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2 01:39:43Sasha

《終於,你向我走來》—— 《南國》系列之二

 

amelioratedays 作品。多謝贈圖!




《終於,你向我走來》

 

人物與背景介紹請見系列一說明


Fandom:北平無戰事

配對:北平雙美—方孟韋,孫朝忠

分級:NC-17

警語:有明顯的男同性行為描述。

聲明:方孟韋與孫朝忠這兩個人物不屬於我,他倆屬於彼此。

附註:孫朝忠的表字靜忱是我編的,非原設定。 

 



1

 

 

 

孫朝忠到家的時候,方孟韋在廚房裡。

 

“去洗澡吧,我把米飯蒸熱了就行了。”方孟韋一邊在圍裙上擦手,一邊回頭對他說。

 

從前孟韋多半跟崔家吃,後來孫朝忠來了,於是漸漸這兩人就自己打理了。也就是買些現成的,自己做一點簡單的時蔬,或者外頭不容易吃到的菜。今天孟韋先下課,拿筍片煮了湯。

 

吃飯的時候,方孟韋先給孫朝忠舀了一碗湯。“靜忱,我要請你幫我一個忙。”

 

孫朝忠望著表情嚴肅的他。“嗯?”

 

“學校五月舞會,請你幫我復習跳舞。”

 

孫朝忠一貫的好身姿,挺胸拉肩收下巴,端著碗在臉前,繼續從碗沿瞟著方孟韋。他那雙眼睛,不笑的時候自帶三分威,這個角度看去,長挑的眼稍更加細長,方孟韋恍惚回到初識的十六歲。

 

也怪不得孫朝忠狐疑,這兩人都清楚記得去年九月,孫朝忠答應了方孟韋同樣的要求之後,發生了什麼事。

 

“孟韋,” 孫朝忠放下碗筷,清了一聲嗓子,“我跟你說,你已經不需要再用這個方法了。”

 

“我真的需要練習!”方孟韋說著皺起了眉頭,“——什麼叫‘再’?你懷疑我那時候是蓄意的?”

 

“不是……我的意思是,你不再需要任何藉口了,不是嗎。”在鵝黃的燈光之下,也看得出孫朝忠平時白皙的臉,紅了。但他還是微笑,望著方孟韋的眼睛。

 

“這我當然知道。”方孟韋露齒一笑,“不過,要是我就是想要點情趣呢?”

 

孫朝忠覷起眼:“你到底要學還是不要學?”

 

“要!”

 

“我想,按照上次的結果來看,”孫朝忠往後稍微靠住椅背,雙手交疊在膝上,“你是不是應該去找一位舞蹈老師,或者同學,甚至樓下時裝屋的小姑娘,都能更有成效?——我指的是跳舞。”

 

“我不喜歡別人教我。”方孟韋往前傾過來一點,直視孫朝忠。

 

孫朝忠看著他,呼了一口氣,“好吧,”他稍微蹙著眉,然而眼睛與唇角是笑的:“反正是躲不掉。”

 

方孟韋沒問,到底什麼是躲不掉的,因為那應該是很多,很多。

 

“太好了,我明天跟同學借點唱片回來!”方孟韋放心了,重新拿起碗筷。

 

“我看,”孫朝忠停了一下,說:“你還是去買兩張好了。誰知道你得練到哪天,別耽誤人家事。”

 

“你!”

 

孫朝忠抬頭坦然望著他,兩人都笑了。

 

 

 

 

 

 

(三青團中央幹部學校的課程,的確包括了舞蹈……最可能是社交舞吧。一位同萌說,去年那次是脫衣舞吧;我說要是脫衣舞那麼是這樣分配:孫蜜跳舞,小方脫他的衣服。)

 

 

 

 

 

 

2

 

 

 

孟韋最近學校事多,拖了三天,直到禮拜六的晚上,才開始這次舞蹈課。

 

兩個大男人跳社交舞,到底需要多大空間?總之,先搬開客廳裡礙事的茶几與沙發椅,連廳外陽臺上的桌椅也挪遠了靠牆放。廳裡與陽臺的燈都扭亮了,玻璃窗扇掩上一半,時序已是四月中旬,春風送進來,窗簾都有點待不住。

 

兩個人站在廳裡空地中間,孫朝忠打量著方孟韋,他倆都穿著居家的長褲,襯衣,他低頭看看方孟韋還穿著藺草拖鞋的腳。

 

“打光腳吧,”孫朝忠下巴頦兒點了一下,“雖然跳起來不完全一樣,可是我不想被你穿著漆皮鞋踩兩腳。”

 

方孟韋翻白眼,在這件事情上頭,他是免不了被孫朝忠搶白了。“要跳起來完全一樣,你是不是也得穿上長裙,還有高跟舞鞋?”

 

 “那樣我們兩個身高就不襯了,”孫朝忠一向實事求是,“況且要我穿得下,也不好買。”

 

方孟韋簡直要哭。

 

“先試華爾滋,看你記得多少,慢步的。”孫朝忠沒理他,自己把片子放上唱盤,調整了唱針,然後走回來,站在方孟韋身前。

 

“孟韋,我開玩笑的。”孫朝忠笑瞇了眼,抬手按了按他的肩膀。“我記得你也不差。”

 

方孟韋盯著他,突然湊過來,在他笑著的唇上輕咬了一下。

 

孫朝忠笑著拉住方孟韋的手,“要開始了。”

 

於是,方孟韋把孫朝忠的右手握在自己手心裡,另一邊在後面輕輕扶住他的左肩胛,讓他把左手搭在自己的右臂。孫朝忠一向挺拔,是個標準姿勢,他放鬆後腰,微微朝左擺過頭去,隨著歌曲的前奏,下頷輕輕點著拍子,提示孟韋開始領舞。

 

第一拍,方孟韋就抓住了,一個把自己的身體當作一把刀,磨礪了十幾年的男人,精准的致命在他的指掌與身法之間,怎麼可能拿不准節奏呢。何況,當他還是一個男孩的時候,也曾在滬上法租界的家宅裡,跟著流落的白俄貴族,練習過古典鋼琴與樂理。

 

剛開始幾小節,方孟韋還是有點尷尬的踩蹭,孫朝忠輕輕笑了。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他低聲數著拍子,兩人的舞步,很快配合起來,隨著節拍,前後交錯,在廳裡緩緩畫著圈兒,然後他讓方孟韋帶著自己,在臂彎裡一迴旋。他轉過身來,掩不住對方孟韋的微笑與贊許。

 

方孟韋沒有了一開始的緊張,很快融進了舒緩的前進,平移,後退,搖擺。他的眼睛,看著自己身前,與自己差不多齊平的情人,看著他微微朝向左邊,仰起下巴頦兒,從頸項延伸到肩頭的線條,是那樣好看,眼角微微飛起的眼睛,不時瞟過來,溫柔凝望自己。當他在自己臂彎裡轉身的時候,方孟韋的目光不禁望向鵝黃燈光映在窗玻璃上的身影:他帶著靜忱,在不大的廳裡,緩緩地轉,靜忱的勻稱身姿,帶著晃漾的節奏,映在前後兩邊,一扇接一扇的窗上,門邊的穿衣鏡裡。

 

方孟韋第一次看見孫朝忠跳舞,那次當然不是在自己的臂彎裡,那是在南京勵志社的新年舞會上,1946年,民國三十五年。

 

那時候,孫朝忠已經在前一年從遠征軍退役,進了重慶的三青團中央幹部學校。方孟韋既與摯友重聚,不肯放棄任何相處的機會,於是也申請入校。哪裡知道,想捧方家的人太多,自己被安排到了最高階級的進修班,不但修業時間短,而且課程都不跟靜忱在一起!不僅此也,宿舍也是分開的,彼此生活反倒無法自由交流了!

 

當初孫朝忠從大學從軍,離開重慶,在遠征軍裡當了兩年翻譯官。這次重聚,經歷過了鐵血淬煉的孫朝忠,在方孟韋眼中,還是那樣從容,對所有人不即不離,唯獨把那些一本正經的幽默,一針見血的評論,帶笑的眼睛與嘴角,都留給自己。過去的兩年裡,兩人不容易通信,他有多少感悟與經歷,想要告訴靜忱,就像兩人年少時那樣;他相信反之亦然,靜忱也是這麼渴望的。

 

然而不同的學業與生活安排造成了隔閡,他經常見不到他,卻經常聽到人們說起他,口吻是讚賞的,欣羡的,嫉妒的,甚至愛慕的。本來方孟韋應該感到高興,自己的摯友這樣受到矚目,然而他發現自己卻總是心情煩悶,焦躁,隱約覺得靜忱似乎也太過忙碌,經常找不見人影;難道自己嫉妒他?畢竟,方孟韋也是經常被人掛在嘴邊,捧在手上的?

