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俠瘋】:〈成為速度本身的渴望──閱讀喬靖夫《跑攻籃球》上〉
沈默/寫
喬靖夫在每半年發行一卷、歷經十年終於完稿共21卷的巨著《武道狂之詩》之後,如若需要調整呼吸,寫了《跑攻籃球》──籃球小說在台灣算是罕見的,印象中似乎只有冰如劍的《最後一擊》上市。
而擅長寫武打格鬥畫面的喬靖夫寫籃球競技,簡直不費吹灰之力,真是瞧得讓人血脈賁張、激烈難止。當然他本身就熱愛籃球,對了,還有籃球鞋──我也滿常看他在臉書粉專裡分享各種球星簽名球鞋款的現場寫真,舉凡Air Jordan、Kobe、KI等正代系列,包含限量版在內,教人欽羨,稱喬靖夫為小說界的鞋霸鞋頭,殆無疑義吧。
我個人對籃球一直是到40歲前後才忽然喜歡起來,而且理由挺可笑的,是因為玩PS的《NBA 2K》系列,起初很著迷金州勇士(Golden State Warriors)藍色圓圈裡有金黃大橋的Logo,當時並不曉得總教練史蒂夫.科爾(Steve Kerr)與浪花兄弟史蒂芬.柯瑞(Stephen Curry)、克雷.湯普森(Klay Thompson)搭配追夢.格林(Draymond Green)的組合,正在創造勇士傳奇盛世的起點,真是再單純不過因為Logo是NBA30隊裡最對我眼、最具美感的緣故,所以選了GSW為遊戲隊伍。
結果那一年Curry拿了例行賽MVP,勇士也奪冠,隔年賽季更扯,完全是龐大火山噴發的等級,不但Curry全票通過、連莊最有價值球員,展演了球場上如神一般的宰制力,匪夷所思至極,而且勇士拿下賽季73勝──同一日的另一個高潮則是柯比.布萊恩(Kobe Bryant)拿下60分的瘋狂退役秀──直至那年,我才真正喜歡看NBA,同時棄玩《NBA 2K》,開始以一個人孤獨投籃為主要運動項目。
讀《跑攻籃球》上卷,最棒的層次也就是如此的情懷,那是驚奇的、全然難以料想的體驗,一如多年前看井上雄彥漫畫《灌籃高手》般的悸動,那是見證傳奇正在眼前發生純粹得無從煞停的興奮感。
小說開卷的巨星方宙航充滿意志的一戰,幾乎是獨手遮天也似地扳倒敵隊,「此刻的方宙航,肉體與靈魂完全燃燒,存在於永恆。」但耗盡一切機能的決戰,也讓他殞落,如同NBA裡的戰神艾倫.艾佛森(Allen Iverson)般,一方面被他率領費城76人(Philadelphia 76ers)對上有Kobe跟俠客.歐尼爾(Shaquille O'Neal)坐陣的洛杉磯湖人(Los Angeles Lakers)的奇蹟撼動了,但另一方面那又帶來極具現實感的結束,一如史詩般拿下73勝的Golden State Warriors卻輸掉了總冠軍,又或湘北全員擊敗山王後力氣放盡無法邁進全國大賽。
這是《跑攻籃球》或說喬靖夫小說甚為優異的特處,小說並不輕易給予虛無空洞的勝利,相反的,其人物最需要面對、相處的往往是失敗,《武道狂之詩》的破門六劍每個都有失敗處,都有自身的缺陷與軟弱要處理,包含荊裂受傷後的復健等等。《跑攻籃球》也處處有此類關乎失敗的珠璣,譬如方宙航終究得要理解到「──我其實是一個軟弱的人。」
另外,我總覺得,方宙航一方面像是喬靖夫關於Iverson籃球生涯的想像與補充,另一方面也是對單打手段頗多的卡梅羅.安東尼(Carmelo Anthony)的預言或祝福,特別是對照他加入波特蘭拓荒者(Portland Trail Blazers)後東山再起的現況。
還有王迅需要一邊作為企業員工一方面又要在籃球場上奮鬥、迎接球隊團體運轉僵化的挫折,但他全神貫注當下,盡力維持住「我要給所有人看見,我是一個真正的籃球員。」的信念。沒有天分、只能憑藉血汗的葉山虎則是活在「他根本不在乎打球姿態好不好看,別人會不會譏笑他;更沒有顧慮下一分鐘自己會不會累倒。」的境地。
籃球競賽的確可以是表演,但又不僅僅是表演。一旦上了場,本性或本能都會情不自禁地顯露出來,那不是可以留著餘地的場所。籃球場考驗著精神錘鍊與身體鍛鍊,而且缺一不可。那些球星,如果看過網路上流傳的照片,就不難發現,他們的腳掌都變得很畸形歪曲,因為跳躍奔跑的衝撞重力必然導致的後果,更不用說身處高度關注的環境裡,一舉一動都被檢視,精神力薄弱一些,轉瞬就會被吞食,消失也如的退離。
喬靖夫藉由虛構「都球Metro Ball」籃球職業運動的體制,以及球隊、球員的描繪,令得《跑攻籃球》栩栩如真寫出不管是思維或情感方面都極具立體性的現場,而非電視轉播那樣的平面世界。
小說不是答案,小說只是進入現實的一種角度、途徑,它應該是書寫者耗盡心靈與身體能量所演化出來、各種可能的個人的體驗。而《跑攻籃球》從方宙航的失敗、其所屬球隊南曜電機開始寫起。喬靖夫寫到:「所有最微小的細節,一一累積起來,到了關鍵時刻,就會成為勝負的分野。」的確如此,但他也在暗地裡指出,運氣與傷病經常是籃球比賽勝敗的關鍵──其實啊各種領域,包含人生在內,不也都是這樣的嗎?
此外,速度感是《跑攻籃球》教我激賞的部分。速度產生激情,無論是實踐在軀體或意念,激情都是一種熊熊焚燒的方式。所以喬靖夫寫:「『速度是這個陣容的生命。』衛菱在她的筆記裡這麼寫。『不管攻擊還是防守。』」、「這種迅速的快攻,其實沒有甚麼秘密,靠的就是每個球員都具有拚命奔跑的意志。/──這卻也是最難做到的。」、「因為現在有了空間。/空間,來自速度;來自五個都願意全力不斷奔跑的人。」、「一切都那麼純粹。就只活在當刻。」
我以為,喬靖夫用文字實證了人們想要成為速度本身的渴望。於是也要想起賀景濱的名作《速度的故事》裡不停辯證心靈與身體速度的合一與分離:「接下來,如果你還堅持在這種速度下思考的話,就會感覺到心靈逐漸逸出,在身體附近徘徊觀望、沉思或指指點點。」乃至於米蘭.昆德拉(Milan Kundera)《緩慢》所寫:「……我們的時代沉湎於膜拜速度的惡靈,正因如此這個時代這麼容易就遺忘了自己。但是我比較喜歡把這個肯定句倒過來,然後這麼說:我們的時代為遺忘的速度著迷,……」
《跑攻籃球》不止是熱血與速度,它還是心靈和身體的在場論述,更是對狂飆與極靜的解構及再構造。唯在此我亦想要將Kundera的肯定句歪解一下──我們的時代同時膜拜著速度的惡靈與速度的神,而每一次目睹跑轟絕無僅有的經典場面,都是記憶與情感的再現,彷若對神的觸及,甚至僭越一點的說,我們(含括球員與觀眾)都在那個瞬間裡,足以與神匹配了。
發表於《武俠故事》第一六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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