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回診
這兩週回診我大多能理智地跟醫生對話。
進診間,醫生照常問我這兩星期做些甚麼,我照舊回答上課。
醫生又照常問我有沒有跟網友吃飯,我說這星期沒有。
「那上星期呢?」
「嗯,有。」
然後醫生開始問,跟網友除了吃飯外,有做其他的事嗎?
又問,通常只是約吃飯嗎?那為什麼又會發生關係呢?
是因為吃飯後才想約下一步;還是主要就是為了發生關係?
一連串的問題弄得我有點措手不及,鼻一酸,我強忍住淚。
他還要我去想我是因為「愛」還是「慾」
是因為性的需求所以才需要跟網友見面?
還是因為想要有更多親密感所以跟他們約會?
我當時心裡冒出來的答案是:
因為在他們身邊,我不是太太、不是媽媽,我就是單純的女人。
但我沒有說,因為我知道,醫生一定會說這個答案對我老公很不公平。
於是我說:我不知道。
(事實上我也真不知道究竟是「慾」或是「愛」?不可能是單純的「慾」,卻也談不上「愛」,所以我沒辦法回答)
醫生這次倒是輕易地放過我:通常這要諮商做到後面才有辦法回答,你答不出來我可以理解。
「理解」?
於是我知道,那眼淚是什麼了。
是「委屈」。
醫生說他可以理解我答不出來
老公說他可以理解我現在的狀態
那為什麼,只有我不能「理解」?
理解是一種同理,還是同情?
我的委屈,來自於我認為他們所謂的理解,都包含對我的寬容,
但是,我真的做錯甚麼了嗎?
醫生一再告訴我,我可以繼續探索;
卻又一邊提醒我,不知道我老公可以忍受到甚麼時候
他們在用「理解」告訴我,我所做的事情是錯的。
對,如果是呂律師,可能會直接寫著:
「這位姊妹,妳老公可以針對妳的行為提出侵害配偶權之民事訴訟。」
不管我為自己的行為做了多少解釋,在世俗道德或法律世界,我都是站不住腳的。
就這點來看,我是錯的。
但在內心裡,我真切地不懂為什麼不能?
(請不要說我不懂得反省,我是真的有此疑問,如果這樣能讓目前的我穩定,
為什麼不行?)
所以我的內心,在對我訴說委屈。
強忍的淚,在等著領藥時發洩了一次;
在打這篇文章時,我又狠狠地哭了一頓。
我覺得這樣很好,因為我比較不害怕哭這件事情了
我比較願意讓自己哭,不用刻意逞強。
雖然問題仍然沒有解決,但至少,我好好地哭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