 

方孟韋不禁興致索然,三青團中央幹校這一套,雖然是蔣家公子銳意改革的一部份,在他看來,與老一派又有何太大區別?自己從十六歲那年被父親強迫送進三青團,之後進中統,幾乎就是方家放在蔣宋孔三家羽翼之下的質子,他不過二十歲年紀,對於派系鬥爭已經感到厭倦。

 

還不到進修班修業完畢,方孟韋的父親方步亭調任中央銀行北平分行行長,主持勝利後的接收與金融。孟韋懷著不甘心與迷惑,卻清楚自己對家庭與父親的責任,於是也申請了調任,隨父親去北平,進了警備司令部。

 

不到兩個月,1946年元旦,方孟韋奉令到南京參加開國紀念日慶典。這是抗戰勝利後的第一次,人們心頭的興奮寬慰,還正濃厚。這一天晚上,蔣經國以三青團與三青團中央幹校的名義,于南京勵志社,舉行了公開的正式晚宴與舞會。方孟韋名義上一直是中統成員,但是畢竟他有三青團員的身份,也曾經兩次進過三青團進修班,這次勵志社的晚會,正適合由他出席。

 

他從部裡晚宴趕來,那天一早開始作雪,傍晚終於落了下來,一直沒停。他下了車,軍禮服的黑色長靴踩在園裡淩亂的薄雪地上。從園裡就能聽見大廳的音樂,輝煌的彩燈望上去歡騰而溫暖。

 

他不慌不忙走上正門臺階,不帶馬刺的腳步依然錚錚作響。他進了裝飾著水仙與蘭花的前廳,立刻浸在沁人心脾的香氣裡。聽差為他捧住軍帽,卸下大衣,抖落大衣上的細雪。他從兩旁的落地水晶鏡裡瞥了自己一眼,英挺緊峭的黑,白的是一張鋒利的臉,襯著一樣漆黑的短髮與眉睫,在細細閃爍的燈下,幾乎看不清掩映在眉骨與鼻樑的陰影裡,那雙銳利生動的眼睛。一名侍從領著他走進音樂廳,這裡正在舉行舞會。

 

從朦朧的前院,走到籠罩住上百人的十盞水晶吊燈下,方孟韋琥珀色的眼睛略微覷了起來,然後放開;他能感覺到,從門廳開始,許多目光追隨著自己。大廳裡,樂隊奏著一支慢步華爾滋,大廳中央一對對相擁起舞的中外男女,黑色的燕尾服,軍禮服,搭配著白粉紅黃各色裙襬,絲緞平金繡花鑲珠等等旗袍,緩緩擺蕩。其中部分中規中矩,部分略顯僵硬,僅有一二美觀流暢,而方孟韋睜大了的雙眼,一下子就看見了孫朝忠。

 

孫朝忠與他一樣,穿著黑色軍禮服,配著肩章,一把細腰束著繡金的禮帶,由於今晚是舞會,腰上沒有佩劍,而是帶了他那把勃朗寧手槍。他戴了白手套的手,正握著懷裡那位嬌小少女的小手,另一邊恰到好處扶住她的後背。他墨黑的髮鬢梳得很整齊,平常有時在說笑間散落下來的短髮,今天都很伏貼。伏貼的額髮下,白淨端正的額頭,秀朗的眉峰,那雙經常帶笑望著他的丹鳳眼,此時稍微低垂著,看著懷裡正與自己起舞的少女,當他抬起左手,護著少女在自己的臂彎裡回身一圈,方孟韋看見了他對她的微笑。

 

方孟韋看著孫朝忠,擁著他可愛的舞伴,彼此默契配合,前進,平移,後退,搖擺,彷佛不是他倆跟隨悠揚舒緩的樂音,而是那樂音追隨著,托起他的腳步。他的身姿一貫那樣挺拔柔韌,在微微擺蕩的舞步裡,猶如修竹,然而那把緊緊束住的腰,纖窄的腰胯,修長的腿,那樣輕捷,起伏擺動。

 

方孟韋感覺得到,大廳裡還有許多欣賞的,羡慕的目光,追隨著孫朝忠;有人發現自己也在看著他嗎?會不會有人發現,自己這樣看著他?

 

方孟韋在江南雪夜裡吹寒的臉,驀然燒了起來。

 

 

 

 

 

 

3

 

 

 

“孟韋,”孫朝忠依順著方孟韋伸展的手臂,往旁邊轉了半圈回來,滑過方孟韋的臉前,笑著低聲問,“想什麼?”

 

 “跳舞的事。”方孟韋卻收了姿勢,左手撫著孫朝忠的背脊滑下後腰,把他擁在懷裡,換成了情侶互相依偎的慢三步。

 

孫朝忠挑起眉:“舞會你打算這樣跳?”

 

 方孟韋哈哈笑了,“只跟你。”

 

 他終究還是停了下來,把自己與懷裡的情人貼在一起,下巴擱在他的肩上。“你記得麼,那次在南京的舞會?”

 

“三十五年元旦。勵志社。”孫朝忠以相同姿勢輕擁方孟韋,清晰感受著他的高度,肩寬,溫暖,堅實的背脊,還有清新的呼吸。“所以我知道你很不錯。”

 

“差遠了。”方孟韋笑了起來,站直了,看著孫朝忠,“你知道麼,後來有好幾個部裡局裡的知道我同你認識,跟我打聽你,想招女婿。”

 

孫朝忠笑了出來,“怎麼沒見你介紹給我?”

 

“兩年沒見,我想拘著你都逮不著呢,輪得到他們?”

 

“那天你可不像惦著我的樣子,跟別人周旋寒暄,盯著我咬牙,恨不得咬我一口。”

 

 方孟韋看著孫朝忠,緩緩撩起唇角笑了。“你注意到了?”他捧住孫朝忠的頸側與耳鬢,讓他看進自己的眼睛,在朦朧的燈光下,這雙眼睛變深了。方孟韋低聲說:

 

“那個晚上,我的確恨不得咬你一口,我恨不得把你從那身制服裡剝出來,嘗嘗你的滋味。”

 

 

 

 

 

 

 

1941年春天,孫朝忠與方孟韋相識在重慶三青團幹部訓練班,學員一百多人,十六歲的方孟韋是最年輕的,孫朝忠比他大了一年。

 

孟韋剛入學的時候,沉默而事事爭先,對同學有禮卻冷淡,唯獨與孫朝忠投緣,願意與他合作練習,起居也願意與他結伴行動。孫朝忠孤身從上海來,在失去了父親四年之後,生活裡多了這麼一位朋友,就像是此生應有卻未曾出現的一位兄弟。孫朝忠很自然接納了方孟韋,兩人很快親近起來,孟韋也開始覺得,自己被父親強制送來三青團,到底有了唯一的收穫。

 

孫朝忠一開始就聽說,孟韋的父親方步亭是孔宋兩家的紅人,把小兒子送來,就好比一個質子,是為了在各派系之中面面俱到。三個月的訓練,無非是過個水,緊接著就要放進腹心之地。

 

然而兩人親近起來之後,方孟韋向孫朝忠傾訴了很多心事。比如他的志願是當醫生,父親卻把他當成了一枚棋子,方步亭答應兒子的交換條件,是為他請家庭教師;比如方步亭有一位年輕續絃,孟韋提起她總是直呼其名,她是當年方步亭護送孔宋兩家資財往重慶撤退的路上結識的,而當時,孟韋與兄長孟敖流離于難民之間,孟韋的母親與妹妹死在1937813淞滬戰事的日軍轟炸。

 

孫朝忠出身浙江吳興的舊族,不到三歲,就與父親單獨生活在上海。父親沒有續絃,他是獨子,他習慣了安靜與獨處,但是父子之間親密而溫暖。813淞滬戰事的時候,父親外出看診的路上受了重傷,永遠離開了他。從此,他在世間只有自己,依自己的意願而行,肩扛決定與後果。方孟韋描述的這些成人世界的衝突與欲求,大異于孫朝忠自己的經驗,他心中不由得對好友產生了同情憐惜,時時希望自己的陪伴能讓他感到快樂。他感覺好友似乎也把自己當成了兄長,稍微替代了與父親斷絕關係、離家從軍的大哥孟敖。

 

三個月結束之後,孫朝忠進了大學,方孟韋進了中統局,但是同在重慶,兩人保持著往來,更比從前親厚,直到兩年後,孫朝忠從軍,去了印緬戰場。

 

1945年五月,德國投降,日本窮途末路,戰爭結束已是不遠。孫朝忠回到重慶,方孟韋接了他的電話,立刻從辦公室趕到臨時住宿的軍營來見他。孫朝忠發現,自己離開的兩年裡,孟韋長足了身量,居然比自己還高了一點,合身的軍服顯出他的寬肩細腰,筆直的姿態與雙腿,從前還略帶少年特有的瘦削,現在已經是成年男子的頎長結實。那張眉目深刻的臉,完全長開了,因奔跑而散亂的額髮下,那雙杏眼因興奮而閃亮,線條微微勾起的唇,朝著自己笑。

 

孫朝忠清楚知道,自己是在回到重慶與孟韋重聚之後,才確定了在友誼之外,他對自己的吸引力。而孟韋不但在公餘時間盡量與他見面,甚至無視黨內派系之爭,跟隨他進了改革後的三青團中央幹校,這一點才讓孫朝忠開始警惕:自己心愛的人,似乎對自己也有同樣的感情。

 

慶幸的是,比如偶而兩人舉止親密而孟韋手足無措,或者比從前更加長久凝視自己,或者因為總是無法兩人獨處而不滿,孟韋自己似乎都還不清楚這一切的原因。

 

孫朝忠的內心溫柔,然而冷靜,捨得挫磨自己。他向自己坦承對孟韋的感情,卻僅此而已。他已經秘密參與了黨內少壯派的改革,但是以方孟韋與方家的政治立場,就算兩人只是朋友,孫朝忠也不能把他牽扯進去。

