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5 00:43:41凌絳

心情隨寫

我想我沒有資格說些什麼,卻又想要多管閒事的說些什麼。

好失敗,這是我的體悟;甚至是...接近了愚蠢。

(我只是在說我自己而已,別想太多。)

有時候想要隱藏一些事情,於是裝做毫不相關似的,

但是,透過別人的眼睛看來,卻是清清楚楚。

欲蓋彌彰。

其實,若真的想要隱瞞什麼事情的話,

最好的方法就是沒有做那件事情。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一句話講的真是有道理。

我看的清清楚楚,當然心裡也明白的很。

只是不想再多說明,不想要再用更多的修辭去勾勒出我心中的想法。

有什麼用呢?所有的一切不會因為我做了什麼而改變。

若要怪罪,簡直是把錯誤斬的更藕斷絲連而已。

聳聳肩,大步大步的走開;

說真的,十八歲也許不是那麼令人期待,

四年以後的奇蹟才是我盼望的。

不過現在的我,只能背負沉重,

不想再惹來更多沒有意義的淚水,我也覺得一個人躲在棉被裡流眼淚很像笨蛋。

沉重釋放的時候,才能真的海闊天空。

原來,只有自己才傷的了自己。

我還在聽往前飛還有窗外...。

「只能給自己一個 你曾給過的安慰」

因為我記得的只剩下我一個人在珍惜著捍衛著。

記得我們在哪一天見面嗎?

記得我們是在什麼顏色的車廂裡看台北嗎?

記得這是第幾年了嗎?

隨便吧?!反正有點不大重要。

那麼記得哪一天開始的嗎?

走得回那一座公園嗎?

是黑白交錯還是紅藍相間,我等待的那張長椅?

哪一盞燈下我們尋到了彼此?


『我沒有注意到。對不起。』我說,或者你說。


除了這些,我依舊相信。

相信他會出現。

縱使這麼跌跌撞撞。也許我在驗證自己說過的話。

遇見對的人之前要先將心碎摸得徹底。

對了,不要自做多情。若為了你心碎太不值得。

你只適合被輕視!

也許我已忘卻主旨是什麼了。

原諒或忘記的差別是否也別記的太清楚呢?

Stranger.

呵,我知道我在欲蓋彌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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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熊先生 2007-11-08 23:04:08

即使跌倒
會在站起來的人
可是比沒跌倒的人更厲害的唷=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