情 片 。 」 並 揚 言 日 後 拍 攝 電 影 , 也 循 這 方 向 進 發 。
許 : 《 天 》 片 故 事 Base on 新 聞 慘 案 , 我 和 編 劇 在 2004 年 已 開 始 籌 備 , 也 到 過 四 川 和 深 圳 做 資 料 搜 集 。
張 : 我 看 過 導 演 拍 的 訪 問 片 , 走 到 女 孩 家 鄉 四 川 訪 問 她 家 人 , 拍 攝 他 們 揹 着 小 女 孩 走 個 多 小 時 才 見 馬 路 , 再 乘 車 到 市 區 賣 菜 , 片 中 還 聽 到 他 們 的 喘 氣 聲 。
記 : 上 次 《 天 水 圍 的 日 與 夜 》 正 面 樂 觀 , 二 部 曲 把 天 水 圍 家 庭 慘 案 搬 上 銀 幕 , 不 怕 被 扣 上 描 畫 悲 情 城 市 的 帽 子 ?
許 : 都 擔 心 的 , 但 我 認 為 人 生 總 有 不 同 面 貌 , 有 正 面 同 時 亦 有 陰 暗 面 , 我 想 這 會 比 較 貼 近 我 們 的 生 活 。
張 : 我 覺 得 天 水 圍 是 個 挺 正 常 的 社 區 , 環 境 規 劃 很 好 , 氣 氛 很 休 閒 , 一 點 不 像 經 濟 差 或 發 生 過 很 多 慘 劇 的 地 區 。
許 : 不 像 貧 民 區 吧 ?
張 : 對 , 我 們 在 天 水 圍 拍 攝 了 30 日 , 之 前 導 演 又 帶 我 看 屋 邨 單 位 和 茶 餐 廳 , 可 能 我 們 到 場 的 時 候 , 其 他 人 都 上 班 了 , 所 以 整 個 地 方 感 覺 很 安 靜 , 生 活 也 挺 方 便 , 周 圍 都 是 食 店 和 小 店 。
許 : 我 覺 得 天 水 圍 顏 色 豐 富 , 像 一 幅 畫 , 我 第 一 眼 的 感 覺 是 很 重 的 彩 藍 色 , 很 現 代 , 很 多 光 管 的 顏 色 。
殺 人 靠 自 己 揣 摩拍 《 天 水 圍 的 日 與 夜 》 時 , 許 鞍 華 原 本 計 劃 拍 七 部 關 於 女 性 的 電 視 電 影 , 「 我 發 現 故 事 太 複 雜 , 需 要 更 大 Budget , 於 是 找 來 《 天 水 圍 的 夜 與 霧 》 這 個 故 事 跟 王 晶 商 量 , 我 們 決 定 今 次 要 拍 一 部 大 片 , 演 員 一 定 要 有 Cast , 所 以 找 來 任 達 華 與 張 靜 初 。 」 事 實 證 明 , 兩 位 演 員 除 了 有 Cast , 還 有 實 力 , 演 繹 到 位 , 殺 人 一 幕 連 導 演 自 己 也 覺 得 怕 怕 。
許 : 拍 這 部 片 , 演 員 是 很 重 要 的 , 因 為 劇 情 很 難 去 掌 握 , 不 能 依 據 個 人 經 驗 , 我 想 肯 定 沒 有 演 員 有 殺 人 經 驗 吧 , 還 要 殺 掉 兩 個 女 兒 , 所 以 就 得 靠 演 技 發 揮 。 找 任 達 華 飾 演 丈 夫 , 他 扮 演 小 人 物 賣 相 不 會 太 差 , 他 近 年 經 常 扮 演 警 察 , 形 象 相 當 正 面 , 要 演 繹 這 個 角 色 的 黑 暗 面 , 就 需 要 演 技 補 足 , 不 過 他 做 得 非 常 好 。
記 : 為 甚 麼 選 張 靜 初 當 女 主 角 ?
許 : 之 前 看 過 她 的 演 出 , 她 的 演 出 很 有 爆 發 力 。 她 跟 角 色 也 有 暗 合 的 地 方 , 女 主 角 從 內 地 嫁 到 香 港 , 講 的 是 普 通 話 , 張 靜 初 也 能 給 觀 眾 一 種 外 來 人 的 感 覺 , 至 於 角 色 其 他 遭 遇 , 就 要 靠 她 自 己 揣 摩 了 。
張 : 初 時 看 到 劇 本 也 覺 得 很 沉 重 , 但 演 下 去 反 而 變 得 輕 鬆 起 來 , 女 主 角 其 實 沒 那 麼 悲 慘 , 她 一 直 對 未 來 滿 有 憧 憬 , 努 力 工 作 , 希 望 將 女 兒 養 育 成 人 。 就 像 所 有 人 , 人 生 總 會 遇 上 阻 滯 , 但 還 是 看 見 明 天 的 太 陽 , 心 態 都 是 積 極 開 朗 的 , 壓 抑 的 戲 份 , 只 有 四 分 之 一 吧 。