 

 

 

 

 

 

 

 (“三十五年元旦。勵志社。”1946年,民國三十五年,是的,那時候他們還是習慣這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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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你父親,姑父,上了年紀,大哥不在家,表妹還小,家裡沒有人不行。”孫朝忠對方孟韋說,一面看著他的神色。“再說,令尊的職務也很煩難,有你在,能鎮住一些。”

 

“我明白。”方孟韋眉心絞出了人字紋,“我只是,不想那麼快離開重慶。”他抬起頭,看著並肩而坐的摯友,“就想跟你多聚一聚。”

 

孫朝忠微笑了,安慰著撫摩他的肩頭。“我不也是?不過學校很快也得遷回南京,在南京見面不難,通信也很快。”

 

如同孫朝忠希望的,方孟韋去了北平,與自己拉開了地理上的距離。他不可能想到的是,正是在接下來分離的兩個月裡,方孟韋領悟了。

 

 

 

 

 

 

在少年時期就被提早摜進了成人世界的方孟韋,在逐漸成年的這兩三年裡,開始感覺到了周圍的人對他的目光,慢慢有了變化。從前往往是因為他的家世,他的身份——他父親的身份,這些人好奇,嫉羨,諂媚,但多少掩不住把他當作一個小孩兒的事實。

 

但是這兩三年裡,他開始感覺到,他們漸漸不再誤以為他是一件擺設,而是真正體認到,方孟韋是一把開了刃的冷鋼刀,有氣派,有能力,有手段,必要的時候,他可以親和,也可以冷酷。他看得出來這些人表面上的態度,以及心裡真正的想法:來自上級的贊許與盤算,同僚和下屬的拉攏,忌憚與敬畏,還有來自女性甚至偶爾來自男性的,無法掩飾的愛慕。

 

方孟韋知道,來自這些男女的愛慕,反而最無關乎他的出身與身份,而是與他本人有關,比如他的容貌與談吐;但也正是他們的愛慕,最令他無動於衷,幸好他有各種手腕與藉口,能夠推卻而不失體面。

 

至於隨著生理成熟而來的衝動和需求,方孟韋就像接受了自己的身高長高了,肌肉強健了那樣,視為當然;需要的時候就自己解決,此外沒有任何想法。他知道周圍的男人在做些什麼,在什麼樣的場所。很多有了正室或者抗戰夫人的,依然尋歡作樂,年輕人裡頭有潔身自好的,但也有人浪漫不羈,或者偷偷摸摸,甚至連他自己的父親,也再娶了一個比兒子大不了幾歲的年輕太太。他對這一切可說是勉強按捺下厭惡與輕蔑,保持著漠然,因為他知道必須把自己心裡的世界與那些劃分開來,否則他懷疑自己會忍不住毀滅或者棄絕什麼。

 

在重慶與靜忱短暫重聚又倉促分開,讓方孟韋心裡特別不是滋味。長久的期待,都被那些不在自己手中掌握的外在原因軟軟的堵了回來,叫人惱也不是,放也不是。在北平警備司令部任了新職,他特別雷厲風行不留情面,自己都察覺自己火星四濺的暴躁,甚至有時在家裡也不免頂撞。

 

那個冬天,在方家宅邸二樓自己的臥室裡,那張講究的彈簧床上,他開始一夜夜從迷夢中驚醒。或者更應該說是,從美夢中饜足地醒來,然而一瞬間回想起夢境,卻讓他如雷轟頂。這些夢裡有各種荒誕不經的邂逅幽會,旖旎的愛撫親吻,令他無法自持的互相糾纏,還有無一例外的,世間唯一的孫靜忱,孫朝忠。

 

男人與男人之間的交媾,方孟韋知道是存在的。雖然歷史上記載的這類事蹟的確有不少牽涉了感情,但是在目前的現實中,方孟韋所知的,卻都是簡單的玩樂與發洩。最常見的型態就是交易,這種事倒是無關性別,擁有金錢與權力,可以買到女人,也可以買到男人。

 

在大亮的天光裡,他仔細回想自己的近況。他認為,這些無稽的夢,其實是自己對摯友的思念,生活與職務上的忙碌,以及肉體上的需求,全部混合在一起的產物。夢, 既無理性可言,也毫不留情面;自己與靜忱雖然親近,但從來沒有不適宜的接觸與動作,更何況自己從來連親吻任何人都沒有做過,夢裡那些炙熱的觸感,急促的呼吸喘息,令人暈眩的懷抱,怎麼可能是真實的?

 

然而到了暗沉沉的夜晚,燒著暖氣的臥室裡,輕暖的鵝毛被下,方孟韋發現自己開始忍不住回憶清晨的夢境。像現實裡那樣,靜忱含笑望著他,攬住他的肩膀,話音沈靜溫柔,自己肩背上的溫度與觸感是那樣清晰,然後恍惚之間,他與自己擁抱在一起,坦露著貼在一起,互相磨蹭,自己的性器進入了一處無法言說的溫暖與緊致;一切都如此逼真,但又不是真實的,唯一真實的,是靜忱在他的耳邊,輕輕說,孟韋,孟韋。

 

 

 

 

 

 

(必須要說明的是,還都南京是在1946年五月五日,勵志社分佈最廣是1946年中開始,三青團中央幹校遷回南京並且與黨中央政治學校合併是在1946年冬天。)

 

 

 

 

 

 

5

 

 

 

與不受控制的夢境比起來,顯然這種主動的想像更糟糕得多。方孟韋在幾天之後,總算管住自己,在睡前以及一天裡任何神智清醒的時候,懸崖勒馬。然而接下來,當他逐漸滑入睡眠之中,但還未完全失去意識的那個階段裡,他不但沒有了自控,還多了自欺,讓那些偽裝成迷夢的綺念,佔據自己的思緒,控制了自己的身體。

 

清醒的時候,他反省自己對靜忱的看法與感情。他當然不是因為想跟靜忱做那種事,而同他成為朋友的,不是嗎?靜忱令他喜愛的,令他欣賞的,令他佩服的,也不是夢裡這些肉體與內心的歡愉與滿足,畢竟自己跟他沒嘗試過——根本沒想過做這些事,不是嗎?

 

自己喜愛的,欣賞的,是靜忱的姿態與容貌,剛柔並濟的性格,各方面出色的能力;自己珍惜的,是兩人共同的回憶,當然,更有他對自己的情誼,因為,感情是彼此共鳴,互相滋養的。他不完美,但他是美好的,而且與自己如此契合……包括在夢裡的時候。

 

 

 

 

 

 

1946年,元旦舞會之後的第二天,方孟韋約到了孫朝忠,中午在一家西菜館子吃飯,當天晚上,他就得搭夜車回北平。

 

“你怎麼了?精神不大好。”在隔間裡坐下,孫朝忠端詳著方孟韋,臉色不似平時光潤,眼角有點發紅,直勾勾盯著自己看。

 

方孟韋停了一下,才說:“沒睡好。”

 

“又認床了?”孫朝忠含笑看著他,“晚上還能乘車麼?”

 

“可以。”

 

“要不要我回宿舍給你帶一個枕頭?”孫朝忠忍不住笑著問,不過也是半認真,他知道方孟韋有點起居條件上的要求與習慣,比如睡著了習慣懷裡抱著枕頭。

 

逗孩子呢,方孟韋正開口說不要,轉念一想,答應了。然後沖著孫朝忠一笑。

 

孫朝忠倒是楞了楞,自己今天來之前想好的,一見著孟韋就又忘了,輕易回到平時相處的情景。不過看孟韋來了精神,罷了。

 

兩人的談話,主要還是兩個月來各別的近況。之前孫朝忠說信件也很快,事實上,他只有時間來過兩次信,這次方孟韋來南京,也只能約上吃一次飯,還是一個月前就約好的。

 

“我的課,五月就結束了。接下來,我會到中央政治學校,然後從預備幹部局,轉到統計局(中統局),這是老師的建議。”孫朝忠繼續說:“你在三十三年(1944)也進過進修班,是吧。”

 

孫朝忠所稱的老師,是黨內CC派的領導者之一陳立夫。孫家與陳家在故鄉吳興有舊,當孫朝忠到重慶的時候,父親的同鄉援引了這名孤兒與陳氏見面。方孟韋曾經猜測,對於自己與孫朝忠格外親厚,父親並沒有發表過意見或者詢問,一定是因為已經調查了他的背景。

 

“靜忱,你老師自己是留學生,教育部長,他沒建議你回大學念書?你要這麼完整的履歷,做什麼用?”

 

“也就兩三年的時間。”孫朝忠幾乎是安撫地微笑,“我還想做點事。”

 

方孟韋盯住了他。“你看,我就知道是你自己的主意,從你離開上海不去美國來了重慶,又去遠征軍,你什麼時候聽過別人的了。”

 

孫朝忠不說話,只是繼續含笑看著方孟韋,方孟韋拿這個沒辦法,兩人都知道。

 

孟韋知道孫靜忱這個人,外柔內剛,不但堅持原則,在一些大事上甚至非常固執。他很快回想了靜忱之前的選擇,以及兩人深談時,他對於國事的態度,突然默默一驚,變了臉色。猶豫了一會兒,還是開口了,壓低了聲音:

 

“我問你,你沒加入,什麼——黨吧?”

