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3 10:16:28陳小花

修正「選拔推行勞工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實施要點」第3點、第11點

修正「選拔推行勞工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實施要點」第3點、第11點

2013-01-03 08:00:00

內容: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1年12月5日勞安1字第1010146595號令,修正「選拔推行勞工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實施要點」第3點、第11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文出處:http://www.ntpc.gov.tw/web/AB?command=showDetail&postId=266668&groupId=15125

新聞來源:新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