許 : 殺 人 那 場 戲 , 他 們 做 得 很 好 , 連 我 自 己 都 很 害 怕 , 哈 哈 , 那 當 然 , 不 是 《 人 肉 叉 燒 包 》 那 一 種 恐 怖 。
張 靜 初 拍 此 劇 沒 太 大 情 緒 壓 抑 , 反 意 外 可 以 早 收 工 。 
一 幕 戲 拍 足 12 Take張 靜 初 曾 在 《 門 徒 》 扮 演 白 粉 婆  , 許 鞍 華 大 讚 她 : 「 她 勤 力 , 一 早 熟 讀 劇 本 , 來 片 場 前 , 四 川 話 和 廣 東 話 都 已 經 學 好 , 我 還 嫌 她 的 廣 東 話 講 得 太 好 , 好 得 不 像 剛 來 港 的 女 子 。 」 並 謂 當 今 女 演 員 中 , 除 張 靜 初 沒 人 可 勝 任 《 天 》 的 女 主 角 。
張 : 最 難 演 的 不 是 殺 人 戲 , 我 覺 得 帶 小 孩 的 戲 份 更 難 做 , 因 為 很 難 與 小 孩 子 有 交 流 。 雖 然 之 前 我 在 《 門 徒 》 都 演 過 媽 媽 , 但 跟 小 朋 友 的 戲 份 很 少 , 只 是 自 己 躲 起 來 吸 毒 。 《 天 》 中 有 一 場 戲 , 在 巴 士 上 我 問 兩 個 女 兒 : 「 爸 爸 媽 媽 要 是 離 婚 , 你 們 要 跟 誰 呀 ? 」 劇 本 寫 明 要 問 得 輕 輕 鬆 鬆 的 , 但 可 能 我 未 懂 與 孩 子 交 流 , 又 未 當 過 媽 媽 , 所 以 那 場 戲 演 得 太 用 力 , 結 果 導 演 一 直 不 收 貨 , 要 看 Playback , 導 演 再 講 解 後 才 知 道 要 怎 樣 。
許 : 那 場 戲 特 別 難 演 , 要 演 得 不 像 在 演 戲 。 今 次 這 齣 戲 , 每 場 都 有 一 個 調 子 , 而 不 是 慢 慢 Built up 的 , 他 們 要 演 十 年 前 , 又 要 做 十 年 後 , 劇 情 濃 縮 得 很 , 所 以 要 拿 揑 得 很 準 確 。
張 : 導 演 每 場 戲 要 求 不 同 , 有 時 頭 一 兩 Take 收 貨 , 我 還 在 相 當 輕 鬆 的 狀 態 , 自 己 反 而 覺 得 未 準 備 好 。
許 : 不 是 所 有 情 況 都 如 此 的 。
張 : 是 的 , 也 有 一 場 戲 , 講 我 在 講 電 話 , 我 要 邊 念 對 白 , 邊 演 因 為 聽 到 噩 耗 而 情 緒 崩 潰 , 那 次 足 足 拍 了 12 Take , 最 初 是 越 拍 越 緊 張 , 心 裏 越 努 力 , 越 是 做 得 不 好 。 後 來 見 導 演 一 Take 不 過 , 兩 Take 不 過 , 三 四 Take 都 不 過 , 就 開 始 放 鬆 。
許 : 因 為 有 時 間 , 可 以 慢 慢 做 啦 , 哈 哈 。
張 : 是 的 , 放 鬆 以 後 就 開 始 好 了 。 所 以 那 場 戲 讓 我 很 感 動 , 因 為 導 演 很 清 楚 自 己 要 拍 的 東 西 , 而 且 知 道 何 時 讓 我 們 放 鬆 , 何 時 要 給 壓 力 , 有 時 通 過 壓 力 , 又 可 以 讓 我 們 放 鬆 。
後 記 世 界 無 永 遠 敵 人 , 十 幾 年 前 , 王 晶 批 評 過 許 鞍 華 不 該 不 顧 老 闆 銀 包 亂 拍 戲 , 不 應 讓 她 在 影 圈 立 足 云 云 。 今 天 , 王 晶 居 然 成 為 許 鞍 華 老 闆 , 一 口 氣 投 資 《 天 水 圍 的 日 與 夜 》 及 《 天 水 圍 的 夜 與 霧 》 。 世 事 無 絕 對 , 觀 眾 亦 毋 須 一 見 王 晶 出 品 便 耍 手 擰 頭 , 以 為 一 定 是 低 俗 商 業 片 , 何 況 所 謂 的 低 俗 商 業 片 , 曾 幾 何 時 , 還 不 是 一 樣 看 得 你 眉 開 眼 笑 ?
 