 

孫朝忠怔了一下,笑了出來,“胡思亂想什麼呢。”他蹙著眉心,笑著瞥了方孟韋,又是認真,又是玩笑地說:

 

“我孫朝忠孤臣孽子,一片冰心。”

 

“什麼孤臣孽子,還有我呢。”方孟韋虎著臉瞪了瞪眼,心頭卻打起了顫。

 

他說這句話,有自己曖昧的含意,也不知到底是希望靜忱聽得出來,還是聽不出來,但是與此同時,從靜忱嘴裡說出這句話,他隱然有一絲陰沈的預感。

 

他素來膽大,而且還年輕得不信命運,但此時卻忍不住衝口而出:“靜忱,靜忱,你父親為你改了這個字,你可別辜負他老人家。”

 

孫朝忠,原字藎忱,是早已去世的祖父留下的名字。但是在他離開老家,與父親住在上海之後,一向特立獨行的父親為他改了字;貼合了性情,同時也表示了對他的祝福,雖忠於朝國,別忘了含養於己。

 

方孟韋這句話說出來,孫朝忠不禁動容。他忍不住伸出手去,重重握了一下孟韋的手。

 

“我明白。孟韋,謝謝你。”他看著容色沉重的孟韋,看進那雙總是與自己心緒共鳴的眼睛。

 

停了一會兒,他斟酌著說出他計畫好了今天要講的那句話:“接下來,尤其進了統計局之後,通訊可能有點限制,你知道這個的。”

 

中統局,監視調查的對象當然也包括了自己局裡的成員,方孟韋豈能不明白。他輕輕哼了一聲,說:“也就兩三年,別忘了剛才你自己說的。”

 

孫朝忠微微一笑。“就知道說我,令尊要你準備去美國,你怎麼不去。”

 

“我去了做什麼?你,你們都在這裡。”

 

“去上學啊,你不是從小想當醫生?你看起來才真是個學生娃呢。”孫朝忠看著方孟韋理直氣壯又帶點委屈的表情,忍不住逗著他笑,孫朝忠知道,也只有自己能開他這種玩笑,而他不生氣。

 

“學生娃沒人同伴,不高興上學了。”方孟韋也佯裝著硬起聲音說,同時抽回手。

 

兩個人似乎是玩笑,又似乎是真,兩個人都不太確定,自己玩笑得像不像,也不太確定,自己感受到的對方,是真,還是玩笑。

 

 

 

 

 

(話說,陳立夫的夫人,娘家居然真的姓孫,而且當然也是吳興人……)

 

 

 

 

 

 

6

 

 

 

除了十三歲那年吃了苦,方孟韋在家裡,在學校,在大人的世界裡,一直受到關愛與禮遇;也因此,雖然他得人緣,平時好說話,但是在一些個人偏好與習慣上,是有點固執挑剔的,比如挑選朋友。

 

方孟韋結識孫朝忠,是因為第一眼就看中了他:相貌舉止看了就歡喜,說話聲調也好聽。一起上課之後,更發現他文武無一不拿手,而且毫不費力。況且他對自己友善,對別人也有風度,也不像自己的大哥有時擺擺大人樣子,拿自己當小孩兒。所以他與孫朝忠親近起來,就像所有少年應有的友誼一樣,是因為兩人投緣,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三青團的課程,每週日放假一天,方家總是由孟韋姑父坐了私家車,來學校看他。一開始是要接他回家過週末的,然而方孟韋不願回家,每次只收下姑父帶來的用品與食物,回宿舍與孫朝忠分享。

 

可是到了結業,方孟韋是非回家不可了,而且結業了也代表著得跟靜忱分開了。他收拾著自己的行軍背包與鋪蓋捲兒,一邊有一搭沒一搭跟孫朝忠說話,突然就紅著眼眶把手裡的書往地下一摜:

 

“我不回家!死的死散的散,我哪裡還有家?!”

 

孫朝忠過來,不撿拾他的書,而是攬住他的肩膀,把他往自己身邊帶了帶。

 

“別這麼說,你還有大哥呢,”孫朝忠偏著頭看他,“人還在,就還能聚成一個家。”

 

方孟韋靠在好友的肩上,想起來,自己有大哥,也還有木蘭,有姑父,但自己的好友卻是誰都沒有了。

 

他伸手抹了一下眼睛,轉過身來,稍微仰起臉,看著孫朝忠。

 

“靜忱,你也不是自己一個,你還有我,也能再聚成一個家。”

 

 

 

 

 

 

 

有時方孟韋在校園裡,北望碧海青山,想起這件事。大哥的確回了家,姑父……還有木蘭,留在了北平。自己是散了的那一個。

 

如果,自己在戰後就答應父親去美國,央著靜忱一起走呢?又或者,在那個元旦舞會的第二天,不,就在舞會當晚,自己對靜忱傾訴了感情,能不能給他一點對煙火人間的眷念?能不能改變一點後來那些事?

 

我方孟韋,連那天不管木蘭胡言亂語直接押著她取保回家都沒能做到,能拽得回孫朝忠?

 

那些事想起來,不僅是前朝,更像是前生。

 

那麼,現在自己是奈何橋走過一遭,孟婆湯喝了一碗,重新投生在朗朗乾坤?

 

當然不是。

 

此身所在,是幽明曖昧,前事未了,後來無憑。

 

孤臣孽子的孫朝忠,一片冰心的孫靜忱,莽莽神州,你到底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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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五月三十一日,方孟韋見到了孫朝忠。

 

那天下午四點,他打開門,發現站在門口的是孫朝忠。他一時很詫異,自己難道不是在香港?自己等的,難道不是金太太介紹來的房客孫先生?

 

然後他突然向自己承認,一直以來,自己等的是孫朝忠,在這個幽明曖昧,前生後世纏繞的所在。

 

方孟韋曾經想過,這輩子自己經常在等待。在重慶,等大哥,等靜忱。在北平,等來了大哥,等來了靜忱;然而歲月與經歷,還有偽裝與潛伏,都讓這兩個自己最親愛的人,與記憶中不一樣了。

 

他看著站在青天白日下,門外臺階上的人,依舊是長挑挺拔的身姿,墨黑的髮鬢,清俊的眉眼,平靜望著自己,似乎一點都不帶驚訝的神色。他瘦了,方孟韋想,一定是夏初不吃飯的老毛病又犯了。

 

“靜忱,你來了。”他讓開門。“請進。”

 

 

 

 

 

 

 

 

 

 

 

7

 

 

 

對於無法事先設想的事,孫朝忠不妄加猜測。所以,他在來之前,並沒有想像過,孟韋見到自己會是什麼情景;他只確定,自己來是為了誰,要做什麼。

 

方孟韋見到他——見到他並且悟過來的那一刻,孫朝忠看得很清楚,孟韋倏然睜大了眼睛,線條明晰的唇很快抿緊,甚至耳前的咬肌都稍微跳了起來,雙肩與臂膀也繃張了。不過孫朝忠站穩了,沒移步,他突然想起來,自己的確是跟孟韋打過架的。

 

接下來,他看著孟韋放鬆了身體與面容,眉心卻微微蹙起。

 

“靜忱,你來了。”他讓開門。“請進。”

 

這是從1948年六月孫朝忠到北平之後,方孟韋第一次這樣稱呼他。

 

這是一棟戰後修建的兩層小樓,從獨立的樓梯上來,進了門,是一道類似前廳的陽臺。陽臺臨街的一面,還有與內室間隔的那面牆上,都是玻璃窗。從陽臺再進一道門,才是客廳。

 

方孟韋請孫朝忠在客廳的扶手椅坐下,端過來兩杯茶。兩個人各自看自己杯裡的淡金色茶水。

 

“所以,你跟金太太她先生是同事?”

 

“嗯。”

 

方孟韋沒再多問,開始領著他看這層樓。孫朝忠跟在後頭,盯著那挺拔的背脊,還跟從前一樣。

 

“我自己有一間臥室,一個書房。預備給你的是這間,你還可以共用客廳,浴室,廚房,還有陽臺。”

 

孫朝忠點點頭。方孟韋的嗓音,低沈有力,也跟從前一樣。

 

“樓下是崔中石家,他家的孩子有時候上來做作業,晚飯後。”方孟韋說著,偏過頭來,第一次直視了孫朝忠。孫朝忠看著他的面容,確認他幾乎沒怎麼變,臉上的線條,甚至比在北平時舒緩了。

 

孫朝忠再次點頭。“好。”他記得,崔中石的一兒一女,現在該有十二三歲了。

 

“他們不知道當初崔叔那件事的詳情。”方孟韋繼續說:“你們各有各的理想,甚至是一樣的理想,道路不同,這沒什麼需要解釋的。”

 

孫朝忠只能再點頭。兩人回到客廳,再次坐定。

 

“還有什麼想知道的?”這次方孟韋不端著茶杯了,只是看著孫朝忠。

 

很多,孫朝忠想。“我先告訴你,你有權知道的那些事,可以麼?”

