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07 10:55:51昇徽會計師事務所
【新頒解釋函令】稅捐稽徵法第23條第4項及第5項稅捐執行期間之適用疑義
法律依據: | |
關係法令: | |
日期文號: | 財政部100.08.11台財稅字第10000244740號 |
摘要: | 稅捐稽徵法第23條第4項及第5項稅捐執行期間之適用疑義 |
主旨: | 一、96年3月5日以前已移送執行案件,無論其於該日之前或後,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核發執行(債權)憑證而「執行終結」者,如未逾徵收期間,稅捐稽徵機關得再移送執行,且一律適用稅捐稽徵法第23條第5項規定。 |
說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