《天水圍的夜與霧》:悲劇之不可逆轉2009/12/17  

我不喜歡看標榜悲劇的電影,所以《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別想得到我的垂青。
《天水圍的日與夜》聽名字好像很慘的,但卻又出奇地溫馨好看,於是似乎不得不看《天水圍的夜與霧》了,雖然明知道那是一齣徹頭徹尾的悲劇。(很奇怪,我不喜歡悲劇,但最愛看報紙上的倫常慘劇──當然不是想發生這類慘劇,但發生了就會有興趣看前因後果。)
改編自天水圍的倫常慘劇,一個父親斬殺妻子和一對女兒然後自刺腹部報警說被妻子所傷,結果自己也逃不出鬼門關。
這宗倫常慘劇當年引起極大轟動,不獨是因為那泯絕人性的父親以及妻女的慘況,而是因為妻子曾多番報警求助卻不獲受理結果死於非命。
那幾年,天水圍似乎有許多倫常慘劇,於是被標籤為悲情城市,但悲劇在哪裏也可以發生。悲劇發生後,許多人關注天水圍的問題,也有許多人站出來提出這個那個建議。
我不知道這些問題解決了沒有,也不知道那些建議有沒有被採用,反正那些專家學者在下一宗悲劇發生又會站出來說話。
回到電影本身吧,雖然故事的結局是早知的,那些過程都只是過程。男女主角如何認識,男女主角的關係如何,分成多段從不同角度滲出來。
發生悲劇之前,二人總有甜蜜的片段吧,即使只是短暫的時光。(如果在甜蜜的時候就預見悲劇,你會捨得推開刻下的甜蜜嗎?)
要離開一個人,不是下定決心就行,許多許多牽絆也不是一扯就斷。(如果想到這一點,當初就應該戴眼識人;如果想到折斷的不是關係而是生命,還有甚麼扯不斷?)
看社工處理他們的問題,真氣煞人,我們這些觀眾看得肉緊,偏偏社工無法真正解決問題。(如果你是那個社工,你又能解決甚麼?我們一直認定“寧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到你規勸他們分開,又成為衰人了)
為甚麼有人能容許被伴侶虐打呢?真的一次也不能容忍。因為這種事情只會周而復始,越來越嚴重。
現實的悲劇發生後,有人說如果當初警方陪女事主回去,就可以避免悲劇。但是導演許鞍華在製作特輯說,這件事已經來到一個臨界點,悲劇始終會發生,今次避過了,一個月後還是會發生。
有些事情毋可避免,有些悲劇也不可逆轉。真正改變悲劇的不是任何外力,而是當事人的意念。一念天堂,一念地獄。看許多情殺案就明白了,寧願殺了對方也不讓對方自由。反正都是要失去對方,為甚麼要如此毀掉對方和自己的一切?能扭轉命運的,從來都是我們的意志。
關於電影的一點不足之處,是我不覺得這悲劇與天水圍有太大關係,說他們住在任何一個地方也行,不過是一個港人娶了內地女子衍生出的悲劇,跟他們居住在天水圍沒有太大關係,那就跟戲名沒有聯繫了。
另外,任達華和張靜初都演得好,可是他們的星味太濃了,掩蓋了事件的真實性。
http://blog.udn.com/kitty191/3597307
 
