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23 18:35:24小夏

結婚前120分鐘的回憶

想想看你要的是什麼,給適婚年齡或已經結婚的你們

我坐在鏡台前,理髮師正在我的背後忙碌的吹著我的頭髮,我望著鏡子
,卻什麼也看不見。
今天我要和儀結婚,吹完頭髮後,就要坐上租來的轎車到阿儀她家,把
她娶進門。
嗯!要從哪裡開始呢?就從介紹我自己開始吧!我今年二十八,出生在
一座小鎮中,這個怕你連看也看不到它一眼,但是我出生在這。
我的老爸是個農家子弟,可是在他十五歲時,我的祖父就到天上去了,
所他在分家產時,分到了一塊貧瘠的旱田,只能種地瓜、花生等等的雜
糧。父親此在十五歲那就出外作學徒,學修理腳踏車,後來又學習修機
車。不談這些,反正他在三十歲那年把我生了下來,我還有個大三歲的
哥哥。
我爸修理機車到了他五十歲時,家裡的地旁邊卻開出了一條道路,因此
我家那塊地就漲了十倍以上的地價,父親又過了一年半才賣出,家裡的
存款就漲到了八位數字,呵呵!
所以在我大二那年,我家就成了有錢人。父親也不再修理機車了,他現
在成天和我哥的兒子玩,偶爾就出外和他的朋友打麻將或是去釣魚;就
因為阿儀的爸爸也喜歡釣魚,所以我才會和阿儀認識,甚至兩小時後,
就要和她一起拜祖先,向一桌一桌的賓客敬酒。
阿儀是我的第三個女朋友,
要說她和前兩個女孩最大的差別就是:她該結婚了。
那我對她的感覺是:這女的不錯,把她娶回家。
這樣說好像沒啥羅曼蒂克情調的樣子,可是,這是事實,我們兩個都該
結婚了,我對她感覺不錯,她對我也是,好吧!這樣就結婚了吧!所以
我們認識三個月,我就坐在這個椅子上,任那個理髮師玩弄我的頭髮。
這就好像是鬧鐘響了就要起床一樣,我們是年紀到了就要結婚。
「這叫做鬧鐘婚姻。」,我高中死黨大鳥明這樣說。
大鳥明雖然是我的同學,可是他大我兩歲,因為他重考又被留級,兩年
前他結了婚,新娘是他阿姨介紹的,那天晚上喝酒的時候,大鳥明這樣說。
當時我還笑他,現在我可真是心有慼慼焉啊!
「你愛我嗎?」阿儀第一次和我上床後這樣問我。
「愛妳呀!怎麼不愛呢?難道我剛剛還不夠愛妳嗎?要不要再愛一次?」
我把她抱的更緊些。
「不是說那個啦!」阿儀笑著捶我,
「我是說你的心裡是不是只有我一個人啦。
當然了!我心裡只有妳啊!小儀儀。」我說。
「你以後可不能變心喔!」
阿儀望著我的眼睛說,她的眼睛裡有一種光芒,又好像是一個漩渦,要
把我捲下去一樣。
「放心啦!我一輩子最愛的就是妳了!除非太陽從西邊出來,否則我決
不變心。」我這樣說著。阿儀很高興的靠在我肩膀上。
那時候我想到小雪,她也曾這樣問我,不過可不是在床上,那時我還很
純潔,沒這個膽。我那時說的是:「我們誰也不知道未來會如何,但我
可以保證的是,我現在心裡只有妳,我現在最愛的也是妳。難道這樣還
不夠嗎?」
事實證明是還不夠,因為後來我們分手了。不過,我現在是二十八歲,
可不像二十歲的我那麼呆。未來的事我還是弄不清楚,但是,我知道一
件事,如果我不對阿儀那樣說的話,我要費更大的功夫去哄她。這麼簡
單的事,為啥我二十歲的時候不懂呢?二十歲的我真笨呀!
小雪是我的第一個女朋友,事實上,如果用我現在的標準來看,我們那
時候恐怕只能算朋友,連好朋友都稱不上。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我們