 

“嗯。”方孟韋吸了口氣,呼出來,閉住了眼睛,又睜開。“你說吧。”

 

 

 

 

 

 

孫朝忠身為鐵血救國會成員,表面上是徐鐵英的秘書,然而幾乎等於臥底;徐鐵英的官商勾結,對方家的敲詐,對蔣經國與鐵血救國會的牽制反擊;徐鐵英策劃的木蘭之死,一石三鳥。孫朝忠感覺自己講述的不是前半生,而是前生。

 

方孟韋一直盯著自己的杯子,直到結束之後的沉默,才起身去倒掉兩杯早已冷去的茶,換上了水。

 

“我在前年,接到一封信,梁經綸寫來的,沒有地址。”方孟韋看著孫朝忠。“他在美國,不過那個郵戳,我想也不是他落腳的城市。

 

“他寫清楚了,木蘭的死。”

 

孫朝忠知道自己永遠記得梁經綸臉上、胸前、雙手,沾染了木蘭的血,還有那把頂著自己額頭的槍。

 

“木蘭是因為他死的,死在他懷裡,他沒能保護得了她。”方孟韋呼了一口氣,“他沒有提到你,這對他來說不重要,這封信是他自己的告解。

 

“所以,如果今天你不說,我是不會知道的。”

 

孫朝忠忍不住抬起眼睛,望著方孟韋。

 

“當然,我看了那封信,曾經想過,在那種情況下,能開槍打中木蘭,卻讓梁經綸毫髮無傷,當場哪個人有這樣的槍法。”方孟韋看著孫朝忠的眼睛,彼此毫不退讓。

 

方孟韋清楚地說:“可是,真正親口告訴我的,還是你自己。”

 

孫朝忠移開視線,望著對面的那堵牆,然後再轉回來,看著方孟韋。

 

“梁經綸是我的職責,現在已經不用再提。對木蘭,到了最後,我能做的,就是確保只有一槍。”

 

方孟韋低頭看著孫朝忠交握的雙手,聽見他繼續說:“這必須我來做。”

 

樓下街面傳來零星的自行車鈴聲。

 

“木蘭……在西山?”

 

“是。我在離開北平以前,重新安葬了。”

 

方孟韋再也忍不住,抬手掩住了淚水滾滾而下的雙眼。

 

孫朝忠的手交疊在膝頭,互相緊緊攥住,否則他會忍不住像從前那樣,攬住摯友的肩頭,把他靠在自己懷裡,雖然他不確定自己現在還有資格這麼做。

 

“我常常想,你在前一天,明明提醒了我,發糧當天看緊木蘭。”方孟韋一手扶著額頭,偏過臉來看著孫朝忠。

 

他肯讓我看見他的眼淚了,孫朝忠想著,把自己的手帕遞了過去。

 

方孟韋彷彿怔了一下,還是接過來了,握在手裡,低頭看著。“我到底都幹了什麼,看不緊她,也拉不住你。”

 

孫朝忠慘澹一笑:“這世上,誰又能保得住誰呢。”

 

方孟韋嘆了口氣,站起身,到浴室洗了把臉出來,扭開了客廳的檯燈,來回踱步。

 

“我父親大哥在臺灣,我在香港,倒成了一個傳話筒,不適合當面說的,就來我這裡拐道彎。也是前年,北平的王站長離開大陸,到我這裡。他在香港停了幾個月,正要去臺灣。”

 

孫朝忠暗暗吃驚,這件事,他的確沒料到。

 

“他來說這一番話,就是奉了蔣經國的命,既是安撫,也是提點,讓我父親大哥在臺灣不生貳心。

 

“他說,徐鐵英的案子已經結了。”方孟韋停下來,望著孫朝忠。十年的摯友,他看得出靜忱眼睛裡一瞬間的殺氣。

 

“我問怎麼個結案法,他說,總之就是沒能離開北平,也不能叛逃。”

 

孫朝忠知道,方孟韋已經會意。

 

“我說,那麼他的秘書孫朝忠,怎麼樣了?他就猶豫了。”方孟韋笑了笑,“他既然來傳話,我就知道他是鐵血救國會的,你我各人的檔案,他也一定看過,可是我不確定他知道,我跟你交情有多深。

 

“不過,反正前朝舊事了,忍了那麼些年,我還有什麼可顧慮的。我直接說,孫靜忱跟我是三青團同學至交,他也是鐵血救國會的,徐鐵英結案了,多半跟他有關,他到底在哪裡。”

 

孫朝忠忍不住望著方孟韋,方孟韋想,靜忱眼睛裡的驚喜與期望,恐怕他自己都不知道。

 

“他只說,你離開了北平。”

 

方孟韋走過來坐下。孫朝忠收回自己的視線,放在前面的茶几。

 

“他的確沒法告訴你答案。當時那種情勢,甚至沒人能確定自己能到想去的地方。”孫朝忠清了一下嗓子,“而且,我沒告訴人,我要去香港。”

 

他抬起眼睛,看著方孟韋。方孟韋想,靜忱這雙眼睛,會說話,而且我聽得懂。

 

“你的確來了。”方孟韋點點頭,又問:“打算哪天搬來?”

 

 

 

 

 

 

8

 

 

 

“那個晚上,我的確恨不得咬你一口,我恨不得把你從那身制服裡剝出來,嘗嘗你的滋味。”

 

孫朝忠的眼睛凝視著方孟韋,原本是溫柔繾綣的,倏然亮了起來,是訝異的神色。

 

“你不知道吧?”方孟韋的眼神與微笑看起來都那麼危險,一向低沈的嗓音也更低了一點,然而孫朝忠知道這代表了什麼。

 

孫朝忠把他擁在懷裡,以柔軟溫暖的唇親吻他的耳鬢。

 

“你最好不知道,不然我不會原諒你這麼折磨我的。”方孟韋在他耳邊,輕輕說:“那年冬天我在北平,每天夜裡,你在我夢裡,那麼好,早上一醒,什麼都沒有。”

 

方孟韋感覺得到,靜忱吻在自己耳畔的唇,微微笑著。

 

“那時候,我幾乎要懷疑,是不是那座宅子裡藏著什麼鬼狐,知道我想著你,所以化了你的形,到夢裡來,纏上了我。”

 

“那可不行。”孫朝忠忍不住笑了,“要真是鬼狐,我還寧願那是我自己,親自去折磨你。”

 

方孟韋哈哈笑了出來,抱著孫朝忠的臂膀一使勁:“沒錯,你知道麼,那時候我甚至想,孫靜忱根本就是個千年狐仙,我才這麼神魂顛倒。”

 

孫朝忠好笑又心疼,挼搓了一把方孟韋腦後的短髮:“你自己做春夢,非得找這些藉口?”

 

“不是,我不需要藉口。”方孟韋直起背脊來,看著身前的情人。“我方孟韋愛什麼人,還需要對誰有藉口?”

 

 

 

 

 

 

 

方孟韋孫朝忠這一代人,還不到弱冠年紀,就經歷了喪亂,救亡圖存的責任就落在了他們的肩上。男兒志存高遠,然而時代不允許他們從容坐談,深思熟慮。無論是知其不可而為之,或者知其不可而厭離之,世事翻雲覆雨,終究給他倆帶來了隔膜,衝突,以及離別。

 

總算,最終這兩人沒有讓自己被浪潮席捲而去,而能抽身上岸。現在要面對的是自己,還有對方。他倆之間無所謂虧欠,無所謂償還,友誼——或者無論何種情誼,都不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心態上,而是建立在坦蕩與相惜上。

 

孫朝忠搬進了方孟韋的二樓,兩人心裡都認為,這是修補友誼的開始。但是不久之後他倆就發現,其實甚至無所謂修補,而是恢復;他倆所要做的,是把分離之前的三四年裡刻意造成的偽裝與疏遠,都隨著那些翻雲覆雨的前朝舊夢,順水東流,讓對方重新熟悉,這個更成熟的自己,這個受了更多磨難的自己,這個欣喜與對方重逢的自己。

 

雖然曾經是最親近的摯友,但事實上,這是第一次兩人單獨住在一起:不大的一層樓住家,兩張規律的起居作息,彼此都熟悉的習慣與偏好,沒有同學,沒有同僚,只有對方與自己。

 

剛開始的第一個月,彷佛是讓自己逐漸體認以上這些事實,所以還有點遲疑與思索,然而很快,他倆習慣了兩人共同生活。比如互相叫醒需要早起的對方,先是輪流用盥洗室,後來自然恢復了少年時的習慣,為了爭取時間而一起洗臉刷牙;準備早點的時候順手給對方再帶一份點心;傍晚先回家的人先做家務,或者先約齊了去哪裡吃過飯再回家;在家的那個給晚歸的另一個留燈,甚至等門;一個忙碌的時候,另一個給崔家孩子指導作業;周日兩個人去吃早茶,購物,上山看風景。

 

這兩人的生活空間與時間不僅僅是互相配合了起來,而是徹底融合成了一體。

 

那個暑假,本來方孟韋計畫去臺灣家裡住一個月,結果只待了十天。在當時方孟韋的記憶裡,除了1945年中與靜忱在重慶重逢,這是自己一生到目前為止最躁動的一個夏季。唯一不同的是,重慶那時候,自己還不明白,這一次,他完全清楚自己渴望的是誰,是什麼。

 

他看得很清楚,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已經與靜忱重新纏繞在一起,他心甘情願,樂在其中。過去幾年一直沒有絕跡的夢,又開始頻繁出現在他的夜裡。但是與夢境比起來,現在自己身邊有了一個鮮活的,重新舒張開來的孫靜忱。

