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1 22:51:22

巫女情話 (03)

  我們三個就是那麼認識的。

  杏雨是個天才,只能用天才形容。她的學識豐富,交友廣闊,還有著一身發掘不完的功夫。真不明白她是怎麼學會的,我除了佩服她,不知道還能說什麼。她的臉上超過九成的時間是掛著笑容的,我認識她那麼久,還沒看過她難過、傷心或害怕的表情。

  絲琪看起來安靜,其實也蠻健談的。她對「電」字相關的東西都很在行,例如電腦、電子、電機……等等。她還是個戲劇及化妝高手,要她一個人表演一齣大戲給妳看都不是問題。

  跟她們比起來,我實在沒什麼特別的,我不像杏雨懂得多,也不像絲琪有專精,所以我便更想認真的學好法術,讓自己對自己的特色有信心點。

  在杏雨那次的提醒後,我的法力一躍千里。法術課上我雖然跟不上(因為課堂上規定一定要跪坐),但只要我私底下盤坐或站著試,沒有不成功的。我沒有告訴其他的巫女,也沒有告訴星婆婆,我靠著自己找方法往上學習。

  國二時,以前同期的巫女同學,以巫女學園第一名的優勢想來取笑我,卻完全被我打敗。那天開始,我才知道我在一年間進步了那麼多,巫女界的人也在那時發現,我的功力已達到最高級。

  國二結束的那年暑假,杏雨帶著我們參加一對年輕男女的結婚典禮,我記得是宋楊聯姻?那不重要,主要是在那場婚禮上,她介紹我們認識了她的乾哥哥,也告訴了我們她的另一個名字,展杏奇,那是她在網路上的假名。分享了她的秘密,杏雨提議要我們兩個也取個假名。

  那天之後,杏雨便帶著我們去環島。那個暑假,我們碰上不少新鮮事,用我們的新名字認識了各式各樣的人,結交了各地的朋友,我們成了「奇遇優客」。

  不是我誇大,但這趟旅程讓我覺得,我以後如果隨便到台灣一個角落,都可以找到一個知道我們「奇遇優客」的朋友投靠幾天。



  國中三年的時間,我們三個變成無所不談的好朋友,一起面對很多事,更加了解彼此。也在那三年中,杏雨帶著我和絲琪接觸了她的信仰,基督教。

  接觸基督教後,我知道那跟我巫女的身份其實有衝突,但杏雨從來沒有指著我的鼻子說我做巫女不對,也沒有逼我參加教會活動。她送我一本聖經,帶著我了解接觸,跟我分享她經歷的,也讓我問各種問題。

  國中三年,我跳著算是讀完了一次聖經。我對基督教所說的那位「真神」很感興趣,也很喜歡教會的氣氛,那是一種不同於巫女界的平安和喜樂。

  在國三那年,我雖然正式通過巫女最高級的考驗,卻也同時選擇不再使用巫術。

  我嚮往正常的生活,一點也不期待以巫女當正職,或許也是為了信仰做的選擇,但我覺得,靈界的不確定,還是少惹為妙。

  我曾問過星婆婆,巫女能有什麼發展,星婆婆先是眉飛色舞的講了一堆傑出的巫女給我聽,但最後卻語重心長地說,要幫對人、做對事,才有可能像她一樣在巫女界受尊重,也能活得比較久。

  她的回答讓我開始思考自己的未來。雖然巫女的血統天生就會吸引靈體,所以學巫術除了要操控靈界做事外,也是一種自我防護。但巫女界活到星婆婆這把年紀的,好像真的沒有幾個。

  巫女所學習的巫術,除了草藥學之外,其他的都與靈的操控很有關。自然界的物質操控,是藉著靈體去製造超自然現象,連最簡單的命理,也是藉著和靈體溝通來進行。靈界的事沒有多少人有一定的操控把握,沒有人能肯定自己操控的小靈不會哪一天變成惡靈。

  幫對人、做對事的話,比較不會有惡靈攻擊或反撲的狀況。但也沒有一定的保證,就連簡單的一副牌,也可能因為被丟棄而報復。我不停地思考著,難道我在未來,要做個天天擔心哪天會被我惡靈纏上的人嗎?

  我選擇不再使用巫術,通過考驗之後便開始轉而專心在草藥的研究。

  星婆婆好像注意到我的轉變,有一天便找我去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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