謀殺天水圍,來自眾生真與偽──《天水圍的夜與霧》陳嘉銘  2009-04-06
 
作為許鞍華緊接《天水圍的日與夜》而來的作品,《天水圍的夜與霧》想當然會被取為與前作對照,說前者展現了尋常百家的圍城風光,可後者真如自取滅亡的倫常困局。另外,因為家庭暴力與慘案的故事,導演亦以戲劇性手法,把過往的新聞想像,追本溯源,近乎把真實人物置於虛構,卻又不無實感的脈絡裡,讓人看到他們的溫柔與暴烈,憤步與潛行。
想當然的說法,指向了兩部電影的對照,然而更值得用心之處,是新作更令人想起許鞍華三十年前的《瘋劫》,在手法上更見疑幻疑真的圍城慘狀;導演沒有說得明白,可就因為真真假假的含混,卻又看到導演清晰的用心,把一場家庭慘劇,變成一面倒的道德批判。  
《瘋劫》技法,想像多於真實 
說《天水圍的夜與霧》令人想起《瘋劫》,是純為手法上,因為前者以案發作為電影之始,並透過不同的人物,比如是主角鄰居及庇護所友人,逐一現身說法,重組案情。《瘋劫》近似的,都是命案的發生,讓劇情由不同人言說,帶著主角張艾嘉的視點發展、想像,甚至牽連觀眾為案情重構脈絡;有趣之處,是《天水圍的夜與霧》明顯地緣用此法,問題是,主角張靜初甚至任達華,卻早已不在人世,是故任何人的言說,都只是其一己的想像,而在想像裡的主角究竟如何,都是說者本身的個人推敲──例子可多見於覃恩美所飾的鄰居角色,便多次以「我哋唔熟」但又不停似有印象而補充說法,可以看到這種真真假假的吊詭。  
吊詭不至於此,是因為技巧上更形複雜之處,在眾多作供者的言說中,展示了主角在生時的狀況,亦同時在銀幕上重現主角的回憶──這些回憶當然不曾在作供者的記憶裡出現,卻反而更成了奇怪的組合,令電影所呈現的家庭慘狀,更形虛構。例子就可見羅慧娟所飾的庇護所友人一角,在接近中段時作供,畫面便被移接到庇護所內碰上張靜初,而及後主角就寢,竟有夢境出現,返回家鄉,深入竹林(後來更知道竹林中人原來是主角的妹妹)!這是誰的回憶?是羅慧娟的?當然絕不可能;是張靜初的?卻又已是亡人,何處為觀者重組自己過去?又或者她曾向友人述及過去,而片段就由他人想像而生;問題卻是,為何要如此把不同層次的回憶接合,而不是平鋪直敍把主角由生到死的經歷,一一展現?  
這就可見技巧的獨特性,把作供者的說法,展現一個層次的回憶,以至未知箇中真假;而這個層次的回憶裡,又再被附加一層回憶,以見出主角的過去,可是當中就不無虛構性,似要由導演告訴觀眾,事件的想像性,比真實性還要多。  
道德審判,構作來自回憶 
這個可想像性,就被導演運用,而一面倒道出這個悲劇,似由慣性的二元人物想像,重構出來。就如前所說,鄰居覃恩美的想像,先說看到主角任達華修理單車而感覺他「幾好相與」,及至在鐵閘外偷看他與女兒嘻笑間被脫去褲子,單單作了一個不堪入目的神情,就要告訴觀眾她的立場已一百八十度轉變,似要認定這個親父與女兒有不倫關係──當然還要由電影緊接的前文所說,主角媽媽為求申請綜援而誣告丈夫侵犯女兒──這個劇情上的接合,除了看到覃恩美的搖擺立場之外,更可見前述所謂的想像性,就此被利用成道德審判的證據,把殺人者置於罪人之境。  
殺人者當然有罪,但如何鋪展這個脈絡,其實可圈可點。許鞍華似乎有意在電影之初,要這個殺人者以正面姿態示人,一方面讓人看到他與愛女騎單車奔馳,亦同時在不知名的回憶裡,為女角洗頭,甚至返回鄉郊與家人見面;當然,人心難測是慣常的閱讀,問題是前文所言的多層次想像與回憶,就顯然要把事情/故事的真貌掩蓋,換來的就是告訴觀眾當中不無虛構。不過,導演在虛構之上,就在電影稍縱即逝的男角正面描寫裡,未幾便把其妖魔化的一面呈現,比如凝視女角妹妹的身體、飢餓殺狗、取刀尋妻等等,都要觀眾一面倒把這個人想像成可怕丈夫/父親。  
於此,可怕的想像,便不是搖擺不定的作供者回憶與立場,而是導演有心為人物經營──即使都是想像出來的──魔性。話已至此,很明顯就已能看到,許鞍華不打算為觀眾製造似無劇情如《天水圍的日與夜》的故事,而是要以不無煽情的手法,批判暴行;有趣之處,這段暴行及相關人物,都是疑幻疑真的,著跡構作的。  
封殺圍城,眾生也在謀殺 
是故可以說,《天水圍的夜與霧》或不比《天水圍的日與夜》般,滿載細水長流的人物感情,讓觀眾為生活點滴而咀嚼到箇中況味;亦更無《姨媽的後現代生活》,甚至《男人四十》及《女人四十》等等為年歲之說的感懷與幽默(雖然在新作裡中年男角與年輕女角的結合,都有由覃恩美戲言「老夫少妻」)。然而《天水圍的夜與霧》,就在手法的不同間,看到導演的立足點,似要在再現新聞事件之餘,告訴觀眾裡頭畢竟多了不同層次的穿鑿附會,就如戲中人的回憶與作供。當然,導演倒有道德審判,為殺人者定案,卻或更把其指向銀幕以外的眾生,還不是以類近的想像,謀殺了一個地方,封殺圍城。 