 

現在他只要伸出手,就能攬住靜忱的肩膀,只要抬起頭,就能看見靜忱含笑的眼睛,在兩人的家裡,就能聽見靜忱平和的、帶點溫軟的話音,與輕快的笑聲。每天洗完澡出來,濕潤的,散發著清新水氣的靜忱,在鵝黃的燈光裡走動。互道晚安之後,靜忱就在隔壁那個房間裡,那張整潔的單人床上,綻放開柔韌修長的身體,黑玉一樣的眼睛合穩了,原本就輕長的呼吸更加舒緩,那一絲絲溫暖的,誘人的肉體香氣,從他的頸項,胸膛,緩緩散發,繚繞。

 

每天到了這時候,躺在自己床上的方孟韋總是想,不知道靜忱是不是也正夢見我,或者,我夢裡那個靜忱,其實就是他自己,兩人魂夢相通。

 

早上起來的時候,面對前一夜在自己的綺念裡與自己顛鸞倒鳳的摯友,方孟韋一點都不感到愧疚或者手足無措。相反的,他的視線更加膠著在靜忱的臉上,彷佛這樣就能看出一點蛛絲馬跡。

 

可惜的是,他發現這很難判斷,因為靜忱不再是那個孤臣孽子的孫朝忠;他的面容甚至比年少時更開朗溫潤,在方孟韋眼中,格外散發出成年的魅力,以致於那雙眼睛說的話,方孟韋都無法確定自己真的沒聽錯。

 

總之,現在這樣的生活——與自己在一起的生活,靜忱的確很快樂,方孟韋這樣結論。

 

 

 

 

 

 

孫朝忠搬進方孟韋住所三個月之後,九月,方孟韋的學校照例舉行正式的社交舞會。也是像今天這樣的一個晚上,兩個人搬開了廳裡的傢俱,放上一張唱片,不過那次方孟韋高估了自己一點,所以一開始練的就是慢狐步的順時轉。

 

他把靜忱扶在懷裡,靜忱按著音樂,為他輕輕數著slow quick quick slow slow slow的拍子。女步的身姿是從腰肢微偏後仰的,展露出靜忱頸項右側的流暢線條,本來應該望著遠處的眼睛不時瞟回來,彷佛是要求學生或者自己集中注意力那樣的,端凝看他一眼。

 

方孟韋的注意力,的確是全都放到了他覺得該去的地方,比如靜忱的溫暖,身高,那雙凝視著自己的眼睛;靜忱在自己懷裡,這種充實的感覺;靜忱右手在自己的手心裡,輕輕一下一下,捏著節拍;靜忱的左肩胛,在自己右手覆蓋下微微起伏;由於身高相仿,兩人的右腿,於交錯的舞步之中,規律的在對方雙腿之間的伸展與摩擦;從靜忱襯衣領口裡,順著裸露的頸項,纏綿升騰的肉體香氣。

 

忽然他悟過來,除了自己耳鼓上加速跳動怦怦作響的脈搏之外,自己聽見的靜忱嗓音,正在微微顫動,自己著了迷盯住的白皙頸項,已經從肩窩染上了嫣紅;至於為什麼沒發現靜忱的體溫升高,那是因為自己也一樣,發著熱。

 

他停了下來。

 

他與靜忱的第一個吻,是彼此朝著對方依偎過去的。

 

 

 

 

 

 

方孟韋與孫靜忱幾乎是用盡了全身力氣,才讓緊緊擁吻的自己與對方跌跌撞撞滾在客廳那張長沙發上,途中踢翻了一個杌子。至於五米外臥室裡的床,那暫時都不在他倆的認知範圍內了。

 

明明知道自己要的是他的全部,他的每一處,要把自己的唇舌口齒,自己的手,自己的懷抱,放到他的每一處,然而要同時這麼做顯然不可能,那麼就是眼前的,自己的手搆得到、攫得住的,雙唇吮吻著不放的,經得起尖利的牙嚙咬的,香氣與溫度能讓鼻尖聞嗅、舌上品味的,任何一處,都好。讓這兩人都覺得不可思議的是,正開始擔心他快要窒息在自己捨不得解開的親吻之中,他卻比自己還要急切的嵌合了進來,更熱烈地索求。

 

最後兩人是在沒有完全脫掉任何一件衣物的情況下,擁吻著射出來的。

 

那張唱片還沒放完。孫朝忠被抽掉了骨頭似的,軟在沙發上,他低著頭,潮潤的黑眼睛,看著同樣軟在身前的方孟韋,自己此生唯一的情人,抱住了自己從襯衣下裸露出來的腰。他感受著他熾熱的唇與舌,流連在自己的下腹,肚臍眼兒,與性器上,一點一點,舔完了所有因他而興奮,因他而迸發出來的精液。

 

 

 

 

 

 

9

 

 

 

孫朝忠微笑看著方孟韋,一手輕輕搓摩著他的耳鬢。

 

 “所以,那次舞會,其實你注意到了我盯著你看,想把你一口吞下去。”

 

方孟韋說著,到底沒放過孫朝忠,齜出白淨的牙就往他耳前湊過去,碰上去了卻是軟軟的一舔。孫朝忠沒提防,笑著偏過頭輕輕掙了一下。

 

“你這雙漂亮眼睛,都要把我燒穿了,怎麼可能沒發現?”

 

孫朝忠往後退了一步,格開方孟韋捉搦上來的手,一面笑看著他,接著說:“滿堂兮美人,忽獨與余兮目成。”

 

“明明就我一個在那裡目渺渺兮愁予!”方孟韋說著,看見孫朝忠笑開了,更不服氣:“孫靜忱,你也知道你折磨我了?”

 

他搶上一步,要把孫朝忠攔在懷裡,卻又被一格,閃了過去。

 

“你這是要跳舞呢,還是擒拿。”孫朝忠在三步開外重新站好,望著方孟韋,伸出邀舞的手,笑瞇瞇說,“這個音樂是四步了,過來練習慢狐步。”

 

 

 

 

 

 

孫朝忠是好老師,今天晚上,方孟韋卻是個神遊天外的學生,何況老師自己也沒忘記上次發生了哪些事。兩人的舞步雙腿交錯,每一步進退,彼此腿胯輕輕的磨蹭,感覺起來都是名正言順的調情。所以,接下來兩人擁吻著躺到了臥室裡那張雙人床上,當然也是理直氣壯。

 

“我們兩個難道……”孫朝忠在方孟韋的懷抱親吻裡喘著氣,勉強說出了自己的疑惑:“……沒法好好跳舞了?”

 

“五天沒做了你覺得我把你抱在懷裡的時候還能幹什麼別的。”方孟韋一口氣說完自己的答案,接著立刻把嘴重新放回他鎖骨上方不斷狂跳的脈搏上,吮吸咬齧。

 

孫朝忠緊緊抓住方孟韋的肩背,惱恨自己已經被他剝了個精光,卻撕扯不開他身上那件白襯衣。“你輕點!看得見的!”孫朝忠被咬疼得吸了一口氣,然而還是忍不住偏過頭,吻住方孟韋發燙的額角與淩亂鬢髮,把自己的頸項坦露在他的唇齒之下。

 

這兩人眼裡只有對方,又是年輕氣盛,日日廝守,除了之前孟韋回家過年那幾天,從來不曾這麼長時間沒有歡愛過。於是這一次特別焦躁急迫,幾乎是撕咬著角力著,然而奇妙的彼此配合著,兩人全身格外誘人的部位,都佈滿了對方濕潤的吻,毛髮磨蹭的觸感,鮮紅的咬痕與指印。

 

方孟韋把孫朝忠壓在懷裡,混身貼緊了一陣揉,孟韋的重量,溫度,灼熱的氣息與吻,尤其還有下半身那裡與自己一樣興奮漲硬的勃起,把孫朝忠刺激得閉上了眼睛,喉間發出一句呻吟,一使勁把方孟韋翻壓在自己的身下。

 

然而方孟韋更往下去,摟緊了他的腰,推著他側過身,把自己的鼻尖與雙唇貼在他下腹,揉蹭著他溫暖的皮肉,濕軟地舔吻著,把他情動時的獨特香氣都吞下肚,記在腦子裡,然後把他硬挺火熱的勃起含進嘴裡去。

 

孫朝忠勉強控制住手上的力道,輕輕撫摸著方孟韋的耳畔,手指感受著他的臉頰,正在被自己的性器擦頂得起伏,然而他終究忍不住往前挺動腰胯,讓孟韋深深含入自己。他低下頭,看著方孟韋稍微抬起臉,朝他挑了挑一邊眉峰,那雙亮晶晶的杏眼,看著他,看著他觀看自己,在唇間磨蹭吞吐著他的紫漲性器。

 

方孟韋活躍大膽,他對孫朝忠的佔有欲有時幾乎強烈到了危險的地步,而孫朝忠在穩定嚴密的外表下,無論給予還是接納,快感都格外洶湧,所以通常他就任由孟韋選擇。

 

方孟韋抬起頭,讓他濕漉漉的勃起從唇間彈出來,然後把他仰按在床上,跨坐在他的胯骨兩側,接著扭開那瓶凡士林,往熾熱的手心抹開一些,攏住他更熾熱的勃起,滑動塗抹,一面俯下身去吻他。

