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06 11:53:27昇徽會計師事務所

進口特種貨物之關稅完稅價格為特種貨物本身之完稅價格

法律依據: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10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  財政部100.08.03台財稅字第10004078780

摘要:          進口特種貨物之關稅完稅價格為特種貨物本身之完稅價格。

主旨: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10條規定所稱關稅完稅價格,為進口特種貨物本身之完稅價格。依本部7862日台財關第780178086號函規定,改按租賃費或使用費課徵關稅之案件,其課徵關稅之完稅價格不適用於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