天水圍的夜與霧  Saturday, 04 April 2009
 
2004年4月11日,天水圍天恆村發生了一宗駭人聽聞震撼全港的滅門慘案,使社會注意到這個近乎被遺忘的一角,冠以「悲情城市」之稱。2007年10月天水圍再次發生一宗倫常慘案。原本跟沙田將軍澳一樣是新市鎮,最終卻成為全港公共屋村及新移民最集中的、最具悲劇色彩的一個社區。現在,社區活化的工作繼續展開,暴風雨後,陽光漸漸從雲海透出來。
去年的《天水圍的日與夜》為天水圍勾勒出一個理想的社區形象,引申出港人自強不息的精神。上一次許鞍華的作品其實有點無心插柳的色彩,來到這一次真正用心經營,令觀眾再次反思社會問題、關心不應被遺忘的社區。這是香港又一則奇案,但跟九十年代香港一眾充滿血暴色慾的「奇案」片不同,《天水圍的夜與霧》很平實、很細緻,娓娓道出案件背後包含的社會問題、人心及制度化的荒謬。看完,覺得很有杜魯門卡波特《冷血》一書的影子。
影片開首用的是倒敘法,一開頭已揭示了悲劇的發生,接著通過一連串的警方問話及插敘將事件的來龍去脈展現出來。李森跟許多曾經風光的港人一樣,月入數萬(他是裝修工人),有風流的「本錢」,離婚再娶年輕大陸女子,似是人人景仰(從跟女子到四川「見家長」一段可以看出)。但經濟不景使他沒有工作、沒有上進的動力,只有拿綜援維生,靠與前妻所生的扯皮條兒子接濟。少妻恍然大悟,只得出去工作。
中港婚姻許多都是如戲中一般,由帶希望開始,以失落來結束。滅門慘案只是一個最徹底的例子,家庭散落的例子很多,當事人(尤其是小孩子)亦要面對充滿波折的命途。正因為心中的期望跟現實的境況有了巨大的落差,才會有嫉妒、不信任、爭執,以至極端的暴力爆發。新移民佔天水圍居民相當部份,是因為那裡的公共屋村是全港最集中。社區設施不健全、低下階層的困境,使當地的家庭糾紛及青少年問題尤其嚴重。
制度化社會也是使悲劇發生的間接原因。影片不避嫌數落各部門:警方的推卸責任、社工的按章工作及區議員的徒托空言。許多時候,正因為政府或有關方面在制度層面上的僵化,才使不必要的失誤慘劇發生。失嬰事件、明愛醫院病人失救事件、港府泰國包機慢N拍是活生生的例子。制度用以建構秩序程序,使一切井井有條,然而抱得它太緊只會適得其反。
影片的社會意義大於一切,因此誰來演出並不重要。這是一套人文關懷色彩濃厚的佳作,跟去年淡然的《天水圍的日與夜》形成強烈對比,是關心社區人士必看的作品。許鞍華的「天水圍二部曲」是港人應看的。本片五月會上正場,值得觀眾入場支持。《天水圍的日與夜》若果還未看也值得買影碟觀看。關心你身邊的多一點,悲劇可以少一點,世界可以美好一點。
http://hkblog.xanga.com/697832441/%E5%A4%A9%E6%B0%B4%E5%9C%8D%E7%9A%84%E5%A4%9C%E8%88%87%E9%9C%A7/
 
