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8 17:00:00So

老師可以編作文嗎?_掙扎5_五年級_林芝安

     小朋友習慣編作文,也就是說,作文內容不一定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以前我不是很贊同這樣的方法;可是學生的生活經驗有限,寫別人的,或曾聽聞過的事,加上自己的想法,就像編小說一樣,有何不可呢?創作不該受限的,不是嗎?所以我讓他們以第一人稱創作故事。

     但是,如果完全沒有聽聞過的事,即使是想像類的故事,硬是編,還是無法寫出完整的作品了,因為不曾接觸過這類的事,腦袋自然就呈現霧茫茫的一片。最開始我還是讓學生寫,目的就是要他自己在創作中,感受沒有經驗時,寫不出文章的狀況,然後他就會從生活中取材。也許不是自己的故事,但就會充滿了感情,也會有想法寫下感想。

 

 引導時,提到了交友不慎,被朋友請去把風,朋友得手後逃走卻沒有告訴他,讓他被抓的事;也說了新聞報導很多人在多年後寄了錢給當初他偷零錢的店家,原因是他良心難安。

結果芝安的取材真的讓我看得目瞪口呆呀,大家是否也有同感呢?

做好事一起來,但不好的事時,我們有責任拒絕惑誘,除了保護自己之外,有機會也可以讓原本有不好想法的朋友,打消了念頭。良心能安,是送給自己很大的一份禮物呵。

 

                                掙扎                      新上五年級_林芝安

那天我和劉劉小蔡出去玩,我們相約在百貨公司,等她們到了後,我們就邊走邊看,結果我們同時看到一件化妝品,我們看了都好想買,但錢帶得不夠,我們就一直捨不得離開。

在那裡看了快五分鐘,這時我們看到服務人員去旁邊招呼客人,突然不知道為什麼,我的內心有一種不好的想法,那就是──一件化妝品偷走,但我馬上反應過來,因為假如偷了化妝品店家一定會損失,我也會被別人叫成「小偷」,但又會很想要,所以我就跟劉劉小蔡說自己想偷東西的想法,沒想到她們也是這麼想的,所以我們的行動就開始了。

首先,劉劉先假裝要看其他商品就去問服務生,然後就把服務生引到旁邊,然後小蔡就和我做出死角,到最和我們偷到了,偷到後我們就馬上離開。

這件事過了快三個月,最後我們因為良心不安而跟去跟店家說,並給她那一件化妝品的錢,這讓我終於放下心,也因為這一件事,使我們長大後不再偷東西。

 

(本文純屬學生的虛構小說,非真實事件)

(悄悄話) 2010-12-27 21:2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