 

孫朝忠的手放在孟韋的腰臀與大腿上,來回撫摩,滑進結實的臀丘之間,指腹輕輕壓按著入口,感覺到出奇的滑膩。他忍不住在方孟韋濕潤的吻裡發出疑問的哼聲,然後感覺到了孟韋在自己唇上的微笑。

 

方孟韋把他按在自己身下,兩手捧在他耳畔,湊近了說:“剛才,在跳舞之前,我已經把自己準備好了。”

 

聽見這句話,孫朝忠呻吟一聲,大約就是表示“果然如此”的意思,然而那雙半闔的丹鳳眼撩過來,卻怎麼也淩厲不起來。總算手上使勁,往方孟韋腰臀上擰了一把,卻又被他捉在手裡,一起往瓶子裡捻了一團凡士林出來,送到方孟韋自己的臀丘之間,兩人的手指纏繞揉碾著,擠進穴口裡去。

 

方孟韋往後伸過手,扶住了孫朝忠的性器,慢慢送進自己的身體裡去。孫朝忠一手掰開他的臀丘,一手按住他的胯骨,讓自己能進得更深。方孟韋坐到了最低的時候,就開始慢慢一點一點騎動了起來。

 

這兩人雖然總是配合得嚴絲合縫,但是反應並不完全相同。孫朝忠在含納對方的時候,一向很快體驗到那種強烈持續的奇特快感,反之輪到方孟韋,似乎是心理上的刺激與滿足居多,所以孫朝忠也總是同時給予他其他的刺激,以不同的方式取悅他。

 

孫朝忠感受著方孟韋緊而且滑膩,一陣一陣吸吮著自己,忍不住哼嘆出聲。他稍微坐起來,仰起頭,親吻方孟韋。親吻他的眉骨與眼簾,舌尖挑過他唇線下的那個小凹,一遍又一遍,輕輕嚙咬他的下頷與頸項,把他身上那件白襯衣終於解了下來,吮吻他的肩頭,閃著汗光的胸口,呼吸著他那種野性的,情欲的香氣。雙手撫摩著他不斷起伏的腰臀,緊繃住的平滑下腹,手指搓揉著那裡隱約一道毛髮,掌心按住正隨著動作起伏彈動的漲硬勃起,輕輕滑動。

 

“先不碰那裡。”方孟韋呼出一口熱氣,在他臉旁說,然後吻住他,又放開,“來,轉過來。”說著,抽身跪了起來,一手撐在床頭,一手撥開自己的臀丘。

 

孫朝忠從後面貼上去,把自己再次送進方孟韋的深處,抽撞了起來,兩人幾天沒有發洩,這次是持續不了太久的。他把孟韋緊緊擁在自己身前,叼住他頸底靠後那塊細嫩的皮肉,吮嚙著。方孟韋反手過去把住他的腰側,那一彎敏感纖緊的線條,幾乎要被捏出了指痕。

 

幸好堅實的床頭板抵住了他倆的碰撞,也幸好他倆沒有隔壁的鄰居,房間裡兩人急促沉重的喘息與哼叫,只在彼此的耳朵裡,只有牆角斜對著床的那張穿衣鏡,映出纏繞在一起的身影。方孟韋迷迷糊糊感覺到靜忱那些興奮的體液從自己的穴口滲了出來,順著腿根往下流淌,然後自己被他緊緊按在胯間,承納了他射進來的一股股精液。

 

孫朝忠終於停下了頂弄,方孟韋收緊自己的身體,讓他能夠退出去。然後他反過身來,把渾身綿軟的情人按倒在床上,兩人喘息著互相親吻。

 

汗濕的肢體貼在一起,方孟韋很快找到自己的目標,把他依然六七分硬的性器,甚至下方的精囊,一下一下,舔了個乾淨,然後把舌尖伸到了後面緊皺的穴口上去,於是滿意地聽見靜忱發出一聲曼長的輕哼。

 

“怎麼你這裡也都濕了……”方孟韋忍住笑,牙尖劃過他微微發顫的腿根,低沉著嗓音,“……要不要告訴我,你也把自己準備好了?”

 

孫朝忠軟在床上,一絲都掙不動了,卻勉強曲起一腿,足弓輕輕頂弄著方孟韋依然漲硬的勃起。

 

 “孟韋,你這是為難我呢,還是為難你自己?”他的嗓音仍然發著顫,但掩不住微笑。

 

方孟韋笑著,不說話,直起身來,往自己的性器上塗抹了一點凡士林,正要往孫朝忠腰下與後臀墊幾個靠枕,卻被拉住了手,方孟韋順勢滾到他身上去,把他抱在自己懷裡。

 

“我現在這樣可禁不住你折騰。”孫朝忠貼在他耳邊說,“從後邊來好麼。”

 

 

 

 

 

 

 

10

 

 

 

“我現在這樣可禁不住你折騰。”孫朝忠貼在他耳邊,低聲說,“從後邊來好麼。”

 

方孟韋咬緊牙,從喉底放出彷佛野獸撲擊前的一絲吼聲,和身把孫朝忠壓制在自己身下與揉得一團亂的床單之間,熱得燙人的雙唇從他的頷角一路直下到喉結,緊緊吮住,可是有力的兩排牙終究捨不得咬進那緊繃的皮肉,只能在細薄肌膚上來回磨蹭,聊以解恨。

 

“你……還說你不是狐狸?”含糊不清的語音,從磨咬的牙縫裡迸出來:“隨便一句話,我都要死在你身上。”

 

這句話說得孫朝忠心尖發顫,卻不知道自己的情人發的什麼狠,只明白過來,自己說的話,孟韋是愛聽的。

 

方孟韋心裡卻是清楚的,這個平時無論衣著還是言行都把自己包裹得嚴嚴實實的孫靜忱,這樣朝著自己舒張開來,輕描淡寫一句實話,對自己服個軟,聽在自己耳朵裡都是淫言浪語,最能催情。

 

方孟韋放開他的脖子,轉而親吻他的臉,他的眼簾,他的嘴,急促火熱的呼吸噴得他滿臉發燙。孟韋的唇邊臉頰還有剛才為他舔舐時沾上的精水,揉蹭得他鼻息之間全是自己與孟韋情欲賁張時的獨特香氣,令人垂涎欲滴,被孟韋壓在身下敞開來的雙腿,忍不住抬起來勾夾住他的腿彎。

 

方孟韋猛然坐起來,推搡著讓孫朝忠翻過身去,俯臥在床上,一疊亂七八糟的枕頭毛毯墊高了他的下身,好讓他撐開腰,送到自己胯下來。方孟韋沒法再忍,掰開他的臀丘,擠了進去,一直沒停,頂到最深,然後才往外抽,原本汪在後穴裡的潤液,被抽帶得流溢了出來。

 

孫朝忠剛剛射過一次,筋骨癱軟的身子裡還在一跳一跳地抽動,被他這樣撐脹開來頂碾,更把他緊緊吸絞住,從骨盆深處一陣陣旋動。方孟韋把住他的腰胯,一手揉捏著他豐潤的臀丘,開始騎弄自己胯下的情人。

 

“慢一點。”孫朝忠輕輕說,方孟韋停了下來。

 

“不舒服?”他這樣問,但心裡知道不是,因為靜忱並沒有躲開,反倒順著自己頂送的角度,一直往後迎合上來。

 

“不是,”孫朝忠吸了幾口氣,才低聲說:“感覺你今天,特別……大。”

 

方孟韋的笑聲有點沙啞。他壓下身去,把孫朝忠抱在懷裡,在他耳邊說:“你也是,在我裡面,像這樣……”他緩緩挺動胯骨,讓自己在他的深處旋碾,“……特別大,又硬,又熱,我覺得自己都要被你捅穿了。”

 

孫朝忠轉過臉來,銜住他的唇,讓他堵住從自己唇間溢出的,低低的叫聲。

 

方孟韋含住他,舌尖來回舔弄他柔滑的唇縫,往他的唇間,低聲說:

 

“靜忱,我還覺得,你今天特別緊……是不是想我了?是不是想我肏你了?”