天水圍的夜與霧| 16-May-09,葉一知

這個星期,一口氣看了《日與夜》和《夜與霧》。兩片南轅北轍,一陰一陽,足顯許鞍華剛柔相濟的功力。
《夜與霧》說的是2004年天水圍倫常慘案,相信大家記憶猶新,天水圍此後也有了「悲情城市」的外號。此片拍得客觀寫實,把事件來龍去脈拍出實感,比起傳媒轉述的報道更活現,所以也更震憾,看罷久久不能忘懷,午夜夢迴還是張靜初的臨終表情。 
我翻查過當年的剪報,除了電影必要的補白,劇情大致跟事實一致,當中不少對白也是媒體報道過的。雖然故事為人熟悉,但導演把電影拍得很有張力,兩小時文戲依然劇力充足,一點不覺沉悶。即使明知三母女必遭毒手,仍然很想追看下去。順帶一提,此片雖由王晶公司出資,但不會有渲染血腥的鏡頭,不借倫常慘案販賣暴力綽頭。
無論《日與夜》還是《夜與霧》,其實都沒有把天水圍說得太過悲情,當中很大篇幅反而淡淡寫出區內的人情味。事實上,這部片寫的是中國女性的悲情,可以發生在任何類近的社區。更遠的陳健康事件,就發生在新界北區上水。
兩片都寫女性,同樣好的也是女主角。鮑起靜在《日與夜》把師奶角色演得入木三分,張靜初在《夜與霧》也把新移民少婦演得精準細膩。由《門徒》開始我已頗喜歡張靜初,後來看《國家地理雜誌》一個節目,由她帶領觀眾去尋找灰姑娘的中國原型,才驚覺她說得一口流利英文(但一直記不起她在《七劍》的演出)。她在《夜與霧》裏把慘劇的主角演得楚楚可憐,卻自然而不誇張,令人憐惜。她實是頗有知識,仍能把香港人眼中的北妹典型重新演繹得如此正面,令人憐愛,實屬難得。觀罷此片,張靜初便繼劉若英後成為本人至愛的女演員之一。
這是一齣有誠意的好片,我誠意向大家推薦。
http://diumanpark.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726562
 
另詳參本館:《他們為何殺人》 《惡夜執迷》 《模倣犯》《該隱的封印》 《校園暴力》 《攻擊的秘密》 
《半生緣》
 
 
 
阿楨 2023-02-08 07:19:52

單身時代來臨 2023-02-04 華視新聞雜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vsSAlOOA6o

全台單人戶數已破300萬,占全台戶數34%。南韓,2016年就超500萬個1人戶,占40%。2015年也占34.6%,預估2040年單身率將達47%,成為超單身社會。單身社會帶來單身經濟和商機,讓單身的邊緣標籤漸轉成經濟獨立的象徵,不過單身社會藏哪些警訊,對又帶來什麼衝擊,台灣準備好了嗎?