都只認識彼此美麗又有禮的那一面,一直到分手的時候,她還沒見過我
打撞球時那副模樣。不過話說回來,阿儀也沒看過,因為我兩年沒打過
撞球了,唉!可憐的社會人士喔!
我和小雪怎麼認識的我都忘了,反正就是大學時代那種一對一的活動認
識的。為什麼要追她呢?我想是因為好奇吧!我受了六年的和尚教育,
大學又是讀工學院,真是滿腦子對女性的好奇,對愛情的憧憬,所以顯
得一副猴急像,舉止既呆又痤。
初識小雪,並不覺得她很漂亮,套句我朋友的話:
「女人嘛!兩個眼睛一個鼻子一個嘴。」
但是很奇怪的,她笑的很好看,每次我看她笑,總有種美妙的感覺,好
像在夏天的早晨起床,往天上看去,在淡藍的天空上掛著一彎淺白的月
,給人一種很舒服的感覺。
「有嗎?」小雪把杯子放下,微笑起來,
「我都不知道。」她說。
「對對對!就是這樣的笑容。」我好像如獲至寶一樣,提高了音量
「等一下,我拍張照片」
閃光燈亮了起來;我到現在還保留著這張相片,阿儀在翻我住的公寓時
,找到了我大學時代的相簿。「這是誰?很漂亮喔!」她用那種抓到我
小辮子的口吻說,就像是媽媽看到偷糖吃的小孩一樣。
我看了看,跟她說:「那個呀!我的初戀情人呀!」
這下阿儀好像是挖到寶一樣,纏著我說我和小雪的事。結果我不得不跟
她談了一個下午,所以,聽我的話,絕對不要跟女人談愛情故事,她們
喜歡聽,而且會在日後翻出來找你算帳。
「那我笑起來像什麼樣子?」阿儀問我,
我說:「像是會把我迷的死死的可愛笑呀!」
阿儀一副失望的表情,她說:「我要一個像她那樣的形容詞啦!」
呵!真是開玩笑,我是二十八歲的成功房地產銷售員,我知道如何說明
一間房子的好處和隱藏房子的壞處,可是我已經不是二十歲的我,我不
會在半夜寫情書,寫詩,寫我如何的愛一個女人。我只好用抄襲的,
我說:「就像一千朵玫瑰同時開放的樣子呀!」
阿儀笑了,她說:
「你才不會被一千朵一起開的玫瑰花迷的死死的。你只會被一千張一千
圓的鈔票迷的死死的。」我無言以對,難道我現在只喜歡錢嗎?
我和小雪的故事也很平常,剛開始,我好像日夜不停的灌輸自己,
「你愛她愛的要命!」所以我不和朋友去打撞球,不打籃球,不騎車去
兜風,不參加任何聯誼,有空就去找她,每天晚上絞盡腦汁寫情書,我
不知道她是什麼感覺,她來找我總是已經到了才打電話給我,不管我正
在幹什麼事,一定要我馬上去陪她。不知道她當我是什麼,無線電計程
車嗎?不過我那時是挺樂在其中的,和女生約會,牽牽小手,唬爛哄女
生笑,親親小嘴,好像挺好的,比打司諾客好玩多了。
欸!這是我那時的想法嗎?忘了,我那時應該沒這麼低級才對。我應該
是很喜歡她吧!願意為她做任何事,只要她叫我去辦。
真的,我那時候的日記上寫著:
『不論距離的遙遠,不管路程的艱難,只要妳叫我,我隨時都會到。我
的愛令我無所畏懼,即使是地獄的最深處,惡魔的力量亦不能叫我畏懼
,有妳的愛,我將一往無前。』
事後我看看從前的東西,心裡總有一些淡淡的憂傷,我們的分手可以說
是必然的事,因為我畢竟不是開無線電計程車的,偶爾兼差開開還成,
要是天天如,我可受不了。
「大頭呀!今天又要去找老婆嗎?」實驗拍檔史奴比問我。
「嗯...!沒關係啦!作完再走還來得及。」我說,
那次的實驗比較麻煩。史奴比已經幫我扛了好幾次實驗,這次我實在不
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