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06 00:42:01羅莎

爭執與爭寵

  上午,孩子們用完點心之後,照例給他們自由時間玩一下玩具,半餉,發現Ann領著Grace躲在角落裡竊竊私語,被刻意排擠的David則坐在椅子哭泣,我介入問一下原委:「David為什麼哭啊?」「姊姊不給我小雞!」他指著Ann手中的玩具,Ann馬上把手上的玩具遞給Grace:「我已經答應送給Grace。」寧可給別人就是不給弟弟,Ann故意使小小壞心眼,David的眼淚其實也是哭給我看的,小孩十分聰明知道環境中誰是老大,他希望我用威權替他取得玩具,我問Grace:「妳要不要先借給哥哥玩呢?等一下就請他還給妳。」二歲的Grace也懂得拿蹺,很堅決的說:「不要!」「沒辦法啦!人家不借你,去玩別的囉!」我聳聳肩對David說,小孩的想法是既單純又固執,當下沒能得到所要的就是呼天搶地的嚎哭,「哭也沒用喔!」我暫且離去忽略David的負面行為,待會兒小孩們會自有解決的方法,除非有安全的顧慮,否則大人的經手都是多餘並且影響孩子之間的社交學習。


  果不其然,剛剛那隻炙手可熱的小雞,沒多久又被棄置一旁乏人問津了,孩子帶久了這些行為模式純屬正常,不必為這些爭執而去大動肝火,混齡的學習環境中,可以試著讓孩子自行處理一些簡單的紛擾。身為照顧者時常抽離在旁觀察著,你會發現小孩的舉止跟成人沒什麼兩樣,最常發生的吵鬧就是爭執與爭寵,當一件不起眼的玩具在某一個小孩手中變換出新鮮玩法時,其他的孩子就會想據為己有,比較常發生在大孩子跟小孩子之間,因為大孩子的遊戲經驗較為豐富,花樣不免多點兒,小小孩其實是欣羨哥哥姊姊的,只是表達能力不足往往以哭鬧的方式來尋求。假如在我道德勸說之下無法達成和解,我並不一昧要求大孩子要承讓,因為小小孩也要學習尊重他人的感受,經驗法則告訴我,耐心的等候幾次爭執事件過後,風波會愈來愈少,孩子會理解在這個環境中,哭,絕對不是達成目的的手段,所以當一名照顧者是要經的起孩子的大聲嚎啕。

  除了父母親,照顧者是小孩次要的情感依賴者,爭寵,只是想凸顯自己在照顧者心目中的份量,這個抱抱時,那個也跑來要抱,最後所有的小孩全聚過來,你得要每個都很仔細的、很用力的抱一下,表示自己的公平,不然,心生不滿的會採用負面的方式引你注意,破壞啦!行為倒退、裝無辜....你想的到的搗亂動作都可能發生。唉!小孩瞭解他是天使,不了的話則是惡魔,只有無比的耐心才能看得到他們性情上的美感。

  偶爾冷眼看待成人之間的三角關係,無論是「男、女、男」、「女、男、女」還是同志三人行的組合,其中的明爭暗鬥、你爭我奪,都像極了小孩的幼稚行為,偏偏還是有人很認真的進行,不過這種戰局一旦有某方宣布退出,就不會再繼續下去,就像Grace事後將玩具友讓給David,失去了爭奪感東西本身就變的無趣,爭執的兩造也許在乎勝敗遠比當事人重要,所以說劈腿的一方別沾沾自喜左右逢源,當硝煙散去之後,不過是一只棄置的玩具毫無價值可言。

  曾經和一大堆頭的女人工作過,才明瞭爭寵這檔事在職場上竟是如此鮮明,每天不認真工作,滿腦子想著如何爭功諉過,對待同事尖酸刻薄又計較,面對主管則露奶、撒嬌接近發浪狀到無法恭維的地步,讓人不知要作噁還是要嘲笑。當然,並非所有的工作環境生態都是如此,除非是管理執行人心態偏差,才造就下屬不以工作表現為勝出,而採用阿諛奉承為要領,大家所領的薪資都是同一個職等,有必要做到這樣嗎?即使主管特別罩你,不代表你在公司會有特別的影響力,爭寵爭到翻臉還大打出手,只是滿足了主管中年危機之下的虛榮而已,有程度一點應該鎖定發餉的決策者才對吧!

  成人都會不屑的說:「小孩!懂什麼勒?」往往自己的行為表現連個孩子都不如,自私自利、罔顧道德、犯錯不認.....有時還真的很難尋到人性的光明面,這些似乎只有在孩子身上才得以窺見,當我爬上鋁梯更換燈泡時,Grace會稚嫩的關心說:「姑姑媽媽你要小心喔!」;幫他們沐浴更衣、煮飯餵食之際,David也會體貼你:「阿姨你真辛苦,好像灰姑娘一樣。」;氣候冷了將近半個月,Eric睡前會幫我暖被....(嘿!我還能得到二十四孝之其一,真幸運呢!)。

  爭,是進步的原動之一,需要建立在善的面向上,單單為了私心的爭執與爭寵,裝強、裝弱、算計來、計較去只是暴露自己的惡質,徒然蒙蔽幽雅的本性而已,爭到的又能掌握多少?真的是心中想要的嗎?結局若是可以見得就別去浪費時間,欲寡則心清,步入後中年期了,生命還是輕省著用吧!


Rosa 200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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