 

方孟韋說著,往後稍微抽身,一手的指尖按在他被自己撐張進入的入口邊緣,輕輕描畫,然後往下滑去,按住精囊後方最敏感的一處,與自己的插入揉碾裡外配合,把他弄得高聲叫了出來,被充滿的後穴溢出溫熱滑膩的水,一道道汨汨流淌直到腿彎。

 

兩人彼此楔合迎聳的水聲,在高高低低的呻吟之間顯得特別響亮。方孟韋向上扳起他濕滑的腰臀,觀賞兩人的抽送交合,享受他無法自持的迎合搖聳。方孟韋雙手來回撫摩他光滑的背脊,以及線條纖緊的腰,於是緊貼在他胯間的孫朝忠,隨著他的愛撫,肌膚上,體內深處,都是一陣陣戰慄,收束。

 

“你就是個狐狸……”方孟韋呻吟著,享用著被自己撥撩調弄到了熟透的情人,他俯下身去,舔吻他右肩那處舊傷痕,同時胯間深長緩慢的頂擠,“……好淫善媚。”

 

孫朝忠原本就是迷迷濛濛,無力撐持,他把臉深埋在臂彎,發出低低的哼聲,喘了一口氣,顫抖的氣音笑著說:“你大概是小狗,張嘴就舔。”

 

方孟韋噗嗤一笑,深吸了一口氣,重新直起身來,把孫朝忠死死按在自己胯間,淋漓馳騁。“那什麼,還大費周章接了個狗的屌。我是小狗,受用的是你。”

 

方孟韋這幾句話毫無邏輯,然而孫朝忠沒法回答。他彷佛被孟韋從酸漲的內核握住了性器撫弄,那種獨特的快感,一波接一波彌漫沖刷,淹沒了他,讓他全身裡外都緊緊吸貼住自己的情人,渴望他,正在被他取悅著充滿著索取著的性器與後穴,都淌出了滑膩溫熱的體液。

 

方孟韋把他的孫靜忱抱在懷裡,壓在身下,無法控制的急速湧動衝撞,焦渴喘息的唇吻住靜忱汗濕的頸底,聽見他彷佛哽咽的低聲,喚著自己,孟韋,孟韋。

 

 

 

 

 

 

幾天沒有發洩過,這一次方孟韋在孫朝忠的深處射泄格外長久,迷醉之中的孫朝忠感到幾乎無法完全含納。方孟韋退出來之後,抱著他翻過身來,他勉強曲起腿,稍微扭過腰,讓方孟韋撤掉身下被浸潤得發潮的靠枕,而乍然收緊的穴眼突然放出一掬透明潤液,混雜了一部分白色精液,糊滿了他的穴口,淌在臀縫與腿根上。

 

方孟韋看著自己的情人,他臥在那裡,幾乎要盹著了,溫潤的黑眼睛凝望著自己,全身佈滿了自己給予的痕跡,綿軟得動彈不得,當然他也並不想去任何地方,除了在這張床上,在自己身邊。

 

他伸手往靜忱的腿根抹了一點,在細滑的皮膚上塗開,又送到他的唇間。靜忱依順著他,含裹吮淨,然後看著他又低下身去,感覺他濕暖溫柔的唇舌舔吻著自己仍在微微抽顫的穴口與腿根,舔掉了剛才射進自己深處,又因為比平時量大而流溢出來的白色液體。

 

“小狗。”孫朝忠微笑的唇貼在方孟韋濕滑的唇上,吮舔著自己與情人的滋味,一面微微沙啞的輕聲說。

 

他把指尖擠進方孟韋的臀縫,探取到了流淌出來的,自己的精液,已經消解如水了,然後放到兩人貼合的唇舌之間吮咂。

 

“小狐狸。”方孟韋更蹭過去,讓唇上兩人混合在一起的氣味,印到他的鼻尖裡,記憶裡。孫朝忠閉上眼睛,深深吸取著這種世上獨一無二的氣息。

 

 “孟韋,你那些夢裡,說不定我去過。”

 

“或者我到你夢裡去過。”方孟韋又吻了一吻他的唇。“離魂。”

 

“嗯。不然為什麼,後來你的……”孫朝忠猶疑著措辭,畢竟他還是不像自己的情人那樣了無禁忌,“很多,感覺很熟悉。”

 

“只是熟悉嗎?”方孟韋更深地吻他,一面把自己往他身上嵌合在一起。“你不覺得,這比夢好得太多了?”說著,輕輕笑了。

 

孫朝忠點頭應著,也笑了,因為孟韋這種自得的神態,也因為他的確說的對。

 

 

 

 (小方那幾句渾話指的是小說肉蒲團。)

 

 

11

 

 

 

方孟韋準備了早點。他的動作很輕,靜忱還在臥室熟睡。

 

昨天晚上,盹過去沒多久的靜忱又被他摟著吻著搓揉著鬧醒了。他把靜忱擺弄著側臥在床上,墊高下身,四開大敞的被推高了一條腿,讓自己進入。

 

靜忱側著身,屈著另一條腿,而他是正面朝下的,兩人的角度不同,胯間交合之處嵌合得緊密,彼此感覺著對方,卻是異樣的刺激。靜忱舉高的那條腿被他抱緊在身前,腰胯後臀被攫緊了按在胯間,整個人被他推搖著不斷索取,連膝彎,足弓,都被齧咬出了紅痕。

 

當靜忱再次被他噴泄的精液漲滿,微微沙啞的嗓音只剩下低柔的哼聲了。方孟韋把他抱在懷裡,無法自持地吻他。

 

靜忱,你為什麼這麼讓著我?

 

讓著你?孫靜忱幾乎已經又瞇著了,過了一會兒,方孟韋才聽見他接著說,我是喜歡你。

 

 

 

 

 

 

孫朝忠洗漱了,依然穿著睡衣,嗅著熱粥的米香,走到客廳裡,發現客廳與陽臺已經被孟韋歸置整齊了。

 

他走進廚房,給了正在洗水果的孟韋一個擁抱,收到一個吻,再出來擺好餐桌。然後走到唱機旁邊,重新放上昨晚那張唱片。

 

方孟韋端出早點,是剛才煮出來的清粥,還有前面街上買來的三明治。

 

“靜忱,我一直想問你,都是在三青團中央幹校學的社交舞,為什麼你跳得這麼好?”

 

“這怪不得你,也怪不得當年的老師。”孫朝忠用調羹輕輕掠過自己的粥,低垂著眼,,微笑著說:“我是小時候我父親教的。”

 

“啊?”方孟韋驚詫極了,看著孫朝忠抬起眼睛來,望著他一笑。

 

“他是聖約翰畢業的醫學生,這些都會的。我家只有我一個孩子,他在家常陪著我。”

 

方孟韋默默咽下一口粥,回想自己的童年,威嚴的父親,慈愛的母親,跟自己一起淘氣的哥哥,漂亮伶俐的妹妹。

 

“你,很像你父親吧。”

 

“性格?他比我活潑。”孫朝忠看著方孟韋,又是一笑:“倒跟你有點像。”

 

方孟韋忍不住發出一串緊張的笑聲。他覺得,往後要是再求靜忱教舞,自己大概再也不敢分心了。

 

“相貌,我的確肖似我父親。有照片,待會兒給你看。”孫朝忠笑瞇瞇說。

 

“我像我母親。”方孟韋笑著說。他與大哥都像母親,妹妹也像母親。

 

“我聽人說,兒子相貌隨母親,命好,要是像父親,多半乖違。”孫朝忠喝著粥,笑看了他一眼。

 

“我哪裡……”方孟韋想了一想,自己意外失去母親與妹妹,至於其他,似乎倒也不差?

 

那麼靜忱,也是一樣出身江南舊族,本來也有幸福的家,然而十三歲喪父,從十六七歲,就無依無憑。

 

“這個亂世,無可論命,我們見的還少了?”

 

孫朝忠怎麼不知他心思,心裡很感動,忍不住微笑起來,凝視著他的眼睛。

 

“我想過,縱然命途乖違,但正是如此,我才遇見了你。”

 

方孟韋一向自信是善於言詞的人,但是此時居然想不出什麼話,能夠向靜忱表達自己。他伸過手去,握住他放在桌沿的手。

 

“靜忱……”他停下來,平息一下自己,然而終於站起身靠過去,被讓出了一半座位,兩人互相抱緊了腰,交疊著腿與膝,坐在一起。

 

“靜忱,我很早就想過了,要是不能再與你相見,別的人我也都是不要的。”

 

與孫朝忠在一起,方孟韋依然與年少時一樣,情感坦蕩,漆黑的眉睫之下,已經紅了眼眶。

 

孫朝忠吻吻他潮潤的眼角,那是一個溫暖的,帶著米香的吻

 

“我懂。我也是。所以我放不下你自己一個人。”

 

方孟韋笑了,卻落下一滴淚來。他再偏過來一點,吻住孫朝忠溫軟的唇。當初兩人年紀還小的時候,他就想過,靜忱的嘴真好看,看起來那麼軟,真想上手摸一摸。

 

他們曾經是純潔坦白的少年,崔巍浩瀚的祖國山河,流離喪亂的同胞,激蕩了他們的悲歌與壯志*。然而他們曾經為之奮鬥的這個祖國,終究與他們放開了彼此;流放是一種充滿了失落感,飄浪的自由。

 

所幸,他倆還有很長的,相愛的,共度的一生。

 

 

 

 

 

 

《完》

 

 

 

*出自三青團誓詞

 

1. 孫蜜從軍,比1944年夏的三青團號召知識青年從軍早了大半年到一年。

 

2. 我讓孫蜜說了“為難我”,還有小方“你讓(著)我”的原劇臺詞,在床上。

 

3. 最後一節小方說的話,因為有一次我們在群裡說,這兩人要是沒有了對方,大概要獨身一輩子。

 

4. 我興起寫文通常都是因為一段音樂,或者一個畫面。這篇是因為一首歌《At Last》,還有慢狐步的舞姿,還有因為飾演孫朝忠的孫之鴻曾經是上海芭蕾舞團的舞者。《At Last》這首歌問世在19421952年初有新版,符合這篇的時間。不過我平時聽的是德國Andrej Hermlin and his SwingDance Orchestra 2002年的現場版,Hendrik Bruch演唱。最有名的版本是Etta James1961

 

5. 要說我有什麼個人感觸在裡頭,就是倒數第二段,那一代人,這種經歷的,我認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