超單身社會:「單身化」時代來臨! 日本.荒川和久 出版2018/07/30
內容簡介
  未婚者是社會的亂源?
  職業女性增加,造成社會走向不婚化?
  九成的未婚者想結婚是漫天大謊?
  男人失去談戀愛和做愛的能力了嗎?
  女人因為金錢選擇結婚,男人因為金錢選擇不婚?
  終生「無子率」比終生「未婚率」的問題更嚴重?
  比起談真正的戀愛,男人寧願訂做「理想中的VR女友」?
  單身經濟時代,將從「物質消費」變成「精神消費」?

單身時代逐漸來臨!從日本單身男女看出結婚的優缺點 2018-08-02

單身者眼中「結婚的優點」不外乎是可透過家人獲得精神上的避風港;反觀「單身的優點」則是生活輕鬆、經濟寬裕、有自己生活圈。結婚優點的男女差值男生是除了「社會信用」、「生活更方便」外,最重要的是「精神避風港」;而女性除了「可以回應父母和周圍人的期待」外,還認為「有經濟上的餘裕」。單身優點的女性高於男性,對女性單身的優點是「自由」,「維持和家人/朋友/社會的關係」;男性則認為是「經濟寬裕」,「不需要養家」。

單身- 維基百科

單身,是指已經到或超過國家或地區的法定結婚年齡後,未婚,或離婚、喪偶者。但更廣泛和流行的定義是未婚或未有伴侶的人,其中不論其是否已成年。有穩定戀愛關係的固定伴侶、但從未結婚的人,在法律上被認為是單身,其中主觀意願認定不想結婚的,俗稱獨身主義者或不婚族。

獨身主義- 維基百科

獨身主義(Celibacy)是自願未婚、性禁慾或兩者兼有的狀態。可能是為了追求理想,或為了保留個人自由,或因為宗教禁欲主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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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心理學家6項研究有力證實:結婚沒比較好,單身一點都不慘
10大獨身主義特質中: 1. 工作狂 • 2. 懶惰 • 3. 害羞、怕陌生 • 4. 喜歡自由 • 5. 眼角太高 • 6. 喜歡宅在家 • 7.自私• 8. 習慣獨處 9. 個性獨立不依賴• 10. 為情所傷。

阿楨 2022-08-28 09:13:34

演員王東妻子控訴家暴,王2022-08-26稱“我終於解脫了,再也不會被折磨和威脅了”(回應:他老婆完全可以用視頻取證,去報警或者去起訴。但凡利用網路輿論處理個人感情糾紛的,沒有一個是善茬。娛樂圈尤其如此。)

阿楨 2022-06-03 06:11:18

強尼戴普忍6年「為何能逆轉勝?」 網盤點原因 2022-06-02 聯合新聞網

美國男星強尼戴普(Johnny Deep)與前妻安珀赫德(Amber Heard)互控毀謗,這場「世紀官司」於台灣時間今(2)日凌晨3點半宣判,結果裁定強尼戴普獲勝,成功摘去「家暴男」污名。
兩人2015年互結連理,但2016年感情生變,安珀提出離婚並控訴強尼有家暴犯行,導致強尼影視事業重創,最後發展成兩人互控誹謗局面,6年後,強尼戴普終在今日獲得勝訴,法官裁定安珀需支付強尼1500萬美元(約4.37億台幣)。
這場世紀官司引起各界關注,早在官司結果出爐前,強尼戴普其實早就成功扳回正面聲量,如今再獲勝訴更令全球粉絲沸騰。台灣鄉民就在PTT發文「強尼贏的關鍵?」原PO認為這次勝訴要歸功於強尼的律師卡蜜兒(Camille Vasquez),「如果沒有她的質詢,安珀也不會承認那篇(毀謗強尼戴普家暴的文章)是她寫的,沒辦法還原當時現場狀況」。
也有人認為強尼自己本身就是勝訴關鍵,「沒家暴就是沒家暴」、「他自己啊,他真的沒家暴」、「強哥自己,沒有的事就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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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向男方討青春損失費=敲詐勒索?
自由戀愛關係,又不是買賣關係,不開心隨時可以分手,脅勒索錢財是違法行為。
這事一開始就是個局,霍尊真冤枉的。期待王力宏真相!
李靚蕾2021-12-23「到此為止」對無辜遭牽扯的人感到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