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4 11:09:38昇徽會計師

公司欠稅,監察人應否負賠償之責?

答覆:

監察人無須負賠償之責。

因公司之繳稅,依公司法第二一八條、二一九條規定,並非監察人執行職務之範圍,故公司之欠稅難適用同法第二二六條由監察人負賠償之責。
資料來源:駱金龍會計師(台灣會計師、中國會計師及稅務師)